Ⅰ 華夏銀行員工可以開公司或成為股東嗎
華夏銀行的員工是不可以自己開公司,或者是成為股東的,銀行的員工不能夠在其他營利性機構任職或者兼職。
Ⅱ 國有銀行員工可以擔任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嗎
絕對不可以。
您在建行,一定簽署過本人不兼職承諾。央行、銀監局聯合其他部門下過規定,行內肯定收到後組織員工排查,填寫過類似表格。其中對兼職股東等情況進行了明確的限定,除非極特殊情況,不得兼任商業公司的股東。很明顯,這樣做有涉及說不清的經濟利益的嫌疑。
Ⅲ 銀行普通員工可以在企業入股嗎不參與管理可以嗎
郭敦顒回答:
所提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國家政策支持中國公民自然包括銀行普通員工持有上市的或非上市的企業(公司)的股份而成為股東(多麼小的散股持有者都是股東),而絕大多數的股民是不參與企業(公司)的管理工作的,而能進入企業(公司)管理機構參與管理工作人員很少,他們多是這方面的行家專業人士,普通股民難以問津。
Ⅳ 銀行正式職員能否成為企業的股東
目前沒有統一的明文規定禁止銀行工作人員投資其他企業,但各商業銀行對其員工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性規定。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
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Ⅳ 銀行職員可以成為其他工公司股東嗎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但是私底下可以進行,但是發現了會被銀行開除的,希望你慎重考慮下。
Ⅵ 銀行員工可以當其他企業的股東或法人么
法人不可以。股東看看你什麼性質的股東。像買股票成了股東應該是沒問題的。
Ⅶ 銀行現職工作人員能開公司或參股入股其它企業嗎
銀行從業人員在開公司或參股入股都是受限制的,如普通櫃台成員不受任何限制,但所說的櫃台成員指的是對私人業務的成員。對公成員是受到限制的,不得參股入股其它企業。分行行長級別成員不得開公司,不得參股入股。通常會在各銀行的工作守則里會標明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五十二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
(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的資金;
(三)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7)銀行員工能做股東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四條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有前款行為,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或者部分賠償責任。
第八十五條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資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
Ⅷ 銀行工作人員能不能成為產業基金的股東
不能的。
1、根據《商業銀行法》52條規定,在職人員不得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銀行在職人員不能兼職,更是不能經營公司。
2、關於銀行職員能否出資作為公司股東,本律師認為,其只是履行出資的義務,不參與經營的情況下,應當可以成為公司股東。
望採納!
Ⅸ 銀行工作人員能否成為其它企業股東
定案的證據一般都是一條證據鏈而非孤立的某一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