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去杠桿是指降低財務杠桿嗎如果不是,那是指降低什麼
首先定義杠桿一詞,個人理解來自於「財務杠桿」概念.當企業負債經營時,用較小的權益資產支持起了比較大的經營規模,由此產生「杠桿效應」.按這個邏輯,我理解的「去杠桿」就是指企業或經營主體主動降低資產負債率.如果這個理解從根本上就錯了,請用力拍磚.
去杠桿主要有三個層次,一是政府去杠桿,二是金融去杠桿,三是企業去杠桿.
一、政府去杠桿政府去杠桿,就是削減政府債務,對中國而言重點是地方政府債務.其實中國政府整體債務佔GDP比重與美國、日本以及一些歐洲國家相比,還不算高,去杠桿的需求不是太迫切.主要問題是不透明,讓中央領導、銀行心裡沒底.所以我覺得與其說政府去杠桿,不如說是調結構更合適.
第一個問題經濟界討論的很多,見仁見智吧.我沒有具體數據不做判斷,但有一點很明確.
現存債務已是既成事實,投資項目有清償能力還得上最好,還不上就從全國財政大盤子里找錢,實在還不上,就只能債務重組.
當然債務重組最好的辦法不是像早先那樣,再剝離幾家不良資產管理公司,這樣等於全國人民集體買單,效率不高且不公平.而是對銀行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相關不良貸款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CLO),吸引投資者來買.悲觀的投資者可以買優先順序,低風險低收益.樂觀的投資者可以買劣後級,高風險高收益.這樣就把地方債務風險從銀行體系轉移到了廣泛的投資人身上,也就盤活了債務存量.
關於第二個問題,最根本的解決方法明確政府定位,有所為有所不為,建立規范的地方債、資產支持證券(注意,這里指狹義ABS!不是CLO)發行機制,讓真正用錢的和投錢的直接見面,是為用好增量.這一點對承銷商,如銀行、券商們,是利好.
具體到銀行,去杠桿不可能是減少存款,現在看來也只能壓縮同業業務、表外業務了.銀行是整個社會最大的資金來源,同業不讓做,表外業務受限於資本壓力短期內不可能全回到表內,這樣看來全社會資金成本會上升.對銀行而言利好利空很難判定,因為我不清楚同業、表外業務給銀行帶來的收益大還是風險大,請大家指教.但對依賴理財產品、同業業務等籌集資金的企業,短期內則是大利空.
有人認為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為了金融去杠桿,個人認為理解有誤,應該是轉移銀行信用風險的舉措.信貸資產屬於銀行資產,而賣資產無論如何不會降低銀行的杠桿水平的.因為它和銀行負債端的資金來源根本就是兩回事.不過,如果CLO能夠常規化、可盈利,債務風險就能有效轉移,那長期來看對銀行業確實是一個利好.需要說明的是,CLO的開展,給銀行帶來信貸額度,如果不對這部分信貸流向進行指導控制,很可能資金又會流向政府融資平台.這樣的話,反而不利於政府去杠桿了.
Ⅱ 如何降低企業杠桿率是供給側改革的主要內容
國務院印發《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及附件《關於市場化銀行債股轉股權的指導意見》,明確要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降低企業杠桿率,開展市場化債轉股,以有效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助推經濟轉型升級。
降杠桿的具體途徑則有七方面,包括推進企業兼並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優化企業債務結構、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產、積極發展股權融資等。
Ⅲ 為什麼要降低企業杠桿率
要降低企業杠桿率事實上為了降低企業經濟負擔。
Ⅳ 財務杠桿的減小會引起什麼變化
財務杠桿的減小說明企業負債水平降低,有利於降低財務風險,但可能會增加資金成本。
Ⅳ 怎樣利用財務杠桿和經營桿杠降低企業籌資風險
高財務杠桿配低經營桿杠
低財務杠桿配高經營桿杠
Ⅵ 為什麼要降低企業杠桿率
企業杠桿率(leverage ratio)即一個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資本/資產的比率。杠桿率是一個衡量公司負債風險的指標,從側面反應出公司的還款能力。財務杠桿概念:無論企業營業利潤多少,債務利息和優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變的。當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一元盈餘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這能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的盈餘。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稱為財務杠桿。
因為在居民、企業、政府和金融機構等部門中,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杠桿率較高的情形突出,風險較高。財政部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末我國國有企業負債總額為79萬億元,佔全國非金融企業總負債比重大約為74.8%,占當年GDP比重為116.7%。從中不難看到,我國企業部門的高杠桿率,主要集中於非金融國有企業部門。因此,在去杠桿的任務中,有效降低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杠桿率,是當前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