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論文資料:中小企業關於財務杠桿運用的問題研究
中小企業籌資決策中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摘 要 融資困難一直是困擾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與大型企業相比較,中小企業負債比率較高,財務風險較大,因此,在中小企業籌資決策中如何處理好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合理有效地利用負債資金,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分別從企業資本結構、企業債務利率變動及企業的獲利能力三個方面,對我國中小企業在籌資決策中應如何處理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進行了一個簡要分析。
關鍵詞 中小企業 籌資決策 財務杠桿 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也稱為籌資風險,是指企業全部資本中因債務資本的變動而導致的風險。一般來說,導致企業財務風險的主要因素有:企業資本結構、債務利率變動及企業的獲利能力。財務杠桿是指由於債務的存在而導致權益資本凈利率(或每股利潤)的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之間存著一定的內在關系。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因受其規模、效益和資信所限,融資困難,資金嚴重短缺,資本有機構成較低,因此,中小企業的決策者在進行籌資決策時,更應權衡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財務杠桿效應,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1 財務杠桿與企業資本結構之間的關系
在資本結構一定的條件下,債務利息(包括優先股股息)都是固定的,所以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每一元息稅前利潤負擔的債務利息就會相對下降,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收益,即產生了財務杠桿利益;但當企業改變資本結構、增加債務資本時,債務利息也會相應增加,如果一旦企業的息稅前利潤下降,每一元息稅前利潤負擔的債務利息就會增加,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損失;當息稅前利潤不足以補償債務利息的支出時,企業就會發生虧損,如果扭虧無望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就會導致企業破產,這就是財務杠桿給企業帶來的負效應。
下面以股份公司為例說明財務杠桿原理的作用,該原理同樣適用於非股份公司。
案例1:假設某企業准備籌集資金20億元,現有A、B、C三種籌資方案(見表1)。
從表1的計算過程,我們可以看出A、B、C三個籌資方案的資本總額、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增長率均相等,不同的只是資本結構。其中,A方案無負債,全部都是普通股,而C方案的資本構成中普通股和債務各佔一半。在企業息稅前利潤均增長20%的情況下,A方案下的每股利潤增長20%,C方案卻增長了33.33%,比A方案每股利潤多增長13.33%,這就是由於C籌資方案中企業每年固定地要支出8 000萬元的債務利息,造成由於財務杠桿作用而給企業帶來的額外收益,即財務杠桿利益。當然,如果企業的息稅前利潤下降,C方案下的每股利潤的下降幅度要大於A方案的每股利潤的下降幅度,由此會給企業帶來財務風險。另外,我們還可看出,在資本總額、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增長率均相等的情況下,同樣有負債,但負債比率越高,企業預期每股收益會相應較高,如C方案的負債比率高於B方案,其預期每股利潤要比B方案增長8.43%;當然,當企業效益不佳、息稅前利潤呈下降趨勢時,C方案要比B方案承擔更大的財務風險。
可見,企業資本結構的變化是導致財務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若籌資中沒有債務資本,就不會存在財務杠桿作用,也就不存在財務風險,當然也不可能產生財務杠桿利益。因此中小企業在設計籌資方案時更要精心確定適合本企業發展的合理的資本結構,盡可能地規避財務風險、獲取財務杠桿利益。
2 財務杠桿與企業獲利能力之間的關系
從以上分析可知,只要在企業的籌資方式中存在有固定的財務費用支出,就會存在財務杠桿效應,而且不同的籌資方式中的財務杠桿的作用程度也是不完全一致的,為此,需要對財務杠桿進行計量,對財務杠桿進行計量最常用的指標是財務杠桿系數,亦稱財務杠桿程度。對於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其外源融資方式主要是向銀行借款,因此可按以下簡化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
DFL=EBIT/(EBIT-I)式中:DFL表示財務杠桿系數,EBIT表示基期息稅前利潤,I表示債務利息。
根據案例1的資料,我們可計算出息稅前利潤增長在A、B、C三種籌資方案下的財務杠桿系數分別為1、1.25、1.67,其說明的是,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增長一倍時,採納A方案籌資每股利潤也增長一倍;若採納B方案籌資每股利潤會增長1.25倍;若採納C方案籌資每股利潤則會增長1.67倍。但是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下降一倍時,採納C方案籌資每股利潤則會下降1.67倍,是三種方案中每股利潤下降幅度最大的,即C方案的財務風險最大。
在此有必要說明的是,上述財務杠桿系數是按照基期息稅前利潤計算的,當息稅前利潤變動後,則應在其變動的基礎上重新計算財務杠桿系數。如C方案中,當債務利息不變,息稅前利潤增加到2.4億元時,其財務杠桿系數則由1.67下降到1.5。這說明,在債務利息不變的條件下,息稅前利潤越大(即獲利能力越大),財務杠桿系數就越小,財務風險也越小;相反息稅前利潤越小(即獲利能力越小),財務杠桿系數就越大,財務風險也越大。也就是說,企業獲利能力與財務風險呈現反方向變動,即獲利能力增強,財務風險下降,相反,獲利能力下降,財務風險加大。
因此,中小企業在設計籌資方案希望獲得財務杠桿收益時,應當在企業息稅前利潤較多且增長幅度較大時,則可考慮適度負債,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既可增加每股利潤,提高企業的收益水平,同時又能有效地規避財務風險;反之,則應謹慎利用負債資金。
3 財務杠桿與企業債務利率變動之間的關系
案例2:某公司准備籌資20億元,現有X、Y兩種方案:X方案發行普通股1億股,每股面值10元,同時債務籌資10億元,利率6%;Y方案發行普通股1億股,每股面值10元,同時債務籌資10億元,利率12%。假設各種方案下的經濟狀況及其概率和每種經濟狀況下的息稅前利潤、每股利潤計算結果見表2。
根據上表資料可計算出每種方案下的期望每股利潤、每股利潤的標准離差、標准離差率和經濟狀況中等時的財務杠桿系數分別見表3。
根據以上的計算結果,我們可以觀察到兩方案同樣籌資20億元,且都是通過負債的方式籌資10億元,負債資金與自有資金的比率皆為1︰1,負債比率都為50%,所不同的是X方案負債資金的利率為6%,而Y方案負債資金的利率為12%,通過計算發現此時Y方案的期望每股利潤下降到0.51元,比X方案的同一指標值少了0.43元;標准離差率卻上升到1.08,比X方案的同一指標值大了0.54;財務杠桿系數上升到2.5,比X方案的財務杠桿系數大了1.07。這說明Y方案與X方案相比,雖然資本總額和負債金額都相等,都利用了財務杠桿作用,但利息率卻高於X方案的利息率,此時的財務杠桿作用就只能加大企業的財務風險,而不能取得財務杠桿利益。
中小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因此在利用負債資金時,除了要考慮到資本結構、企業的獲利能力之外,還應考慮債務利率與財務杠桿效應之間的關系,選擇合適的債務利率,一方面有效地規避財務風險,另一方面也能獲得最佳財務杠桿利益,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益。
② 什麼是財務杠桿效應!請舉例!謝謝,
財務杠桿效應編輯本段財務杠桿效應的含義:財務杠桿效應是指由於固定費用的存在而導致的,當某一財務變數以較小幅度變動時,另一相關變數會以較大幅度變動的現象。也就是指在企業運用負債籌資方式(如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優先股)時所產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由於利息費用、優先股股利等財務費用是固定不變的,因此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每股普通股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將相對減少,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好處。財務杠桿效應包含著以下三種形式: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和復合杠桿。 財務杠桿效應包含著以下三種形式:編輯本段三種方式為: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和復合杠桿。
經營杠桿
(一)經營杠桿的含義
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成本的存在而導致息稅前利潤變動大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的杠桿效應。
(二)經營杠桿的計量
對經營杠桿的計量最常用的指標是經營杠桿系數或經營杠桿度。經營杠桿系數,是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相當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率的倍數。
計算公式為:
經營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
經營杠桿系數的簡化公式為:
報告期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
(三)經營杠桿與經營風險的關系
經營杠桿系數、固定成本和經營風險三者呈同方向變化,即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況下,固定成本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大,企業經營風險也就越大。其關系可表示為:
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邊際貢獻-基期固定成本)
財務杠桿
(一)財務杠桿的概念
財務杠桿是指由於債務的存在而導致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的杠桿效應。
(二)財務杠桿的計量
對財務杠桿計量的主要指標是財務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潤的變動率相當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
計算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利息)
對於同時存在銀行借款、融資租賃,且發行優先股的企業來說,可以按以下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融資租賃積金-(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稅率)]
(三)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
財務風險是指企業為取得財務杠桿利益而利用負債資金時,增加了破產機會或普通股每股利潤大幅度變動的機會所帶來的風險。財務杠桿會加大財務風險,企業舉債比重越大,財務杠桿效應越強,財務風險越大。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可通過計算分析不同資金結構下普通股每股利潤及其標准離差和標准離差率來進行測試。
復合杠桿
(一)復合杠桿的概念
復合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和固定財務費用的存在而導致的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大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的杠桿效應。
(二)復合杠桿的計量
對復合杠桿計量的主要指標是復合杠桿系數或復合杠桿度。復合杠桿系數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相當於業務量變動率的倍數。
其計算公式為:
復合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
或: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
(三)復合杠桿與企業風險的關系
由於復合杠桿作用使普通股每股利潤大幅度波動而造成的風險,稱為復合風險。復合風險直接反映企業的整體風險。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復合杠桿系數越大,復合風險越大;復合杠桿系數越小,復合風險越小。通過計算分析復合杠桿系數及普通股每股利潤的標准離差和標准離差率可以揭示復合杠桿同復合風險的內在聯系。 財務杠桿的實際運用編輯本段假定企業的所得稅率為25%,則權益資本凈利潤率的計算表如表一:
項目 行次
負債比率 0% 50% 80%
資本總額 ① 1000 1000 1000
其中:負債 ②=①×負債比率 0 500 800
權益資本 ③=①-② 1000 500 200
息稅前利潤 ④ 150 150 150
利息費用 ⑤=②×7.47% 0 37.35 59.76
稅前利潤⑥=④-⑤ 150 112.65 90.24
所得稅 ⑦=⑥×25% 37.5 28.1625 22.56
稅後凈利 ⑧=⑥-⑦ 112.5 84.4875 67.68
權益資本凈利潤率 ⑨=⑧÷③ 11.25% 16.90% 33.84%
財務杠桿系數 ⑩=④÷⑥ 1 1.33 1.66
假定企業沒有獲得預期的經營效益,息稅前利潤僅為60萬元,其他其他條件不變,則權益資本凈利潤率計算如表二:
項目 行次
負債比率 0% 50% 80%
資本總額 ① 1000 1000 1000
其中: 負債 ②=①×負債比率 0 500 800
權益資本 ③=①-② 1000 500 200
息稅前利潤 ④ 60 60 60
利息費用 ⑤=②×7.47% 0 37.35 59.76
稅前利潤⑥=④-⑤ 60 22.65 0.24
所得稅 ⑦=⑥×25% 15 5.6625 0.06
稅後凈利 ⑧=⑥-⑦ 45 16.9875 0.18
權益資本凈利潤率 ⑨=⑧÷③ 4.5% 3.40 % 0.09%
財務杠桿系數 ⑩=④÷⑥ 1 2.65 250
通過表一我們可以發現,在息稅前利潤相同的情況下,負債比率越高,權益資本的的凈利潤率就越高,企業獲得財務杠桿利益越大。但是在表二中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為60的時候,情況則相反。企業的負債率越高,權益資本凈利潤率就越低,財務杠桿同樣也越高。以負債比率80%為例,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比負債成本每提高一個百分點,權益資本凈利潤率就會提高2.51個百分點[(33.84%-11.25%)÷(150-60)],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比負債成本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權益資本凈利潤率則下降2.51個百分點。如果息稅前利潤下降到某一個特定水平時(以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等於負債成本為轉折點),財務杠桿作用就會從積極轉化為消極。此時,使用財務杠桿,反面使得企業的收益不盡如人意,而且越是使用財務杠桿,損失就越大。在表二中,息稅前利潤為60,負債比例為80%的條件下,財務杠桿系數高達250,也就是說,如果息稅前利潤在60的基礎上每降低1%,權益資本凈利潤就將以250倍的速度下降,可見其中所暴露的財務風險。如果不使用財務杠桿的話,企業就可以很好的避免掉這部分的財務風險,即使經營狀況好頁無法取得杠桿利益
③ 求一篇關於財務杠桿效應理論的文獻綜述
財務杠桿的文獻綜述
米勒的「MM理論」,在財務理論界引起較大反響,在於它與傳統財務理論的大相徑庭。早期的「MM理論」(「無關論」)包括如下三個重要結論:
1、資本結構與資本成本和公司價值無關。「MM理論」認為,如果不考慮公司所得稅和破產風險,且資本市場充分發育並有效運行,則公司的資本結構與公司資本總成本和公司價值無關,或者說,公司資本結構的變動,不會影響公司加權平均的資金總成本,也不會影響到公司的市場價值,這是因為,盡管負債資金成本低,但隨著負債比率的上升,投資者會要求較高的收益率,因而公司的股權資金成本也會上升,也就是說,由於負債增加所降低的資金成本,會由於股權資金成本的上升所抵銷,更多的負債無助於降低資金總成本。
2、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無關。「MM理論」認為,對股票上市公司而言,在完善的資本市場條件下,資本向高收益公司自由地流動,最終會使不同資本結構的公司價值相等。例如A公司沒有負債時,財務風險較低,投資收益率也較高,而B公司負債較多,財務風險較大,股價也較低,那麼其股東可能出售其股票,轉而購買A公司的股票,以追求較高的投資回報,這種追求高收益的資本流動短期內看會造成A公司股價上漲、B公司股票下跌,但從長期來看,當投資者發現以較高的股價投資A公司的收益還不及投資B公司的收益時,情況卻會相反,從而導致A公司股票價值下跌而B公司股票價格上升。因此,「MM理論」認為,若以股票市價總值來衡量公司價值,那麼公司的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無關。
3、如果籌資決策與投資決策分離,那麼公司的股利政策與公司價值無關。「MM理論」認為,公司價值完全由公司資產的獲利能力或投資組合決定,股息與保留盈餘之間的分配比例不影響公司價值,因為股息支付雖能暫時提高股票市價,但公司必須為此而擴大籌資,這樣會使企業資金成本提高和財務風險上升,從而引起公司股價下跌,兩者將會相互抵銷。因此,米勒認為,股息政策僅能反映目前收入與未來期望收入的關系,其本身並不能決定股票市價或公司價值,這一論斷與傳統財務理論也是大相徑庭的。
「MM理論」的前提是完善的資本市場和資本的自由流動,不考慮公司所得稅,然而現實中不存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且還有許多阻礙資本流動的因素,尤其是所得稅對各個公司而言都是存在的,因此,米勒等人後來又對「MM理論」進行了一定的修正,他們認為:考慮所得稅因素後,盡管股權資金成本會隨負債比率的提高而上升,但上升速度卻會慢於負債比率的提高,因此,修正後的「MM理論」認為,在考慮所得稅後,公司使用的負債越高,其加權平均成本就越低,公司收益乃至價值就越高,這就是修正後的「MM理論」,又稱資本結構與資本成本、公司價值的相關論(簡稱「相關論」)。
按照修正後的「MM理論」,公司的最佳資本結構是100%的負債,但這種情形在現代社會顯然不合理,因此,後來有些學者引入市場均衡理論和代理成本、財務桔據成本(因償債能力不足而導致的直接和間接損失)等因素,對「MM理論」進一步加以完善。首先是斯蒂格利茲(Stiglitz)等人將市場均衡理論(Market Equilibrium)引入資本結構研究,他們認為,提高公司負債比率,會使公司財務風險上升,破產風險加大,從而迫使公司不選擇最大負債率(100%)的籌資方案而選擇次優籌資方案;另一方面,隨著公司負債比率的上升,債權人因承受更大的風險而要求更高的利率回報,從而導致負債成本上升,籌資難度加大,這樣也會限制公司過度負債。在此之後,又有一些學者將代理成本、財務拮據成本等理論引入資本結構研究,結論是:當公司負債比率達到某一界限之前(如50%),舉債的減稅收益將大大超過股權資金成本上升的損失,隨著負債比率的升高,舉債的減稅收益與股權資金成本的增加將呈現此消彼長的關系,超過此點後,財務桔據成本和代理成本會上升,在達到另一個峰值時(如80%),舉債減稅的邊際收益正好被負債提高的損失(包括股本成本、財務桔據成本、代理成本的提高)所抵銷,超過此峰值後,負債提高的損失將超過舉債的減稅收益。因此,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相關,但也不是負債越高越好,從而使資本結構理論更趨完善。
米勒教授所提出的資本結構理論盡管有一定的前提和假設條件,但對於開拓人們的視野,推動資本結構理論乃至投資理論的研究,引導人們從動態的角度把握資本結構與資本成本、公司價值之間的關系以及股利政策與公司價值之間的關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因此,「MM理論」被西方經濟學界稱之為一次「革命性變革」和「整個現代企業資本結構理論的奠基石」。正如瑞典皇家科學院在對米勒、夏普(Sharpe)、馬克維茲(MarkowitZ)三人(後兩人亦為財務經濟學家)授予諾貝爾經濟學獎時的聲明中所說:米勒在財務經濟學方面的開創性工作,對企業財務理論貢獻重大,獲獎乃實至名歸;聲明又說:米勒參與革新企業財務守則,將之從一系列鬆散的規則轉化成可盡量擴大股東價值的守則,影響深遠。米勒生前曾多次到我國香港訪問講學,尤其是在亞洲金融風暴時期的精彩演講,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因為如此,香港《情報》在評論米勒逝世的消息時說:「巨星隕落,影響長存」。
④ 誰能幫忙舉例說明企業的財務杠桿效應
一、負債及財務杠桿的詮釋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負債的定義是:「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負債是現代企業經營不可缺少的資金來源,是構成企業資產的基本組成部分。任何企業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負債,幾乎沒有一家企業是只靠自有資本,而不運用負債進行經營的。企業負債的形成大致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通過借款、發行債券、租賃等方式向債權人籌集的債務資本;二是企業由於信用關系而形成的應付款項等。
負債經營既可為企業帶來厚利,又可使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負債的存在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雙重作用和影響,企業必須在效益和風險之間做出適當的權衡。因為負債是一把「雙刃劍」,企業負債過多不好,負債過少也不意味著好。若企業負債過多,會增大財務風險,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倒閉;相反,若負債過少,則不能有效取得負債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好處。舉債投資是神奇的工具,但務必妥善運用。這時應堅守借貸的兩大原則:(1)期望報酬率必須高於貸款利率;(2)在最壞的情況下,必須有足夠的現金還本付息。這里一個至關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認識財務杠桿的存在及其影響。
所謂杠桿,簡言之就是四兩撥千斤、以小搏大的工具。阿基米得曾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將整個地球撬起。」延伸到財務杠桿上,可以這樣說:「借我足夠的錢,我就可獲取巨大的財富。」具體來說,財務杠桿就是指在企業運用負債籌資方式(如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優先股)時所產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由於利息費用、優先股股利等財務費用是固定不變的,因此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每股普通股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將相對減少,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好處。
假設現在有一項投資,需要10萬元的資本,預估會有30%的報酬率,如果我們全部以自有資金來投資,那麼這10萬元的自有資金報酬率就是30%.但是,如果只拿出6萬元,另外4萬元是利用借貸獲得的,借款年利率為15%,雖然表面的報酬率也是30%,但是因為我們真正拿出來的只有6萬元,因此這6萬元自有資金真正的報酬率,是將要賺到的3萬元(100000×30%),扣除負擔的利息費用6000元(40000×15%)之後所得,這樣財務杠桿操作的報酬率高達40%(24000/60000×100%)。
由此得出如下結論和啟示:(1)負債是財務杠桿的根本,財務杠桿效用源於企業的負債經營;(2)在一定條件下,自有資金愈少,財務杠桿操作的空間愈大。利用財務杠桿操作,看起來獲利率很高,但是必須操作得當。如果判斷錯誤,投資報酬率沒有預期得高,甚至是負的時候,再加上需要負擔的借貸利息,就變成反財務杠桿操作,反而損失慘重。
二、合理運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籌資效益
由前述可知,財務杠桿對企業的資金運用有一種放大效應,當企業運用了負債,財務杠桿的效應就會顯現。但是負債並非越多越好,我們首先應該分析籌集資金後資金的利潤率是否大於利息率,如果是,則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提高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正杠桿的效應;反之,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地降低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負杠桿的效應。當然,這僅僅是對單種負債的財務杠桿效應進行闡述,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籌資的渠道很多,財務杠桿效應往往是通過組合的籌資結構體現的。下面就這一問題進行闡述。
(一)從資本結構角度談論
資本結構是指長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傳統財務理論認為,從凈收入的角度來考慮,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提高企業的價值。但企業利用財務杠桿時,加大了股東權益的風險,會使權益資本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內,權益資本成本的上升不會完全抵消利用資金成本率低的債務所獲得的好處,因此,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會下降,企業總價值上升。但是,過度利用財務杠桿,權益成本的上升就不再能為債務的低成本所抵消,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便會上升。以後,債務成本也會上升,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上升加快。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從下降變為上升轉折時的負債比率就是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
企業籌資有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這就呈現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即資本結構。企業籌資必須達到綜合資金成本最小,同時將財務風險保持在適當的范圍內,使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就是最佳資本結構。在實際工作中怎樣才能合理確定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的比例,把握資本結構的最佳點呢?
1.從企業的營業收入狀況確定:營業收入穩定且有上升趨勢的企業,可以提高負債比重。因為企業營業收入穩定可靠,獲利就有保障,現金流量可較好預計和掌握,即使企業負債籌資數額較大,也會因企業資金周轉順暢、獲利穩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會遇到較高的財務風險。相反,如果企業營業收入時升時降,則其現金的迴流時間和數額也不穩定,企業的負債比重應當低些。企業的營業收入規模決定企業的負債臨界點。負債臨界點=銷售收入×息稅前利潤率/借款年利率。企業負債籌資規模若超越這個臨界點,不僅會陷入償債困境,且可能導致企業虧損或破產。
2.從企業財務管理技術方面確定:長期負債大都是用企業的固定資產作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可以揭示企業負債經營的安全程度。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以2∶1為安全。只有固定資產全部投入正常營運的企業,才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維持1∶1的比率關系。
3.從所有者和經營者對資本結構的態度確定:如果所有者和經營者不願使企業的控制權分落他人,則應盡量採用債務籌資而不採用權益籌資。相反,如果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不太願意承擔財務風險,則應盡量降低債務資本比率。
4.從行業的競爭程度確定:如果企業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較低或具有壟斷性,營業收入和利潤可能穩定增長,其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重可較高。相反,若企業所在行業競爭強烈,企業利潤有降低的態勢,應考慮降低負債,以避免償債風險。
5.從企業的信用等級方面確定:企業進行債務籌資時貸款機構和信用評估機構的態度往往是決定因素。一般來說,企業的信用等級決定了債權人的態度,企業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例應以不影響企業的信用等級為限。
從以上籌資的定性分析中可概括出:(1)如果企業處於新建或不穩定和低水平發展階段,為了避免還本付息的壓力,應採取偏重股東權益的資本結構,包括內部籌資、發行普通股和優先股籌資等;(2)如果企業處於穩定發展階段,則可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或借款等負債籌資的方式,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偏重於負債的資本結構。
(二)從財務結構角度談論
財務結構是指企業各種籌資方式的組合構成,通常用資產負債率表示。財務結構的類型有3種:(1)資產負債率為100%,股東權益比率為0,全部為借入資金;(2)資產負債率為0,股東權益比率為100%,全部為自有資金;(3)資產負債率與股東權益比率均小於100%,借入資金與自有資金各佔一定比例,比例的不同又會衍生出若干種具體的財務結構。企業全額負債經營,風險全部由債權人承擔,不僅會影響債權人的利益,而且會嚴重干擾一個國家的經濟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明確規定公司設立必須要具有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由股東出資形成,也即實踐中不允許上述第一種財務結構存在。企業全部依靠權益資金經營,無負債,雖不受法律的制約,但權益資金成本高,不能根據需要作靈活的調整,且在市場經濟中,由於交易的結算關系和臨時性資金需要,第二種財務結構實際上也是不存在的。第三種財務結構才是現實經濟生活中需要加以研究的,也就是如何安排和調整負債與股東權益資金的比例,使之更趨於合理。那麼,什麼是理想的財務結構呢?
1.綜合資金成本低。財務理論與實踐告訴我們,借入資金成本小於權益資金成本,流動負債成本低於長期負債成本,所以提高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將使公司實際負擔的資金成本下降。
2.財務杠桿效益高。財務杠桿效益是指企業負債經營能使權益資金獲得的額外利益。在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高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會使權益資金利潤率超過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並且負債比率越高,這種財務杠桿效益越大。但若企業獲利能力很差,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或高負債比率將使權益資金利潤率下降,甚至無利可圖或發生資本損失。這種財務杠桿負效益應盡量避免。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等於負債利息率,這是負債經營的臨界點,前者大於後者,提高負債比率將使股東獲得更多的財務杠桿效益。
3.財務風險適度。企業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高,雖然能夠降低綜合資金成本,並能為股東帶來財務杠桿效益,但加大了財務風險。如果風險過大,以至於債務到期不能償還的概率很高,企業就可能陷入破產的境地,持續經營就會受到影響。因此,企業應根據預計的現金流量,合理安排債務的數量、種類和期限,降低財務風險。
三、相關問題的討論
企業要發展,經濟要增長,就得有投入,在企業自有資本私有制的情況下,舉債投入無可非議。那麼,怎樣才能在企業發展和控制負債風險之間尋求一條最佳途徑?在一般情況下,負債成本必須低於投資項目預期回報額,否則,經營無利可圖,任何優惠的籌資條件、誘人的投資項目都是不可取的。
(一)確定適度的負債結構
企業一旦確定應進行負債經營,隨之一是要確定舉債額度,合理掌握負債比例;二是要考慮借入資金的來耗結構。企業在舉債籌資時,必須考慮合適的舉債方式和資金類別。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舉債方式由過去單一向銀行借款,發展到可多渠道籌集資金,企業應根據借款的多少、使用時間的長短,可承擔利率的大小來選擇不同的籌資方式。(1)向銀行借款。這仍然是企業借款的主渠道。但由於銀行是我國進行宏觀調控的主戰場,銀行貸款既要受資金頭寸的限制,又有貸款額度的制約,雙向鉗制,所以貸款難度較大。如果國家緊縮銀根,最先遭到調控的就是那些借債大戶。(2)向資金市場抗拆借。它是通過金融機構,對某些企業的閑散資金,通過資金市場集中起來,然後再借給短期內急需資金的企業。這種渠道得到的資金,一般使用時間不長,而且資金成本較高。(3)發行企業債券。向企業內部發行債券,可以把職工緊緊團結起來,為企業的興衰存亡而共同奮斗,但能籌集到的資金十分有限。向社會公開集資,雖然可以籌集到數額較大的資金,但資金成本高,稍有不慎,會帶來很大的財務風險。(4)穩妥地使用商業信用。它是發達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融資方式,不僅成本低,而且可以背書轉讓; 在資金緊張急需現款時,可以在銀行貼現取款。它是解開三角債的最佳選擇。但使用商業信用,要有健全的經濟法規和良好的商業道德,即商業信譽好,才能穩妥地為我所用。否則,再好的辦法,對信譽太差的人來說也是一紙空文。(5)引進外資。即通過種種渠道(政府、銀行、企業、個人)從國外借貸資金。引進外資時,則需要考慮匯兌風險。目前雖然國家利率政策宏觀控制較嚴,但社會拆資成本化存在著較大差異,所以在選擇籌資渠道時不能盲目,要努力降低資金成本。同時要考慮借入資金的期限結構。企業借入資金的使用期限短,企業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就大;使用期限長,風險小,但資金成本高。所以企業對不同期限的借入資金要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還款相對均衡,避免還款過於集中。
(二)復合杠桿及企業籌資效益
財務管理中涉及的杠桿主要有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復合杠桿,並對應著經營風險、財務風險、企業總風險及有關的收益。財務管理利用杠桿的目標是:在控制企業總風險的基礎上,以較低的代價獲得較高的收益。
1.經營杠桿及經營風險。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所產生的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也就是說,如果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為零或者業務量無窮大時,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將等於產銷量變動率,此時不會產生經營杠桿作用。從另外的角度看,只要有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就一定會產生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營業收入-基期變動成本)/基期息稅前利潤。(1)在其他因素不變(如營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固定成本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風險也就越大。(2)如果固定成本不變,則營業收入越多,經營杠桿系數越小,並且經營風險也就越小。
2.復合杠桿與企業總風險。復合杠桿是經營杠桿與財務杠桿連鎖作用的結果,反映營業額的較小變動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現象。(1)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2)復合杠桿系數反映企業的總風險程度,並受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影響(同方向變動)。因此,為達到企業總風險程度不變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目的,企業可以通過降低經營杠桿系數來降低經營風險,同時適當提高負債比例來提高財務杠桿系數,以增加企業收益。雖然這樣會使財務風險提高,但如果經營風險的降低能夠抵消財務風險提高的影響,則仍將使企業總風險下降。於是,就會產生企業總風險不變(甚至下降)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好現象。
綜上所述,要提高企業籌資效益,就必須把握好企業財務結構、資本結構,按照企業預期合理搭配各種籌資方式;同時,合理安排企業的負債規模、期限、結構,達到財務杠桿效益優化,從而解決財務杠桿與企業籌資效益的問題。
⑤ 企業的財務杠桿效應的合理運用
從資本結構角度談論
資本結構是指長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傳統財務理論認為,從凈收入的角度來考慮,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提高企業的價值。但企業利用財務杠桿時,加大了股東權益的風險,會使權益資本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內,權益資本成本的上升不會完全抵消利用資金成本率低的債務所獲得的好處,因此,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會下降,企業總價值上升。但是,過度利用財務杠桿,權益成本的上升就不再能為債務的低成本所抵消,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便會上升。以後,債務成本也會上升,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上升加快。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從下降變為上升轉折時的負債比率就是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
企業籌資有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這就呈現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即資本結構。企業籌資必須達到綜合資金成本最小,同時將財務風險保持在適當的范圍內,使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就是最佳資本結構。在實際工作中怎樣才能合理確定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的比例,把握資本結構的最佳點呢?
1.從企業的營業收入狀況確定:營業收入穩定且有上升趨勢的企業,可以提高負債比重。因為企業營業收入穩定可靠,獲利就有保障,現金流量可較好預計和掌握,即使企業負債籌資數額較大,也會因企業資金周轉順暢、獲利穩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會遇到較高的財務風險。相反,如果企業營業收入時升時降,則其現金的迴流時間和數額也不穩定,企業的負債比重應當低些。企業的營業收入規模決定企業的負債臨界點。負債臨界點=銷售收入×息稅前利潤率/借款年利率。企業負債籌資規模若超越這個臨界點,不僅會陷入償債困境,且可能導致企業虧損或破產。
2.從企業財務管理技術方面確定:長期負債大都是用企業的固定資產作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可以揭示企業負債經營的安全程度。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以2∶1為安全。只有固定資產全部投入正常營運的企業,才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維持1∶1的比率關系。
3.從所有者和經營者對資本結構的態度確定:如果所有者和經營者不願使企業的控制權分落他人,則應盡量採用債務籌資而不採用權益籌資。相反,如果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不太願意承擔財務風險,則應盡量降低債務資本比率。
4.從行業的競爭程度確定:如果企業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較低或具有壟斷性,營業收入和利潤可能穩定增長,其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重可較高。相反,若企業所在行業競爭強烈,企業利潤有降低的態勢,應考慮降低負債,以避免償債風險。
5.從企業的信用等級方面確定:企業進行債務籌資時貸款機構和信用評估機構的態度往往是決定因素。一般來說,企業的信用等級決定了債權人的態度,企業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例應以不影響企業的信用等級為限。
從以上籌資的定性分析中可概括出:(1)如果企業處於新建或不穩定和低水平發展階段,為了避免還本付息的壓力,應採取偏重股東權益的資本結構,包括內部籌資、發行普通股和優先股籌資等;(2)如果企業處於穩定發展階段,則可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或借款等負債籌資的方式,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偏重於負債的資本結構。
從財務結構角度談論
財務結構是指企業各種籌資方式的組合構成,通常用資產負債率表示。財務結構的類型有3種:(1)資產負債率為100%,股東權益比率為0,全部為借入資金;(2)資產負債率為0,股東權益比率為100%,全部為自有資金;(3)資產負債率與股東權益比率均小於100%,借入資金與自有資金各佔一定比例,比例的不同又會衍生出若干種具體的財務結構。企業全額負債經營,風險全部由債權人承擔,不僅會影響債權人的利益,而且會嚴重干擾一個國家的經濟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明確規定公司設立必須要具有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由股東出資形成,也即實踐中不允許上述第一種財務結構存在。企業全部依靠權益資金經營,無負債,雖不受法律的制約,但權益資金成本高,不能根據需要作靈活的調整,且在市場經濟中,由於交易的結算關系和臨時性資金需要,第二種財務結構實際上也是不存在的。第三種財務結構才是現實經濟生活中需要加以研究的,也就是如何安排和調整負債與股東權益資金的比例,使之更趨於合理。那麼,什麼是理想的財務結構呢?
1.綜合資金成本低。財務理論與實踐告訴我們,借入資金成本小於權益資金成本,流動負債成本低於長期負債成本,所以提高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將使公司實際負擔的資金成本下降。
2.財務杠桿效益高。財務杠桿效益是指企業負債經營能使權益資金獲得的額外利益。在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高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會使權益資金利潤率超過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並且負債比率越高,這種財務杠桿效益越大。但若企業獲利能力很差,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或高負債比率將使權益資金利潤率下降,甚至無利可圖或發生資本損失。這種財務杠桿負效益應盡量避免。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等於負債利息率,這是負債經營的臨界點,前者大於後者,提高負債比率將使股東獲得更多的財務杠桿效益。
3.財務風險適度。企業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高,雖然能夠降低綜合資金成本,並能為股東帶來財務杠桿效益,但加大了財務風險。如果風險過大,以至於債務到期不能償還的概率很高,企業就可能陷入破產的境地,持續經營就會受到影響。因此,企業應根據預計的現金流量,合理安排債務的數量、種類和期限,降低財務風險。
⑥ 什麼是財務杠桿效應
財務杠桿效應的含義:財務中的杠桿效應是指由於固定費用的存在而導致的,當某一財務變數以較小幅度變動時,另一相關變數會以較大幅度變動的現象。 1 財務杠桿效應包含著以下三種形式: (1)經營杠桿 (2) 財務杠桿 (3)復合杠桿 2 相關條目 經營杠桿 (1)經營杠桿的含義 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成本的存在而導致息稅前利潤變動大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的杠桿效應。 (2)經營杠桿的計量 對經營杠桿的計量最常用的指標是經營杠桿系數或經營杠桿度。經營杠桿系數,是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相當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率的倍數。 計算公式為: 經營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 經營杠桿系數的簡化公式為: 報告期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 (3)經營杠桿與經營風險的關系 經營杠桿系數、固定成本和經營風險三者呈同方向變化,即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況下,固定成本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大,企業經營風險也就越大。其關系可表示為: 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邊際貢獻-基期固定成本) 財務杠桿 (1)財務杠桿的概念 財務杠桿是指由於債務的存在而導致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的杠桿效應。 (2)財務杠桿的計量 對財務杠桿計量的主要指標是財務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潤的變動率相當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 計算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利息) 對於同時存在銀行借款、融資租賃,且發行優先股的企業來說,可以按以下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融資租賃積金-(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稅率)] (3)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 財務風險是指企業為取得財務杠桿利益而利用負債資金時,增加了破產機會或普通股每股利潤大幅度變動的機會所帶來的風險。財務杠桿會加大財務風險,企業舉債比重越大,財務杠桿效應越強,財務風險越大。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可通過計算分析不同資金結構下普通股每股利潤及其標准離差和標准離差率來進行測試。 復合杠桿 (1)復合杠桿的概念 復合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和固定財務費用的存在而導致的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大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的杠桿效應。 (2)復合杠桿的計量 對復合杠桿計量的主要指標是復合杠桿系數或復合杠桿度。復合杠桿系數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相當於業務量變動率的倍數。 其計算公式為: 復合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 或: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 (3)復合杠桿與企業風險的關系 由於復合杠桿作用使普通股每股利潤大幅度波動而造成的風險,稱為復合風險。復合風險直接反映企業的整體風險。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復合杠桿系數越大,復合風險越大;復合杠桿系數越小,復合風險越小。通過計算分析復合杠桿系數及普通股每股利潤的標准離差和標准離差率可以揭示復合杠桿同復合風險的內在聯系。
⑦ 財務杠桿國內研究現狀以及各種觀點的利弊分析
關鍵詞:財務杠桿 公司成長性
一.引言
財務杠杠對公司價值及公司成長性的影響是資本結構理論的一個主要研究領域,公司的成長性是公司經營者和投資者共同關心的問題,公司的成長中需要大量資金作為其支撐,公司可以藉助財務杠桿實現其持續穩定的增長,研究財務杠桿對公司成長性的關系,對我國企業的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此二者的關系研究仍然是理論和實務工作者研究的熱點。筆者通過對二者關系的回顧,找出其研究的優劣點,為以後更好的研究二者的關系提供一定的借鑒和啟示。
二.國外研究現狀綜述
關於財務杠桿對公司成長性的影響,國外學者融完成了大量的研究工作。1934年,Graham指出,投機性資本結構(高資產負債率)由於負債融資享受免稅待遇,有利於普通股從公司財產和收益膨脹中獲取大量的利益,有利於公司高成長。Myers & Turnbull(1977)認為當公司的負債比率高時,其破產風險亦會相應提高,一旦破產則會完全喪失成長機會,所以當公司有較多的成長機會時,會採取較保守的財務杠桿政策,因此預測成長機會與負債比率間存在負相關。
Smith and Warner(1979)曾提出當公司使用負債融資時,會引發負債代理問題,其中之一即是投資不足(underinvestment)的問題,Myers認為公司在有負債的情況下 ,只會接受投資項目產生的現金流量凈現值超過負債利息與投資面額之和的投資計劃 ,而會放棄現金流量凈現值大於投資面額但小於負債利息與投資面額之和的投資方案 ,因而會產生投資不足問題 ,由此說明公司財務杠桿會減緩公司的成長。
Tit man &Wessels認為處於成長階段的公司對未來投資機會有更多的選擇 ,但由於存在負債代理問題 ,所以他們推測負債比率應與公司的成長呈反向關系。但其實證結果顯示負債比率與成長性的反向關系不顯著。
Larry Lang等在其對杠桿、 投資與公司成長的研究中表明 ,杠桿不會減緩那些具有良好投資機會的公司的成長;但是當公司的成長機會不被資本市場認同或者其成長機會的價值不足以克服高負債所帶來的風險與成本的影響時 ,財務杠桿與公司的成長性負相關。
三.國內研究現狀
(一)財務杠桿與公司成長性負相關
吳世農、 李常青和余瑋(1999)選用影響上市公司成長性的五個關鍵因素 —資產周轉率、 銷售毛利率、 負債比率、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和期間費用率 ,建立了上市公司成長性的判定模型。他們的研究結果表明 ,由上述五個變數構成的判定模型能夠有效地判定或預測我國上市公司的成長性此外 ,判定模型結果表明 ,負債比率與公司的成長性負相關
畢皖霞和徐文學(2005)對26家製造業公司的實證分析顯示,以凈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和市凈率為基礎的綜合價值指標與資產負債率顯著負相關。
肖作平(2005)通過考察資本結構與公司績效之間的相互關系注意到,財務杠桿對公司績效具有顯著的消極影響。
(二)財務杠桿與公司成長性關系不顯著
陸正飛和辛宇(1998)對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主要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在文中 ,他們提出了成長性與資本結構正相關的假設。他們認為成長性強的企業往往有著良好的未來發展前景 ,因而通常不願過多地發行新股以避免分散老股東的控制權和稀釋每股收益 ,從而只能通過增加負債來籌集投資項目所需資金。但他們的實證結果卻顯示成長性與負債率之間沒有顯著的關系。
洪錫熙和沈藝峰(2000)運用資本結構決定因素學派的理論框架 ,對影響我國上市公司財務杠桿的主要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 ,結果顯示 ,公司成長性與公司財務杠桿之間沒有顯著的關系
(三)財務杠桿與公司成長性正相關
呂長江和王克敏(2002)研究了我國上市公司財務杠桿、 股利分配及管理股權比例之間的相互作用機制。實證研究發現 ,上市公司的財務杠桿與公司績效、 公司的成長性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這說明 ,處於成長階段、 資產規模逐漸擴大的績優公司善於發揮財務杠桿效應 ,以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 ,並降低權益代理成本。
汪輝(2003)卻觀察到了公司負債對公司價值的積極效應。其研究顯示,公司的債務水平對Q值、市凈率和凈資產收益率均具有顯著的正向解釋力(但對於少數資產負債率非常高的公司,這種作用並不顯著)。
呂長江, 金超, 陳英(2006)研究上市公司在不同經營業績條件下財務杠桿對成長性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 , 與國內外已有的研究結果不同 , 不同經營業績下公司財務杠桿對成長性的影響作用存在差異。對於業績優良的公司 , 財務杠桿具有積極作用 , 舉債經營可以促進公司的成長 , 而且 , 隨著公司業績的增強 ,財務杠桿所起的積極作用更為顯著; 對於業績較差的公司 , 財務杠桿具有消極作用 , 財務杠桿對成長性有一定的抑製作用。
四.國內外研究狀況評述
國外的研究資本結構理論及財務杠桿的作用的文斌相當豐富,但尚未進一步實證研究的問題也相當多,很多問題尚未定論。目前主要存在兩大問題:其一:雖然已知高負債所引起的財務風險,將導致債權人價值的損失轉移,並將限制企業運用財務杠桿的能力,但尚無法合理碧水和避險,在現實中找出資本結構最佳點。其二:現有的理論無法正確提供企業在不同環境下所應籌資的數量和期限,而其中最主要的障礙是企業債務風險評估難。
目前國內的研究主要集中於企業負債狀況及對宏觀經濟的影響,以及如何化解債務對策研究方面等,真正運用實證來系統研究中國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與成長性關系的論文不是太多。
從國內外的學者對財務杠桿與公司成長性關系的問題研究可以看出,由於選取衡量公司成長性的變數不同,且研究的樣本、研究的方法不一樣,因而不同程度地影響了研究結果的可信度,導致研究結果的不一致。並且此研究多以公司財務業績指標作為公司績效的評價指標。財務指標無法反映風險結構(尤其是公司負債所導致的財務風險)的影響,而且可能會因為公司管理當局的盈餘管理而喪失客觀性和真實性。還有,一部分研究選取的樣本過少,或者在行業上缺乏代表性。另外,有些研究沒有控制影響公司業績的其他特異性因素(諸如,企業規模、資產結構、股權結構和行業屬性等)。這些研究方法的缺陷都不同程度地影響了計量結果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