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稅收杠桿,怎麼樣的呢
稅收杠桿是指是指國家依據稅法,通過調整稅收征納關系及納稅人之間利益分配,來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功能。國家可以通過稅種的設置、稅率的設計,實行減稅、免稅、退稅、規定起征點和免徵額等鼓勵或限制性措施,誘導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決策和消費選擇同國家經濟發展規劃相一致。運用稅收杠桿可以彌補和糾正市場機制的缺陷,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積極作用。
⑵ 稅收杠桿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根據不同的情況收取不同的稅收,調節經濟平衡。
⑶ 如何發揮稅收杠桿作用促進經濟發展
運用稅收杠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穿襖提領子,牽牛牽鼻子。」當前,企業是經濟發展的主體,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載體,是經濟增長的一個主要來源,也是國稅部門行政管理的相對人。在金融危機形勢下,國稅部門應該把為企業服務作為「牛鼻子」,努力在稅收政策上進一步扶持,在稅收管理上進一步規范,在稅收服務上進一步改進,幫助企業解困,促進企業發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在稅收政策上進一步扶持
克服當前特殊時期面臨的困難,離不開企業自身的努力,也離不開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和各級政府所採取的幫助企業的措施。從國稅部門來講,最重要的是用好用足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一,認真落實各項稅收調控措施。實施好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好國家支持「三農」發展、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擴大消費需求、促進就業再就業、鼓勵自主創新、扶持返鄉農民工創業等方面的稅收政策,支持成長型和就業型企業發展,為地方企業發展壯大和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提供良好的稅收政策環境。重點是落實好四項稅收調控措施。
一是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2009年1月1日起,允許增值稅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降低設備投資稅收負擔,支持企業更新技術裝備。
二是全力落實好成品油消費稅改革措施和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調整政策。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順利實施,平穩過渡。
三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放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准。對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標准從100萬元以上降低為50萬元以上;除此之外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從180萬元以上降低為80萬元以上。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2009年1月1日起,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分別從工業6%和商業4%統一降低為3%,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對中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實行低稅率。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全民創業。
四是全面落實國家出口退稅政策。簡化出口退稅管理程序。進一步擴大下放生產企業退稅審核許可權范圍;對於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的出口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尚未到期結匯的,可先申報退稅並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210天內向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實行自動核銷方式的出口企業,退稅部門可依據外管提供的電子數據及核銷清單進行審核,不再需要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加大出口退稅力度。爭取更多出口退稅計劃,切實加快退稅審核進度,做到應退盡退,緩解出口企業資金壓力;深化遠程申報系統應用,完善系統功能,適時開發退稅審核結果遠程反饋功能,切實減輕出口企業負擔;進一步落實重點出口企業聯絡員制度,支持出口企業做大做強。支持「走出去」企業發展。幫助「走出去」企業充分利用境外稅收優惠和雙邊稅收協定的優惠待遇,消除境內外雙重征稅,保護企業合法權益,降低「走出去」企業整體稅負,促進企業發展壯大。
第二,積極研究解決企業改革、發展中的稅收政策問題。圍繞地方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大力開展稅收政策調研,深入研究現行稅收政策的實施和調整對經濟發展和企業經營的影響,提出積極有效的對策建議,在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工業化進程、促進科技進步、做大做強支柱產業和優勢企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特別是要認真研究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對接的具體措施,提供有效的稅收政策支持。同時,要把促進就業再就業擺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特別要關注困難群體、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就業問題,積極研究運用稅收政策支持全民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安置,最大限度拓展就業空間,切實增加低收入者的實際可支配收入,以創業促就業,以就業促發展,以發展促和諧。
第三,加強稅收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健全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評價機制,選定一批重點行業、重點企業作為當前國家出台的宏觀稅收調控政策落實情況的聯系點,跟蹤政策執行效果,特別是對銅加工、成品油、資源綜合利用、重大技改項目等具有特殊性的產品、企業和行業,重點跟蹤調查,定期收集、匯總有關數據,及時分析研究稅收政策調整、執行對江西經濟、稅收的影響,促進各級領導的科學決策;同時,及時掌握政策落實進展情況,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稅收政策落實准確、全面、到位。加大稅收監督力度,繼續開展重點執法檢查和效能監察,重點檢查新出台的稅法和稅收政策的落實情況、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執行情況以及規范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確保政策效應不偏移、不弱化。
(二)在稅收管理上進一步規范
國家擴大內需、促進增長,到2010年底將完成4萬億投資。稅收作為財政收入主要來源,在預算支出大幅增加的壓力下,對於支撐政府性投資,控制財政赤字,擔負重要使命。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國稅部門必須進一步依託「四位一體」稅源管理機制,為平衡地方財政收支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第一,正確處理經濟與稅收的關系。一是牢固樹立稅收為經濟發展服務的觀念。我們要正確認識稅收與經濟的關系,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牢固樹立稅收服從服務於經濟發展的觀念,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二是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觀念,找准堅持依法治稅與促進經濟發展的結合點。加快經濟發展,需要理順依法治稅與促進經濟發展的關系。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基礎、靈魂和立足點,是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依法治稅與發展經濟實質上兩者是辯證統一關系,堅持依法治稅本身就是對發展經濟的促進。國稅部門通過依法應收盡收,籌集財政收入保障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資金需要;依法禁止收「過頭稅」,可避免加重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通過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稅收政策,可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促進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應當看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治稅是大勢所趨,國稅部門促進經濟發展的思路不能局限於過去單純依靠減免稅的做法,必須破除單純通過減免稅「放水養魚」的傳統觀念,樹立新型的稅收經濟觀,立足於為企業營造一個公平法治的稅收環境。
第二,適度放寬管理措施。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靈活運用稅收政策,對稅收優惠有幅度規定標準的一律從優執行,對沒有明文禁止和未明確的政策從寬掌握,以緩解企業融資困難,減輕企業經營成本。一是延長納稅人申報納稅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將所有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期限由每月10日延長至15日,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二是支持困難企業渡過難關。2009年,經國稅機關批准,小規模就業型、成長型困難企業繳納增值稅可以實行按季申報;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稅款,並免交滯納金,緩解納稅人資金周轉壓力。對成長型、就業型困難企業已批准享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如2008年已滿三年,可繼續延長一年。三是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農民工返鄉創業免交稅務登記工本費。執行增值稅起征點國家規定的最高上限,即:銷售貨物的起征點定為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定為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定為200元。四是繼續推行依法稽查、文明執法。依法慎重採取強制執行、稅收保全措施,確保稅收執法行為合法、規范、必要、有效。科學安排檢查計劃,規范檢查計劃管理,嚴格檢查計劃審批,最大限度減少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現象。鼓勵企業在限期內開展自查,對自查中發展的一般性稅收違法行為,允許企業只補繳稅款、滯納金,免予罰款處罰。改進檢查方法,提高檢查效率,縮短檢查時間,最大限度減少對納稅人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第三,進一步提高機關效能。各級國稅機關要從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扎實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一步提高稅收行政效率和稅收服務水平。一是嚴格控制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減少稅務行政處罰的隨意性,切實保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稅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是改進稅務行政審核審批。堅持合法、合理、高效、便民和權責統一、監督有效的原則,進一步清理和規范稅務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精簡審批項目,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不斷提高審批效能。三是以最快速度依法為納稅人辦理減、免、緩稅事項。堅決貫徹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按規定程序以最快速度、最優政策為納稅人辦理減、免、緩稅事項,緩解納稅人資金困難,支持納稅人生產經營。
(三)在稅收服務上進一步改進
當前這個特殊時期,對優化稅收服務、營造稅收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是困難的時候,企業對運行環境就越敏感、越依賴,通過這次金融危機,企業更能感受到這一點。稅收服務是企業運行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納稅人營造一個平等競爭的稅收環境,既是國稅機關的職責,也是國稅機關為納稅人提供的最好的服務。在今後的工作中,國稅機關要重點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現實需求為導向,以信息化為依託,創新服務內容和手段,營造良好稅收政務環境。通過稅企雙方的共同努力克服金融危機的影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第一,進一步加大稅收政策宣傳力度。採取舉辦各類培訓班等形式,利用媒體、網路、辦稅服務廳等載體,加強政策宣傳和納稅輔導。對外,重點是開展政策宣傳和培訓,組織國稅人員認真學習領會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和操作規程,確保全體國稅人員准確理解政策、正確把握政策和嚴格執行政策,確保每一位國稅人員都必須熟悉每一條稅收優惠政策,每一條稅收優惠政策都必須落實到每一戶應該享受的企業。對外,重點是抓好政策宣傳和輔導,幫助納稅人掌握和運用好各項稅收政策;組織對企業法人和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讓企業及時了解、掌握新政策,按政策規定計算、申報納稅;積極與企業溝通,了解企業在在的問題,考慮政策在實際執行中的困難,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另外,做好對地方政府的稅法宣傳,全面分析政策調整可能對當地經濟、財政收入帶來的影響,提請政府應該按照調整後有關政策的精神,調整經濟發展的思路,進一步優化經濟結構,尤其要重視環保、節能和高科技產業的發展,積極扶持出口產品企業的生產和競爭能力,充分釋放稅收在加快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方面的政策效應。
第二,進一步減輕納稅人不必要的辦稅負擔。繼續優化流程、整合業務,簡化資料、簡並報表,凡未經總局發文明確和省局批准,各地自選增設的要求納稅人辦理的涉稅事項和報送的涉稅資料一律取消。納稅人申請辦理的涉稅事項,統一由辦稅服務廳集中受理,做到一次告知;對同一納稅人不同稅種的信息採集、調查核實等工作,由稅收管理員統籌實施,避免同一事由多頭、多次找納稅人。
第三,不斷創新服務內容和手段。一是創新服務平台。加強辦稅服務廳建設,進一步規范辦稅服務廳窗口設置,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試行自助辦稅。打造「國稅網上稅收服務廳」,拓寬辦稅方式和報稅渠道,引導納稅人選擇使用多元化電子申報繳稅方式,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地履行納稅義務。繼續推廣多元化電子申報和增值稅發票網上認證系統。積極穩妥地推進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和同城通辦,方便納稅人辦稅。二是推行分類服務。在通過辦稅服務廳提供一般性納稅服務的同時,按照「一企一策、一戶一幫」原則,開展「一對一」服務納稅人活動。對大型企業,繼續推行稅收服務直通車制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大力加強網路辦稅平台建設;對個體工商戶,重點關注其發票領購、就近繳稅、稅法咨詢以及辦理停歇業等方面的服務需求;對農村納稅人,提供定期的上門辦稅咨詢服務。三是推進國、地稅聯合辦證。要充分利用好現有政府行政辦證服務中心資源,加強登記信息的交換與共享,為推行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工作做好准備。
⑷ 如何看待稅收的杠桿作用
稅收,是財政政策的一種,稅收,起不到杠桿的作用,稅收,只不過是將社會流動資金歸入國家和部門,由他們操作,再投入市場,只是一個緩解流通的作用,最終,還是會流入市場的。要說杠桿,只有通過存款准備金和利率的調整來起作用,最終由央行吸收。
滿意請採納
⑸ 我國的稅收怎麼杠桿起作用
稅收杠桿是指是指國家依據稅法,通過調整稅收征納關系及納稅人之間利益分配,來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功能。國家可以通過稅種的設置、稅率的設計,實行減稅、免稅、退稅、 規定起征點和免徵額等鼓勵或限制性措施,誘導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決策和消費選擇同國家經濟發展規劃相一致。運用稅收杠桿可以彌補和糾正市場機制的缺陷,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積極作用。
運用稅收杠桿對企業利潤的形成、分配和使用所進行的引導和調整:
1、對利潤形成的調節 可分為對一般利潤水平調節和對利潤結構的調節兩部分。①對一般利潤水平調節,是指通過稅收分配,使一組企業都只能獲得適度的利潤。對企業來說,這樣的利潤水平既不太高,以致使它失去加強經營管理的壓力;也不太低,使它失去加強經營管理的動力,從而可以發揮稅收促進提高微觀效益的作用。②對利潤結構的調節,指通過差別稅負政策,使不同產業和從事不同產品生產的企業獲得的利潤水平不同,從而可以發揮稅收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合理調整的作用。以上對利潤形成的調節,一般屬於流轉稅的作用領域。
2、對利潤分配和使用進行的調節 可分為對留利水平的調節和對留利使用的調節兩部分。①對留利水平的調節,一般屬於所得稅的作用領域。合理的所得稅率,要求在促使企業能夠獲得符合其各自主觀努力所應得的不同經營成果,以及相互之間的留利水平不致過分懸殊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②對留利使用的調節,屬於目的稅的作用領域。通過目的稅稅種和稅率的合理設計,要求能夠對企業從留利中形成的各項基金在使用的方向和規模方面起到引導或抑制的作用,以符合宏觀經濟發展的要求。
稅收調節只有在企業具有支配自己的稅後利潤和決定自己的生產經營方向等,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所應有的權利的條件下,同價格、信貸、財政補貼和匯率等經濟杠桿協調配合,並使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三者利益各得其所,才能有助於預期調節目標的實現。
稅收杠桿在整個經濟杠桿體系中居於重要的地位。但是,不同的稅種,由於它的征稅對象不同,其杠桿作用也不一樣對於以銷售額為征稅對象的稅收,可以在價格固定的條件下,用來調節企業的利潤水平;在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前提下,用來促進企業降低成本,以及配合價格,調節生產、流通和消費。對於以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稅收,可用來促進生產向專業化分工協作的方向發展。 對於以資源和資產佔用為征稅對象的稅收,可以用來調節企業間因客觀條件不同所獲得的級差地租或收益,促使在大體平等的條件下開展競爭,實現優勝劣汰。對於以消費品為征稅對象的稅收,可以用來調節消費對於以所得額為征稅對象的稅收,則可以用來調節收入和社會總需求等等。由於不同稅種具有不同的調節作用,國家要利用稅收杠桿來調節復雜的社會經濟過程,就不能指望通過單一或少數幾個稅種來實現,而必須根據每個稅種的征稅對象及其特有的調節作用,統籌設計,建立一套較為科學的稅收體系。
⑹ 如何發揮稅收的宏觀調控作用
我們稅收與經濟的關系問題是一個老話題。歷代統治者都把稅收作為國家經濟命脈和政權的根基,古今中外的政治家、經濟學家都論述稅收與經濟的關系問題,歷史上的每次重大變革、變法都涉及稅收與經濟的關系問題。在我國經濟轉軌時期,從理論上弄清稅收與經濟的關系問題,對於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適應世界經濟發展,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稅收宏觀調控作用,促進我國經濟跨越式發展和各項建設事業的全面進步,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政治經濟意義和社會歷史意義。
一、稅收在國民經濟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
任何事物有位才有為。研究稅收與宏觀經濟的關系問題,首先要認識稅收的范疇,弄清稅收在國民經濟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為此就要研究經濟與分配和分配與稅收的關系問題。
宏觀經濟是指整個國民經濟及其運行狀況,是相對微觀經濟(部門經濟或局部經濟)而言的,是對社會物質生產和再生產活動的高度概括,它包括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等四個方面的活動及相互關系。社會再生產四個方面的活動相輔相成,互為因果,其中生產決定分配、交換、消費等三個環節,分配、交換、消費等三個環節並不是被動地、消極地適應生產,而是積極地影響生產,反作用於生產。在這四個環節中,生產是生產者的事,交換是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事,消費是消費者的事,政府一般不參與不幹預這三個方面的活動,但通過稅收參與企業和個人的收益分配,影響各方面的經濟活動。
恩格斯把經濟所包含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四個方面的關系概括為生產關系。馬克思認為這四個方面的關系都與財產所有權有關,財產關系是生產關系的法律用語。這就如同科學技術凝結在勞動產品中一樣,財產關系凝結在四個關系之中。要保證社會再生產的順利進行,就要用法律明確財產關系,保護財產關系。勞動者的勞動權、企業的財產權、國家的政治權力都要參與收益分配。工人拿工資、企業拿利潤、國家拿稅收是收益分配的基本形式。收益分配關系確定財產歸屬,是財產關系在經濟上的體現;財產關系一旦形成,又反過來決定收益分配關系。財產和分配的關系問題是經濟的核心問題和要害問題,關繫到各方經濟利益,各方對此最敏感最關心。稅收之所以成為各方利益矛盾的焦點,就是因為它參與國民收入分配,關繫到國家與企業、個人與國家、中央與地方的利益。我國經濟改革的實質就是對所有制、產權制度和分配製度進行改革,調整財產關系和分配關系,解放和發展生產力,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
稅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是國家生存發展和國民共同利益的需要,是由國家政治權力和國家所有制決定的。馬克思說:「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就是捐稅。」「在我們面前有兩種權力:一種是財產權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權力,另一種是政治權力,即國家權力。權力統治著財產,……捉弄財產。」恩格斯說:「為了維持這種權力,就需要公民繳納費用--捐稅。」「納稅原則本質上純屬共產主義的原則,因為一切國家征稅都是從國家所有制來的。的確,或者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樣就沒有國家所有制,而國家就無權征稅,或者是國家有這種權力,這樣私有制就不是神聖不可侵犯,國家所有制就高於私有制,而國家就成了真正的主人。要求國家宣布自己是全國的主人,從而用社會財產來為全社會謀福利;我們要求國家實行一種只考慮每一個人的納稅能力和全社會真正福利的征稅辦法,作為達到目標的第一步。」
馬恩論述告訴我們: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形式,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國家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是國家主權在經濟上的重要體現;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征稅不能超過納稅人的承受能力,稅收是國民的福音。在世界被各個國家分治或由各個國家瓜分佔有的條件下,任何一個單位和個人都有自己的國籍,它的生產經營一般都在某一個國家裡進行,它所有一切首先屬這個國家所有,並受該國家的保護。即使在以跨國經營為標志的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稅收管轄權的劃分也是以納稅人的國籍為依據。國家所有制使國家有權對管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征稅。國家政權機關管理國家事務、興辦公益事業、保護單位和個人財產及人身安全,都需要大量財力作後盾。然而,國家政權本身不創造財富,國家財力來源於稅收,稅收來源於經濟,國家要把稅收蛋糕做大,更好地為人民謀福利,就要大力發展經濟。
從上述得出如下結論:第一,經濟包括分配,分配包括稅收,稅收是分配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國家生存發展的經濟基礎。第二,經濟決定分配,分配反作用於經濟。稅收參與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涉及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和國家建設的各個方面,影響社會再生產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關繫到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第三,國家政治權力和國家所有制高於企業和個人的財產權和所有權,決定勞動權、財產權和所有權的收益分配關系。稅收與國家政權的生存緊密連在一起,與人民利益息息相關,既是經濟問題,又是政治問題。國家和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稅收代表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須運用政權力量,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全國經濟平衡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第四,財產和分配關系是經濟的核心和要害。稅收處在國家與企業和個人、中央與地方等各方利益分配的焦點上,是各方最關心最敏感的經濟問題。必須從全局利益出發,統籌兼顧各方利益,用法律手段正確處理稅收與各方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發展經濟的積極性。正是從這些意義上講,稅收屬宏觀經濟的分配范疇,在國民經濟運行中占據重要地位,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經濟決定稅收與稅收對經濟的反作用
經濟決定稅收和稅收反作用於經濟,是經濟稅收觀的基本觀點,對於正確理解、認識和處理稅收與經濟的關系,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一)經濟是稅收的源泉,決定稅收的產生和發展,具體表現如下:
1.經濟決定稅收的產生。稅收分配的對象是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生產的剩餘產品或剩餘價值。一般來說,經濟活動延伸到哪裡,稅收就跟蹤到哪裡,哪裡有經濟活動,哪裡就有稅收。
2.經濟規模決定稅收規模,稅收規模隨經濟規模擴大而擴大。如全國2001年GDP達到95933.3億元,比1995年的58478億元增長64.05%,平均年增長10.6%;全國稅收2001年達到10453.4億元,比1995年的3927.9億元增長166.13%,平均年增長27.68%。河南2001年GDP達到5645.02億元,比1995年的3002.7億元增長87.99%,平均年增長14.66%;河南國稅收入2001年達到260.54億元,比1995年的143.77億元,增長81.22%,平均年增長13.53%。
3.經濟結構決定稅源結構。一是產業結構決定稅源結構。發達國家一、二、三產業的大體比例為10%、20%、70%;中國2001年三大產業的比例為15.23%、51.15%、33.62%;河南三大產業的比例為21.86%、47.16%、30.98%。從上述比例來看,發達國家的主體稅源已經轉向第三產業,中國的主體稅源仍在第二產業,河南是中國的農業大省,農業增加值不含稅,決定河南經濟增長和稅負都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二是所有制結構決定稅源結構。改革開放以前,公有制經濟占絕對優勢,非公有制經濟佔GDP不到1%,稅收99%來自公有經濟。目前,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在經濟總量上平分秋色,來自非公有制經濟的稅收達到30%以上。三是地區經濟結構決定稅源結構。我國東南沿海地區經濟發達,來自該地區的稅收佔全國稅收30%以上。河南省轄市區稅收佔全省稅收80%左右,稅負達到7%左右,而縣城及農村稅收只佔20%左右,稅負只有2%左右。
4.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稅負水平。國家征稅要從計稅收入中扣除企業成本和居民基本生活費。發達國家作了這兩項扣除後,可分配的收益基數仍然很大。而發展中國家作了這兩項扣除後,可分配的收益基數小,如我國企業微利經營,甚至虧損,國家征所得稅很少。又如我國對大量達不到起征點個體戶不征稅。所以,盡管各個國家的稅制相似,但各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稅負差異很大。我國現行稅制在設計上參照了國際稅制,尤其參照發達國家的稅制。然而,發達國家中央財政收入佔GDP的比例一般不低於30%,發展中國家一般不低於15%,中國2001年稅負只達到16%。在中國境內發達地區稅負高,欠發達地區稅負低;城市稅負高,縣城以下稅負低。
5.經濟科技含量決定稅收增長。科學技術是經濟和稅收增長的推動力。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大,帶來的稅收多。技術落後的傳統產業,增加值小,帶來的稅收少。凡是經濟和稅收高速增長的地區,都有高新技術產業支撐;凡是經濟和稅收增長緩慢的地區,高新技術產業相對落後,傳統產業占的比重大。
6.經濟狀況決定稅收征管。企業行業特點和規模以及企業所有制和收益分配多元化,決定稅收征管方式和方法的多樣性。如規模限額以上的企業出於內部管理需要,一般都要建賬,加強財務核算。對這類企業實行查賬徵收。大量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一般不建賬,大量交易不開票。長期以來,對這類業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漏稅較多,征管方法亟待改進。目前,河南國稅部門對稅源進行分類管理,探索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征管辦法,已經初見成效。
7.經濟改革決定稅收改革。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為了搞活國有企業,發展個體私有經濟,引進外資,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先後進行兩步利改稅和建立新稅制的重大改革,不斷調整完善稅收政策,促進經濟發展。
(二)稅收對經濟的反作用,主要通過稅種、稅率、減免稅、稅負、征管等要素調節各方經濟利益,影響經濟發展。稅收對經濟的影響具有兩重性:當稅收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時,就會促進經濟發展,反之,則阻礙經濟發展。具體表現如下:
1.稅種對經濟的影響。每個稅種都有它的徵收目的和范圍。一般來說,主體稅種側重組織財政收入,稅基廣,具有普遍調節經濟的作用;其他稅種側重調節某種經濟行為,且有增加財政收入的功能。
2.稅率對經濟的影響。稅率是稅制核心,它對企業實現的收益進行分配,確定國家與企業各占份額,最終確定財產歸屬。稅率高低表明國家征稅深度,亦稱調節經濟的程度。美國經濟學家阿瑟•拉弗用一條開口向下的拋物線表明,稅收隨稅率增大而增大,當稅率超過納稅人承受能力時,稅收就隨稅率增大而減少。可見,稅率適當可以促進經濟發展,稅率過高則影響經濟發展。
3.減稅對經濟的影響。減稅產生擴張效應,如:刺激民間投資和需求、吸引外資、促進資本在地區之間和國際之間流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復甦和持續增長,提高企業競爭力,增加經濟發展後勁。20世紀8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採取了一輪又一輪的減稅措施,但並沒有減少稅收總收入。各國減稅後,宏觀稅負不但沒有降低,反而呈上升趨勢。我國現行減免稅雖有多種形式,但都是為了支持、鼓勵、保護和照顧某類企業和個人的生存發展而採取的稅收優惠措施,其中許多減免稅帶有歧視性,不但減少財政收入,而且影響企業公平競爭。中國應當選擇無歧視性的減稅政策。
4.稅負對資源配置的影響。稅負反映國家征稅深度,也反映國家干預經濟的程度。在計劃經濟時代,國家把企業利潤都拿走,資源由國家配置。發展市場經濟,就要讓企業有利可圖,以激勵民間投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增加經濟活力。如果國家征稅後,大多數企業微利甚至虧本,就會妨礙民間投資,削弱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影響經濟活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能用稅收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和保障低收入階層的基本生活,一般不能把稅收用於盈利性的生產投資,否則,國家配置資源,加重企業負擔,部分企業受益,容易產生腐敗,導致企業競爭不公平,影響市場經濟發展。所以,稅負高低關繫到資源是由國家計劃配置還是由市場配置,關系我國經濟轉軌和舊體制復歸。
5.稅收征管對經濟的影響。稅制靠征管來落實。科學嚴密的征管,不僅可以正確貫徹落實稅收政策,把應收的稅征上來,發揮稅收的調控作用,而且可以發現稅制中的問題,促進稅制改進和完善,同時還可以方便納稅人,節省納稅人辦稅時間。反過來說,征管疏漏,稅款流失,造成實際稅負低於名義稅負,削弱國家宏觀調控能力,引起企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影響經濟發展。
三、稅收與經濟管理體制
國家只要征稅,稅收就要發生作用。稅收宏觀調控是國家有意識地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發展。要正確理解和認識這個問題,就要研究稅收與經濟體制的關系問題。
經濟體制是國家管理國民經濟的方式和方法,包括計劃、財政、稅收、物價、金融等手段。在歷史上,國家經濟管理體制有兩種形態,一是市場經濟體制,二是計劃經濟體制,二者在資源由誰配置、對微觀經濟管與不管和如何管等問題上有本質的區別。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認為市場富有效率,主張自由放任,市場調節,反對政府幹預經濟。美國供求學派凱恩斯認為市場有缺陷,主張政府幹預,達到供求平衡。許多國家政府採用凱恩斯理論,避免了經濟大幅度波動,緩解了經濟危機,保持了經濟持續發展。後來的許多經濟學家和政治家都承認市場配置資源的有效性,同時認為市場並非靈丹妙葯,主張政府調控,不能讓那隻看不見的手捉弄經濟。
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我國實行計劃經濟體制,資源由國家配置,企業既沒有經營自主權,也沒有獨立的經濟利益,包括稅收在內的各種經濟杠桿對企業的經濟活動失去影響力,稅收只是國家籌集建設資金的工具。這種高度集中的經濟管理體制,使經濟失去生機和活力,所以要進行經濟改革。我國經濟改革的取向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發揮政府對市場的宏觀調控作用,政府對經濟的管理由直接控制轉向間接調控,建立健全宏觀經濟調控體系。
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央關於經濟改革的文件中都強調發揮宏觀調控體系的作用。1994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指出:「越是搞活經濟,越要重視宏觀調節,越要善於在及時掌握經濟動態的基礎上運用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以利於調節社會供應總量和需求總量、積累和消費等重大比例關系,調節財力、物力、人力流向,調節產業結構和生產力的布局,調節市場供求,調節對外經濟往來等等。」1993年11月14日,中央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有健全的宏觀調控體系。黨的十二大以來,幾屆中央主要領導人都強調發揮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避免經濟大幅度波動,保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杠桿。經濟體制包含稅收手段,經濟體制改革包含稅制改革,決定稅制改革;稅收是宏觀調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在宏觀調控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每次重大經濟改革都要反映到稅收上來,都要對稅制進行相應改革。改革開放初期,黨和政府放寬政策,搞活經濟,為此進行兩步利改稅,建立多稅種、多環節、多次征的復合稅制。1992年10月12日,黨的十四大提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此醞釀建國以來規模最大的第三次稅制改革,即1994年出台新稅制,實行稅利分流和分稅制。1999年11月,中國加入WTO,需要改革完善中國現行稅制,促進對外開放,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要求。
要發揮稅收的宏觀作用,就要從理論上弄清以下幾個問題:
(一)國家宏觀調控需要財力作後盾,稅收是國家財力的主要來源。因此,要擴大稅收規模,提高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提高中央財政收入占整個財政收入的比重,加強中央宏觀調控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支持落後地區的發展,促進全國經濟平衡發展。
(二)正確處理國家與企業、中央與地方的利益分配關系,是財稅體制的核心問題。因此,稅收規模的擴大,不能超過企業的承受能力,否則,就會削弱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阻礙市場經濟的發展。
(三)公平競爭是發展市場經濟的要求,必須公平稅負,促進企業的公平競爭。
(四)發展是硬道理,稅收政策必須體現國家產業政策,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扶持弱勢產業的發展,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
(五)稅收調控作用包含在稅制中,通過征管來實現。當前,一方面企業負擔重,經濟效益不高,虧損面較大,靠提高稅負,增加稅收不大可能;另一方面我國財政赤字連年增加,債務連年上升,靠減稅刺激經濟增長,也不大可能。但是,稅制不盡合理,稅負不平,稅收流失較多,稅外收費額較大,費擠稅的現象相當突出。因此,要完善稅制,合理設置稅種,調整稅率,清費立稅,清理減免稅,開征新稅種,擴大稅基,加強稅收征管,增強稅收的宏觀調控能力,促進經濟發展。
四、稅收調控與經濟發展
稅收調控是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其目的是要提高宏觀經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促進全國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因此,應當根據當前形勢,採取相應的稅收措施和對策。
(一)調節供求關系,促進供求平衡。經濟能否均衡發展,取決於需求與供給是否均衡。我國經濟自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以後,通貨緊縮、供大於求、民間投資不足、大多數低收入階層消費不足。國家在貨幣政策失靈的情況下,實行積極財政政策,發行國債,擴大投資,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到2002年,我國經濟走出低谷,出現快速增長勢頭。但是,國家債務連年攀升,政府投資,部分企業受益,影響企業公平競爭;一些地方和企業爭項目、跑項目,容易產生腐敗;一些項目缺乏科學論證,倉促上馬,盲目建設,重復建設,造成浪費;有些國債資金被用於「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甚至被挪用。要解決這些問題,就要重視累進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在調節經濟、實現供求平衡中的作用。在通貨緊縮、供大於求時,企業和個人收入減少,稅率自動降低,刺激民間投資和消費,促使經濟升溫;在通貨膨脹、求大於供時,企業和個人收入增加,稅率自動上升,抑制民間投資和消費,促使經濟降溫。發達國家實行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既發揮稅收對經濟自動調節器的作用,又保護了稅本,或者說企業不因國家征稅而蝕本。我國稅收,流轉稅占的份額大,所得稅占的份額小,對經濟調節缺乏靈活性,征稅容易侵蝕稅本。1994年實行的新稅制,與當時通貨膨脹有關,1996年以後,特別是亞洲金融危機以後,我國經濟轉為通貨緊縮,需要對現行稅制進行改革,實行減稅政策。然而,我國執行的是一條增稅政策,稅收超常增長。在正常情況下,稅收與GDP的彈性系數在1左右。1998年至2001年,我國稅收與GDP的彈性系數為2.40、3.33、1.99、2.84,平均2.93。我國經濟增長速度由1996年前的兩位數降到7%左右。據前世界銀行工業部顧問基思馬斯頓用實證回歸分析法測算,稅收佔GDP的比值每增加一個百分點,經濟增長下降0.36個百分點。所以,要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作用,就要調整稅制結構,逐步建立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體系。在此基礎上,可根據供求狀況,實行以減稅為重點的積極財政政策,既是發揮稅收的宏觀調控作用,也是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
(二)調節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促進全國經濟平衡發展。2001年,東部地區、中部地區、西部地區的國內生產總值分別為62481.9億元、28667.8億元和14329.8億元,分別比1992年增長了328.2%、300.8%和254%,平均年增長速度為17.5%、16.7%和15.1%。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7448元;上海人均國內生產總值37382元,位於全國之首;河南省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5942元,位於全國中等偏下;貴州省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2865元,位於全國最低。可見,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的經濟都有很大發展,但發展水平的差距明顯擴大。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大國,各個地區的經濟能否平衡發展,關繫到國家的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因此,為了促進各地經濟的協調發展,讓各個地區都走上富裕之路,必須實行分稅制,提高中央財政收入占整個財政收入的比重,通過轉移支付的辦法,支持落後地區的發展,縮小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差距。
(三)調節個人收入差距,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目標。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本質的要求。但是,市場經濟本身不是趨向共同富裕,而是趨向兩極分化。改革開放以來,人們的收入來源渠道增多,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同時出現了個人收入差距擴大乃至懸殊的現象。一方面,農村還有幾千萬人口的溫飽問題未解決,城市也有上千萬的貧困人口;另一方面百萬富翁、千萬富翁和億萬富翁估計達到1000萬人以上。2001年,科學研究、綜合技術服務業和外資企業人均年工資高達1.6萬多元,為全國平均工資10870元的147.19%,而國有單位職工的平均年工資為11178元,城鎮集體單位職工的平均年工資為6867元,農、林、牧、漁業的人均年工資只有5741元。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6860元,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為2366元。因此,對合法收入應當保護,並依法征稅;對過高收入作適當調節;對於非法收入,必須堅決取締和打擊。要完善個人所得稅,將各類應稅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實行按年綜合計征個人所得稅,同時開征遺產稅、贈與稅和社會保障稅,加大個人收入調節力度,縮小個人收入之間的差距,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四)調整稅負,促進公平競爭。市場經濟要求稅收公開透明,保持中性,不扭曲企業的經濟活動,給企業創造一個透明的、公平的、可預見的稅收環境,促進企業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生產力的發展。所以,稅收負擔一要公平,二要合理,三要透明。所謂公平,就是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不搞歧視政策;所謂合理就是稅收負擔不超過企業的承受能力,不削弱企業的競爭力,不影響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所謂透明就是讓企業預見自己繳納的稅款。按照原則來衡量,我國2001年稅負為16%,相當於發展國家的稅負水平,若考慮政府部門收費,企業稅費負擔在30%以上,接近發達國家的稅負水平,許多企業微利經營,甚至虧損。我國主體稅種生產型增值稅的法定稅率為17%,若按國外可比口徑換算成消費型增值稅的稅率為23%,高於大多數西方國家20%以下的稅率水平。我國企業所得稅的法定基本稅率為33%,高於包括發達國家在內的多數國家的稅率水平,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不統一,對外資企業優惠較多,外資企業的稅負輕於內資企業。在內資企業中,由於管理上的原因,規模限額以上企業的稅負較重,大量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負較輕。因此,要把生產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擴大征稅范圍,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適當降低稅率,取消不必要的稅收優惠,加大稅費改革力度,加強稅收征管,尤其改進和加強小企業和個體戶的征管,努力實現公平稅負的目標,促進企業公平競爭。
(五)調整稅收優惠政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稅收優惠是國家利用稅收促進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是以減少稅收為代價,換取經濟發展。當今社會,科學技術突飛猛進,高新技術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由20世紀初的10%猛增到80%。所以,應當把稅收優惠的重點放在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上,可採取投資抵免、降低稅率、稅前費用扣除、加速折舊等形式,加大對科技、教育、社會保障、農業、生態環境和高新技術產業的扶持力度。實施稅收優惠政策,要貫徹國民待遇原則,清理整頓過多過濫的減免稅,取消歧視性的稅收優惠,避免引起不公平的競爭和反傾銷案的發生。
(六)調節對外經濟往來,促進對外開放。中國加入WTO是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要求,標志著中國在更高層次、更寬領域的對外開放,給我國經濟和稅收帶來新的發展機遇,需要採取應對措施。一要按照WTO規定的公平、透明、無歧視、國民待遇等原則,完善我國稅制,與國際稅制接軌,合理合法地分享經濟全球化的成果。二要通過《稅收協定》等法律文件,界定國與國之間的稅收管轄權,避免重復征稅,促進企業走出去,引進來。三要履行加入WTO承諾,降低進口關稅,調整稅率,使關稅總水平降低,但在某些產品的稅率上有升有降,以保護我國幼小產業的發展。同時要改進出口退稅的管理辦法,實行免、抵、退,擴大產品出口。四要加強國際間的征管合作,大力開展反避稅斗爭,維護我國權益。
剛學了稅收,我總的給你談談稅收的總的作用和地位
另外,站長團上有產品團購,便宜有保證
⑺ 如何發揮績效杠桿作用
薪酬是企業對它的員工給企業所做的貢獻,包括他們實現的績效,付出的努力、時間、學識、技能、經驗和創造的相應的回報和答謝。在員工的心目中,薪酬不僅僅是自己的勞動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員工自身的價值、代表企業對員工工作的認同,甚至還代表著員工個人能力和發展前景。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能夠讓員工發揮出最佳的潛能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激勵的方法很多,但是薪酬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最易運用的方法。 一、全面薪酬 目前,薪酬已不是單一的工資,也不是純粹的經濟性報酬。從對員工的激勵角度上講,可以將薪酬分為兩類:一類是外在激勵性因素,如工資、固定津貼、社會強制性福利、公司內部統一的福利項目等;另一類是內在激勵性因素,如員工的個人成長、挑戰性工作、工作環境、培訓等。如果外在性因素達不到員工期望,會使員工感到不安全,出現士氣下降、人員流失,甚至招聘不到人員等現象。另一方面,盡管高額工資和多種福利項目能夠吸引員工加入並留住員工,但這些常常被員工視為應得的待遇,難以起到激勵作用。所以內在薪酬和外在薪酬應該完美結合,偏重任何一方都是跛腳走路。物質和精神並重,這就是我們目前提倡的全面薪酬制度。
⑻ 如何用稅收杠桿撬動經濟的綠色發展
據報道,自從12月1日起,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擴大至9省份,專家表示,這既是稅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步驟,也是促進節約利用水資源的一項重要舉措。
在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中,實行對資源賦存條件好、價格高的資源多征稅,對條件差、價格低的資源少征稅,並對開采難度大及綜合利用的資源給予稅收優惠,也能夠有效發揮稅收杠桿調節作用,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效率。
希望中國經濟可以早日實現綠色發展!
⑼ 稅收杠桿的具體運用
起征點可以照顧那些低收入的納稅者;免徵額可以對所有納稅人都給予一定程度的照顧。
當然,每個稅種發揮的杠桿作用是不等和不同的。具體地分析和准確地把握它們的不同作用,對於建立合理的稅制體系有重大意義。 運用稅收杠桿對企業利潤的形成、分配和使用所進行的引導和調整。稅收調節作用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商品經濟中,利潤是企業生產經營的主要動機,是決定企業行為的主要因素,也是價值規律發揮作用的主要根據。它在企業目標體系中處於重要的地位,因此,國家利用稅收調節企業利潤,促使其提高微觀效益、調整產業和產品結構、縮小留利水平差距,引導企業基金使用方向。
對利潤形成的調節
可分為對一般利潤水平調節和對利潤結構的調節兩部分。①對一般利潤水平調節,是指通過稅收分配,使一組企業都只能獲得適度的利潤。對企業來說,這樣的利潤水平既不太高,以致使它失去加強經營管理的壓力;也不太低,使它失去加強經營管理的動力,從而可以發揮稅收促進提高微觀效益的作用。②對利潤結構的調節,指通過差別稅負政策,使不同產業和從事不同產品生產的企業獲得的利潤水平不同,從而可以發揮稅收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合理調整的作用。以上對利潤形成的調節,一般屬於流轉稅的作用領域。
對利潤分配和使用進行的調節
可分為對留利水平的調節和對留利使用的調節兩部分。①對留利水平的調節,一般屬於所得稅的作用領域。合理的所得稅率,要求在促使企業能夠獲得符合其各自主觀努力所應得的不同經營成果,以及相互之間的留利水平不致過分懸殊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②對留利使用的調節,屬於目的稅的作用領域。通過目的稅稅種和稅率的合理設計,要求能夠對企業從留利中形成的各項基金在使用的方向和規模方面起到引導或抑制的作用,以符合宏觀經濟發展的要求。
稅收調節只有在企業具有支配自己的稅後利潤和決定自己的生產經營方向等,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所應有的權利的條件下,同價格、信貸、財政補貼和匯率等經濟杠桿協調配合,並使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三者利益各得其所,才能有助於預期調節目標的實現。
⑽ 為了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稅法一般都會規定減免稅,從形式上說主要包括( )。
應該全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