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因公出國的補助標準是多少
沒有統一的標准,因為差旅費標准存在單位和職別以及級別的差異。
根據《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第八條:
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包括: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和其他費用。
1、國際旅費: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費。
2、國外城市間交通費:為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發生的,在出訪國家的城市與城市之間的交通費用。
3、住宿費:出國人員在國外發生的住宿費用。
4、伙食費:出國人員在國外期間的日常伙食費用。
5、公雜費:出國人員在國外期間的市內交通、郵電、辦公用品、必要的小費等費用。
6、其他費用:主要是指出國簽證費用、必需的保險費用、防疫費用、國際會議注冊費用等。
第九條:國際旅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選擇經濟合理的路線。出國人員應當優先選擇由我國航空公司運營的國際航線,由於航班銜接等原因確需選擇外國航空公司航線的,應當事先報經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審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繞道旅行,或以過境名義變相增加出訪國家和時間。
2、按照經濟適用的原則,通過政府采購等方式,選擇優惠票價,並盡可能購買往返機票。
3、因公臨時出國購買機票,須經本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審批同意。機票款由本單位通過公務卡、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不得以現金支付。單位財務部門應當根據《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等有效票據註明的金額予以報銷。
4、出國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機或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
5、省部級人員可以乘坐飛機頭等艙、輪船一等艙、火車高級軟卧或全列軟席列車的商務座;司局級人員可以乘坐飛機公務艙、輪船二等艙、火車軟卧或全列軟席列車的一等座;其他人員均乘坐飛機經濟艙、輪船三等艙、火車硬卧或全列軟席列車的二等座。
所乘交通工具艙位等級劃分與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艙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設置上述規定中本級別人員可乘坐艙位等級的,應乘坐低一等級艙位。上述人員發生的國際旅費據實報銷。
6、出國人員乘坐國際列車,國內段按國內差旅費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外段超過6小時以上的按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補助12美元。
第十一條:住宿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出國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住宿,省部級人員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費據實報銷;廳局級及以下人員安排標准間,在規定的住宿費標准之內予以報銷。
2、參加國際會議等的出國人員,原則上應當按照住宿費標准執行。如對方組織單位指定或推薦酒店,應當嚴格把關,通過詢價方式從緊安排,超出費用標準的,須事先報經本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批准。經批准,住宿費可據實報銷。
第十二條:伙食費和公雜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可以按規定的標准發給個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數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
2、根據工作需要和特點,不宜個人包乾的出訪團組,其伙食費和公雜費由出訪團組統一掌握,包干使用。
3、外方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提供伙食費和公雜費接待我代表團組的,出國人員不再領取伙食費和公雜費。
4、出訪用餐應當勤儉節約,不上高檔菜餚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
(1)因公出國補助美元按什麼匯率擴展閱讀
根據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精神,2013年12月20日,財政部、外交部出台新的《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於2014年1月20日起實施。
1、出國經費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2、盡可能購買優惠往返機票;
3、不得用公款與我駐外機構企業相互宴請;
4、出訪一國家一般不超5天;
5、出訪不得乘坐包機;
6、嚴禁向下級單位轉嫁費用;
7、原則上不對外贈送禮品;
8、因公臨時出國廳局級及以下官員住標准間。
❷ 請問出國前RMB兌換的美元,回國報賬時是按消費當日匯率換算成RMB報,還是按出國時兌換匯率折算金額報
匯率是實時變動的,他們遵循的是等價值原則,也就是說,你出國的時候,你的6.49元人民幣能換一美元,那麼他們按照這個緩過來之後,手中多了6.49人民幣,而少了一美元,等你回來的時候,假如人民幣已經升值到了6:1,那麼,你的一美元只能換回6元人民幣,而對於央行來講,他手中少了6元人民幣的情況下,有多了一美元,前後都是一美元,這樣才能保證他們的外匯管理
❸ 來自境外美元利息收入,按什麼匯率折算人民幣價
今日實吋匯率:1美元=6.6391人民幣元,交易時以銀行櫃台成交價為准。
❹ 請問:出國前RMB兌換的美元,回國報賬時是按消費當日匯率換算成RMB報,還是按出國時兌換匯率折算金額報
給誰報賬 銀行? 外匯局? 公司?
❺ 國外的差旅費如何入賬,匯率怎麼算,按每月25號的么稅務上有規定么
一、將不同幣種的發票分開,按發生時的實時匯率折算成人民幣,然後與人民幣發票一樣方式入賬。外國的發票與國內的發票不一樣,沒有發票章之類的東西,最多有一個簽字,有的連簽字都沒有,一般只要是看的清金額的,內容符合報銷規定的就都可以入帳。
二、差旅費的會計處理:
1、如果沒有向公司借錢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現金
2、借出時
借:其他應收款--**人
貸:現金
3、報銷時,
(1)、全部花完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人
(2)、有剩餘現金
借:現金
管理費用 -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 -**人
4、補款時
借:管理費用 -差旅費
貸:現金
其他應收款 -**人
差旅費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制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扣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 ,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4、須按財務規定取得並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塗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5、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作出詳細書面說明及需報銷單據明細項目、金額,經直屬上級與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簽批後,報學院、學校分管領導簽批報銷。
6、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費的報銷,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計算報銷金額,超額部分自行承擔。
❻ 因公出國補貼標准 隨公司出國參展幾天,按每人每天多少美金補貼啊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辦公廳關於轉發《修訂<關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的規定>的通知》的通知
1995年8月29日,外經貿部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本部各直屬單位,各商會、協會、學會,各總公司:
現將財政部、外交部《修訂<關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的規定>的通知》(財外字〔1995〕250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財政部、外交部修訂《關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的規定》的通知 財外字〔1995〕250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中直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為適應國內、外情況的新變化,經與有關部門研究,對(92)財外字第1100號文件頒發的《關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和(93)財外字第500號文件頒發的《關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的補充規定》作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關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印發給你們,請按以下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部門、各地方、各單位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出國團組和人員的精神,組織出國團組必須「少、小、精」,講求實效。各出國團組在國外期間不得擅自改變預定的任務、時間、地點。
二、臨時出國人員要選擇經濟合理的路線,乘坐中國民航班機,並盡可能購買往返機票。不得隨意更改路線,增加停留地點或繞道旅行。
三、凡違反本《規定》者,以違反財經紀律論處,違反規定的開支一律不予報銷,虛報冒領變相包干公雜費、住宿費的不正當所得必須全部以外幣退賠,所購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國內市場價收取人民幣,並依照《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一九八七年六月十六日頒發)給予行政處罰和罰款。
四、附表中未列入的國家和地區的預算標准,中央部門經財政部同意,地方各單位經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財政廳(局)同意,可比照費用水平相近的毗鄰國家和地區的預算標准掌握執行。
五、修訂後的《規定》,從1995年7月1日起實行。(92)財外字第1100號文和(93)財外字第500號文及其他有關規定同時廢止。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財政部,以便不斷改進、完善。
附件:關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的規定
黨政軍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因公組派臨時出國代表團、組的出國人員(簡稱出國人員)各項費用開支,均按本規定執行。
第一條 出國人員的服裝,應以整潔、樸素、大方為原則。國家對出國人員的制裝(包括衣箱、風雨衣及零星裝備)採取以下補助辦法:
(一)初次(即三周年為一期的第一次,以下同)出國人員,不分所去國家和地區,黨和國家領導人補助1100元;正副部長以及相當於正副部級的人員補助900元;其他人員補助700元。
再次臨時出國距初次臨時出國在一周年以內者,不再補助;在第二、三周年中有臨時出國任務時(包括多次出國),不分職務,不分與初次出國所去地區有無氣溫差異,每周年給予一次150元的補助,沒有臨時出國任務的周年不享受;三周年為一期,依次類推。
出國人員在國外工作時間連續超過半年(包括同一個周年內多次出國在國外時間累計超過半年以上),除按上述規定發給外,再增發200元,三周年以內只可享受一次。
(二)執行援外出國人員和出國留學人員制裝費標準的,調回國內不滿一周年又臨時出國者,按本人應領的初次出國制裝補助費標準的50%發給;其後再有臨時出國任務時,按本條(一)的方法計算。調回國內滿一周年者,按初次出國制裝補助費標准全額發給。
(三)已享受臨時出國人員制裝補助費1100元、900元、700元者,如在第一周年內又有援外和留學等任務時,在其應領的制裝費總額中,分別少發500元、400元、300元;如在第二周年內有上述出國任務時,在其應領的制裝費總額中,分別少發250元、200元、150元。
(四)出國人員的制裝補助費由其工資所在單位發給。無工資收入的人員,由組團單位發給。
臨時借調的翻譯人員制裝補助費,如所在單位負擔確有困難或者臨時出國任務與其所在單位工作無關的,可由組團單位發給。
第二條 個人國外零用費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每次每人出國在十五天以內的,發給三十美元;超過十五天的,從第十六天起,按天計算,每人每天發給二美元。
出國人員在有出國(境)任務的每一公歷年度內,每人可一次自費購買外匯200美元。屬於黨政軍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的出國人員的個人自費購匯,按照《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財務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號)中的購匯手續,由組團單位統一辦理;其它出國人員的自費購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出國人員的旅費,除黨和國家領導人及有特殊情況經批准必須乘坐專機、專列的以外,其他出國人員均應乘坐國際班機和國際列車。副部級以及相當於副部級以上人員,可乘飛機頭等艙、輪船一等輪、火車高級軟卧包廂;司局級以及相當於司局級人員可乘飛機公務艙、輪船二等艙、火車軟卧;其他人員乘飛機經濟艙、輪船三等艙、火車硬卧。
出國人員乘坐國際列車,國內段按國內差旅費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外段超過6小時以上的按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補助八美元。
第四條 出國人員在國外的伙食費、公雜費、住宿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各出國團、組根據實際情況對伙食費可實行按時間分段計算包乾的辦法。境外出差時間在60天(含60天)以內的,按附表規定的伙食包干標准發給個人;超過60天的,從第61天起,伙食費按「包干標准」的80%發給個人。
1.包干天數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
2.臨時出國人員在國外如有對方宴請、招待用餐的,應從伙食費包干標准中扣除,早餐按一天標準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一天標準的40%扣減。
3.對方以實物形式提供膳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也不得再報銷伙食費;對方以現金形式提供伙食費的,按規定標准包干,多退少補。
(二)不宜或不願意實行伙食費包乾的代表團、組,可按附表規定的伙食費按實報銷標准憑原始單據在標准內據實報銷。
(三)公雜費是指用於市內交通費、郵電費、辦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費等。出國人員的公雜費應在規定的標准內據實報銷。
(四)出國人員的住宿費按下列情況辦理:黨和國家領導人可按實際住宿費據實報銷;副部級以及相當於副部級以上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本著節約的原則從緊安排,據實報銷;其他人員在規定的住宿費預算標准之內據實報銷。
(五)由對方提供公雜費、住宿費用的出國團、組,所提供的費用低於預算標準的由公家補足,超過預算標準的部分應上繳,回國後均在預算標准內據實報銷。
第五條 出國團、組在國外原則上不贈送禮品、不搞宴請。確有必要贈送禮品的,應嚴格按照財政部、外交部(93)財外字第834號文件《頒發<關於對外贈送禮物金額標準的規定>的通知》執行。確需宴請的,應連同出國活動計劃一並報批,其宴請標准以就餐人數計算,按照所在國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費預算標准掌握。
第六條 出國團、組在出國前,應按規定的預算標准編制經費使用計劃,送財務部門審定,並經所在單位領導批准後給以預付。
出國團、組在國外,應遵循「勤儉辦外事」的原則,嚴格執行各項費用開支標准,不得突破預算標准和出國用匯指標。
出國團、組回國報銷費用時,必須憑單編制有團、組負責人審核簽字的國外費用支出明細表(具體表格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報銷。各種報銷憑證必須用中文註明日期、品名、數量、用途和金額,並由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字,金額較大的還應由團、組負責人簽字。凡違反規定者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 出國團、組對國外接待部門和國際組織贈發的零用費、生活補助費,機票和住宿費的回扣以及公款利息收入等,應全部上交,不得挪用或私分。對方付給的勞務性收入(不含專門做為盈利行為取得的收入),可根據個人付出的勞動量酌情給予個人一部分,具體辦法由各部門制定,報財政部備案。
第八條 因公臨時赴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人員,均按本規定執行。邊境地區如有頻繁的出國任務者,由省、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實際情況,在本規定的原則和標准之內,制定具體辦法,並報財政部備案。
第九條 國有企業和其他因公臨時出國人員的各項費用開支標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未盡事項,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參考資料: 《關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的規定》
❼ 因公出國補助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第八條
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包括: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和其他費用。
國際旅費,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費。
國外城市間交通費,是指為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發生的,在出訪國家的城市與城市之間的交通費用。
住宿費是指出國人員在國外發生的住宿費用。
伙食費是指出國人員在國外期間的日常伙食費用。
公雜費是指出國人員在國外期間的市內交通、郵電、辦公用品、必要的小費等費用。
其他費用主要是指出國簽證費用、必需的保險費用、防疫費用、國際會議注冊費用等。
如果是黨政軍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因公組派臨時代表團組的出國人員,則適用《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財行[2001]73號)國有企業和其他因公臨時出國人員的各項費用開支標准,參照規定執行。
❽ 出國回來美元發票以何時匯率換算報銷
按發生時的實時匯率,折算成人民幣,然後與人民幣發票一樣方式入賬。
外國的發票與國內的發票不一樣,沒有發票章之類的東西,最多有一個簽字,有的連簽字都沒有,一般只要是看的清金額的,內容符合報銷規定的就都可以入帳。
會計上規定必須以人民幣記賬,所以在核算外幣業務的時候就有一個外幣兌換匯率的問題。 一般這外幣兌換匯率的確定是以企業、單位自己定的,可以定是某年某月某日的銀行中間價,
也可以定為是每個月月初、上個月末或每年年初、上年年末的的銀行中間價格,這都是自己定的,只是一經確定不得輕易改變。
單位規定的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報銷,如果單位沒有規定,一般可以以出差那天的中間價格或報銷那天的中間價格作為兌換匯率。
(8)因公出國補助美元按什麼匯率擴展閱讀:
(1)按國際貨幣制度的演變劃分,有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
①固定匯率。是指由政府制定和公布,並只能在一定幅度內波動的匯率。
②浮動匯率。是指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匯率。其漲落基本自由,一國貨幣市場原則上沒有維持匯率水平的義務,但必要時可進行干預。
(2)按制訂匯率的方法劃分,有基本匯率和套算匯率
①基本匯率。各國在制定匯率時必須選擇某一國貨幣作為主要對比對象,這種貨幣稱之為關鍵貨幣。
根據本國貨幣與關鍵貨幣實際價值的對比,制訂出對它的匯率,這個匯率就是基本匯率。一般美元是國際支付中使用較多的貨幣,各國都把美元當作制定匯率的主要貨幣,常把對美元的匯率作為基本匯率。
②套算匯率。是指各國按照對美元的基本匯率套算出的直接反映其他貨幣之間價值比率的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