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收禮和送禮的賬務處理
給客戶送禮,會計處理:
借:銷售費用
貸:現金
接受客戶禮物
借:相關科目
貸:營業外收入
㈡ 傭金的會計處理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另外,對於傭金的稅務處理還需注意兩方面的問題:
一方面,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簽訂房地產代銷、包銷合同或協議,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作為費用列支,但應在房地產銷售收入10%的范圍內據實扣除;(兩法合並後,該文失效。)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給在本單位任職或受僱人員的傭金費用,一律視為「工資薪金」,在計算所得稅時不得作為傭金支出扣除。 按照《財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和分行業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按照合同、協議支付的回扣(傭金),可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可在稅前扣除。
㈢ 廣告公司涉及給對方公司的回扣(個人)、傭金、返點(公司)怎麼賬務處理呢
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 根據上述規定,廣告公司根據業務量支付給代理商的返點,性質為支付給代理商的廣告代理服務費,應按規定計繳營業稅,取得代理商出具的服務業發票,稅前作為銷售費用扣除。
使用計算機作業的行處,根據憑證輸入有關資料後,自動產生分戶賬、科目日結單、總賬、日計表的借貸方發生額和余額。由於數據共享,為保證賬務准確,應由手工核打憑證與科目日結單借貸方發生額核對相符。配備事後監督機構的行處,專櫃則只清點憑證張數和科目日結單核對相符即可。
各單位的存款、貸款、未收利息賬戶,都應按月或季填發「余額對賬單」與客戶對賬,每年應與客戶進行面對面對賬。
各單位送來的對賬回單,經核對無誤後,應按科目、賬號順序進行排列、裝訂、登記、入庫保管。存摺戶應堅持在辦理業務的當時保證賬折核對相符。
㈣ 我想問一下給代理店的銷售傭金怎麼處理賬務比較好
銷售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銷售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銷售傭金的會計處理
一方面,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簽訂房地產代銷、包銷合同或協議,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作為費用列支,但應在房地產銷售收入10%的范圍內據實扣除;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給在本單位任職或受僱人員的傭金費用,一律視為「工資薪金」,在計算所得稅時不得作為傭金支出扣除。
按照《財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按照合同、協議支付的回扣(傭金),可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可在稅前扣除。
傭金是指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者資格的中間人的勞務報酬,可以一方支付,也可以是雙方支付,接受傭金的只能是中間人,而不是交易雙方,也不是交易雙方的代理人、經辦人。。
㈤ 傭金(回扣)大家覺得怎麼做賬務處理比較安全
准予稅前扣除傭金的支付對象不包括本企業雇員,支付給本企業雇員的傭金應列入工資薪金支出,用計稅工資扣除辦法進行納稅調整。支付給本企業職工的傭金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傭金,應按工資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㈥ 關於銷售商品涉及傭金業務的會計賬務處理問題
銷售按正常業務處理,返利進銷售費用。
具體請參考下文。
1、銷售返利的概念
銷售返利是廠家為了鼓勵和促進購貨方(商家)對本企業產品的銷售,根據銷售情況而給予購貨方(商家)一定的利潤返還。銷售返利方式較多,如由供貨方直接返還商家資金、向商家投資、贈送實物、給商家發放福利品,提供旅遊等。返利是稅收「概念」而非會計概念,會計准則對其無明確規定,按其性質應當列作營業費用。
2、稅務處理
銷售返利雖然從表面形式上稱之為「返利」,但本質上仍屬於價格上的減讓,只是因為該減讓需根據供貨方年度(或一段時間)銷售情況到年終(或結算期)才能決定存在與否和存在多少。
在日常實務中讓利的處理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銷售方根據購貨方購貨量的大小從自己的銷售利潤中讓出一定份額給購貨方,銷售方往往憑購貨方的合法票據(或銷貨方自行開具的紅字銷售發票)作銷售費用或沖減銷售收入的處理,這種情形不可以抵減銷售收入和銷項稅。如果是銷貨方自行開具的紅字銷售發票還不可以抵減計算所得稅的銷售收入。所以,這種處理方法對銷售方很不利;二是比照銷售折扣進行處理。銷售方請購貨方到購貨方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後,由供貨方向購貨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這樣銷貨方不但可以憑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沖減當期銷售收入而少交流轉稅,而且也可以合法抵減計算所得稅的銷售收入。
3、銷售返利發票的正確開具
按照相關稅收政策的規定,生產企業從銷售企業那裡取得的返利收入 發票有兩類,一類是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的各種返還收入,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一類是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經 銷企業向生產廠家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應開具服務業發票,繳納營業稅。
㈦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如何做帳
傭金在會計的處理上是計入銷售費用。
借:銷售費用-傭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貸:庫存現金
交傭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7)以送禮來替代傭金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應當銷售費用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企業發生的與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不滿足固定資產准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日常修理費用和大修理費用等固定資產後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
(二)企業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等經營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
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㈧ 支付給分銷人的傭金應該怎樣做會計分錄
個人傭金分兩種情況:
一、企業的職工,為了獎勵各別業績而發放的,作為當月的工資,計內算個人所得稅,容扣稅後發放給個人;
二、支付給非企業員工的勞務費,需要對方到稅務局開發票,發票註明服務內容和金額,企業以發票入賬,沒有發票企業可以依據勞務協議代扣個稅後,入帳。
可以記入營業費用的傭金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有真實合法的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要有發票
㈨ 銷售傭金的會計處理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領取傭金時必須有合法真實的報銷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傭金支出不得計入銷售費用稅前扣除。企業支付的銷售傭金不得抵減相關銷售業務的銷售額和應納流轉稅(出口貨物傭金沖減當期出口業務收入),符合規定的銷售傭金應計入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另外,對於傭金的稅務處理還需注意兩方面的問題:
一方面,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簽訂房地產代銷、包銷合同或協議,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作為費用列支,但應在房地產銷售收入10%的范圍內據實扣除;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給在本單位任職或受僱人員的傭金費用,一律視為「工資薪金」,在計算所得稅時不得作為傭金支出扣除。
按照《財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按照合同、協議支付的回扣(傭金),可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可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