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杠桿自身重力對杠桿平衡的影響(或 杠桿重心在支點上、杠桿重力作用線過支點);便於測量力臂; F
1 l
1 =F
2 l
2 (或 動力×動力臂=阻力×阻力臂);
2(表格中的數據); 1 ; 1個鉤碼
Ⅵ 探究杠桿的平衡條件中開始為什麼要使杠桿處於平衡狀態
這樣可以直接讀出動力臂和阻力臂的大小 因為此時是平衡的,力臂與杠桿垂直,則支點到力臂的距離就是那段杠桿的長度【就用不著做垂線了...】 如有不明,歡迎追問。 知道我是誰嗎?哈哈///I AM LORA ... 採納。很感謝。 對了,忘了還你紅筆,考試叫人帶給你哦~
Ⅶ 在「探究杠桿平衡條件」的實驗中:(1)若發現杠桿在使用前右端低左端高,要使它在水平位置平衡,應將杠
(1)杠桿在使用前右端低左端高,要使它在水平位置平衡,平衡螺母向上翹的左端移動.
(2)根據杠桿平衡條件F1l1=F2l2得,
實驗序號1中F1l1≠F2l2,不符合杠桿平衡條件.
2N×l1=1N×10cm,
所以,l1=5cm.
實驗序號2符合杠桿平衡條件.
(3)通過實驗總結實驗結論時,要進行多次實驗,只有一組實驗數據得出結論是不科學的.
故答案為:(1)左;(2)5;(3)只有一組數據不能得出結論.
Ⅷ 探究杠桿平衡條件的原理是什麼
運用能量守恆定律。杠桿在平衡時才得出你提問的那個平衡公式。而版力所做的功權(該力產生的能量)等於:力的大小*力的方向移動的距離。杠桿左右兩端只能做圍繞支撐點(可以看作圓心)作圓弧運動,凡是經過支撐點(圓心)的力都不做功,因為支撐點是固定的,力通過該點都不產生位移,能量也為零。所以,運用力的分解原理,杠桿一端所受的力都可以分解成垂直於杠桿的力與平行於杠桿的力,該兩個力中,平行於杠桿的力(實際就是沿著杠桿方向的力)因為通過圓心而不做功,而垂直杠桿的力要達到兩邊平衡(能量守恆):力*位移 兩邊要相等。位移的大小就是圓弧的長度,因為杠桿兩端只能作標准圓周運動:由數學得知,圓弧長度只與半徑成正比,那就得出了:力*半徑 要兩半相等,而該垂直力的力臂就是半徑的長度,由此得出該公式的成立。
Ⅸ 在探究杠桿平衡條件的實驗中:(1)小明發現杠桿右端低左端高,要使它在水平位置平衡,應將杠桿右端的平
(1)杠桿的右端低,說明這一側力與力臂的乘積大,應將平衡螺母向左調節,以減小這一側的力臂.因為重力的方向是豎直向下的,杠桿只有在水平位置平衡時,支點到力的作用線的距離才正好在杠桿上,也就是正好等於相應杠桿的長,這樣測量起來會比較方便.
(2)設一個鉤碼的重力為G,杠桿一個小格代表L,
圖甲中,杠桿的左端:4G×3L=12GL,
B處的力臂為4L,杠桿的右端:F2×4L=12GL,解得F2=3G,即在B處掛3個同樣的鉤碼;在水平位置平衡時,便於測量力臂;
(3)如圖乙,當彈簧測力計傾斜拉動杠桿時,拉力的力臂減小,為保持杠桿平衡,拉力要增大,所以彈簧測力計示數會變大.
(4)甲組只從一次實驗研究得出結論具有偶然性,不具有普遍性,實驗結論必須在多次試驗的基礎上得出,這樣才能有效地避免實驗結果偶然性出現.力和力臂是單位不同的兩個物理量,故不能相加.
故答案為:(1)左;便於測量力臂.(2)3;便於測量力臂;(3)變大;(4)只做一次實驗就得出結論,且實驗數據還具有特殊性,不同單位的物理量不能相加.
Ⅹ 探究杠桿平衡條件
探究杠桿平衡條件的實驗中,要把杠桿水平調平,可以消除杠桿重力對杠桿平衡的影響。
即:把杠桿的重心調節到支點處,於是杠桿自身的重力的力臂為0,這樣,杠桿自身的重力既不屬於動力,又不屬於阻力,可以不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