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權質押合同範本
所謂股權質押,簡單而言,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以下是無憂考網為大家整理的「股權質押借款合同」,以供大家參考!
【篇一】
貸款人:(下稱甲方)
借款人:(下稱乙方)
鑒於:
1、乙方因經營上的資金周轉,急需現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2、為保證還款,乙方將乙方名下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萬股的股權質押給甲方予以擔保。
為此,經雙方協商,於年月日在上海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利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額:(大寫)人民幣元整。
1。2、用途:經營上的資金周轉。
1。3、利率:%年利率。
1。4、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本金與利息的還款時間:年月日。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放出貸款的實際金額之日起計息,按日結息。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證券代碼:)萬股的股權提供擔保,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乙方已佔用甲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支付給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3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收取甲方應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與甲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還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對還款期的任何違約視為全部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歸還本金不構成違約,但應當向甲方支付相關的利息。
9。4、乙方違約時,乙方除應當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9。5、若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保護其權利而支出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拍賣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
10。2、雙方約定:乙方違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不經訴訟程序,由甲方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股股權,乙方自願接受該強制執行。執行標的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申請執行費用等。
第十一條雙方簽訂的《質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其它規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由於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為不可執行、無效或失效,本合同其餘條款的可執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響。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合同相關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3。3、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意味著其放棄該權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單項權利或部分權利,也不意味著其放棄進一步行使權利或放棄行使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公證費借款人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以備呈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簽署
【篇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物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其公司的股權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雙方就上述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僅限於項目,首批借款萬元人民幣,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並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後日內轉賬到乙方指定賬戶。借款期限為年,借款利息為同期銀行掛牌貸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滿365日後日內支付。
第二條:甲方不參與乙方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但為確保借款的專項用途,甲方對於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權,並有權查詢乙方對於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為此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將其XXX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乙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提前還款,甲方對乙方所質押的股份份額應隨乙方還款的數目按比例減少,並應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股權質押變更手續。
第五條:借款到期後,乙方如無力歸還借款時,甲方對於乙方所開發的項目所有的資產享有優先受償權,項目資產價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應當共同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資產進行評估,項目資產不足以清償甲方借款時,乙方仍需承擔剩餘還款責任,超出借款數額部分所有權歸乙方。
第六條:如甲方不能按協議向乙方支付借款時,乙方享有單方的合同解除權,並且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產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於借款進行專款專用,如在借款期間乙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提前全部還款,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時,甲、乙雙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附:乙方銀行信息
1。開戶行:
2。賬號:
3。開戶人:
【篇三】
出借方:(甲方)借款方: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因收購的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某某煤礦,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借款協議:
一、借款及使用
(1)乙方向甲方借款,僅用於收購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某某煤礦。資金使用以乙方於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炭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5月5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及2011年7月23日簽訂的《股權轉讓補充協議》付款方式為依據。
(2)甲乙雙方協議簽訂,甲方支付萬元,其餘資金在個工作日之內支付完畢,甲方資金全部到帳,雙方進行增資,按資本額度確定各自的股比,增資後甲方處於控股地位。如甲方資金未能按期到位,影響乙方收購協議煤礦,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甲方資金進入乙方賬戶,賬戶資金共同管理,直到增資結束,股權變更完畢後,按款項約定用途,支付給某某煤礦。
二、借款金額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壹億元人民幣(100000000。00元),期限暫定為一年(以具體借款協議簽訂及使用期限約定為准)。
三、借款風險保證及操作方式
1、經協商,以乙方收購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實際股權做抵押。甲方以增資乙方形式(乙方原注冊資本3000萬元,增資後為1。3億元,乙方原股東股本佔比23%,甲方佔77%)借款資金進入乙方賬戶,上述增資股權工商登記完畢後,乙方將賬戶資金支付給某市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2、借款償還,乙方股東回購股權如產生稅金由乙方承擔。
3、股權質押借款協議如到期未能如數歸還:
(1)如已歸還借款本金,約定固定回報未足額支付,所欠部分按日千分之一回報執行,直到歸還為止;
(2)如到期借款本金與回報都未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所收購煤礦的股權;
(3)乙方按協議將借款及固定回報歸還甲方,甲方無條件將所持乙方股權轉回讓給原股東。
四、借款資金回報辦法
乙方約定借款時間內作為投資及固定回報給甲方,具體借款時間及有關事項如下:
1、借款使用期限為1個月,到期投資款及固定分紅為壹億壹仟萬元(110,000,000元)。
2、借款使用期限為3個月,到期投資款及固定分紅為壹億貳仟伍佰萬元(125,000,000元)。
3、借款使用期限為6個月,到時投資款及固定分紅還壹億肆仟萬元(140,000,000元)。
4、借款使用期限為12個月,到時投資款及固定分紅還壹億捌仟萬元(180,000,000元)。
五、其他約定
該筆借款到期,乙方無條件按照上述約定回報歸還給甲方,本協議解除。本協議未完善部分,經協商另行補充。本協議發生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率。
甲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
❷ 股票質押合同什麼時候會生效
我認為質押合同生效與質押合同約定的質權實際生效是有區別的。
質押合同可以約定自當事方簽字即可生效,但依照物權法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基金、股權「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應收賬款「質權自信貸徵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其他股權「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等等。
但達到了物權法規定的條件後,質權就實際生效了?舉例來說明:甲乙雙方約定,乙將某有限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擔保,向甲借款100萬元。現甲乙雙方簽訂的借貸合同、質押合同,並在工商局辦理完畢股權出質登記手續。此時的質權是否實際生效?實際沒有,因為甲乙雙方約定,辦理完畢以上手續後,甲才會將約定貸款轉賬給乙。此時,乙還未取得貸款,借貸行為還沒有發生,質權也就沒有實際生效。
因此作為從合同的質押合同,其是否生效,約定的質權是否實際成立,除了達到物權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考慮到主合同約定內容、條件是否達到,借貸行為是否發生。
❸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質押合同何時生效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質押合同符合如下情形時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❹ 股票質押為什麼不能最高額質押合同
這是為了股權質押方的資金安全考慮的。
股票質押屬於股票術語,可以通過以下幾點來了解:
1.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
這一條意味著:證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質押貸款的額度,那麼它會首選已經得到市場認同的、穩健的「績優股」,而非未來的「績優股」。原因是因為股票的風險衡量由銀行來確定,從穩妥的角度出發,股價穩定、業績好、財務健康的上市公司無疑會成為銀行的首選。(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從「華爾街」的經驗看,藍籌股的質押率是70%,普通股的質押率是50%。這說明國外銀行用以衡量質押股票的風險指標也是看其「質地是否優良」。
2.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這一條決定了證券公司的分散投資,避免了只有少數個股受到追捧。
3.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質押率是貸款本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間的比值。
這一規定和第2 條規定的共同作用意味著: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將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睞。
❺ 股票質押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抵押合同在司法實踐中,通常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說到抵押合同無效的情形,下面小編在本文詳細介紹。
一、《擔保法》第37條規定,以下列財產設定抵押的,抵押合同無效: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和其它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二、《擔保法》規定必須進行登記的抵押合同未登記的,如以航空器、車輛、船舶、林木、企業設備等動產,以城市房屋、土地使用權等不動產抵押的合同,必須到主管部門進行登記,未到主管部門登記的為無效合同。
三、破產企業在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期間,對原沒有設立抵押的債務設立抵押的合同無效。
四、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的情況下,債務人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財產抵押給一個債權人,侵犯了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從而喪失履行其他債務能力的,抵押合同無效。
五、國有企業的已確認為關鍵設備、成套設備或重要建築物設立抵押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抵押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