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個公司掛牌成功後是不是就離上市不遠
掛牌和上市不一樣,普通公司很難達到上市條件,但可以先掛牌。
隔夜委託後,各證卷公司向交易所提交時,交易所按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到了9:15集合競價時,交易所的主機隨機從一個證券公司開始提取第一筆委託單,然後按順序提取其它的證券公司的第一筆委託單,全部證券公司的第一筆委託單提完後,提取第二筆,依此類推,直到提玩。
所以,隔夜委託不違反公平。
❸ 交易所沒買到股票清算結束什麼時候錢才能到賬戶上
股票當天賣出後,要等收市後各證券公司與交易所進行清算,清算後投資者就可以在自己的賬戶中看到資金。
以前證券公司的各營業部分別與交易進行清算,所需時間較長,通常要在晚7點後才能在自己的賬戶上看到錢。
2006年以後逐漸改善為由證券公司集中與交易所進行清算,所需時間短一些,通常晚上5點後就能在自己的賬戶上看到錢了。
但如果你的股票託管的證券公司伺服器在晚上不開機的話,就只能是第二天開市前去查詢了。
❹ 公司上市後,需要多長時間才可以股票套現呢
第一類是網上申購的中小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一般只要公司上市首日股票就能流通套現。
第二類是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對於這一類的後者的中小股東它們一般要等到該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後一年以後才能上市流通套現,由於申購時比一般網下申購的中簽率高於網上申購的中簽率。
第三類是該上市公司的發起人,一般也就是指大股東或其他特定的持股量相對中小的股東,對於這一類的後者的中小股東它們一般要等到該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後一年以後才能上市流通套現,若是大股東則是要等到該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後三年以後才能上市流通套現。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1]
網路_股票
❺ 交易所整頓現在是什麼情況啊原來的交易所是不是不能做交易了
目前情來況是這樣,2012年6月30日是自整頓的第一階段,基本上各個交易所都完成了自查、上報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當地監管部門出整改意見、交易所根據整改意見再行修正後再次上報、當地監管部門根據之前整改意見核查。有一些進度比較快的交易所,現在基本上已經通過了當地政府的審核,目前都在等當地政府上報中央之後的結果了。中央的批復應該還要再等一等才能出來,具體時間還不知道。
根據11年38號文件和12年37號文件,交易所以後還會有,畢竟是市場經濟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不會像整頓之前這么亂。以後會有政府監管,同時又會避免同類產品過渡競爭,不會再出現之前全國都是貴金屬的局面了。
❻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公司自查是好事還是壞事
證券市場沒有絕對的好消息和壞消息,一般出現這樣的情況,要麼是短期內漲得很厲害,要麼是跌得很厲害。果一般就是出停牌然後發布重大投資、重組等公告。
主力永遠是先知先覺的,他們不會做沒有理由的事情。這些公告一出來,散戶就跟著買入,主力希望借散戶的力量來拉抬股價和在上漲過程中減倉的目的就可以實現。如果主力是在減倉或者出貨,那麼後面就有一定的風險。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可能影響股價嚴重漲跌。對莊家來說是好事,因為這很可能就是他們操作的,對於散戶來說這是不好的。 按照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連續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超過20%(ST、*ST是±15%的),沒有任何根據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
❼ 關於上市公司名稱變更,上海證券交易所需要多長時間核准
1、上市公司應當在公司完成變更名稱的工商登記手續後兩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材料報送我部備案,如果公司名稱變更涉及上市公司變更公司簡稱的,亦應當同時提出申請。
2、上市公司在新證券簡稱啟用日刊登公告,新證券簡稱在交易、結算系統正式啟用。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❽ 停牌自查要多久
當某家上市公司因一些消息或正在進行的某些活動而使該公司股票的股價大幅度上漲或下跌,這家公司就可能需要暫時停止股票買賣就叫停牌。停牌的時間也有幾小時到幾天不等。
停牌的定義:
停牌: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停牌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相關規定
2006年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停牌,直至相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停牌證券的復牌時間。」
什麼是異常波動?《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里列出了四種情形:
(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
(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報請主管機關給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計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
(2)公司資產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
(3)公司因財政原因而發生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的事項。
(4)全體董事、監事、經理人所持有記名股票的股份總額低於交易所規定。
(5)有關資料發現有不實記載,經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釋而逾期不作解釋者。
(6)公司董事或執行業務的股東,有違反法令或公司業務章程的行為,並足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
(7)公司的業務經營,有顯著困難或受到重大損害的。
(8)公司發行證券的申請經核准後,發現其申請事項有違反有關法規、交易所規章或虛假情況的。
(9)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的可能,法院對其證券做出停止轉讓裁定的。
(10)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
(11)公司組織及營業范圍有重大變更,交易所認為不宜繼續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則應要求停止上市買賣:
(1)上市公司計劃進行重組的。
(2)上市證券計劃發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計劃供股集資的。
(4)上市公司計劃發股息的。
(5)上市公司計劃將上市證券拆細或合並的。
(6)上市公司計劃停牌的。
若遇到以上情況,證券行情表中會出現"停牌"字樣,該股票買賣自然停止,該股票一欄即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