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華大宗和新華大慶那個交易所更正規
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簡稱新交所是新華國際石油資訊中心的全資子公司,受國家監管。是新華社受國務院委託確立的新華08項目的重要支撐板塊。主要金融產品是根據黑龍江大慶油田做的大慶原油指數。新華大宗受浙江省批文託管的主要做的是新華油。由此來看還是新華大慶比較正規權威。
⑵ 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是合法正規的交易所嗎
大慶平台品種比較的單一隻有原油,沒有白銀瀝青那些的
⑶ 新華產權交易所為什麼關閉了,是否存在騙局
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是新華社創辦的,由新華社和國際石油資訊中心控股,後新華社撤股,由高新區管委會和資訊中心控股,董事長、法人是尹興華,後變為總經理何曉忠,現在董事長為孟欣,總經理何曉忠已經辭職一並辭去高新區管委會職務,但法人還是何曉忠。
交易所是國家為奪得國際石油話語權而設立的正規平台,後因股東分紅導致新華社不滿,故撤股,新交所也因此得罪新華社的一位部長,該部長後調到廣東省委宣傳部,對新交所發表違規等信息,此時全國也開始進行金融場所清理整頓工作,新交所從此沒有國家支持,變得一落千丈,項目是好的,但是後期沒有國家支持,就根本沒有立足之地,國家創辦,最後被國家廢除。
而且由於交易所本身不可以參與交易,只允許發布國際石油實時指數,交易只允許二級單位去做,所以全國的指數業務都是交給合作的二級單位去做,所有簽約的二級單位都必須符合一定的資質,並交一定的保證金,交易所不允許二級單位打著任何有「新華」等字眼,也不允許電話銷售,不允許二級單位業務員有指向性的交易,但由於交易所沒有行政管理權,無法對全國所有二級單位進行監管,導致二級單位大肆違規導致投資人賠錢,最後的局面就是全國清理整頓,這些違規二級單位該跑的跑,該抓的抓,但是投資人最後都找到交易所的頭上,交易所只能協調二級單位進行違規賠償,但是投資人無理取鬧上訪,一口咬定是交易所騙人騙錢,交易所百口莫辯,事情就是這樣,沒有人比我更清楚。
⑷ 我是新華產權交易所的一名工作人員,我想揭露他們的騙局!我去報警警察會受理嗎
公安機關必須受理,這是法律規定的警察的基本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
第二十一條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
⑸ 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於2011年11月11日在大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區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尹興華,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為各類產權、公共資源、資產、非上市公司股權託管等。
法定代表人:尹興華
成立時間:2011-11-11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30000100082446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開發區新風路6-1號大慶服務外包產業園C1座1005室
⑹ 新華產權交易所和新華(大慶)商品交易所是不是同一個公司
新華大慶商品交易所與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是同屬一家,都做的是類似期貨的原油指數,新華產權因為受害者眾多,已經被大慶市政府關停下線,現在新華商品交易所還在繼續做新華產權的東西繼續侵害最無辜的平民老百姓,證監會劉士余主席已經厲聲斥責這種行為。新華產權和新華商品的所謂金融創新是在挑戰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的底線,是人性和商業道德的倒退和淪喪。大家千萬別上當,千萬別做,千萬別被無恥的業務員忽悠了。
⑺ 請問新華產權交易所大慶原油是騙局嗎
新華產權交易所是新華(大慶)國際石油資訊中心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是新華社受國務院委託,確立的「新華08」項目的重要支柱板塊,是通過國家部際聯席會議審核通過的,是國家從金融戰略高度頂層設計,全局規化,推動中國金融市場的進一步發展,進而實現全球金融的中國價格、中國指數,提升中國在全球金融產品領域的話語權和定價權所實施的具體舉措,是為各類產權、公共資源、資產、非上市公司股權託管、債權、環境能源、大宗商品 、基金、理財產品、保險產品的交易活動提供場所和平台服務;提供產權交易簽證服務,提供資訊,資詢,培訓,財務顧問服務於一體的綜合類交易所。
平台只是提供交易而已,不存在騙局什麼的。
平台其實都差不多,都是正規的,只是選擇會員單位時需要謹慎了。往往騙人的不是平台 而是小公司
⑻ 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的是不是正規的
可以說我是見證了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的維權史,我申請的各種政府部門的信息公開都證明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是違法經營,在眾多受害者的維權壓力下,10月份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被迫關停,而8月份新華(大慶)商品交易所的啟用也正是應對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的下線。大家看一下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的各種詐騙消息就知道為何這樣做了,新華(大慶)產權交易所名聲敗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