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實力建業(集團)有限公司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時間是
實力建業上市日期: 24/3/1986
以下為香港聯交所有關實力建業的相關資料:
(http://www.hkex.com.hk/invest/index_c.asp?id=company/profilemenu_page_c.asp)
實力建業 (519 )
公司/證券名稱: 實力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主要業務: 設計、製造、市場推廣及分銷電子消費產品,物業投資控股及物業發展。
主席: 洪王家琪
公司地址: 香港
干諾道中168-200號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
34樓3402-3室
注冊地點: 百慕達
行業分類: 工業
過戶處: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4/3/1986
交易貨幣: HKD
法定股本: 6,000,000,000
發行股數: 889,347,826
(截至 31/3/2007)
票面值: HKD 0.0100
買賣單位: 5000
市值: HKD 426,886,956
財務數據
財務年度日期: 30/6/2006
資產凈值: HKD 438,661,000
純利 (虧損): HKD 10,757,000
每股盈利: HKD 0.0122
最後更新: 27/4/2007
『貳』 香港證券交易所開市時間
聯交所交易時間
開市前時段上午9時30分至上午10時早市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30分延續早市中午12時30分至回下午2時30分午市下答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
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歷新年前夕,將沒有延續早市及午市交易。如當天沒有早市交易,當天也不會有延續早市交易。
2005市值9,817億美元 截止2004年5月1日香港上市總數1057家
在香港聯交所的網站上我們可以看到,香港現在是「T+1"交收制度,即你今天可以在沒有資金的情況下買入股票,等T+1日(明天)再繳款!換句話說,可以「賒帳」買股。香港以前是「T+3」,後來為了保護券商的利益,怕大家賒帳時間太久才改為「T+1」。但是這都是說的何時交錢,至於你當天買入後可不可以當天賣出,聯交所並不限制,所以,其「交易制度」是「T+0"!
『叄』 香港股市交易規則和交易時間
一、香港股市交易規則
1、港股買賣可做T+0回轉交易,當天買入、當天可以賣出。
2、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2個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及進行買入股份的轉託管。港股不設當日漲跌幅限制。
3、港股可以賣空。但根據香港聯交所規定,只有被列為「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券」,投資者才可進行沽空。認股權證及債券,不被列入沽空名單之內。
二、香港股市交易時間
在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進行交易,交易時間如下:
1、開市前時段 :上午9:00至上午9:30
上午9:00至上午9:15(競價買賣盤時段)
上午9:15至上午9:20(對盤前時段)
上午9:20(對盤時段)
上午9:20至上午9:30(暫停時段)
2、持續交易時段:
早市:上午9:30至中午12:00(註:若因節假日產生半日市將在12:08-12:10隨機收市)
午市:下午13:00至下午16:08-16:10(隨機收市)
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歷新年前夕,將沒有午市交易。
香港聯合交易所每年編制一份休市日歷,可於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查閱。
香港股市每個交易日在早上10:00開盤交易,中午12:30收市休息;下午14:30開盤,交易直到16:00結束。這與A股的交易時段有明顯差異。此外,指數期貨的交易時段要比股票市場多出30分鍾,具體為早上9:45開盤,下午16:15結束。
香港股市是香港股票市場的簡稱。一般指香港證券交易所。香港原有4家證券交易所,即遠東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和九龍證券交易所。1986年,4家證券交易所合並成立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也稱為香港證券交易所。香港股市的管理機構是證券監理處,它是根據《1973年證券條例》而成立的法定監管機構。《1973年證券條例》還規定設立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負責有關證券的決策工作。香港是世界著名的自由貿易港,是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銀行業、地產業和加工業十分發達,近年來股市發展非常迅速。
重要指數
恆指服務有限公司:
(恆指服務有限公司)乃(恆生銀行全資附屬機構),負責編制及管理恆生指數及一系列其他股市指數:
選取范疇:
成份股以在聯交所主板作第一上市的公司為選取目標.
以(H 股)形式於香港上市的中國企業如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將合資格獲考慮納入恆生指數.
該(H 股)公司的股本以全(H 股)形式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該( H 股 )公司已完成整個股權分置改革,且沒有非上市股本;或新上市的( H 股)公司沒有非上市股本.
挑選准則:
恆生指數成份股乃經廣泛向外諮詢,及嚴謹周詳的程序而挑選.
任何公司均須符合以下基本准則,才有機會獲選為成份股:
必須位列在聯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 H 股除外 )總市值首90% 之列(市值乃指過去12個月的平均值);
必須位列在聯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 H 股除外 )成交額首90% 之列(成交額乃指將過去 24 個月的成交總額分為八個季度各自作出評估);或
須在聯交所上市滿 24 個月或符合有關上市少於 24 個月的大型股獲納入恆生指數之指引.
上市少於 24 個月的大型股獲納入恆生指數之指引:
新上市的大型股獲納入為恆生指數成份股候選名單須符合以下所列的市值排名及最少達到相關的上市時間:
於檢討指數時大型股平均市值排名:
五或以上:最少上市時間三個月
六至十五:最少上市時間六個月
十六至二十:最少上市時間十二個月
二十一至二十五:最少上市時間十八個月
二十五以下:最少上市時間二十四個月
經甄選合資格後,再按以下准則接受最終評選:
公司市值及成交額之排名;
不同行業在恆生指數內所佔的比重能反映大市分布;及公司的財政狀況.
恆生(中國企業)指數:
挑選准則:
恆生綜合指數成份股中的(國企 H 股).
恆生中國(H 股)金融行業指數.
挑選准則:
根據恆生行業分類系統中被歸類為金融業的恆生中國企業指數數份股.
恆生(綜合)指數系列:
恆生綜合指數系列由十八隻指數組成,以不同方法來反映市場之表現.
除恆生綜合指數外,整個系列包括六隻地域指數及十一隻行業指數.
恆生(綜合)指數:
成份股:
恆生綜合指數以涵蓋聯交所主板上市之股票市值的百份之九十為目標,而現時的成份股數量為二百隻.
挑選准則:
除停牌的日子外,成份股不能在過去十二個月中,有超過二十天在市場欠缺成交;
以過去十二個月的平均市值計算,選取在通過(1)項後最大市值之二百間公司作為成份股.
恆生綜合指數 - (地域)指數
挑選准則:
公司的大部分營業銷售額須來自中國內地以外的地方,並為恆生綜合指數的成份股.
挑選准則: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中,市值最大的十五間公司.
挑選准則: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中,以市值計算名列第十六至五十的股份.
挑選准則: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中,以市值計算名列第五十一或以後的公司.
挑選准則:
公司最少 50% 之營業銷售額須來自中國內地,並為恆生綜合指數的成份股.
挑選准則:
恆生中國內地綜合指數成份股中的非國企 H 股;並至少百分之三十股權由下列股東直接擁有:
1.中國國營、省市單位所擁有的機構;或
2.由上述( 1 )項所述之上市或私營公司.
恆生綜合指數 - (行業)指數
恆生綜合行業指數包括能(源業)、(原材料業)、(工業製品業)、(消費品製造業)、(服務業)、(電訊業)、(公用事業)、(金融業)、(地產建築業)、(資訊科技業),以及(綜合企業).
挑選准則:
二百隻成份股將會根據其業務而編制到所屬之行業.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旨在為投資者提供另一組市場參考指數,在編算上顧及由策略性股東長期持有而不在市場上流通的股份.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在編算上,採用個別股份的流通市值,並將其占指數的比重調整至不超過百分之十五.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共有六隻指數:
流通指數:
三隻流通指數的成份股相對的恆生綜合指數內的「地域指數」組別相同.
流通指數相對指數.
恆生流通綜合指數.
恆生香港流通指數.
恆生中國內地流通指數.
恆生綜合指數.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
恆生中國內地綜合指數.
精選指數:
精選指數採用同樣方法編算,但包括較少數目的成份股,以促進指數衍生產品之發展.
恆生 50(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恆生香港 25(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恆生中國內地 25(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剔除停牌成份股之政策:
恆生指數系列之任何一隻指數成份股如連續停牌一個月,該成份股將會從有關指數中被剔除.
在非常特殊情況下,如該成份股被認為極有可能在短時間內復牌,始有可能獲保留在指數內.
網路_香港股市
『肆』 港股的一季報一般什麼時間出啊多謝了
在香港掛牌上市的公司,按香港證券交易所法例,沒有規定需每季度公布公司業績。
香港證券交易所只規定上市公司需公布半年和全年的公司業績。
自否公布季報業績,由公司自行決定。
故此,香港掛牌上市的公司,一般是沒有公布季報的。
只有那些在國內或美國有掛牌的公司才會公布季報。
有公報季報的公司,公報的時間是與國內或美國同步的。
『伍』 香港聯合交易所的成立時間是什麼時候
香港最早的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經紀人協會,1947年,這兩家交易所合並為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後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滿足不了股票市場繁榮和發展的需要,1969年以後相繼成立了遠東、金銀、九龍三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市場進入四家交易所並存的所謂「四會時代」。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證券市場四會並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種弊端,如四會競爭造成上市公司質量下降,四會各自獨立運作造成交易效率降低,當局監管不易。市場投機成分過重等等。為加強對香港證券市場的統一管理,香港當局從1974年起提出四大交易所合並的設想,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並組成香港聯合交易所。4月2日,聯交所開業,並開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
『陸』 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新股星期六能上市嗎
香港交易所星期六休市,新股星期六也是不上市的。
『柒』 港股上市整個流程走完大概需要多久時間
港股上市的難點在於發行。通常情況,企業6-12個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上市的過程,主要的時間會花在前期的准備。審計、上市文件的准備,大概要4個月;正式提交上市申請表後,回答問題的階段要經歷3個月;最後進行路演接受投資者訂單1至1.5個月。
申報材料之前3-6個月內:完成上市輔導的申請及備案工作。(具體時間依據各地證監局對上市輔導的時間要求而定,通常要求3-6個月)同時,各中介機構應完成上市申報材料的製作工作。
上市輔導申請時間之前3個月內:完成股份公司改制(改制前應完成賬務的調整工作,相關會計報表數據已經相關中介機構認可,凈資產數據在改制後不存在繼續調減而導致出資不足的情形)。
(7)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周期擴展閱讀: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符合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上市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確定上市時間,審批文件報證監會備案,並抄報證券委。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
《公司法》同時規定,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
『捌』 香港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對,也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另外補充一下:
投資者參與股票交易需要支付傭金(0.25%)、交易徵費(0.012%)、政府稅項(0.1%)、轉手過戶費等費用(每張2.5港元)。
股票市場的交易時間(星期一至五)如下:
上午10時正至下午12時30分(午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正
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歷新年前夕,沒有午市交易。
『玖』 香港證券交易所在哪裡掛牌上市
香港證券交易所在香港證券交易所旗下的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
『拾』 什麼樣的股票才能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
申請在主板上市和在創業板上市需要滿足不同的條件。
下列為股本證券在主板上市所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
上市公司及其業務必須被交易所認為適宜上市。全部或大部分資產為現金或短期證券的公司 (投資公司除外) 一般不會被視為適宜上市,除非該公司只從事或主要從事證券經紀業務。
申請上市的公司(新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三項中其中一項測試。
盈利測試
新申請人必須具備不少於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紀錄,其間管理層需大致相同,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政年度內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在該段期間,最近一年的股東應占盈利不得少於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累計的股東應占盈利不得低於3,000萬港元;或
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
新申請人必須具備不少於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紀錄,其間管理層需大致相同,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政年度內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其上市市值至少為20億港元,經審核的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收益最少為5億港元,及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從其擬申請上市之營業活動所產生的凈現金流入合計最少為1億港元;或
市值/收益測試
新申請人必須具備不少於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紀錄,其間管理層需大致相同,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政年度內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 (獲交易所依據有關規定豁免除外*)。其上市市值至少為40億港元,經審核的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收益最少為5億港元,及上市時至少有1,000名股東。
*註:新申請人必須證明其董事及管理層在新申請人所屬業務和行業中擁有至少三年及令人滿意的經驗,及經審核的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管理層維持不變。
新申請人上市時的預計市值不得少於2億港元,其中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的預計市值不得低於5,000萬港元。
為確保上市證券有一公開市場:
任何時候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均須有至少25%為公眾人士所持有。若新申請人上市時的預計市值超逾100億港元,交易所可酌情接納介乎15%至25%中一個較低的百分比,條件是公司須於其首次上市文件中適當披露其獲准遵守的較低公眾持股量百分比,並於上市後的每份年報中確認其公眾持股量符合規定。
初次申請上市的證券於上市時最少有股東300名。另根據上述第(2)(iii)項要求上市的公司,上市時須有至少1,000名股東。
上市時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中,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眾股東擁有的百分比,不得超過50%。
新申請人必須有足夠的營運資金應付現時 (即上市文件日期起計至少12個月) 所需。
申請人必須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證券符合香港結算訂下的資格,在中央結算系統寄存、交收及結算。
以上只概述交易所對上市申請人的一些基本要求。對於基建工程公司、礦務公司、海外公司及在內地注冊成立的公司申請上市,交易所另有特別或附加的上市要求,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網站「監管架構與規則」欄目下「上市規則與指引 」內的《上市規則 - 主板 》。
創業板基本上市要求概述如下:
新申請人在刊發上市文件前兩個財政年度的經調整後的來自經營活動的凈現金流入(但未調整營運資金變動及已付稅項) 合計須達2,000 萬港元。
市值至少達1 億港元。
公眾持股量至少達3,000 萬港元及25% (如發行人的市值超過100 億港元,則為15%至25%,即與主板一致)。
最少100 名公眾股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眾股東持有比率不得超過50%。
最近兩個財政年度的管理層成員大致維持不變。
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
新申請人必須清楚列明涵蓋其上市時該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擬達致該等目標的方法。
《上市規則》的要求或會不時修訂;詳細的創業板上市要求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監管架構與規則」欄目下「上市規則與指引」內的《上市規則 -創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