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租賃與售後回租的區別
融資租賃與售後回租的主要區別如下:
1. 操作方式: 融資租賃: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再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這種方式通常涉及新設備的購買和租賃。 售後回租:承租人先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然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這種方式涉及舊資產的出售和再租賃。
2. 目的: 融資租賃:主要目的是幫助承租人獲取設備使用權,而出租人則通過租金獲取收益。這種方式常用於承租人資金不足,但急需使用新設備的情況。 售後回租:主要目的是幫助承租人盤活資產,獲取現金流。承租人通過出售自有資產獲得資金,同時保留資產的使用權,以緩解現金流壓力。
綜上所述,融資租賃和售後回租在操作方式和目的上存在顯著差異,選擇哪種方式取決於承租人的具體需求和資產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