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主要有哪些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和對策
一、 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主要有哪些
1、銀行貸款
企業貸款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所需,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約定利率和期限獲取資金的一種方式。這類貸款主要用於固定資產購建和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
2、信用擔保融資
信用擔保融資由第三方金融機構提供,是一種民間有息貸款,是解決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的主要手段。信用擔保融資包括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綜合授信擔保、工程項目擔保等多種類型。
3、民間借貸融資
民間融資是指出資人與受資人通過國家法定金融機構之外的途徑,以取得高利息和資金使用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採用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暫時改變資金使用權的金融行為。民間金融涵蓋了所有未經注冊、不在央行控制范圍內的金融形式。
4、眾籌融資
眾籌融資是通過團購和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利用互聯網和社交網路的特性,使小企業向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爭取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的資金援助。相較於傳統融資方式,眾籌更開放,項目能否獲得資金不再僅由商業價值決定,網友喜歡的項目也能通過眾籌獲得啟動資金。
5、互聯網融資
網上融資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上網融資。網上融資是指發行主體與投資主體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平台,尋找並配置金融資產的過程。傳統意義上的上網融資,通常是指通過中介機構實現融資的過程。
6、中小企業私募債
中小企業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私募債的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速度快。募集的資金用途靈活,期限比銀行貸款長。部分地區還可能享受政策貼息。
二、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和對策
1、為什麼中小企業融資難
①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內因:缺乏現代經營管理理念,經營風險高。中小企業規模和信用水平較低,制約其融資能力。缺少可供擔保抵押的財產,融資成本高。
②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因:金融機構體系的缺陷。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不完善,企業通過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直接融資所佔比重較小。信用擔保環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中小企業融資。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
2、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對策
①加強中小企業自身建設
應推進中小企業制度多元化和社會化,實現治理結構合理化,全面提升中小企業素質。
②深化改革促進中小企業融資
金融機構應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銀行應根據中小企業實際情況,對不同企業制定相應貸款和審批程序。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中堅持有進有退的信貸政策,對財務狀況良好、產品有市場的企業,不能因規模小而拒絕放貸或從嚴審核。
③擴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鼓勵企業加強內部融資力度,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大力規范引導小額貸款企業發展。創建直接融資模式,引導中小企業進入債市。
④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體系和制度
政府和法律作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破解的有力後盾,政府應堅持財政支持的合法性、效益型、透明性。合法性是政府履行的基本前提,是融資法制的起碼要求。
㈡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和對策
目前中小企業發展中的籌資難問題嚴重阻礙了其健康發展。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差、融資難問題,許多專家、學者進行了研究和探討,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建議和對策。
就目前我國國情來看,我認為中小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銀行的制度約束、政府缺乏支持及現存的社會環境是融資難的主要原因。提升企業素質,改革現有的金融體制,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培育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對策。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初步分析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發展中小企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業進行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的政策,中央銀行和各類商業銀行也逐漸認識到,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和巨大潛力,制定了若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信貸政策,這些措施和政策的確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中小企業目前融資難問題,但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中小企業融資仍受到諸多限制,其融資難的問題並末得到實際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中小企業的機制障礙
1、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擔保
2、規模小、資本技術密度低、技術裝備水平落後
3、人才缺乏、管理落後
4、產品質量可信度低、信用觀念淡薄、缺乏信譽
(二)銀行的制度約束
1、金融改革不到位、商業銀行商業化程度低
2、銀行控制風險的要求
3、銀行內在經濟利益的要求
4、缺乏保護銀行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
(三)社會環境方面的因素
1、國家對中小企業支持不夠
2、直接投資渠道對中小企業障礙重重
3、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4、我國信用擔保體系不完善5、風險投資機制建設滯後
二、中小企業融資的對策
1、企業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各方面建設
2、金融機構要加快改革、轉變觀念、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服務。
3、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創造良好的社會融資環境
我國每年約有100萬家企業倒閉,平均每分鍾倒閉2家,任何一家中小微企業,只要你存活超過3年,就達到了平均水平。其實說到底,還是因為企業資金不夠多,所以很容易翻車。
如果企業家自己缺少資金資源,找不到投資人的話,建議你帶著項目去不同的平台上試試,比如明德資本生態圈、鯨准、創業邦等等。一般情況下,基金、投資人都會與融資平台進行合作,他們通過平台來篩選值得投資的項目。
網上選平台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很多平台動則交幾萬塊錢的費用,卻沒有結果。如果把握不準建議來明德資本生態圈試試,明德資本本身就是做投資的,這跟很多平台不一樣,很多平台只做中介。
另外,明德還有1800多家合作基金資源,線下活動的對接率比較高,每一期活動都有幾百人參加,近百位投資人會到現場,不少企業都獲得了融資。希望能給到你幫助。
如果你還有有關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和對策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的在線咨詢按鈕,直接跟老師對話交流。
㈢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持社會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小企業在拉動經濟增長、緩解就業壓力、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於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篇1
淺談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及其對策
摘 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迅速發展,其數量約占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提供就業崗位、推動技術革新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等領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逐漸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支柱。但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卻一直制約著中小企業的發展,這既有中小企業的自身原因,又和中小企業目前所處的外部環境密切相關,因此,筆者從企業、銀行、政府三方面認真分析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同時,將根據我國國情,從支持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擴充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服務、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國有商業銀行經營觀念和經營方式的轉變,提升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等七個方面深入探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難;成因;對策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內部原因
1、缺乏現代經營管理理念,不能維持可持續發展,使金融機構不願意冒更大的風險放貸。
2、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向外披露的財務信息不全面,使相關機構進行財務審查面臨很大的困難;再加上中小企業的信用額度不高,金融機構所能得到的貸款利差很少,這也使中小企業很難得到金融機構的貸款。
3、缺少可供抵押擔保的固定資產,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無形資產所佔比例較高,很少有可作為抵押的不動產,經營風險大,對於金融機構的放貸要求基本無法滿足。
4、過分依賴銀行貸款,提高了銀行信貸風險集中度,削弱了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部原因
1、缺乏資本市場的資金支持。
美英等國的中小企業的外部資金很大一部分來自於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我國資本市場中小企業板剛剛起步,投資者還持觀望態度,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非常有限
2、商業銀行有限的資金支持
由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難度大,盡管從銀行獲得貸款困難較大,但大多數中小企業仍然願意從銀行進行融資。
3、不夠完善的政策和法律體系
《中小企業促進法》等一系列有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的不斷頒布和實施,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夠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政策實際操作困難,實施力度不夠等。
4、不夠健全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
我國的擔保體系還不健全,擔保機構的運作模式存在缺陷,提供擔保的資本質量不高,同時對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的資產和信用審查比較苛刻,很多中小企業被擔保公司拒之門外,無法獲得擔保。
二、我國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的對策
解決中小企業貸款中存在的問題需要各方面進行深入系統地研究,需要企業、銀行、政府、社會共同配合,從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入手,綜合考慮,逐步改善融資環境,現提出以下幾條對策進行共同探討:
(一)逐漸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和法規
我國中小企業大部分屬於非國有性質,而融資政策一般都向大企業傾斜,所以,要使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就要營造平等的融資環境,從法律、法規的層面端正中小企業的經濟地位,在企業融資上與大企業爭取一視同仁,並不斷完善促進小企業有利成長的政策法規等。
(二)增加對中小企業創業階段的投資服務。
對於處在創業階段的中小企業,資金缺口往往是遏制起步發展的瓶頸,大力發展對中小企業創業階段的投資服務,可以使高新技術成果的得意轉化,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科技發展水平。
(三)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
目前,我國公司如果想要進行股權融資,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積極嚴格的審核,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才可以發行股票進行融資,但只能在公開市場發行,不能進行場外交易。針對具有良好發展趨勢的中小企業對金融資本的需求,應逐漸放寬股權融資的相關政策,逐步創造多元化、多層次的證券市場體系。
(四)轉變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和方式,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
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我國的中小企業,更願意從商業銀行獲得直接融資。所以銀行要摒棄偏見,公正公平的對待中小企業的合理的資金需求,建立健全一套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價機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
(五)建立專門向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
要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業的中小金融服務,專門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資服務,這樣可以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六)健全中小企業的擔保機制
發展多種類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多渠道的籌措擔保基金。有了可靠的擔保機構和安全擔保基金,銀行就可以降低信貸風險,中小企業也可以更方便快捷地獲得所需要的資金。
(七)政府應當給中小企業以足夠的重視,通過有力的政策保障,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綜上所述,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直接影響中小企業的良性發展,我們必須正視這個問題,積極分析成因,掙脫傳統觀念的束縛,以發展的科學的態度對待這個問題。要借鑒國內外的有效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找到切實有效、操作性強、規范化的具體措施,構建中小企業良好健康的融資環境,從而使中小企業得到有益的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作者單位:北京市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1]葉林.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分析[J].四川教育學院學報,2003,1.
[2]李恩強.中小企業融資五難[J].中國經貿導刊,2003,1.
[3]劉黃.中小企業如何制定最佳融資決策[J].中國中小企業,2002,9.
[4]賈麗虹.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探析[J].經濟體制改革,2003,1.
[5]金萍.中小企業融資障礙的理論分析[J].商業研究,2002,3.
[6]桂昭君,楊旭.浙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與體系重構[J].浙江社會科學,2002,4.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篇2
淺析中小企業融資難及法律對策
摘要:中小企業已成為社會經濟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各國的經濟發展、財政稅收、勞動就業、技術創新、出口創匯等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面臨著融資難的狀況,嚴重地影響著中小企業發展。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已成為我國政府以及各國政府亟需破解的難題。本文對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概述,論述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困境,並提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間接融資
一、中小企業融資概述
1、中小企業的法律界定。
2002年6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它規定: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於滿足社會需要,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由此可見,中小企業的標准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包括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中小企業;二是以生產經營規模為標准,凡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都屬於中小企業的范疇。同時,該條的第二款規定具體的劃分標准由國務院負責企業工作的部門根據企業的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國務院批准。科學的界定中小企業為我們制定相關中小企業的法規政策有所指向,也為我們探討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劃定主體范圍。
2、融資與融資方式。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金而集資所採取的手段。國內大部分人對融資的定義有兩種:一是資金融通;二是儲蓄向投資的轉化。企業融資,是社會融資的基本組成部分,是指企業作為資金需求者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
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有多種,但從融資主體角度,可以對融資方式作三個層次的劃分:第一層為外源融資和內源融資;第二層將外源融資劃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第三層則是對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再作進一步的細分。在實踐中,還經常根據資金的來源和融資對象,將企業融資方式分為財政融資、銀行融資、商業融資、證券融資、民間融資和國際融資等。
直接融資是盈餘部門直接把資金貸給赤字部門使用,即赤字部門通過出售(發行)自己的債務憑證融入資金,而盈餘部門則通過購買這些憑證向赤字部門提供資金。直接融資具有直接性、長期性、不可逆性及流通性的特點。間接融資是盈餘部門和赤字部門以金融機構為中介而進行的融資。金融機構作為資金的需求者,出售間接證券融入資金,盈餘部門則買入間接證券。作為供給者,買進赤字部門的直接債券融出資金,而赤字部門則賣出直接證券,融入資金。常見交易工具是貨幣和銀行券、存款、銀行匯票等非貨幣證券。此外,融資租賃、票據貼現等方式也屬於間接融資的范疇。間接融資的特點是間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及非流通性,與直接融資相反。民間融資是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外部,資金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以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法律分析。首先,中小企業上市難。上市門檻雖然有所降低,但中小企業仍望塵莫及。我國因為法律法規在規則設計上存在一些缺陷,使中小企業普遍存在“上市難”等問題。我國修訂後的《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及新《證券法》均對上市條件作了調整,降低了上市標准,但對於種子期和創業期的中小企業來說,要達到其規定的條件依然艱難,上市融資仍然望塵莫及。同時,上市企業的股本總額降低,意味著上市企業抵抗風險的能力也在降低,將帶給投資者更大的市場風險與經營風險,這對於經濟實力薄弱的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更是雪上加霜;其次,中小企業債券發行難。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在直接融資領域採取的是:“重股票,輕債券;重國債,輕企債”的政策,因此企業債券的發行受到冷遇,發展較為緩慢。而且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有較大的財務風險,債券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和到期日,一旦企業經營不善或經濟狀況對企業發展不利時,會使企業的資金周轉受到影響。這些債券融資固有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中小企業的債券融資積極性;最後,風險投資舉步維艱。我國還沒有制定風險投資法,風險投資機構的設立、運作和退出缺乏法律依據。目前缺乏完善的市場化退出渠道是制約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最大障礙。通暢的風險投資撤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核心環節,而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不利於風險投資資金的退出。
2、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法律分析。
第一,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渠道單一,主要依賴於銀行貸款。間接融資包括銀行貸款、票據貼現、融資租賃和基金融資等方式。但我國在這幾種間接融資方式中,商業信用和票據市場還處於起步階段,發展很滯後,中小企業幾乎沒有通過票據貼現進行融資;由於企業經營者思想觀念落後等多種原因,我國中小企業通過設備租賃進行融資的也很少;而銀行貸款服務品種多樣,手續簡單方便快捷,因此成為中小企業獲得外部融資的主要方式;
第二,銀行貸款存在較大的地區差異。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很不均衡,東部沿海地區較為發達,中西部地區則較為落後,間接融資的情況也存在著很大的地區差異。東部地區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特別發達,當地銀行的基本客戶就是中小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業績優良的中小企業已經是各金融機構爭奪的熱點。在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不發達,而且多為國有、集體所有企業,虧損面大,設備陳舊,有些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信用度低,所以金融機構首先要考慮防範金融風險,保全銀行資產,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也要相對少一些;
第三,銀行體系結構不合理,國有商業銀行居於壟斷地位,缺乏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型、地方性、民營金融機構。我國的金融政策和融資體系等是以國有大企業為主要對象設計實施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分配了90%的貸款,而貸款的75%~80%則分配給了國有企業,而其中非國有企業部門獲得的貸款不足10%。金融體制改革並沒有改變銀行壟斷的局面,國有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在融資體制上安排不對稱,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國有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貨幣信貸政策存在諸多障礙和誤區,一些歧視性政策仍然存在,政策不到位,信息渠道不暢,缺乏統一的宏觀管理;
第四,企業資信等級評定標准不適合中小企業,致使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普遍過低。中小企業規模較小、實力不強、固定資產少、缺乏可抵押的資產,且中小企業的貸款要的急、數量少、風險大、頻率高、管理成本較高。而現有的企業信用評估體系都是以大企業為對象,缺乏考慮中小企業的一些具體情況,這種信用評估體系是不利於中小企業融資的。我國現在維護信用有關的法律條款在多部法律中雖有涉及,但內容比較零散,至今沒有一部完整規范的維護信用的法律,特別是規范中小企業信用的法律、法規。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法律是保證資本市場規范運行和健康發展的基石,我國中小企業無論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都面臨一系列的法律上的障礙。為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我們必須進一步構建和完善我國的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制度。
1、解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第一,依法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實施股權融資提供條件和場所。我國應當採取法律措施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實施股權融資提供方便。首先,應依法完善創業板市場,使其成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主渠道。其次,依法設立櫃台市場,為中小企業提供櫃台融資的新渠道。最後,應依法設立區域性的三板市場,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提供服務。
第二,修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為中小企業債券融資開辟通路。債券融資的最大優勢在於其利息為固定費用,且由於利息的節稅收益,可以降低企業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舊的企業債券發行理念和發行制度已不適應變化了的市場需要,必須進行改革。首先,企業債券發行主體、發行基數應多元化,尤其是允許各類中小企業作為發行主體;其次,改變發行債券的審批制;再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以使投資者能有更多的認券選擇;最後,逐步取消債券發行額度的限制,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制定中小企業債券發行標准,完善中小企業債券發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學的信用評級制度,發展多層次交易市場,促進企業債券的流通,最終暢通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2、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第一,完善融資租賃立法,使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手段多樣化。
我國融資租賃業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但融資租賃法律制度建設的滯後,已影響融資租賃業務進一步發展。應盡快審議《融資租賃法》草案並加緊出台正式法律,對融資租賃機構的准入和退出、業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動產租賃的登記等做出規定。
第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是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現實選擇。
對非國有金融機構開放市場,主要旨在打破國有商業銀行壟斷市場的局面,從民間培養中小型金融機構。在具體業務上,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可以在商業票據、短期融資等方面做新的變動。在商業票據上,要針對中小企業特殊的財務狀況提供特殊的承兌擔保和貼現業務;在短期融資上,可借鑒英、美銀行的經驗,採用“透支管理方式”,並相應規定好利率水平和歸還時限等;還可以建立專項貸款基金,如再就業基金、西部開發基金等。
第三,應盡快出台《中小金融機構法》,充分利用中小金融機構的融資作用。
我國目前已經擁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機構,但其服務的對象並不明確,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價值目標並未確定,自身運作中存在的種種弊端如市場開放度低、監管機制差、行政干預多、技術手段落後等問題還相當嚴重。因此,應加快制定《中小金融機構法》,以促進中小金融業的健康快速發展,並通過眾多的中小型金融機構的優質服務,為眾多的非金融中小企業提供可靠的融資源泉。
第四,完善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信息披露。
為了規范中小企業間接融資,要加強信息披露,降低融資風險,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應採取下列措施:首先,明確資信評級的主體。其次,在評級方法上,盡量減少對企業報表的過分依賴,多採用現場調查,隨時重點掌握中小企業的融資使用、存貸增減、貸款回籠等情況,實事求是地評價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並根據企業經營者素質、風險保障能力、經營狀況、償債能力及信用記錄、發展前景等主要指標,綜合評出不同等級,作為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決策和扶持的依據。最後,中小企業自身也應強化信用意識,重視資信評級,通過規范財務、會計工作,努力在間接融資活動中樹立守信形象。
參考文獻:
[1]高正平.中小企業融資新論[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2]朱傳華,王素義.金融危機下中小企業融資策略研究[J].生產力研究,2010.1.
[3]劉曉霖.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研究[J].財會通訊,2010.1.
猜你喜歡:
1.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建議
2.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畢業論文
3.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論文
4. 中小企業融資難論文
5.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及對策
㈣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建議
目前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下面我通過縫隙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提出幾點建議,歡迎閱讀。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原因分析
實際上,在考慮其主要融資渠道通過金融機構貸款融資方面,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存在很多原因:
1一般中小企業的財務實力較弱,信用度低,缺少不動產作為抵押,也很難找到有實力的大企業作為保證人,導致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比較謹慎。
2中小企業由於產權不夠明晰,加之某些企業不能適應市場的變化,隨著經濟從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轉變,企業資金負債率提高,貸款風險明顯增大,金融信用部門從風險、經濟的角度考慮慎貸惜貸。
3中小企業由於規模小,資金周轉速度快,因而貸量少,但頻率高、成本高,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不能取得足夠的經濟效益,寧願把資金投向並不缺乏資金的大型績優企業。
4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缺乏有效的溝通,兩者資訊不對稱,而金融機構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問來調查貸款企業的財務和信用狀況,使得實際貸款的時間周期變長、手續繁雜,不能滿足中小企業對資金的時問需求。
5經濟體制和金融環境不健全, *** 出台的信貸政策缺乏對中小企業的支援,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的貸款條件顯然是不利的。
通過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相關資料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中小企業的融資特點是融資難度大、融資量小、融資成本高、融資頻率高、融資不確定因素多,這些都對財務結構有不良影響。眾多中小企業因無法從現有的金融體系籌足所需的資金,只有轉向民間資本和股東等個人借款。這些資金的性質和銀行借款一樣大多為短期借款,造成了企業短期負債多而權益資金少,直接導致企業負債率過高。同時由於長期借款比重較小,使得中小企業長期資金比率過小,中小企業以長期資金來彌補固定資產資金缺口的額度較少,進而只有依靠短期負債來彌補,加大財務危機的可能。同時,由於其無法從金融機構獲得足夠資金,而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資金的成本較大型企業偏高,也使企業財務結構不健全,並連帶影響企業的經營業績。
改善中小企業財務結構的融資策略與建議
根據上述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原因分析,我們不難發現中小企業的融資主渠道是向金融機構貸款融資,其困難程度受到三方面因素的影響: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的關系、信貸契約條件以及企業本身條件。這三方面因素中,企業本身條件短時問無法改善,而有關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的關系改善,國內眾多學者、專家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提出了一些改進辦法,例如盡快建立有 *** 支援的服務於中小企業的信貸體系,建立有利於中小企業直接進人資本市場的體制等等。但從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來看,當前要想在短時問內改善金融機構與企業資訊不對稱、信貸成本高、擔保困難等,關鍵要從信貸契約條件人手。現有的信貸契約是一種不完全對稱契約,借貸雙方存在一定的利益沖突。由於不完全資訊和不對稱資訊,金融機構無法識別貸款企業優劣,面對資金的超額需求,金融機構如果簡單通過提高利率來規避風險,大多數中小企業只能退出信貸市場。因此,筆者建議採用一種「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型的信貸契約,來解決這個問題。
「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型信貸契約的主要思想包括三個方面:
1金融機構在保持貸款基本利率不變的情況下,與企業達成協議,能夠分享企業未來若干年內的經營成果,提高金融機構提供更多長期資金的積極性。
2給予經營管理上的積極輔導和支援,以提高中小企業市場競爭力,例如金融機構幫助企業建立合理的會計與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對投資專案的評估和財務報表分析等。
3將以比率分析為主計算貸款風險度的方法發展為集多種技術於一體的動態量化綜合信用評價技術,並綜合考慮企業的財務結構和未來獲利能力等指標。這種「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型的信貸契約, *** 可以借鑒國外的一些類似做法,考慮首先在部分省市的中小企業信貸體系中進行試點,在取得相關經驗後,再向全國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