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溫州民間融資叫什麼
溫州民間融資被稱為“會錢”。
溫州民間融資是一種金融活動,具有悠久的歷史背景和文化底蘊。溫州作為一個商業氛圍濃厚、經濟活躍的城市,民間融資在當地的經濟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下面詳細介紹溫州民間融資的相關內容:
溫州民間融資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會錢”。這是一種古老的民間金融方式,至今仍在溫州地區廣泛存在。“會錢”是一種互助性質的融資行為,通常由多個參與者組成一定的組織,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進行資金借貸。這種融資方式靈活多樣,能夠滿足不同人群的資金需求。
溫州的民間融資活動在當地經濟中占據了重要地位。由於溫州地區中小企業眾多,很多企業在發展初期或者面臨資金周轉困難時,往往會通過民間融資來解決資金問題。此外,溫州的民間融資市場也吸引了眾多投資者,成為了一種重要的投資渠道。
溫州民間融資的運作方式和規則相對獨特。參與者通常基於信任和共同利益進行互助融資,通過定期集會、抽簽等方式確定融資對象和金額。這種融資方式雖然靈活便捷,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需要參與者在參與過程中保持謹慎和理性。
總之,溫州民間融資是當地經濟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獨特的運作方式和規則為當地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時也為投資者提供了多樣化的投資選擇。這種古老的金融方式在當地的經濟生活中繼續發揮著重要作用。
② 民間融資是不是合法
民間融資在法律框架下通常被視為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間借貸合同只要滿足三個條件就具備法律效力。這些條件分別為: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以及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味著借貸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具備完全的民事責任能力。意思表示真實意味著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其意願是自由且無任何強迫、誤導的情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意味著借貸活動不得涉及非法目的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違背公序良俗則是指借貸活動不得違反社會公德和倫理道德。
因此,只要民間融資活動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被認為是合法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民間融資合法,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如資金安全、利息約定、還款能力等都需雙方慎重考慮。此外,一些地方性或區域性民間融資可能還受到當地法律法規的特殊約束,因此在操作過程中,應充分了解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③ 什麼叫當地政府投融資平台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最近,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明確,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對以前主要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建設的項目,規范後主要有三個渠道:一是對商業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性項目,要與政府脫鉤,完全推向市場,債務轉化為一般企業債務;二是對供水供氣、垃圾處理等可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的公益性項目,要積極推廣PPP模式,其債務由項目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舉借和償還,政府按照事先約定,承擔特許經營權給予、財政補貼、合理定價等責任,不承擔償債責任;三是對難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確實需要政府舉債的公益性項目,由政府發行債券融資。
④ 什麼是融資用地
一、土地融資,是金融行業中的經營模式之一,其實質是將土地作為信用抵押,以獲取資金維持經營的一種模式,其已經成為國際通用的金融模式。
二、融資用地不等於賣地。
土地融資起源於1998年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行條例》賦予了我國地方政府出讓土地的權力,使地方政府可將土地出讓以獲得土地出讓金、土地稅費等收入,並將其作為地方財源的政策支持。
在地方財政收入遠遠滿足不了城市化快速發展需求、土地管理新政策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土地融資則順運而生。
(4)當地融資擴展閱讀
內部融資方式包括:
(1)企業自有資金:包括企業設立時各出資方投入的資金,經營一段時間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主要由接受捐贈、資本匯率折算差額、股本溢價等形成)等資本由企業自有支配、長期持有。
自有資金是企業經營的基礎和保證,國家對房地產企業的自有資本比例有嚴格要求。開發商一般不太願意動用過多的企業的自有資金,只有當項目的贏利性可觀、確定性較大時,才有可能適度投入企業的自有資金。
(2)預收賬款:是指開發商按照合同規定預先收取購房者的定金,以及委託開發單位開發建設項目,按雙方合同規定預收委託單位的開發建設資金。對開發商而言,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提前籌集到必需的開發資金。其中預購房款主要指購房者的個人按揭貸款,是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的重要來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地產融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投融資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