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融資是要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
首先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裡面董事會責任是否包含該項權利,如果沒有隻能是股東會了;是股東會也不用全部股東簽字,只要達到章程約定的人數(或股權比例)就行了
2. 公司申請貸款,董事會同意融資貸款的決議文件怎麼寫的
XXXX公司董事會決議
XXXX公司於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召開董事會會議。公司董事XX人,到會XX人,達到法定要示求。會議由董事長XXX主持召開,就融資貸款議題進行討論,並達成以下決議:
一致同意融資貸款事項。
董事簽字或蓋章:
20XX年XX月XX 日
3. 融資計劃已過董事會,上款時還需通過董事會嗎
所謂的融資計劃,一般都是指上半年召開的那次定期董事會的固定議題。因為召開時間早,所以這個議題往往是個計劃性的,比如今年按照經營計劃和預算估計須融資多少億。所以,這個融資計劃終究只是個預估和計劃。而且,這個議題通常董事會過完,還要年度股東大會過一遍。
但是
1、待到今年在經營過程當中,真的發生融資事項的時候,還是要根據《公司章程》之規定的額度,該上董事會上董事會,該上股東大會上股東大會。比如,超過1000萬的,在1億之內的,上董事會審議。1億以上的,股東大會審議。
2、因為具體融資的時候,涉及到的利率、期限、擔保等事項,不可能是一個融資計劃就能囊括進去的,必須得按照許可權,該上董事會上董事會,該上股東大會上股東大會。
但是但是,如果董事會在融資計劃審議通過之後,在董事會決議里給管理層一個授權,比如1億以內,市場平均利率上浮20%以內,無擔保的信用融資,可由管理層自行操作,報董事會備案。那就不用上董事會了。
4. 同意融資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同意融資的股東會決議應當包括,股東會的時間,地點,到會股東和沒有到會的股東,會議的主持人,會議的事項,融資的公司還有融資的資金,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化,股東的簽名還有日期等內容。一、同意融資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____ 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
(公司融資)
會議時間:________
會議地點:________
應出席會議股東:________
實際到會股東:_______
缺席股東:________
會議記錄人員:________
根據《公司法》及____ 有限公司章程規定,____ 有限公司董事會已於____ 年_____ 月____日通過電子郵件有效通知了應出席會議股東關於本次股東會的召開時間、地點、期限、會議議題及審議事項。本次股東會會議由董事長_____主持,實際到會股東持有公司全部表決權的100%通過以下決議事項:
(一)同意_____ 投資有限公司投資____ 有限公司_____ 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 _%, 作為_____ 有限公司的新股東;
(二)公司注冊資本____ .萬元人民幣增加到_______ 萬元人民幣,增資後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為______萬元人民幣, 股東的出資額及持股比例調整為:____
股東名稱_______
誠資後的出資額 ________
誠資後持股比例 ________
(三)全體股東同意放棄對本次增資的認繳及優先購買;
(四)修改公司章程第____ 章第_____ 條;
到會股東簽名: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二、怎麼寫董事會決議?
董事會決議,是董事會就公司有關問題進行表決而形成並代表董事會意見的文件。
董事會決議的內容,一般應包括董事會召開時間、地點、會議通知情況、出席人員、表決事項、表決情況、表決結果。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根據公司法第111條規定,董事會決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懂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若董事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股東會還有董事會都是企業進行重大事項的時候召開的會議,都需要做好會議的記錄,把並且會議的記錄有些情況下需要進行備案,會議的決議應當寫明會議的通過的決議還有各項事務等內容。
5. 若在公司章程中沒有規定公司融資需要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時,是否二者皆可
看了一下公司法
股東會的權力: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批董事會報告
4、審批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5、審批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可見,發行公司債券是由公司股東會作出決定的,而發行公司債券屬於公司融資的一種形式,由此推出,如果公司融資在公司章程沒有做出具體規定的情況下,應該由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
再看一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權力:
1、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級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可見,董事會應該是股東會的執行機構,根據股東會的決議,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因此,對於公司融資事項,應該由股東會做出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