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cmbs和reits區別
CMBS與REITs的區別在於CMBS屬於債權類金融產品,REITs屬於股權類金融產品。CMBS的基本性質是債權,其在中國市場的發行產品為標准化產品,基礎資產通常是信託受益權。交易結構中,原始權益人設立資金信託,由信託向商業地產項目公司發放貸款。項目公司以商業地產作為抵押償還貸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受讓信託受益權作為基礎資產,商業地產運營收入成為償還貸款和專項計劃資金的來源。
REITs是房地產證券化的重要手段,將流動性較低的、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轉化為證券資產,通過證券化過程提升流動性。REITs包括兩種基本形式: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
2020年7月17日,中國REITs論壇舉辦了「REITs市場的中國道路研討會暨《中國REITs市場建設》線上首發式」。REITs與CMBS的主要區別在於所有權的轉移。在CMBS交易中,信託持有的是商業地產項目公司的抵押債權,項目公司股權仍歸原所有人,商業地產所有權不變。而在REITs交易中,商業地產所有權轉移,由私募基金通過持有SPV的100%股權間接享有所有權,同時享有對SPV的債權。
② 商業地產前期有多少種可行的融資方法
房地產融資的十六種途徑
房地產開發是一種資本、技術、管理密集型的投資行為,開發一個房地產項目所佔用的資金量是非常龐大的,如果不藉助於各種融資手段,開發商將寸步難行。同時,融資渠道作為產業鏈中的首環,一直以來便是房地產開發的瓶頸,需要金融業和健全的資金市場作為後盾。然而房地產開發的不同項目、不同環節或不同的房地產公司有著不同的風險和融資需求,因此必須對房地產的融資途徑進行分析,確定最優的融資結構:
1.自有資金:
開發商利用企業自有資本金,或通過多種途徑來擴大自有資金基礎。例如關聯公司借款,以此來支持項目開發。通過這種渠道籌措的資金開發商能長期持有,自行支配,靈活使用;必要的自有資金也是國家對開發商設定的硬性「門檻」。121號文件規定,自有資金比例必須超過30%。全國房地產企業的數量多,但有規模和有實力的企業少,隨著投資規模的不斷加大,對自有資金的需求也會變得越來越大,眾多實力不足的中小房地產商將會被排除出局。:
2.預收房款
預收房款通常會受到買賣雙方的歡迎,因為對於開發商而言,銷售回籠是最優質、風險最低的融資方式,提前回籠的資金可以用於工程建設,緩解自有資金壓力,還能將部分市場風險轉移給買家;而對於買方而言,由於用少量的資金能獲得較大的預期增值收益,所以只要看好房產前景,就會對預售表現出極大的熱情。121號文件規定,商品房必須在「結構封頂」時才能取得商業銀行的個人購房按揭貸款,而中國目前絕大部分購房者都是貸款買房,沒有住房貸款的支持,房地產開發商很難把房子預售出去,也就很難獲得預收房款。房地產項目從開工建設,辦得「五證」,到「結構封頂」平均需要1年左右時間,這段時間正是資金最為短缺的時間,預收房款的不足,會使自有資金壓力更大,項目開發難以為繼。
3.建設單位墊資
一種是由建築商提供部分工程材料;一種是延期支付工程款。據建設部統計,房地產開發拖欠建設工程款約占年度房地產開發資金總量的10%,它解決的資金有限,而且也只是緩解,不能解決根本問題。121號文件對建築施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用途作了嚴格限制,嚴禁建築施工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墊資房地產開發項目。2004年起國家大力清欠農民工工資,繼而引發大力清欠工程款,使得開發商業利用建設單位墊資籌集到的資金會更有限。
4.銀行貸款:
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對銀行貸款具有高度的依賴性,一直以來銀行貸款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的融資途徑。據保守估計,房地產開發資金中約有50%以上來源於銀行貸款,如果再算上施工企業墊資、延遲供應商材料付款等,至少應有70%。而近年來,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主要是針對銀行信貸方面,:房地產企業資金鏈的驟然緊綳主要也是由於銀根緊縮。銀行之所以肯貸款,也是再三考慮了房地產公司的品牌、項目進展以及未來收益,最終有限度地給予放貸。當前形勢下,銀行信貸,對於我國的房地產企業而言,依舊是首選,它便捷,實際經濟成本較低,財務杠桿作用大,可以通過調整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的負債結構來規避還債壓力大等缺點。但由於銀行貸款門檻被大大抬高,面對資金瓶頸,開發商亟待開拓新的融資渠道。
5.房地產信託:
現階段信託產品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信託投資公司直接對房地產項目投資,另一種模式是債權融資。相對銀行貸款而言房地產信託計劃的融資具有降低房地產開發公司整體融資成本、募集資金靈活方便及資金利率可靈活調整等優勢。由於信託制度的特殊性、靈活性以及獨特的財產隔離功能與權益重構功能可以財產權模式、收益權模式以及優先購買權等模式進行金融創新爾後再與銀行貸款充分結合起來就形成了一種新的組合融資模式即信託+銀行。
6.上市融資:
上市融資包括國內上市融資和海外上市融資兩種方式。房地產企業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得巨額資金且籌集到的資金可以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固定的還款期限,因此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具有很大的優勢。商業地產的開發要求資金規模較大投資期限較長上市可以為其提供穩定的資金流保證開發期間的資金需求。從企業規模上看由於上市的門檻比較高,能夠利用其融資的多為規模大、信譽好的大型房地產企業一些急於擴充規模和資金實力的有發展潛力的中型企業還可以考慮買:(借):殼上市進行融資,從而達到增發和配股的要求,實現從證券市場融資的目的。
7.房地產資產證券化
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的、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從而使得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由直接的物權擁有轉化為債權擁有的有價證券形式。資產證券化的有利之處是開發商在吸納了投資基金後,雖然要讓出部分收益,但能夠迅速得到資金,建立良好的資金投入機制,順利啟動項目;它還有助於房地產投資與消費兩方面的實現,依託有價證券作為房地產產權的轉移載體,能吸引更多的資金進入這一領域;同時,基金價格的變動包含著投資者對基金投資獲利能力的判斷和市場的預期,這種變動有助於集聚房地產購買力和市場價格發現。2005年12月1日起《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正式施行為房貸證券化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據。《管理辦法》就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機構的資格、資本要求和證券化業務規則、風險管理、監督管理與法律責任等方面明確作出了規定,為房地產證券化走向規范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8.聯合開發:
聯合開發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營商以合作方式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開發的一種融資方式。這種方式能夠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商業地產開發、商業網點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地產商和經營商實現聯盟合作、統籌協調使雙方獲得穩定的現金流有效地控制經營風險。目前我國對開發商取得貸款的條件有明確規定即房地產開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自有資本金必須在:35%及以上。因此對於中型開發企業來說選擇聯合開發這種方式可以在取得銀行貸款有困難的情況下獲得融資保障避免資金鏈條斷裂。多數商業地產開發商是從住宅開發轉過來的對商業特性和商業規律的把握存在著偏差套用住宅開發的模式開發不能將地產商、投資商、經營者、物業管理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這就會帶來巨大的投資風險。聯合開發可以實現各開發環節的整合和重新定位並且地產商與經營商強強聯合可以通過品牌組合產生經營優勢。開發商和經營商的品牌效應能有效提升商業地產的租售狀況使其在吸引客流、營造商業氣氛上得到保證。
9.開發商貼息貸款:
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對商業銀行來講通過委託貸款業務既可以規避政策風險、信貸風險也能獲得可觀的手續費等中間業務收入。對於房地產開發商來講委託貸款業務有利於解決在銷售階段的資金回籠問題實現提前銷售。回籠的資金既可作為銷售利潤歸入自有資金也可直接投入工程建設還能夠更好地解決35%的開發商的自有資金短缺難題使他們更容易得到商業銀行的開發貸款。:同時,商家貼息提供了極具誘惑力的市場營銷題材,:購房者感覺更有保證,也刺激了房產的銷售。開發商還可根據情況,將今後固定每期可收回的購房按揭貸款抵押給銀行,:獲得一定比例的現實貸款,:來解決臨時性資金需求。這種融資是在銷售過程中實現的,安全可靠,但不是所有的開發商都可以嘗試的,因為要投入一筆可觀的鋪底資金並在長時間內分期收回,所以它僅適合那些有實力、有規模的大型房地產企業,而且開發的項目為高利潤、高檔次的精品社區。
10.售後回買及回租:
售後回買指開發商將自己所開發的物業,出售或典當給貸款機構,以獲得大量現金,:用於再投資;同時,在今後較長一段時間內以類似分期還貸形式,再將該項物業贖回。這里所稱的貸款機構可以是銀行、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也可以是資金雄厚的實業公司。售後回買不僅使開發商可以獲得高比例的融資,用於連續開發其他項目,還繞過了國家不允許一般性公司之間相互拆借資金的政策禁令,在贖回物業後還能得到產權,:再次銷售。這種融資方式特別適合那些因為手中大量持有長時間內難以銷售出去的存量房產而使資金周轉不暢的開發商,對於盤活資產、啟動再投資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售後回買過程中會發生兩次交易稅費,還要付給貸款機構一筆不小的銷售價差,以作貸款利息,因而資金成本相對較高,在操作前要縝密分析經濟可行性。售後回租指開發商將自己開發的物業出售以後,再租回來自營或委託他人經營。在售後回租過程中,擁有某項物業的開發商可獲利二次:他先出讓了該物業的所有權,使開發資金即時變現回籠,以達到減少資金佔用和獲得銷售利潤的目的;同時,又保留了對該物業的使用權,以在今後的租賃中長期獲得經營收益。:整個操作的關鍵在於後期的經營能否兌現售時承諾的投資回報,也就是經營能否達到預先計劃的盈利水平,為此在銷售之前必須有客觀細致、切實可行的經營計劃,有值得信賴的委託經營機構,否則就有銷售欺詐之嫌。這種方式特別適合開發產品為商用建築的房地產企業融資,如酒店、商場等。
11.海外融資:
海外房產基金的進入對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是有益的。一方面可以緩解國內房地產業對銀行信貸的過度依賴,有助於房地產市場的持續發展;另一方面,融資方式的多樣化,也可以起到分散金融系統風險的作用。但由於目前我國尚未頒布房地產投資基金的法律法規,海外地產基金在中國投資還存在諸多風險,國外房地產投資基金對開發項目的本身要求很高,投入項目後在運作過程中要求規范而透明,而國內一些房產企業運作不規范,所以海外房產基金在中國的發展還存在著一些障礙。
12.融資租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地產融資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選定或通過出租人選定房屋後由出租人向房地產銷售一方購買該房屋並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通過收取租金獲得收益在存款利率不斷下降的情況下出租人更願意以這種無風險的方式獲得比利息更高的回報。房地產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具有更簡單,快捷的優勢。盡管租賃的租金相對較高,但與銀行借款相比,申請過程更簡單快捷,另外,租賃條款還可以根據承租人的現金流量需要加以安排,還款方式更具有靈活性,以上特點更有利於房地產企業的健康、持續的發展。
13.非上市增資擴股——:私募股權融資::
受美國次級貸款引起的全球股災和經濟衰退的影響,2008年3月20日恆大地產在香港全球公開發售(IPO)未獲一家機構認購而被迫放棄,顯示了國際資本市場的十足寒意。在這種情況下,恆大地產選擇了非上市增資擴股,其中,香港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主席鄭裕彤投資入股1.5億美元,占公司股份3.9%;中東某國家投資局投資1.46億美元,占公司股份3.8%;德意志銀行、美林銀行等其他5家機構投資入股2.1億美元。
14.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是一種介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產品在房地產領域常常是對不同債權和股權的組合處於公司資本結構的中層具有靈活性高、門檻低的優勢。近年來歐美的抵押貸款渠道變窄房地產開發商融資的:15%:至:0%:,是靠夾層融資來補足的。對於房地產商來說可以根據募集資金的特殊要求進行調整股權進去後還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資金回報的要求適中;:對於項目要求較低不要求「:四證」齊全投資方對控制權的要求較低。對夾層融資的提供者而言還款方式靈活投資風險比股權小;:退出的確定性較大比傳統的私有股權投資更具流動性。
15.債券融資:
由於地產項目具有資金量大、風險高以及流動性差等特點再加上我國的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是十分完善,屢屢出現企業債券無法按期償還的案例,因此國家對房地產債券的發行始終控製得比較嚴格。監管部門為規范債券市場,採取了嚴格債券審批程序、尤其是嚴控房地產項目債券審批的措施。諸如此類的約束使得我國房地產發債融資的門檻較高而不易進入且發行成本較高對於一些民營企業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融資方式。
16.項目融資:
所謂項目融資,指以項目的資產、收益作抵押來融資。這種方式具有一次性融資金額大、項目建設期和回收期長、風險分擔等特點因此對於大型的商業房地產項目可以考慮採用項目融資的方式來實現融資目標和風險屏蔽的作用。
③ 怎樣改善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
作為經營風險程度本身就比較高的行業,房地產企業,其資金結構中債務比率過高會帶來很大的財務風險,於企業的持續穩定的發展十分不利。因此,房地產企業有必要重新審視其現行融資方式,以期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保持生存能力謀求發展潛力。
1 房地產企業融資的特點
由於房地產存在著物質性方面和經濟性質方面的特徵,其資金運作也就有著與一般商品生產和流通行業不同的特點。主要有:
1.1 開發資金需求量大,對外源性融資依賴性高 房地產業的資本密集性決定了開發一個房地產項目動輒數億,甚至數十億,僅僅依靠企業自有資金,是不可能完成項目開發的,房地產開發商必須通過各種手段進行外源性融資。從今後的發展趨勢看,我國房地產單純依賴銀行信貸的局面會有所緩和,但外部融資比例不減,只是在結構上多元化。
1.2 資金周轉慢,投資回收期長 因為房地產開發受土地投資市場、綜合開發市場、建築施工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等四個互相聯系的市場的制約,房地產從開發到交付使用,其生產周期短則一年,長則數年,才能進入流通和消費領域,因此投資回收期較長,如果靠分期收款或出租獲得租金收回投資則所需時間更長。
1.3 投資風險較大 因為房地產開發佔用資金多,資金周期長,其投資風險也較大,主要表現為流動性風險、通貨膨脹風險、經營風險等。
1.4 房地產資金的增值性 由於土地資源的稀缺性、房地產的不可替代性等特點而使得房地產具有保值、增值的優點。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產的需要也不斷增大,造成一定時間和特定地點上的供需矛盾加劇,從長期來看,房地產的價格呈上揚趨勢,房地產資金的增值性也愈發明顯。
1.5 資金運作受地域影響大 房地產屬於不動產,其生產、流通和消費都要在同一地域才能完成,加上房地產的購買者或投資者往往受國籍、城市戶口等的限制,使得房地產的流通和消費有一定的地域性,從而導致房地產資金運作也會受地域的影響。
1.6 土地和房產的抵押是重要條件 房地產屬於不動產,它附著於特定的地塊。土地是稀缺性資源,隨著經濟的發展,對土地的需求不斷增加,房地產的價值隨之增大,土地和房產的抵押成為金融機構所歡迎的融資條件。
2 當前我國房地產企業幾種主要融資方式的比較分析
對於我國的房地產企業來說,主要的融資方式有IPO、買殼、信託、發債、房地產基金、REITS等幾種方式。通過對幾種不同融資方式的比較與分析,可得出下面的比較結果匯總表如下:
比較分析,可以看出。對於大型的房地產企業可以選擇IPO、買殼、信託、發債、房地產基金、REITS等多種方式或其組合。而中型的房地產公司則可以選擇買殼、信託、房地產基金等方式進行融資。小型房地產公司可以選擇的融資方式比較有限,主要為信託。這主要是因為:對於與證券市場結合的融資方式來說,一般要求很高。在我國只有少數超大規模的房地產企業具備這樣的條件與實力。相對於在證券市場首發融資(IPO、REITS),買殼上市與房地產基金(私募)的要求略低,中等規模的房地產企業可以採用這些融資方式,只要房地產企業擁有一定的資產規模、項目具備較強的盈利能力或擁有可以帶來未來收益的儲備就可以。而對於小型房地產企業來講,由於自身規模的局限性,只能通過信託等方式進行融資。
當然除了以上的融資方式,房地產企業還可以通過聯合開發、項目融資、房地產證券化等方式進行融資,這里不再一一進行論述了。
3 完善房地產企業的信息披露提高企業融資效率
融資成本是影響融資效率的重要因素,對於我國房地產企業而言,當前其資金來源普遍是銀行貸款,房地產企業在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債務融資時,通常面臨著「信貸配給」問題,主要原因是兩者之間存在著信息非均衡。解決該問題的關鍵是完善企業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增加房地產企業信用風險的透明度。這是防止房地產企業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行為以及建立信用市場公正、公開以及公平競爭的關鍵。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要求房地產企業在不涉及商業機密的條件下充分公開自己的信用及相關信息,增強企業信息的透明度,以利於消除銀行與房地產企業之間的信息非均衡。房地產企業要取得社會各界的信任與支持,順利獲得貸款,信用是決定因素。房地產企業一方面要規范和完善企業財務規章制度,定期提供全面、准確的財務信息,做到規范發展,產權清晰,提高自身資信等級,創造條件使企業在硬體上更多地符合銀行貸款條件;另一方面,房地產企業經營者要加強金融法規的學習,充分尊重銀行的債權,真正在社會上樹立起守信用、重履約的良好形象。
4 發展和完善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的措施
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有限,資金來源主要是內部積累以及銀行信貸,但是房地產企業與銀行之間存在較大的信息不對稱,再加之房地產企業高資本、高風險的特徵,企業融資成本較高,影響企業融資效率,因此,優化企業資本結構,提高房地產企業融資效率,就要發展多樣化的融資渠道,以靈活的方式給予房地產企業更多的選擇空間。除此而外,多元化的融資方式有利於資金優化配置,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從而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
改變以貸款為主的傳統債權融資方式,培養和健全商業票據和企業債券等債權融資市場,如票據融資,使資金流轉加快,減少了企業資金佔用,通過背書轉讓就可完成結算,在資金緊張時,可以通過票據貼現取得資金;再如通過企業集團內部融資,靈活調劑子公司之間的資金餘缺,提高了企業內部資金的利用效率,節省了財務費用。大力發展融資租賃和項目融資等不需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也不影響企業資信狀況的表外融資方式。融資租賃的實質是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金融交易,是一種特殊的金融工具。通過企業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使有需要的企業以較低的成本獲得所需資產,來達到融資的目的;還可以嘗試項目融資,利用其多元融資和風險分擔優勢使得某些財力有限的公司參與更多的投資,以最低的成本和風險來獲得項目的收益,提高自身融資能力。
總之,多元化的融資工具之間可以功能互補,有利於優化資金的配置。如民間融資、內部調資、異地融資等方式具有信息靈、速度快、手續簡便的優勢,在捕捉商機方面優於正規金融機構,彌補了正規金融靈活性不足的缺憾。這些優勢都有利於房地產企業降低資本成本並提高融資效率。
5 結語
隨著我國房地產業很大的發展,但隨著國家系列宏觀調控政策的出台,其資金問題日益凸現,房地產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獲得足夠資金的融資方式已成過去。因此,應突破傳統思維,借鑒國外成熟的融資方式經驗,探索出適合我國房地產企業的新的融資方式,以促進房地產企業的發展。
④ 房地產融資方式有哪些
1、銀行開發貸。這是目前房企用的最多的一種融資方式。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自有資金。目前主要要求是「四三二」,也就是四證齊全,自有資金投入比例不低於30%,二級開發資質。具體做法就是:向銀行提交項目基礎資料,股東基礎資料,這其中要的材料會非常詳細,基本就是把你公司的家底資料都收集完了。銀行客戶經理寫貸款調查報告,然後報風險部審查,然後上貸審會。根據不同貸款額度再決定是需要報省行總行上會。上了貸審會後通過了,就會有個批復,上面列明了銀行提出的各個要求條件,公司再逐項落實批復條件,就可以提款了。開發貸資金成本相對較低,利率大概是4.75%-9%都有,大行低一些,小行高一些。
2、債券融資。債券融資屬於信用債,主要有公司債、企業債、中期票據、定向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短期融資等。根據審核主管部門來分,公司債、可轉債、可交換債由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審核,是普遍優質房企常用的債權融資方式,大概占債權融資的5成;然後企業債審核是發改委,大概占債權融資的2成;中票、短融、定向工具等是由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審核,大概占債權融資的3成。債券融資對於企業的主體資質要求比較高,資產規模以及盈利能力、現金流情況都有要求。具體做法就是做評級,財務盡調,近三年財務審計,內控法律意見,評估報告等,然後報證監會或者交易所、發改委或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總之材料會比較多,程序比較復雜。成本利率低,優質的企業能做到3%-5%左右。這一塊我做的不多,就不詳細說了。
3、股權融資。主要有上市IPO發行股票、私募股權基金、特定對象股權融資等。IPO大家都知道,就是上市或借殼重組。現在這種市場環境和監管政策,房企IPO很難,除非特別優質。具體做法就很復雜了,先請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所,法律機構做輔導咨詢,理清各種股權關系,賬務,等等,然後向證監會報送材料,排隊等待初審二審等等,具體不細說了。私募股權基金近年發展比較快速,相對監管沒那麼嚴格,但是也是越來越嚴格了。具體做法和銀行開發貸差不多,大同小異。特定對象股權融資,
⑤ 房地產信託融資的特點
房地產信託一般是指以房地產及其相關資產為投向的資金信託投資方式,即信託投資公司制定信託投資計劃,與委託人(投資者)簽訂信託投資合同,委託人(投資者)將其合法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進行房地產投資,或進行房地產抵押貸款或購買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或進行相關的房地產投資活動。
如果將房地產資金信託簡單分類的話,可按負債關系劃分為債務型信託和權益型信託:
(一)房地產開發貸款融資模式。
即債權型融資方式,這是目前我國信託公司開展最為普遍的一種房地產信託融資模式。
雖然債權型信託貸款融資模式有操作簡單、運行成本較低等特點,但技術含量低,以前主要在一些結合部做「擦邊」性的業務,「46號」文件和「212號」文件出台後該類業務已成 「雷區」。如在合規領域開展此類業務又與商業銀行具有強烈的重合性,顯然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此類業務相比較具有明顯的局限性,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不佔任何優勢,加之該類信託基本屬於點對點式的項目融資性質,信託公司的預期收益與實際承擔的潛在風險極不對稱,因此,今後應逐漸減少該類模式的比重。
(二)房地產股權投資信託
該類信託是權益型信託投資方式之一,指信託投資公司通過發行集合資金信託產品,將所募集的信託資金直接投資於某房地產企業或房地產項目,形成實質性股權投資,並以一定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投資產企業或房地產項目的經營與管理,並將在房地產企業中根據所佔的股權比例或房地產項目所有權情況,獲得的經營所得,作為委託人信託投資的信託收益。
(三)股權回購型信託
該類信託表面看屬於權益性股權投資信託,但實質上是一種結構性信託融資安排。信託投資公司在將信託資金以股權投資方式進行投資之前,實現與資金需求方簽署一個股權回購協議,信託公司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雙方約定,在規定期間內(通常是在房地產信託計劃終止時),由信託資金的使用方或者其關聯公司及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承諾按照一定的溢價比例,全額將信託公司以信託資金投資持有的股權全部回購,進而確保委託人信託財產的歸還和信託收益的實現。
(四) 「夾層」信託融資模式
「夾層」(mezzaninefinancing)指介於股權與優先債權之間的投資形式。從資金費用角度來分析,夾層融資低於股權融資,如可以採取債權的固定利率方式,對股權人體現出債權的優點;從權益角度來分析,其低於優先債權,所以對於優先債權人來講,可以體現出股權的優點。這樣在傳統股權、債券的二元結構中增加了一層。在我國的房地產信託業務中最初表現為混合融資,即以權益融資和債務融資結合的方式向信託投資公司融資。實際上,夾層融資信託」也就是指從風險與收益角度來看,介於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融資投資形式。
(五) 財產收益權信託融資模式
該類信託模式幾乎等同於資產證券化產品。不同之處是缺乏標准化,沒有在證券市場公開發行和交易流通。與前幾種模式都具有較為明顯的資金信託性質不同,該類產品更多的具有財產信託的特點。該類模式的信託,是將存量的持有性物業或出租性物業作為信託財產,將該類物業自身日常產生的租金收入或經營收入等穩定的現金流作為前提,發行財產收益權轉讓信託,房地產企業將信託受益權轉讓給投資者並取得相應對價實現融資,或者將受益權抵押進行債務融資。然後,將募集的信託資金交由該類物業所有人,按照信託合同約定的信託目的或投資方向加以運用。將固化、積壓、沉澱的資產盤活、變現,因此具有極為強烈資產證券化功能,也是我國迄今房地產信託所有模式中,最接近國外發行的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的一種信託產品。
⑥ 房地產信託融資模式有哪些
1.貸款型信託融資模式。 信託投資公司受投資者委託,以信託合同的形式將其資金集合,然後通過信託貸款的方式貸給開發商,開發商定期支付利息並於信託計劃期限屆滿時償還本金給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定期向投資者支付信託收益並於信託計劃屆滿時支付最後一期信託收益和償還本金。 2.股權型信託融資模式。 信託投資公司以發行信託產品的方式從資金持有人手中募集資金,之後以股權投資的方式(收購股權或增資擴股)向項目公司注入資金,同時項目公司或關聯的第三方承諾在一定的期限(如兩年)後溢價回購信託投資公司持有的股權。 3.混合型信託融資模式(夾層融資型)債權和股權相結合的混合信託投融資模式。 它具備貸款類和股權類房產信託的基本特點,同時也有方案設計靈活、交易結構復雜的特色,以股權、債權和組合滿足開發商對資金的需求。 4.財產受益型信託融資模式。 開發商將其持有的房產信託給信託公司,形成優先受益權和劣後受益權,並委託信託公司代為轉讓其持有的優先受益權。信託公司發行信託計劃募集資金購買優先受益權,信託到期後如投資者的優先受益權未足額清償,信託公司則有權處置該房產補足優先受益權的利益,開發商持有的劣後受益權滯後受償。
⑦ 房地產業融資體系的現狀與趨勢
房地產業融資體系的現狀與趨勢
房地產業融資體系的現狀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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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房地產業投資自1998年以來,已連續5年保持年均近20%的增長。1999年以來,房地產開發貸款占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比重呈逐年上升態勢。房地產貸款至去年為止已佔了貸款余額的20%強。國內房地產開發的資金來源幾乎60~80%依賴銀行貸款。國外房地產行業的融資結構中,銀行債權融資佔10~15%,而股權和各種直接融資則佔70%。與國外開發模式相比,國內銀行所承受的風險明顯偏高。因此,從去年開始,國務院和央行出台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壓縮投資,抽緊銀根,並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央行銀根緊縮無異於扼住了目前我國房地產業的主動脈,如何開辟新的融資方式,建立新的融資平台,已成為眾多房地產商性命攸關的頭等大事。對開發商來說,可以採用的融資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幾種:合作開發或項目公司被收購,企業上市,居民住房按揭貸款,商業抵押貸款,基金、信託、房地產資產證券化以及融資租賃等等。本文將對上述融資方式的概念及其操作可行性進行簡要的分析。
1. 合作開發或項目公司被收購
去年以來,已有多家國內企業與外資成功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2003年7月,摩根士丹利先後與上海永業集團合資成立境外項目公司,投資9000千萬美元,打造「錦麟天地雅苑」,與上海復地集團合作投資5000萬美元,建造上海「復地雅園」;新加坡騰飛基金收購並開發上海騰飛大廈。國際投資機構是否參與國內企業投資合作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面,一是項目的基本強弱因素,二是企業形象、專業性和市場化程度。對於國內企業來說,通過與強手合作,可尋找到高質資金的來源,達到投資融資方向的創新及融資渠道的整合提升。
2.房地產企業上市
據了解,在美國,資信前3名的地產企業的市場佔有量佔全國的45%;在香港,也是由七八家資信好的大企業佔了近8成的市場份額。隨著房地產開發的要求越來越高,在未來3年內,中國幾個大城市的房地產開發必將主要集中在少數房地產巨頭身上。
中國證監會在《關於進一步規范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股份公司必須設立滿3年後才能申請首發上市;要求發行人的業務、管理層最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但是,發行股票過程長,手續復雜,成本較高,對企業資質的要求非常嚴格,而房地產開發項目本身具有的投資回收期長,現金流不均勻,業績變化大等特徵,目前大多數房地產公司都無法達到此要求。隨著二板市場的建立,或許能給開發商帶來一點驚喜,但是,這個新投資市場出現,也可能使得部分資金撤出房地產投資市場,更加促進房地產行業優勝劣汰的步伐。
3.房地產投資基金
房地產投資基金以分散投資、降低風險為基本原則,其在一個房地產企業的投資不會超過基金凈資產額的一定比例。按照國際定義,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三個分類。一是股本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投資於房地產,收入來自於租金和房產銷售利潤,如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美國國際集團、麥格里銀行、摩根士丹利等;二是抵押借貸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是向房地產主貸款,收入來自於抵押借貸的利息;三是混合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既投資於房地產,也向房地產商貸款。目前國外基金進入我國市場還有一種方式是投資不良資產,比如高盛、摩根士丹利購買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
現在美國有300多隻房地產基金,規模在3000億美元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基金都在交易所上市。由於我國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國外基金多借財務管理公司、投資公司等形式進入國內市場。國內企業運作的不規范以及房地產市場的不透明,仍是海外基金進入的主要障礙。據統計,中國目前有57隻信託基金,其中20隻投資於房地產,但並非國際定義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因為它們不是在嚴格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相關法律下運作的。隨著信託業「一法兩規」的出台,不僅規范了信託業務,也使信託開始發揮出銀行所不能替代的特殊優勢,開辟了房地產融資的新渠道,其前景被十分看好。
4.房地產投資信託
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程序分為如下幾個步驟:設立房地產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公司發行信託,募集信託資金;信託公司向房地產公司投資,形成股權;項目方(或第三方)承諾股權回購;第三方為股權回購提供履約擔保;項目方對項目進行開發、建設;項目方向信託公司分配投資收益、回購股權;以及信託公司向信託受益人分配信託財產。信託在串接多種金融工具方面獨具優勢,可以引入海外基金,可以充當國內的產業投資信託基金,以固定回報的方式或股權投資方式進入項目公司,在適當的時候將項目公司包裝上市,完成項目前期建設,使項目符合銀行貸款條件。根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全年約有70億元資金通過信託方式進入房地產領域。一般的信託期在3年以內,預期收益率最高達8.4%,絕大部分都在4%以上,預期收益遠遠高於銀行的協議貸款,因此對投資者有相當大的吸引力。
目前房地產企業把信託資金當成債券或貸款來用,成本高於銀行,風險也並不比銀行低。信託產品及其宣傳與營銷策劃還需要有完善的市場來支撐,使其流通更為便捷。信託在國內還不能與銀行貸款相抗衡。因此,盡管信託有著很多優勢,但由於信託產品有一定的先天局限性,又受到嚴格的政策限制,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門檻比較高,給融資造成困難。
5.房地產資產證券化(含住房貸款 證券化RMBS和商業物業證券化CMBS)
實施證券化必須建立起獨立的評估體系、信用擔保中間人體系,以及全國性的銀行交易網路。我國目前還沒有完整的住房金融體系和相關的保險體系,住房公積金制度也僅限於部分城鎮地區,在缺乏有影響力的獨立資產評估公司和信用擔保中間人的情況下,對房地產地價、地面建築質地的評估,顯然存在技術難度,增大了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風險。房地產信貸不僅是銀行質量最好的資產,而且增長速度也很快。目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年均增長率達112.8%;個人貸款余額2003年底達到11780億元,是1977年的60倍,占社會貸款余額16.98萬億的6.69%。如果沒有完整的信用擔保體系大面積推行住房信貸資產證券化,將是銀行潛在的風險。資產證券化,不僅有利於房地產商,同樣對銀行有利,降低了銀行單純依賴貸款的風險性。
據悉,關於房屋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方案醞釀了3年,已於2003年3月遞交國務院。相信不久亦將出台。
6.地產金融新產品(含按揭保險和權屬保險)
目前的保險行業可運用資金規模已經超過8000億人民幣。保險公司通過對項目進行專業評估,得到有關建築各方面存在有意外情況發生的可能,並對這種可能採取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另外,保險公司還會請專業人士對建築工程的整個過程進行監理,將各種不安全的因素降到最低;對於購買投保了建築保險項目的消費者,保險公司的介入等於為項目增加了一個監理機構,而對於由於意外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這無疑降低了投資置業的風險。龐大的保險資金介入長期穩定性的房地產應該是一個新的融資途徑,保險涉足房地產業,這是又一條非常重要的融資新渠道。但現有市場上可用的工具比較少,政策上也有一定的障礙,與房地產業的銜接還有一個緩沖的過程。
7.房地產融資租賃
房地產融資租賃即指擁有一塊土地的開發商,將該土地出租給另外的投資者開發建設房屋,而以每年獲得的租金作為抵押,申請開發項目全額的長期抵押貸款;或者是開發商通過租賃方式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和佔用權後,以自己開發的房地產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長期抵押貸款。
房地產融資租賃公司作為一個市場化的經營載體,可以通過吸收股東投資,或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採取借貸、拆借、發債上市等融資手段,吸收社會投資。房屋使用者通過支付租金直接獲得使用權。房地產融資租賃可以為承租人定做靈活的還租安排,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還可以協商租金價格。同時房地產公司還可以通過自己所屬或控股的租賃公司採用房地產融資租賃方式促銷自己的產品。對出租人來說,由於在合同期滿之前,出租人始終是房地產產權人,故大大地降低了房屋消費的門檻,降低風險。出租人通過收取租金獲得收益,以相對無風險的方式獲得高於銀行利息的回報。租賃公司還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以及財產信託等方式將租金收取權轉讓給投資者,分散經營風險。
在租賃業比較發達的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融資租賃業年平均增長達30%,成為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融資租賃在我國也將成為貸款、證券之後的第三個重要資本市場籌資方式。當前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多,民間資本充裕,但投資渠道不多,且風險大,這為房地產融資租賃方式提供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