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看就知道!信託和銀行信貸的區別
近些年,由於信託秉著「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宗旨經營著,其成績受到了廣大投資者的肯定,因此信託業的發展規模也日漸擴大。不禁有很多人心生疑問,信託跟銀行信貸有什麼不同嗎?不都是代人理財嗎?其實信託業與銀行業雖同屬信用范疇,但兩者有很大的區別。具體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
1.經濟關系不同
信託是按照「受人之託,幫他人理財」的宗旨來融通資金、管理財產。涉及委託人、受益人和受託人三個當事人,體現的是多邊的信用關系。而銀行信貸則是作為「信用中介」籌集和調節資金供求,是銀行與存款人、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融資方式不同
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代替委託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則是信用中介,把社會閑置資金或暫時不用的資金集中起來,轉交給貸款人,起間接金融的作用。
3.業務范圍不同
信託公司是集「融資」與「融物」於一體,可以是資金形態也可以是實物形態。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資金形態。
4.收益獲取方式不同
信託收益是按經營成果來獲得,而銀行信貸的收益則是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務手續費來確定的。
5.清算方式不同
信託投資公司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清算財產,由新的受託人承接繼續管理,保護信託財產免受損失。而銀行破產時,存、貸款作為破產清算財產統一參與清算。
從以上情況來看,信託公司是由受託人代替委託人全權行使財產管理和處理的,委託人是主體,信託公司是受託代辦。而在銀行信貸業務中,銀行是主體,資金所有者無權干預資金的投向,資金的需求者不是自己去籌資,一切依賴於銀行。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