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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解企業融資難影響

發布時間:2021-03-18 17:25:33

『壹』 股票上漲為何可以緩解企業融資

股票上漲與企業融資難、易沒有半毛關系。

『貳』 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問題是什麼

原因: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問題和對策。

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


(2)緩解企業融資難影響擴展閱讀:

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大型企業能夠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上得到資金,而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卻相應被提高了許多,中小企業要取得貸款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

無論是什麼企業要求貸款或者擔保,都需要有擔保物來提供保證。中小企業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有限並且價值低廉的土地、房產和機器設備,其規模也就制約了這些抵押品的價值。

『叄』 湖北財政多手段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融資為何會很難

3月3日,省財政廳採取注入資本金、獎補資金引導、降低擔保費率、構建新型風險分擔機制等方式,加強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截至去年底,全省融資擔保在保余額1971.8億元,同比增加525.3億元,增長36.3%,在保余額增速居中部第一,規模排名第二。其中,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107家,年末在保余額1542.1億元,平均擔保放大3倍。

我國將深入開展“信易貸”,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根據發改委、銀保監會聯合印發的《關於深入開展“信易貸”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通知》,我國將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查詢機制。依託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上而下”打通部門間的“信息孤島”,降低銀行信息收集成本。根據通知,我國將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信用評價體系。鼓勵地方政府出台“信易貸”支持政策。

『肆』 融資難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民營尤其是中小抄企業,很多時候會面襲臨現金流亞健康問題,有時周轉不靈時,企業就會陷入困境,這時就加重了企業的運營成本、經營困難等等等;
如果是為了新項目而融資的話,融資失敗就意味著項目只能死於腹中,大多是因為以下幾點原因:1.企業信用、財務狀況不佳 2.項目可行性報告無法吸引銀行或投資者 3.企業團隊人員能力欠佳,不被出資方看好 4.企業融資手段單一

『伍』 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部原因有哪些

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部原因主要有:

一、政府因素

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向大企業傾斜,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相對較高,中小企業融資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

二、金融機構因素

1、銀行金融機構的運作機制約束中小企業融資。政府的謹慎性原則,使得中小企業貸款首先受到傷害。金融機構內部清理整頓,使得銀行收縮信貸規模,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惜貸」。

2、缺乏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金融機構。大銀行不願向中小企業投放資金。雖然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業銀行等成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導行,但是還是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最終制約了當地中小企業的發展。

三、信用擔保因素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少,並且擔保基金的種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受到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

四、直接融資因素

企業的直接外源融資主要是通過發行股票的股權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的債券融資。從股權融資來說,上市的門檻太高,使得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急需的資金。

五、法律體系因素

現在的法律制度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上市等融資方面的保護甚少。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政府的政策引導

  1. 政府部門的引導要結合各省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切實幫助企業和銀行部門解決實際問題。

  2. 著力研究適合本地區的經濟金融對策指導。

  3. 完善金融保障體系,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二、加強金融機構的自我完善

  1. 合理配置金融資本.在金融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充分利用利率的杠桿作用,對市場的金融貸款進行市場調節。

  2. 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充分發揮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四板市場)的作用。

  3. 健全金融組織體系。

  4. 創新金融產品體系。針對中小企業不同的貸款需求,開發多樣化金融產品。

三、規范中小企業的內部管理

  1. 要明晰企業的產權,建立股份合作制。

  2. 規范企業財務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財務報表體系,提高企業財務狀況的透明度和財務報表的可信度。積極清償銀行的債務和應付款項,建立企業的信用制度,提高企業的信任水平。

  3. 爭做誠信優質企業。企業必須有良好的信用觀念,樹立良好的企業法人形象,杜絕不良信用記錄,提高企業還款的信譽程度,大力開拓產品市場。


『陸』 如何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對任何公司而言,都有融資的需求,資金是公司的命根,越大的公司越有這種需求,關鍵是要看規模。

所以,融資的現象就成了一個普遍的現象了,但是我個人認為,這些中小企業融資需要有幾個前提條件:

一是要有好產品,產品要有成長性,具備快速流通的能力;其次,要有好的團隊,團隊又有凝聚力和戰鬥力;第三則是要有穩健的財務制度。

具備了這幾個前提條件,吸納來的資金才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和意義。

二、中小渠道商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融資,比較難。在市場影響下,銀行也為了控制自己的放貸風險,放貸率不大了。通過銀行的融資的門檻更多了,公司資質、財務狀況等等各級審批都很嚴格,卡的很死。

所以,目前看來,中小渠道公司通過銀行融資比較難。

中小渠道商向上游廠商或者代理商尋求融資幫助的現象還是存在的,尤其是那些核心渠道商,上游還是願意通過延長賬期和加大鋪貨率的方式來解決其資金的困難,畢竟核心渠道的忠誠度和信譽度都是自己認可的。

除了延長賬期的方式外,合作投資也是當前解決中小渠道商融資的一個方式。上游代理商或者廠商以注資的方式給下游渠道商以資金支持,注資方只派駐財務監控現金流。

應該說,這些方式是需要有條件的,一是,要有銷量,要有分銷能力,能夠幫助廠商扛銷售任務;其次,渠道商的對資金的管控能力要強,對資金的流向和用途有一個清晰的規劃,不能模糊不清,避免資金的浪費,要使資金產生盡可能大的回報價值。

三、對於中小渠道商家來說,目前在社會上又有哪些融資渠道?有哪些方式與條件?

我個人認為,當前社會上的融資渠道主要有三種:銀行融資、風投融資、民間借貸。

其中銀行借貸和風投融資,對公司的各種條件要求比較苛刻,各方面都需要有一個良性的發展運營狀況,需要渠道商有一個清晰的發展規模和目標。

民間借貸,在某種程度上說就是高利貸機構,需要抵押物,它們融資的門檻應該比較低,唯一的條件需要有抵押物,比如房產證、結婚證等等。

只要能確實證明借貸方有償還能力和抵押資質就可以,所以說如果借貸成功,但是失去償還能力,那你所有借貸的抵押物就會被收歸他有,看似民間借貸容易,實質要擔當更大風險

四、於是一些資金處於流動性困難的商家,開始把眼光投向典當行、財務公司(俗稱高利貸)等社會融資渠道。

這確實是一個現象。在經營壓力之下,一些公司向典當行或者拍賣行進行融資。

這種借貸方式,對急需資金的公司來說,這個方式可以快速緩解資金緊張的問題,加快公司資金流轉的速度,使資金運轉起來,幫助公司度過眼前的難關和處境。但這種行為還是屬於高利貸行為,對公司的發展也存在一些風險。

這種融資方式,要根據公司自身狀況和老闆個人實際能力來決定是否採取這種方式。這種方式可以說只能救急,卻不能救貧。如果公司自身發展存在太多非資金因素的困難障礙的話,單靠高利貸方式融資,其作用可能會是負面的,最後落個傾家盪產。
當前最安全的融資渠道還是銀行和風投。如果中小渠道能夠有好項目吸納風投的參與的話,將對公司的發展非常有益。

五、當然,最方面的融資方式就是民間借貸,但是應該規避那些惡性的民間借貸行為,這樣的借貸行為風險太高了。

『柒』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一、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環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風險投資基金,不斷拓寬風險資本的來源,引導民間資本和境外投資基金進入,擴大風險投資規模,為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資金來源。 推進擔保體系的建設。重點扶持一批經營業績好、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加快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的信貸擔保機制,出台擔保機構風險控制和信用擔保資金補償、獎勵機制等政策,引導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
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信用體系試點,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制度、發揮信用中介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
3、大力發展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強化監督、鼓勵競爭,形成規范的地方金融機構優勝劣汰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以聚集更多閑散資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於民間主體的融資活動要用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明確融資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將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
4、構建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保障體系。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和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信用擔保機構的准入、退出及內控制度,明確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及職能,對專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與退出,擔保人員從業資格,信用擔保機構財務及內控制度等進行明確的政策規定,進一步促進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化發展。
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1、轉變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怕貸的思想觀念,增強信貸投放的意識,在合理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加大放貸後的考核與監管,積極發揮信貸資金的最大效應。轉變工作方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調查與了解,幫助有市場、有前途的企業快速成長。要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信貸產品,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實現貸款流程的標准化。降低服務門檻,降低企業資本金、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等規模 項目對企業評級的影響,對信譽高、效益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放大擔保比例、貸款利率優惠、簡化貸款手續等優質信貸服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積極加強與擔保公司的協作,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扶持。
2、增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創新貸款審批機制,實現貸款產品和運作流程的標准化,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效率。適當弱化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注重現場調查核實,不單純依賴財務報表,通過信貸人員的盡職調查,盡量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建立靈活的貸款用信機制。逐步實行以借款人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和個人信用為基礎。創新服務品種,為企業量身定製個性化的融資產品,通過靈活的服務品種的組合來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等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注意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保證貸款質量的同時,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經營能力建設,提高信用水準
1、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決策水平和企業競爭力。堅持產權主體多元化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對其發展的束縛,進行所有權結構調整,實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風險。
2、 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和商業銀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全面准確的會計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動加強與銀行的溝通聯系,定期向銀行提供財務報表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加快資金回籠與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銀行對企業的授信等級。提高企業的信用形象 ,增強銀行等資金供應者的信心。

『捌』 如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中小企業融資長期以來是中國經濟的一個老大難問題。在近年國進民退、宏觀調控與經濟減速的大環境中,此問題變本加厲,連民間融資一向活躍的沿海地區如溫州等都出現了金融危機的現象,信用乾枯、資金鏈斷裂、企業紛紛倒閉,而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的處境更可想而知。 中小企業是中國私營經濟的核心支柱,是創造就業、稅收與社會流動性的關鍵主體。如果不從根本上改善融資環境,中小企業今後的發展將步履維艱,中國經濟的活力將會顯著下降,未來經濟轉型與可持續增長將受到嚴重威脅。那麼,如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中國新近推出了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點,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回顧中國的改革歷程,一些有里程碑式意義的重大改革是自下而上、通過地區性的試點而取得突破的,比如安徽、四川的農村家庭責任承包制、深圳特區的市場化與對外開放試驗等。有些重大改革舉措,比如20世紀90年代初的財稅體系改革和外匯體制改革,及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則是政府自上而下推進的,也獲得了空前的成功。金融改革,從本質上涉及國家法律、監管與宏觀金融政策體系,自上而下才能取得最大的效果。比如,上海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進展頗慢,原因主要不在上海,而在於中央沒有提供包括資本賬戶開放等必要的全國性政策配套改革與支持。鑒於推動全國性改革目前尚缺乏政治動力,筆者認為溫州先行先試或有價值。但是,不論是在溫州一地,還是在全國各地,如果要從根本上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症結,必須在如下幾個方面取得實質性的突破。 首先,需要打造多元化的金融體系。 中國現行金融體系不能有效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要,是一個客觀的事實。但鑒於中國金融資產絕對額以及資產/GDP的比率皆已經居於全球前列,顯然不是金融業規模不足的問題,而是金融體系的結構問題。中國金融體系最顯著的結構薄弱環節就是同質化,表現為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發展滯後;金融機構數量較少,差異化經營模式欠缺等。就拿最重要的銀行體系來說,如果把國有控股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和外資銀行統統算在一起,中國目前銀行機構僅412家。而在經歷了一波波收購兼並之後,包括最近金融危機中的倒閉與整合潮,美國的銀行機構仍有6291家之多。即使考慮美國經濟是中國的3倍,中國顯然還有很大的餘地開設更多數量的銀行機構,特別是社區銀行或地區性金融機構。除了數量有限,中國銀行業存在嚴重同質化經營,各類機構樹有幾乎共同的信貸門檻、標准與要求,面向相同的目標客戶群,提供雷同的產品與服務種類。國有背景的中國銀行體系傳統上偏重於服務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大企業,以及各類政府性融資平台。私有背景的中小企業從來就不是其主要服務對象。在同質化經營模式下,銀行業對於千差萬別的中小企業融資實行的是一刀切。如果某私營小企業在一家銀行申請貸款碰壁,則它可能在另外一家機構也借不到款。而且,如果中小企業在銀行機構融不到資,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往往也是機會渺茫。 第二,顯著打破市場准入堡壘,開放私營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金融機構數量的嚴重不足,業務模式的嚴重同質性,信貸政策的死板與一刀切,意味著中小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無法得到有效滿足,在宏觀調控時期中小企業尤其首當其沖。 同時,不合理的法律法規繼續嚴格地限制了私營資本在金融服務領域的市場准入。所以,非法融資非法集資及高利貸在中國總是屢禁不止。開放私人資本進入金融服務市場,成立更多地區性私營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長遠與根本之計。中國法律法規對於金融機構發起人資質與一般股東資質設立了國際上罕見的苛刻條件與要求。比如,成立村鎮銀行必須由一家現有的銀行機構作為發起股東,並規定其持股比例不得低於20%。小額貸款公司的單一自然人與法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貸款業務資金來源必須主要為自有資本金,無論如何從金融機構融資余額不能超過凈資本的50%。對於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也設有關於發起股東與一般股東資質的一系列不合理限制。這些所謂資質條件本質上嚴重偏向國有企業,而對於私人資本的進入造成了極為不公平的待遇。溫州的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如果能夠真正為私營資本平等地進入銀行等金融服務領域掃除體制性障礙,那將是具有深遠意義性的貢獻。 第三,盡快發展中國債券市場。 中國的債券市場即使相對於仍欠完善的股票市場,也是極度發育不良,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如果建立了一個深度運作良好的債券市場,並建立了一個較廣的機構投資者基礎,中國就完全可以推出非投資品級債券,或俗稱垃圾債券,為高成長中小企業提供一個新的但重要的融資渠道。 第四,發展與壯大天使投資、VC投資與PE行業。 中國近年來興起了一股PE熱,初看之下似乎PE過剩了。其實,無論是PE資產管理規模,還是PE實際投資額,相對於中國的GDP與股票市值,還是非常狹小。真正的天使融資與早期VC融資尤其遠遠落後於美國。這些多種形式的股權投資,可以在中小企業不同的發展時期為其增加資本金,從而為爭取銀行信貸融資,創造了更好的條件。私人股權行業的傳統掣肘使退出渠道與GP團隊人才不足。雖然現在情況已經有很大好轉,但是相關法律與監管的死板及不確定性,以及不成熟的機構LP,繼續成為制約中國本土VC、PE發展的絆腳石。 第五,設立政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 中小企業自身的資產、業務與財務較不穩定,外部融資往往存在嚴重信息不對稱與道德風險,加之中國信貸決策制度過分重視資產抵押而輕視未來現金流預測,過分重視有形資產而輕視包括企業家精神與新型商業模式在內的無形資產,中小企業融資面臨著顯著難度。為了有效克服市場失效,政府可以設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由財政部或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能是為自身無法融資或融資成本過高的中小企業提供基本信用擔保,比如為商業銀行的中小企業貸款風險暴露承擔一定比例的所謂貸款第一損失。 第六,成立一家專門管理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性金融機構。 中國在上世紀90年代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銀行,一方面擔負了合理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另一方面也為國有銀行體系的商業化改革提供了條件。比如,國家開發銀行主要集中於大型基礎設施與城市化融資,成績不菲。但是作為真正的開發性融資機構,對於就業與脫貧中至關緊要的中小企業應該自然地成為其主要的服務對象之一。如果國開行一定要按現行思路改制轉型為一般性商業銀行不可,那麼我鄭重建議中國政府另外設立一家新的專門服務於中小企業的非營利性政策銀行,類似於德國的KFW。KFW屬於德國國有,主要通過以主權債信或主權信用擔保的優惠條件,從資本市場融資,直接給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或者提供資金給以中小企業融資為主的金融機構,例如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小型城市銀行等機構,提供優惠批發性融資、信用擔保等。除了信貸,它還可以根據中小企業客戶的融資需求,靈活地提供少數股權與夾層融資。如果該政策性銀行經營妥善、風險管理適當,其低成本融資的優勢、免稅的優勢、規模化經營與中小企業客戶多元化的特點等,完全可以保障在較長時期的盈虧平衡,也不至於為公共財政增添負擔。同時,這樣的機構可以在中小企業融資上,發揮私人金融機構不可比擬的作用,從而創造巨大的社會效益。

『玖』 融資難對民營企業的影響

據第六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公布的數據顯示,從1993年到2003年,我國私營企業數量從23.79萬戶增加至300.55萬戶,增長了13倍多,年均增長28.89%;注冊資本從681億元增至35305億元,增長了52倍,年均增長48.41%;從業人員則從373萬人增至4299萬人,增長了近12倍,年均增長27.72%。

毋庸置疑,在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也面臨著較多的問題,融資難就是其中一個突出問題。雖然,在中央的關心、支持下,融資難的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緩解,但融資渠道不暢、融資渠道狹窄,仍然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

我國的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的行業為主,僅製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就集中了民營企業的75%。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其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但是,由於這些企業管理水平低、生產規模小、創利能力弱,要進一步發展,仍受到資金嚴重不足的制約。民營企業有著巨大的資金需求,然而,從銀行所得到的貸款,尚不足銀行貸款總量的2%;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民營企業在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中約只佔9%左右,這里還不包括那些以較高昂的代價購買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曲線上市的;在債券市場上佔有的份額則幾乎為零。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突出表現為中小企業難、中西部地區難、小城鎮難,而這又恰恰是我們經濟發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環節。

應當看到,中央有關部門和不少地方政府為了解決民營經濟融資難的問題,下了很大的力氣,也出台了一些具體政策措施,如,組建民營股份制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鼓勵和支持四大商業銀行,增加對民營經濟貸款、建立擔保體系、建設風險投資體系等等。但是,從實施效果來看,這些措施還沒有使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表面上看是反映渠道狹窄,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體制和制度問題。

二、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1、從體制上看。當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和傳統意識的影響,金融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尚不能一視同仁,受各種條件制約,諸如有的怕出現問題受到牽連。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全國70%以上的信貸資金,在信貸市場上處於壟斷地位,原本是民營企業尋求信貸支持的主要來源之一,但由於國有商業銀行一直受處在行政過分干預的准財政運作體制的約束,導致其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許多地方反映,對同樣數額的不良貸款,貸款對象如果是國有企業,銀行工作人員可以不承擔或少承擔責任,如果是私營企業就可能被有關領導機構甚至司法機關予以追究。出於對貸款責任的考慮,不少銀行員工寧肯少貸或不貸給民營企業,盡量限制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數額。其貸款手續之繁雜,抵押條件之苛刻,對抵押品要求之嚴,抵押率之低,遠遠超過國有企業,使不少民營企業望而卻步,當民營企業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不得不去貸款時,也往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白白地錯過了寶貴的商機。在國家有關政策上也殘留著「缺陷」,急需調整完善。例如,國有企業並購重組時,許多不良資產可以通過剝離、核銷、掛賬、停息等辦法處置,外資企業將部分利潤投資可在稅收上減免,而私營企業卻不能享有同等待遇。此外,民營企業也無法享受開發區企業應有的政策優惠等等。這種政策性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展。

2、從制度上來看。(1)擔保公司和各類基金制度還未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貸款因擔保問題尚未解決而難以運作;抵押貸款因市區多數民營企業未能解決房產、土地等相關證件而被擱置。抵押擔保落實難是當前民營企業融資、特別是申請金融機構貸款過程遇到的最大難題之一。(2)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嚴重不足。盡管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各商業銀行從自身經濟利益考慮,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樂於「大宗批發」,而對額度小、頻率高的民營企業貸款缺少興趣,由此導致民營企業貸款明顯不足。這里分析的不僅是服務意識差,而更重要的是制度引致的問題。各區縣專業銀行大都無權審批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對流動資金貸款也有嚴格限制,這些限制難以適應遍布各地的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此外還缺少對國有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的考核,缺少專門從事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3)融資渠道狹窄。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整體發展不夠,尤其是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創業板在深圳上市僅一年左右,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十分蕭條,使得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相當困難。

3、從民營企業自身來看。民營企業一般規模較小,資金匱乏,而且償債能力弱;加上經營觀念和管理模式的相對落後,財產抵押實力不足,沒有完整的、令人信服的信用記錄,缺乏信用基礎,加大了銀行投資民營企業的風險,縮小了民營企業的融資范圍。這些問題均需要我們作進一步深入研究。

民營企業之所以不容易融到資金,從主觀方面看可能有三個原因:一是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建立賬目,即使有賬目也是比較混亂,漏洞甚多,經不起檢查,因此金融機構不願貸款給它們,它們自己也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方式融資;二是不少民營企業由於抵押物不足,無法從金融機構那裡借到錢;三是有些民營企業信用信息不明,信用記錄不清楚。正是上述主觀原因使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它們往往只能依靠自我積累、慢慢「滾雪球」,或者通過非正式渠道融資。

再從客觀方面進行分析,民營企業融資難有五個原因:一是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從縣以下領域退出,縣以下的金融服務范圍縮小;二是即使是縣城和縣以上的城市,由於國有商業銀行資金實行統一運籌的策略,資金重點投向發達地區和優勢行業,以致欠發達地區和一般行業的民營企業難以得到貸款;三是缺乏有效的信貸擔保機構;四是民間金融機構、地下金融沒有被引導浮出水面,難以通過正當渠道發揮作用;五是商業銀行實行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而且貸款工作中又缺乏一定的激勵機制,從而信貸人員認為向民營企業放貸責任巨大,寧肯慎之又慎,而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

當前應針對民營企業融資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個方面採取措施,力求盡快地暢通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出以下七條建議:

——盡快建立專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融資難問題;中小型商業銀行的建立,要依靠民間資本的參股,尤其要吸納游離於金融體系外的民間資本。這也有助於使民間資本從「體外循環」轉入「體內循環」。

——現有商業銀行(包括尚未改制的和正在進行改制的商業銀行)在調整業務結構的過程中,對大額貸款業務和小額貸款業務分別制定規劃和分別核算,即對小額貸款業務另行制定規劃和單獨核算,避免貸款部門因擔心小額貸款的成本高而予以放棄。此外,商業銀行應制定符合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風險控制的制度,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最近,銀監會發布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在貸款發放方面作了改進,包括對銀行業績考核辦法也作了修改,這是有積極作用的。

——對有條件發展企業債券的民營企業,要積極引導和扶持。目前,可以在各省市選擇一些管理制度完善和盈利的民營企業進行試點。對於個別盈利現狀雖然一般但確有發展前途和盈利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也可以列入試點范圍。企業債券不一定都要中長期的,短期債券可能更加適用。

——在上市方面,應當堅持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或國家控股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要重點推動達到一定規模的高科技行業的、符合上市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包括海外上市、買殼上市等多種模式。在這里,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是,上市必須是民營企業自願的,在上市決策方面必須充分尊重民營企業自身的意見。

——積極發展各類有助於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機構。包括:由企業集資聯合建立商業性的擔保公司,主要接受民營企業的財產抵押而替它們擔保;政府撥款設立的非營利性擔保公司;專業協會之類的民間組織集資成立互助擔保基金;企業集資聯合建立的互助擔保基金。此外,還有必要建立民營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

——加強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各省市可以建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收集、匯總稅務、海關、金融、社保、治安、司法等系統的企業信用信息,記錄企業納稅情況、信貸記錄、合同履約率、遵守法律等情況,供社會查詢,以增加企業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時,應當完善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和評價機制,由信用評估機構全面實施企業的信用評價,規范各類信用中介機構的設立和發展。

——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民營企業融資領域。在「2005中國宏觀經濟走勢與產業發展高層論壇」上,央行副行長吳曉靈說,我國民營融資規模為9500億元。另據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定點觀察的數據,全國農戶戶均借款來源中,來自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只佔26%,而來自私人的貸款則佔71%。可見,民間資本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現在要研究的是如何引導民間資本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好地發揮作用。設想如下:其一,使民間資本作為資本金注入民營企業;其二,使民營資本能組成金融機構或建立投資基金,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央行准備在一些地區試行的建立「只貸不存」的民間金融機構的意見,是有積極意義的。今後,如果這些金融機構確有效率而且信用很好,未嘗不可以發展為民營的商業銀行,既存也貸;其三,使民間原來就已存在的互助性的融資形式(如標會、同鄉會、互助會等)繼續存在並發揮作用。

最後應當強調,民營企業素質的提高是十分重要的。這也是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措施之一。例如,民營企業要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如實編制財務報表,依法報送統計信息。民營企業的出資人和經營管理人員都應當增強法律觀念、誠信意識和社會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又如,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的產權並不是十分清晰的。有些因長期掛靠在某一個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中,甚至掛靠於某一個事業單位,以致產權不清晰。也有些家族制企業,家族主要成員對企業擁有的產權不清晰,導致內部糾紛,從而影響了企業的經營。因此,即使是家族制企業,產權也應當清晰,應當明細化。再如,民營企業不能靠不正當手段來獲取貸款。在一些地方曾發生這樣的現象,即民營企業為了得到銀行的貸款,不惜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拉攏和賄賂銀行工作人員,結果把銀行工作人員拉下水,也使其他民營企業的融資受到影響而更加困難。民營企業一定要切記這方面的經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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