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託兌付是什麼意思啊兌付什麼玩意啊合同事先有說明保底的收益率嗎
兌付就是信託項目按信託合同歸還本金和收益,沒有兌付,怎麼能收回本金和收益呢?信託一般能夠還本付息的,但是銀監會規定信託合同不能有保本承諾。
Ⅱ 為什麼禁止信託公司承諾保底收益率
沒有任何一款產品可以提供保底收益,包括銀行理財產品
首先,不要以為存錢到了銀行就會保底。通脹就是國家對存款和現金徵收的稅收
其次,銀行理財產品多投資於貨幣市場或者信託,他們風險略低,收益勉強覆蓋cpi
最後,信託不寫保底收益是因為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國家政策,通脹,抵押物變現時的流動性,延期兌付等等
Ⅲ 信託產品是不是值得投資
胡海: 現在市場上出現了不少信託產品,保證收益率都要高於債券,我想買一些,不知道是不是值得投資? 王芳王芳:AC-尼爾森互聯網調查粉紅女郎緊急招募!中國網路通俗歌手大賽用搜索登陸一個城市 如果選擇得當的話,信託產品確實可以成為一種不錯的投資選擇。尤其對於那些希望確保本金安全的投資者來說,可以在風險較小的情況下,取得超過銀行與債券利息收益的機會。但要注意的是,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因此,你還需要認真甄別。 目前所發行的信託產品,基本上都是一種債務形式。通常是集合信託資金,在一個約定的信託期比如3年至5年內,用於投資某一項目。被投資的一方(也就是使用了資金的一方),會承諾在信託期到期時,返回原始投資資金以及最低的收益。同時,還可能根據約定,在實現某些條件的情況下,給予更高的收益。 對於信託產品的投資者來說,其投資風險在於到期時是否能如約拿回本金與承諾的收益。而投資回報則是所約定的收益率以及可能的更高額外收益。 從目前中國金融市場的特點來看,還有很強的國有性質。因此,盡管政府並沒有保證承諾投資者本金的安全,但只要這些信託產品是可以針對個人投資者進行合法發售的,我們可以假定其本金的安全是得到國家保證的。從以往的經驗看,前幾年很多信託公司破產整頓,盡管很多機構投資者都損失慘重,但個人投資者的本金安全都是得到保證的。同樣的道理,我們基本上可以假定,信託產品所承諾的最低收益率,也是可以得到保證的。 盡管如此,投資者對於使用信託資金一方的經濟實力、項目的可行性,還是要有所考察。萬一因為經營失誤,未能在到期時獲得承諾的本金與收益的話,即使在政府幹預下,你最終拿到這些錢,但時間上的耽誤,實際上也是讓你遭受了損失。 對於信託產品的最低收益,有的信託產品是明確承諾的,而有的則是採用隱性承諾的方式預計可以取得多少收益。很顯然,前者的不確定性就要小於後者。另外,如何支付這些收益也要考慮。是最後一次付清,還是在信託期內持續支付?同樣的收益率,考慮到復利因素的話,持續支付的實際收益,就要高於最後一次性支付。 除了承諾的最低收益外,很多信託產品還會承諾在實現某些條件時,可以取得額外更高的收益。但很多時候,這些額外收益僅僅是信託產品用來吸引客戶所畫的一個餅,實現的機會並不大。因此,投資者要考慮信託產品所列出的條件要求是不是明確,實現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可能性不大的話,那你所考慮的收益就只能以所承諾的最低收益為主了。 在考察信託產品的收益時,還要考慮它的費用情況。它所取得的收益是否要納稅?如何納稅?是否需要支付一些銷售費、管理費或手續費等?由於信託產品承諾的收益率接近債券,不是很高,這些費用的多少,對於投資者最終可以拿到多少收益,會有很大影響。 除此之外,信託產品的期限是多少?中間是否可轉讓?如何兌付?這些也都是信託投資者所需要考慮的問題。
Ⅳ 什麼是信託公司的兜底處理,是說可以保證收益嗎
信託項目發生風險時由信託公司先行兌付,但是也不能說一定是保證收益的。
兜底處理這並不是一個規范的金融詞語,從字面上理解,可以說是在項目方無法承擔還款能力的時候,發行方信託公司代替項目方去支付客戶的投資資金。
在整個信託和資管公司,有一種剛性兌付的潛規則,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理解是信託和資管公司做的兜底處理。但在法律層面,其實對信託公司並沒有這個要求。
所謂剛性兌付,就是信託產品到期後,信託公司必須分配給投資者本金以及收益,當信託計劃出現不能如期兌付或兌付困難時,信託公司需要兜底處理。事實上,我國並沒有法律規定信託公司必須承諾剛性兌付,這只是信託業一個不成文的規定。

(4)信託承諾的收益多少能兌現擴展閱讀:
與兌付相關的法律條款:
《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49條,該條款規定,信託公司每年應當從稅後利潤提取5%作為信託賠償准備金,但該賠償准備金累計總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20%時,可不再提取。
同時,《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34條又規定,信託公司開展信託業務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8條也規定信託公司推介信託計劃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的最低收益」。
Ⅳ 關於信託法規定不能承諾最低收益率的問題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於2001年10月1日起實施。
2、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於2002年5月14日起實行。
3、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於2002年7月18日起實行。
《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經營信託業務時,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根據《信託法》的有關規定,信託投資的風險由委託人自己承擔,只有在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遭到損失的,才承擔賠償責任。
Ⅵ 不知道為什麼信託文件上寫的是預期收益,那我的收益能不能保證呢
目前所有的人民幣理財產品的合同文件上都是預期收益,這是銀監會規定的。這點我也曾經質疑過,是一個在利得財富的理財師朋友幫忙解答的。
Ⅶ 到底有沒有可以承諾保本或者保底的信託產品呢
根據《信託來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自》規定,信託投資公司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也不得承諾信託資金的最低收益。因此,包括代銷銀行在內的各方都不能向客戶做類似承諾。如果有理財經理做過類似保證,更需要萬分小心!簽訂信託合時大家也會留意到有這么一句:「信託計劃不承諾保本或最低收益」。
Ⅷ 信託的收益是多少風險大嗎
信託的收益一般在6%~8%左右,比起P2P來講算比較低,但風險相對較低。
根據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的風險控制措施,主要有:抵押、質押、擔保和結構化設計等 。有的產品只採用一種風控措施,有的產品同時採用多種風控措施。
(1) 抵押或質押:融資方將其動產或不動產(房產、股權等)抵押或質押給信託公司,若融資方無法按期支付信託理財產品的本金及收益,信託公司可以拍賣抵押或質押物,以保障投資人的利益;
(2) 擔保:對於沒有抵押(或質押)或者抵押率比較高的,信託公司往往會要求融資方對信託財產提供相應的擔保。比如,擔保公司擔保、第三方擔保(融資方的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公司法人無限連帶擔保等;
(3) 結構化設計:所謂結構化設計就是將信託收益權進行分層配置,購買優先順序的投資者享有優先收益權,購買次級和劣後級的投資者享有劣後收益權。在固定收益類信託理財產品中,劣後級投資一般由融資方投資,信託期滿後,投資收益在優先保證優先順序受益人本金、預期收益及相關費用後的余額全部歸劣後級受益人;若出現投資風險,也先由劣後級投資者承擔;
以房地產信託為例:房地產信託貸款,風險控制措施一般為土地或現房抵押,保證擔保;房地產股權投資,風險控制措施一般為信託持股,股權質押,派駐人員,監控資金,回購安排等。
Ⅸ 買信託產品、信託基金是不是保證收益的什麼是信託兌付風險
信託產品是不能承諾保證收益的,信託兌付風險是指信託到期無法兌付本金收益的情況。
問題一:
1、信託公司的監管機構為銀監會,銀監會規定金融機構不能承諾客戶收益
2、但是信託作為金融機構都有一定的股東背景,為了保住信託公司的口碑,一般都會由股東承諾兜底,所以是隱性的,可以理解成是行業潛規則
3、一般信託產品設立,都有產品的風控措施,會通過抵押物、擔保方擔保、合理的貸後管理等實現產品的本息兌付。
問題二:
信託兌付風險有兩個層面
1、信託行業由於充當影子銀行的角色,大量的信託貸款是發放給了地產、政信項目,使得行業風險較大,因此產生了信託行業兌付風險危機。簡單理解這個是面。
2、流動性風險,信託項目自身產生逾期,抵押物處理不及時導致的無法兌付風險。簡單理解這個是點。
補充:信託作為固定收益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能合同文字中出現承諾收益字樣的,但是一般為隱性保證,暗兜底。
Ⅹ 信託公司可否向客戶承諾成本或收益低保
你要說的是信託公司是否可以承諾保本或者保證最低收益是吧!
嚴格意義上來說,購買任何金融產品,除了銀行的保本理財產品,券商的部分保本理財產品以外的產品都不能有保本的承諾。
雖然你買的信託,在推介的時候,也會說信託多少多少收益。但其實在合同中收益都是說的是「預期收益」。也就是說你和信託公司簽的合同也是預期收益是多少多少。並不是明確的多少收益。
但是話說回來,信託產品還是現在市面上比較安全的產品。不過在挑選過程中會由很多的因素需要考慮。這一塊需要你的理財經理對你足夠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