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使用村集體資金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是否屬於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這樣的要求: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⑵ 關於新農村建設用地,國家有那些規定.
一、農村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二、建設用地規定
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見,我國將集體建設用地分為鄉鎮企業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
2、只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以純粹盈利為目的,進行相關建設的土地。
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包括「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見,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方面,只有鄉鎮企業用地才符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性質,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入市。

(2)村融資地塊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各地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開展土地登記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對推進土地市場建設,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受當時條件限制,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整體滯後,有的地區登記發證率還很低,已頒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大部分只確權登記到行政村農民集體一級,沒有確認到每一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這與中央要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現實需求不相適應。
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這項工作的任務十分緊迫繁重。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確定了依法依規、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優先和全面覆蓋原則,即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推進;堅持將便民、利民、護民要求貫穿全過程,同時盡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關文件總體要求下,允許各地根據自身條件,在滿足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進一步細化政策;對開展綜合整治和需要流轉的農村土地,優先進行登記發證,為整治和流轉提供條件。
盡快完成綜合改革實驗區、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滿足改革發展和穩定需要。全面覆蓋原則即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覆蓋到全部農村集體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建設用地
⑶ 新農村建設資金來源和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國家政策支持:
一、改革農業政策性金融,疏通政策性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二、合理引導農業商業性金融,疏通商業性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三、加快改革和創新農村金融體制, 鼓勵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向農村、農業、農戶提供貸款。
四、 鼓勵和扶持各類工商業向農業、農村投資。
五、繼續積極爭取外國政府援助性貸款、國際金融組織優惠貸款和外國商業銀行貸款用於支持各地區大型農業開發項目和大型農產品加工企業。
⑷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融資嗎
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首先指出制定物權法的部分法律工作者有病並且病的不輕,普天之下莫非財產的想法是從他們那裡開始的,法律的悲哀,全國人民該醒悟了,及早糾正錯誤
⑸ 集體用地和發展商合作,融資開發商業地產
這么專業,搬個凳子一起學一起聽。
⑹ 什麼是融資用地
一、土地融資,是金融行業中的經營模式之一,其實質是將土地作為信用抵押,以獲取資金維持經營的一種模式,其已經成為國際通用的金融模式。
二、融資用地不等於賣地。
土地融資起源於1998年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行條例》賦予了我國地方政府出讓土地的權力,使地方政府可將土地出讓以獲得土地出讓金、土地稅費等收入,並將其作為地方財源的政策支持。
在地方財政收入遠遠滿足不了城市化快速發展需求、土地管理新政策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土地融資則順運而生。

(6)村融資地塊擴展閱讀
內部融資方式包括:
(1)企業自有資金:包括企業設立時各出資方投入的資金,經營一段時間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主要由接受捐贈、資本匯率折算差額、股本溢價等形成)等資本由企業自有支配、長期持有。
自有資金是企業經營的基礎和保證,國家對房地產企業的自有資本比例有嚴格要求。開發商一般不太願意動用過多的企業的自有資金,只有當項目的贏利性可觀、確定性較大時,才有可能適度投入企業的自有資金。
(2)預收賬款:是指開發商按照合同規定預先收取購房者的定金,以及委託開發單位開發建設項目,按雙方合同規定預收委託單位的開發建設資金。對開發商而言,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提前籌集到必需的開發資金。其中預購房款主要指購房者的個人按揭貸款,是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的重要來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地產融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投融資規劃
⑺ 農村產權抵押融資方式有哪些
農村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再次強調,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
林權
早在2008年就下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08]10號),提出推進林業投融資改革,金融機構要開發適合林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加大林業信貸投放,完善林業信貸擔保方式,健全林權抵押貸款制度。
農村土地產權抵押的方式及對象
一、是直補資金賬戶擔保貸款。根據農戶惠農直補資金的額度,將惠農直補資金賬戶作為貸款質押擔保賬戶,由農戶本人承諾提供質押擔保而對農戶發放貸款;
二、是農村房屋產權抵押貸款。對象為擁有農村住房的農戶自然人,貸款額度根據抵押物價值及經營項目收益情況確定;
三、是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對象為擁有農村土地經營權的經濟組織及農戶自然人,貸款額度根據土地狀況及經營項目收益情況確定;四是農村林權抵押貸款。對象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轄區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額度根據抵押物狀況及經營項目收益情況確定。
四、是農村林權抵押貸款。對象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轄區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額度根據抵押物狀況及經營項目收益情況確定。
⑻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融資嗎
您好,以下情況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土地使用權。
二、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⑼ 一個村能否決定將本村土地出租做建設用地
不能。要看規劃。
通常,縣人民政府會給村子土地進行規劃,那些屬於宅基地、那些屬於農用地、那些屬於建設用地等。
如果規劃為宅基地和建設用地,那麼可以出租用於建設。否則就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