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股權融資 出讓的股權和融到的資金怎麼算的
當公司出現股權融資時,融資的金額和所佔的比例是公司和投資機構共同約定,比如本輪融資金額1000萬,所佔比例為20%,即從理論上公司的估值為5000萬。
同時,每一輪融資都會對現有股權進行稀釋,例如,某員工種子輪融資後持有 1% 股份,在公司獲得早期風投後只擁有 0.6% 股份,這是因為融資稀釋了 25% 股份,期權池增加稀釋 15%。總期權池所有權的增長比例不到 15%(即從 10% 到 21% ),因為原來的 10% 期權池被稀釋到 6%。
2. 新三板融資和股權稀釋的計算方法
股權稀釋的計算方法某公司成立二年,共有三個股東。股權分別是A:49%;B:30%;C:21% 共計投資一百萬。現有四人共以現金25萬;房租10萬入股,要求四人共佔20%的股份,每人各佔5%有 那麼稀釋後的股份是不是這樣的啊:
A為:(100-20)X 49% = 39、2%
B為:(100-20)X 30% = 24%
C為:(100-20)X 21% = 16、8%
其他四人分別為 : 5% ; 5% ; 5% ; 5%
共計總股份100% 這樣對嗎?稀釋股權就是股東通過吸收其他資金,使自己的控股比例下降的一種做法.這樣可以擴大公司的資金實力.具體做法可以參考正泰集團的做法:正泰集團成長之路的標桿意義在於南存輝以過人的膽識和謀略將家族股權不斷稀釋,從而以較少股份控制了一個龐大的企業集團。
用家族「稀釋」自己 南存輝股權第一次被稀釋是在20世紀90年代,處在發展十字路口的南存輝與美商黃李益合資,「正泰」這一名稱由此問世。此後,南存輝把南存飛、朱信敏、吳炳池及林黎明四人攬入正泰成為股東。 南存輝靠股權安排,完成了正泰大廈至為關鍵的基礎構建。從股權安排上看,黃李益25萬美元的資金與其說是投資不如說更像是借款,因為在完成股權安排、構築正泰核心決策層後,南存輝的股權佔60%,其餘四人分享剩餘的40%,黃李益並不享有股份。到1994年初,三年時間,正泰的資產達到5000萬元,南存輝的個人資產增加了二十多倍! 用社會資本「稀釋」家族 當正泰成為溫州的知名企業後,正泰產品供不應求,南存輝卻對公司的發展極為不滿:靠自身的利潤增長發展,企業到什麼時候才能做到中國龍頭老大的地位!南存輝要加速做大,他需要新的發動機,南存輝充分利用正泰這張誘人的「牌」,開始他的兼並、聯盟的資本擴張。南存輝選擇企業的標準是:資產比較雄厚、產品有較好前途且能為正泰「拾遺補缺」。這時,正泰的品牌效應出來了。許多企業看中品牌這個無價之寶,想要貼牌,這使南存輝大規模擴張計劃得以實施。先後有38家企業進入正泰,股東近40名,而南存輝的個人股權也被「稀釋」到不足30%。此時,正泰凈資產5000萬元,這是南存輝股權的第二次稀釋。 對這些企業,正泰根據具體情況採用投資、控股或參股等多種靈活的形式「招募」,進入集團的二級、三級公司,使這些企業既在集團的統一指揮下運行,又保持一定的獨立性。一些業績不好或企業經營、管理理念與正泰不符的企業,也隨時會脫離正泰集團。 作為家族企業,家族成員並不贊成他的做法,正泰集團資本的不斷擴張,為什麼要讓大家來分正泰這頓好不容易才做出來的大餐呢?但事實是最有說服力的,正泰集團在不斷被「稀釋」的過程中,不斷得到發展。 到1998年,正泰的「殼」形已顯露出來,它再也不是一個家族企業,而是一個企業大家族。同時,南存輝的個人資產也達到了將近2億元。 進行公司重組建立集團公司 1998年,南存輝股權第三次大幅度稀釋。重組後的正泰集團呈控股集團結構,下轄近30家控股公司及31家相對控股公司。其中正泰集團一半的資產集中在電器股份、儀器儀表和持股85%的成套設備公司中。此次改組,南存輝兄弟股份降至28%,朱信敏、吳炳池和林黎明分別持有7%~10%不等的股份份額。 多年來,南氏家族的股份主要集中在正泰集團的核心部——低壓電器部分的股份。南存輝拿出這部分的股份進行股份制改造,從這部分的股東原先南氏家族股、重大企業股,又增添了占原股東數一半的知本股。這使股東一下子擴大到107人。南存輝的個人股由此被「稀釋」到集團股份的20%。2000年,南存輝把集團的50多個企業重新組建為兩個股份公司和三個有限責任公司,取消成員企業的法人資格,企業老闆變成了小股東,他還把核心層的股份讓出來,讓優秀的科技人員和職業經理人持股20世紀90年代從上海來的一位工程師,現任集團公司副總裁,十年的發展個人的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分紅、股金)已超過1000萬元。集團內部百萬富翁的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創造了民營企業共同致富的經典案例。
南存輝在集團內推行股權配送制度,他要將最為優良的資本配送給企業最為優秀的人才。這就是正泰的「要素入股」——管理入股、技術入股、經營入股,以體現「知本」這種優良資本的價值。 正泰在變革產權制度的同時,注重健全治理結構,不斷優化管理機制。 優化股權結構,淡化家族色彩 為了克服家族企業的弊端,正泰在形成股權較大級差,維護決策層權威性的同時,通過收購、兼並、合股等方式,使股權結構多元化;通過吸納優秀工成為股權擁有者,為正泰的產品研發、銷售、經營吸引了大量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銷售精英。經過股權結構的合理調整,目前,在正泰最高決策層中,家族成員所佔的比例已不到三分之一;在一百多人組成的股東會中,家族之外的股東佔了80%;南存輝在正泰的股份僅佔20%左右。家族色彩在淡化,企業卻在不斷壯大。 實行「兩權」分離,專家治理 為了完善和優化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總經理的人員結構,變家庭管理為專家管理。南存輝首先對進入領導層的直系親戚進行剝離,大幅度降低家庭成員比例,同時對股東大會的人員進行調整,主要由中小股東代表所組成。目前,在正泰法人治理機構中,非家族股東成員佔60%,非股東人員佔20%,有血親關系的家庭股東僅佔20%;在經營執行層中,非股東人員占總量的85%,大量外來的優秀管理人員和科技人員進入領導層,初步做到了資本所有權與生產經營權的適度分離和專家管理企業。
結論 正泰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跨越式發展之路,特別是其公司治理變革之路對我國處於成長期的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發展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 正泰集團治理變革最明顯的特色是產權分散化。需要注意的是,在此過程中,民營企業老闆一定要有胸懷,要捨得把自己原來獨占企業的股份逐漸稀釋,讓企業的骨幹員工和策略投資者都能擁有股份。將企業維系在某一個人身上是十分危險的,把股份分給大家,老闆的股份相對比例是降低了,但是「蛋糕」大了,擁有的資產絕對數量卻大大地增加了。0 0 添加評論(0)klhvw09-10-24稅法上將股權投資收益區分為股息性所得和股權轉讓所得,但在新《企業會計制度》中都合並在「投資收益」中。股息性所得是投資方從被投資單位獲得的屬於已徵收過企業所得稅的稅後所得。稅法規定,凡投資方適用的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方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的,除國家稅收法規規定的定期減稅、免稅優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資所得應按規定還原為稅前收益後,並入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補繳企業所得稅。會計上規定企業應在每年末,按有關規定(區分成本法和權益法)計算應享有(或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虧損)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或損失),並相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而稅法上,不論企業會計賬務中對投資採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企業會計賬務上實際做利潤分配處理時,投資方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
資本利得是投資企業處理股權的收益,即企業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所獲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這種收益一般應全額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納稅人可以充分利用上述政策進行納稅籌劃。
保留低稅地區被投資企業的利潤不予分配
如果被投資單位未進行利潤分配,即使被投資單位有很多未分配利潤,也不能認定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所得實現。各國公司稅法中都有「受控子公司」的反避稅條款。我國所得稅規定中尚未涉及。
如果投資企業是盈利企業,而且其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企業,應盡可能地促使被投資企業不向或推遲對投資者分配利潤(含股息、紅利),避免或推遲分回的利潤(股息、紅利)補繳所得稅。要達到這一目的,投資企業可追加對被投資企業控股,從而控制被投資企業的利潤分配政策。
這樣做,對投資方來說,可以達到不補稅或遞延納稅的目的;對於被投資企業來說,由於不分配可以減少現金流出,而且這部分資金無需支付利息,等於是增加了一筆無息貸款,因而可以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
我們知道,如果將盈利留在企業內部作為積累項目,股東的權益增加了,但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雖然在這種情況下,股東沒有現實的股息收入,但伴隨著股東權益的增加,股東掌握的股票價格會上漲,這時股東可以從股價上漲中獲取實惠。目前,我國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若股東將已漲價的股票拋售,也只須按成交金額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其稅負**低於個人所得稅對股息、紅利的納稅負擔。
如果被投資企業是母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則沒有進行利潤分配的必要。
「先分配後轉讓」可籌劃
企業保留利潤不分配,將導致股權轉讓價格增高,使得本應享受免稅或需補稅的股息性所得轉化為應全額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的股權轉讓所得。
3. 融資後我的股權怎樣變化,如何計算
二個帳號的股票市值合並計算 https://wenku..com/view/.html
4. 融資與股權比例應該怎麼計算
舉個例子分析吧,比較好理解。
情景分析
項目是比較優秀的,估值一直在上升,下一輪正式融資N的估值必然節節攀升,股東Z的比例會在下一輪估值中被稀釋,要想保持不變,就要在之前將比例提升。項目方讓股東Z增資相當於定向增資,由於股東Z比例增加,相當於將其他的股東比例稀釋。按低於下一輪正式融資的估值,則體現項目方對股東Z的誠意。
思考過程
為便於表述,先假設一些參數如下:
z 股東Z在當前所佔的股份比例(也就是需要保持的比例)
X 股東A需要增資的額度
P 針對股東Z融資後的估值
V 正式下一次融資N的融到資金
N 正式下一次融資N後的估值
估值方式
估值方式有兩種,前估值和後估值,本次採用融資結束後的估值方式計算,估值後再融資於此類似,可能要重新考慮。
後估值計算
注:
比例計算可採用:原比例x稀釋比例+新增比例 或採用 (融資時股權價值+增資)/融後估值
對正式的N輪股權價值為 (((P-X)z + X)/P)(N-V) 即融資前的股權比例x融資前的估值
融資後的比例 (((P-X)z + X)/P)(N-V) /N 其中 (N-V)/N 即稀釋比例
比例不變
(((P-X)z + X)/P)(N-V) /N = z
對方程求解:
X = (z/(1-z))P(V/(N-V))
前估值計算
同樣:
((Pz+X)N/(P+X) )/(V+N) = z
求解 X = zVP/(N-z*(V+N))
前估值方式,相對稀釋較小,因此需要的增資比例較少。
5. 一文讀懂股權融資估值到底怎麼算
1、可比公司法
目前在國內的風險投資(VC)市場,P/E法是比較常見的估值方法。通常我們所說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有兩種:
歷史市盈率(Trailing P/E)-即當前市值/公司上一個財務年度的利潤(或前12個月的利潤);預測市盈率(ForwardP/E)-即當前市值/公司當前財務年度的利潤(或未來12個月的利潤)。
投資人是投資一個公司的未來,是對公司未來的經營能力給出目前的價格,所以他們用P/E法估值就是:公司價值=預測市盈率×公司未來12個月利潤
對於有收入但是沒有利潤的公司,P/E就沒有意義,比如很多初創公司很多年也不能實現正的預測利潤,那麼可以用P/S法來進行估值,大致方法跟P/E法一樣。
2、可比交易法
挑選與初創公司同行業、在估值前一段合適時期被投資、並購的公司,基於融資或並購交易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從中獲取有用的財務或非財務數據,求出一些相應的融資價格乘數,據此評估目標公司。
比如A公司剛剛獲得融資,B公司在業務領域跟A公司相同,經營規模上(比如收入)比A公司大一倍,那麼投資人對B公司的估值應該是A公司估值的一倍左右。
可比交易法不對市場價值進行分析,而只是統計同類公司融資並購價格的平均溢價水平,再用這個溢價水平計算出目標公司的價值。
3、現金流折現
這是一種較為成熟的估值方法,通過預測公司未來自由現金流、資本成本,對公司未來自由現金流進行貼現,公司價值即為未來現金流的現值。
貼現率是處理預測風險的最有效的方法,因為初創公司的預測現金流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其貼現率比成熟公司的貼現率要高得多。尋求種子資金的初創公司的資本成本也許在50%-100%之間,早期的創業公司的資本成本為40%-60%,晚期的創業公司的資本成本為30%-50%。對比起來,更加成熟的經營記錄的公司,資本成本為10%-25%之間。
這種方法比較適用於較為成熟、偏後期的私有公司或上市公司。
4、資產法
資產法是假設一個謹慎的投資者不會支付超過與目標公司同樣效用的資產的收購成本。比如中海油競購尤尼科,根據其石油儲量對公司進行估值。
這個方法給出了最現實的數據,通常是以公司發展所支出的資金為基礎。其不足之處在於假定價值等同於使用的資金,投資者沒有考慮與公司運營相關的所有無形價值。
6. 股權融資怎麼算,股權融資怎麼算帖子問答
三、公司估值的4種計算方法
公司估值有一些定量的方法,但操作過程中要考慮到一些定性的因素,傳統的財務分析只提供估值參考和確定公司估值的可能范圍。根據市場及公司情況,被廣泛應用的有以下幾種估值方法:
1、可比公司法
首先要挑選與非上市公司同行業可比或可參照的上市公司,以同類公司的股價與財務數據為依據,計算出主要財務比率,然後用這些比率作為市場價格乘數來推斷目標公司的價值,比如P/E(市盈率,價格/利潤)、P/S法(價格/銷售額)。
目前在國內的風險投資(VC)市場,P/E法是比較常見的估值方法。通常我們所說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有兩種:
歷史市盈率(Trailing P/E)-即當前市值/公司上一個財務年度的利潤(或前12個月的利潤);預測市盈率(ForwardP/E)-即當前市值/公司當前財務年度的利潤(或未來12個月的利潤)。
投資人是投資一個公司的未來,是對公司未來的經營能力給出目前的價格,所以他們用P/E法估值就是:公司價值=預測市盈率×公司未來12個月利潤
公司未來12個月的利潤可以通過公司的財務預測進行估算,那麼估值的最大問題在於如何確定預測市盈率了。一般說來,預測市盈率是歷史市盈率的一個折扣,比如說NASDAQ某個行業的平均歷史市盈率是40,那預測市盈率大概是30左右,對於同行業、同等規模的非上市公司,參考的預測市盈率需要再打個折扣,15-20左右,對於同行業且規模較小的初創企業,參考的預測市盈率需要在再打個折扣,就成了7-10了。這也就目前國內主流的外資VC投資是對企業估值的大致P/E倍數。比如,如果某公司預測融資後下一年度的利潤是100萬美元,公司的估值大致就是700-1000萬美元,如果投資人投資200萬美元,公司出讓的股份大約是20%-35%。
對於有收入但是沒有利潤的公司,P/E就沒有意義,比如很多初創公司很多年也不能實現正的預測利潤,那麼可以用P/S法來進行估值,大致方法跟P/E法一樣。
2、可比交易法
挑選與初創公司同行業、在估值前一段合適時期被投資、並購的公司,基於融資或並購交易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從中獲取有用的財務或非財務數據,求出一些相應的融資價格乘數,據此評估目標公司。
比如A公司剛剛獲得融資,B公司在業務領域跟A公司相同,經營規模上(比如收入)比A公司大一倍,那麼投資人對B公司的估值應該是A公司估值的一倍左右。在比如分眾傳媒在分別並購框架傳媒和聚眾傳媒的時候,一方面以分眾的市場參數作為依據,另一方面,框架的估值也可作為聚眾估值的依據。
可比交易法不對市場價值進行分析,而只是統計同類公司融資並購價格的平均溢價水平,再用這個溢價水平計算出目標公司的價值。
3、現金流折現
這是一種較為成熟的估值方法,通過預測公司未來自由現金流、資本成本,對公司未來自由現金流進行貼現,公司價值即為未來現金流的現值。
貼現率是處理預測風險的最有效的方法,因為初創公司的預測現金流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其貼現率比成熟公司的貼現率要高得多。尋求種子資金的初創公司的資本成本也許在50%-100%之間,早期的創業公司的資本成本為40%-60%,晚期的創業公司的資本成本為30%-50%。對比起來,更加成熟的經營記錄的公司,資本成本為10%-25%之間。
這種方法比較適用於較為成熟、偏後期的私有公司或上市公司,比如凱雷收購徐工集團就是採用這種估值方法。
4、資產法
資產法是假設一個謹慎的投資者不會支付超過與目標公司同樣效用的資產的收購成本。比如中海油競購尤尼科,根據其石油儲量對公司進行估值。
這個方法給出了最現實的數據,通常是以公司發展所支出的資金為基礎。其不足之處在於假定價值等同於使用的資金,投資者沒有考慮與公司運營相關的所有無形價值。另外,資產法沒有考慮到未來預測經濟收益的價值。所以,資產法對公司估值,結果是最低的。
7. 如何計算融資後的股權比例及股權價值
不考慮其他情況(如協商後給予新投資者較少的股份),融資後,新股東按版照投入資金佔新資權本的比例確定股份,原股東進行同比例稀釋。
舉個例子
甲乙丙三人投資設立一個公司,公司注冊資本300萬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萬,一年後為了擴大經營規模,公司召開股東會希望三位股東再一共增資到1000萬,這時候甲乙表示願意繼續投資,但丙卻表示不願意追加投資了。這時候該如何重新計算這三個人各自所佔的股份呢? 丙的股份被稀釋多少呢?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因此,根據本條規定,公司在增資時候,是有兩種方法的,即按原出資比例或按全體股東約定。
結合案例來看,可以召開一個股東會,就增資事宜進行約定,如丙仍明確表示不願意追加投資,應視為丙對於增資優先權的放棄,甲乙明確表示願意增資,則甲乙可根據原先出資比例,按1:1的比例進行增資,即甲乙雙方各增資350萬元,增資後公司股權情況如下,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1000萬元,其中甲出資450萬元,乙出資450萬元,丙出資100萬元,丙占公司10%的股份
8. 如何計算融資部分的股份比例,請按下面的描述給出較為詳盡的解釋,不甚感激
有幾種思路:
1、按照現在公司的賬面價值與B投入計算投資比例,則你和A的投資比例將稀釋為30/(30+100),B控股你們公司,這是最原始的一種計算方法,肯定不符合你的要求。
2、用年利潤額以及市盈率倍數估算公司的價值,比如你可以確定市盈率為3倍,則你們公司的現有價值就是180萬元(60*3=180),【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一般在20倍左右,小盤股的市盈率高達40多倍】,180/(180+100)=64.29%,你再讓步一點到51%比較合適,3倍市盈率對於B來說意味3年多一點收回本金。
3、還有一種更科學的方式就是首先測算你現在的資金缺口,假設就是100萬,在100萬到位加上現有流動資金及銷售網路的情況下,你每年能夠獲得利潤額,假設是80萬元,則根據一定的市盈率倍數可以計算公司價值為240萬元,再計算B投入的100萬元占總價值240萬的比例為41.67%,你和A控股公司。
另外,你一定幫B算好他的投資回報率,比如每年達到30-50%,本金回收的周期是幾年,這樣就比較好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