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購買信託產品的風險
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信託產品有風險,但信託產品都是針對高端客戶的專業專門理財工具,風險控制相對比較好。
購買信託產品的風險:
① 市場風險:
a政策風險: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和監管政策等國家政策的變化對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可能導致市場波動,從而影響信託計劃收益,甚至造成信託計劃財產損失。
b行業風險:宏觀經濟運行狀況以及行業發展狀況對收益水平產生影響。
c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並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從而導致信託計劃收益水平可能會受到利率變化和貨幣市場供求狀況的影響。
d購買力風險:信託計劃的目的是信託計劃的保值增值,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則投資於信託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到信託計劃的保值增值。
e公司經營風險:如果信託計劃所投資的公司經營不善,使得能夠用於分配的利潤減少,會信託計劃收益下降,甚至造成信託計劃財產損失。
② 保管人操作風險: 但若信託計劃存續期間保管人不能遵守信託文件約定對信託計劃實施管理,則可能對信託計劃產生不利影響。
③ 信託公司操作風險:信託公司因違背資金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而造成信託財產損失。
④ 委託人投資於信託計劃的風險:
a委託人資金流動性風險:大多數信託計劃,委託人需持有信託份額直至計劃結束,因此委託人在資金流動性方面會受一定影響。
b 信託利益不確定的風險:信託利益受多項因素影響,包括證券市場價格波動、投資操作水平、國家政策變化等,信託計劃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虧損的可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受託人不對信託計劃的受益人承諾信託利益或做出某種保底示。
c信託計劃財產變現的風險:由於本信託計劃終止,受託人必須變現信託計劃財產所投資之全部品種,由此可能導致信託計劃財產遭受損失。
⑤ 其他風險:
a戰爭、自然災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預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導致信託計劃財產遭受損失。
b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等超出受託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信託計劃財產遭受損失。
❷ 信託期限是什麼意思比如信託期限為兩年,是不是在這個期限內購買這個信託的投資人不能贖回本息呀謝謝
也不一定,這要看融資方償還資金的時間,按照合同規定,兩年內是必須還款時間,超過了屬於違約。如果對方在信託期限內可提前償還資金,則你在2年內即可贖回本息,自對方按合同償還資金後信託計劃終止。
❸ 集合信託計劃存續期限 可否設成6個月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二章規定,集合類信託的存續期最少是1年,沒可能設定成6個月。
但是從實際操作中,很多項目會設定成1年期的項目,但是會附增一條:可提前至6個月結束,這種情況倒是比較多見
❹ 單一信託計劃的期限有沒有限制
信託法對單一信託的期限並沒有規定,理論上來說只要不違法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由當版事人自主協議信權托的期限,想設置多久就多久。
我們國家並沒有法律禁止永久存續信託(或無期限信託),在英美信託法上對私益信託的存續期限有所限制。
英國專門制定反對永久積累和水久信託的法律,明確規定,以受益人終生受益為目的的信託,一般在該受益人有生之年持續有效,如果未指明受益人「終生」受益,則一般在該受益人死後一定年限內(通常是21年)有效;未明確規定期限的,最長為8o年。當然,公益信託的有效存續期限不受上述年限的限制,只有當信託目的完全無法實現,例如,信託財產已經耗盡或喪失的,方能終止。
❺ 銀監會規定集合信託存續期一定要滿一年嗎
沒有這個規定,集合類信託存續期可以少於一年比如半年期信託,或者在實務中,有的信託約定是1年期可以提前半年贖回
❻ 離婚前與別人合夥買信託,用自己的名字,在信託存續期內離婚,買信託的錢還分割么
財產獨立權,指的是信託財產獨立,
信託財產受益人為共同,因此信託到期後,受益人的收益是要分割的。
❼ 信託公司的信託產品一定要有固定期限嗎可以是長期存續的嗎我國法律有沒有相關規定謝謝!
當然可以長期存續的,你可以了解一下信託的起源,本來信託就是長期存續的,只是到了我國,現在發行的固定期限信託產品才有時間限制,是集合類信託,如果想長期存續,就和信託公司簽訂信託協議,把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自己不選擇,這就是信託的初衷
❽ 定開基金在期限內隨時可買嗎
一般這種定期開放的基金,是不可以在期限內購買的,他就是說他有一個封閉期,這種新成立的基金一般封閉期在三個月左右,你可以看看一下具體的說明,你購買基金之前一定要關注一下這個基金的申購贖回規則,然後才可以而且你應該再看一下,基金經理。的基本情況以前的業績作為參考而且還要關注他投資的領域,如果你急需用錢的話,你盡量不要買這種定開基金,這樣的話,你可能在短時間內是取不出來錢的。而且這種定開基金最好是一次性購買,不然的話是不可以在三個月之內再進行加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