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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融資遇到的問題

發布時間:2021-03-31 08:44:08

① 股權融資的風險缺陷

當企業在利用股權融資對外籌集資金時,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就可能產生進行各種非生產性的消費,採取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股東的投資政策等道德風險行為,導致經營者和股東的利益沖突。Jensen & Mecking(1976)認為當融資活動被視為契約安排時,對於股權契約,由於存在委託(股東)――代理(經理人)關系,代理人的目標函數並不總是和委託人相一致,而產生代理成本。
代理人利用委託人的授權為增加自己的收益而損害和侵佔委託人的利益時,就會產生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對於解決經營者的這種道德風險,轉換融資方式,企業投資所需的部分資金通過負債的方式來籌集被認為是比較有效的方法。經營管理者的道德風險主要源於管理者持股比例過低,只要提高管理者的持股比例就能有效地抑制其道德風險。因此,在管理者的持股比率不變的情況下,在企業的融資結構中,增加負債的利用額,使管理者的持股比率相對上升,就能有效地防止經營者的道德風險,緩解經營者與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
另一方面,由於負債的利息採用固定支付的方式,負債的利用有利於削減企業的閑余現金收益流量。在Jensen & Mecking的分析框架中,債務是通過提高經理的股權比例來降低股權的代理成本的。因此,對管理者幾乎或根本不擁有股權的大型現代公司解釋力不足。Grossman & Hart(1982)彌補了這個缺陷,在他們的研究中假定經營層在企業中持股比例為零或接近於零,這時債務可視為一種擔保機制,從而降低代理成本。當企業利用負債融資時,如果企業經營不善,經營狀況惡化、債權人有權對企業進行破產清算,這時,企業經營管理者將承擔因企業破產而帶來的企業控制權的喪失。因此債務融資可以被當作一種緩和股東和經理沖突的激勵機制。

② 公司在投融資過程中都會遇到哪些法律問題

建議咨詢專門律師,以下供參:
第一,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劉先生的身份是該縣辦企業的承包人,從法律角度來說,其代表職能令人懷疑。根據法律規定,劉先生作為企業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經營的權利,無權處理企業投融資之類的重大事項。既然該企業是縣辦的,很有可能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是否需要融資是由企業或者企業的股東決定的,也就是由當地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決定的。
換言之,劉先生如果沒有企業的授權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授權,無權與投資人就投融資問題達成任何協議。即使達成某種協議,該協議的效力需要企業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事後追認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劉先生所找的投資人是某外國投資公司駐北京代表處。根據法律的規定,代表處不得進行任何與經營有關的商業活動。因此,代表處無權與劉先生簽訂任何關於投融資方面的合同。
另外,我國法律規定,某些礦產資源的開發是禁止外商投資的。同時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外商投資公司或者代表處,在沒有經過詳細的調查、核實投資項目和融資人的資質情況下,輕易同意簽署所謂的合資、合作協議,並要求融資人交納保證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費用,融資人應當慎重考察核實融資人的情況,以防上當受騙。
第三,投融資項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
在中國現有政策環境下,許多投資領域是不允許外資企業甚至民營企業涉足的。
第四,融資方式的選擇。
融資的方式有很多選擇,例如: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優先股融資、租賃融資等,各種融資方式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重大。
第五,回報的形式和方式的選擇。
例如債權融資中本金的還款計劃、利息計算、擔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點約定。如果投資人投入資金或者其他的資產從而獲得投資項目公司的股權,則需要重點安排股權的比例、分紅的比例和時間等等。相對來說,投資人更加關心投資回報方面的問題。
第六,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投資建議書的撰寫。

③ 請教一個股權融資的問題

融資融到的錢是讓公司拿著
所以AB股東是不能直接分到錢的

因為公司融資不是IPO 所以是按市場價錢融資的 所以AB的股權都乘以 2000/2500 也就是樓上說的 A48%,B32%,C20%

公司的注冊資金增加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
老實說 注冊資金得概念我不太清楚 我就知道所有者權益- -
如果那樣理解得話 變成700了~~~

④ 最近公司融資遇到了一些問題,有沒有什麼好的辦法推薦

可以找善道商學院啊!已經幫很多家公司解決了融資方面的問題。
他們的辦事效率也是很在線的。

⑤ 股權融資的方法,有什麼缺陷

所謂股權融資,就是企業的股東願意將企業的所有權進行部分出讓,用這種方式來吸引新的股東加入,從而得到企業發展所需資金。股權融資的優點很明顯,首先是資金使用期限長,其次,股權融資沒有定期償付的財務壓力,財務風險比較小,同時,股權融資還可以增強企業的資信和實力。
不過,股權融資的缺點也是明顯的,首先是企業將面臨控制權分散和失去控制權的風險,另外就是資本成本較高。從特點角度來分析,股權融資所得到的資金是永久性的,沒有時間的限制,不涉及歸還的問題。而對於投資人來說,要想收回資金只能藉助流通市場來實現。

⑥ 股權融資中創業者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問題

公司在早期融資時就需要考慮這些問題。公司要有個方向,公司將來上市適合在國內還是國外?如果在國內上市則搭建境內架構,最好接受人民幣融資;如果是境外上市,則應該搭建境外架構。互聯網企業到目前為止在中國上市還是比較困難(盡管證監會最新的表態不盈利也可以在國內上市,但實際落地還需要時間),大多在境外上市,所以適合搭建境外融資的架構。例如網路、騰訊、360、58同城、唯品會都搭建境外架構。一些生產製造型企業,短期內收入和利潤比較好的企業,在國內上市比較好,市盈率高。

(1)估值問題

經常有人在估值上有誤區:比如投資人說企業估值1億元,投資人投資3千萬元,佔30%的股份,這是不對的。這個概念混淆了投資前還是投資後的估值。投資者說估值1個億指投資後的估值,那麼投資前對公司的估值只有7千萬元。如果是單講估值,應該指投資前估值1億元,投資者實際所佔的股份是1.3億元中的3千萬元,也就是23%的股份。

(2)獨家談判期

一般企業融資時都會接觸不同的投資人,可能會有幾家給Term Sheet(投資條款清單),每家都進行實質性談判。投資人怕你在幾個投資人之間來回抬價,所以約定獨家談判期,獨家期內只能和他談。這種情況比較常見,可以接受,但是獨家談判期的時間不宜過長,如果太長,最佳投資的時機點可能在獨家談判期錯過。

(3)Term Sheet的效力

大家知道,Term Sheet一般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不出意外的話,一般都會得到遵守,並且成為後面正式協議的基礎。所以Term Sheet還是要給予足夠的重視,自己這邊能想到的需要體現到正式協議的,要盡量在Term Sheet中體現。

(4)對賭

對賭也叫估值調整。大部分接受過投資的公司都面對過這個條款,很常見,企業想完全不賭有比較大的難度。話說回來,投資人提這個要求也有一定道理,因為他對你公司估值的基礎是你講的故事——商業計劃,你的商業計劃中,估算有未來可能的盈利、用戶數、上市的時間等,達到這些指標,你公司就值這么多錢;如果達不到,當然就不值這么多錢,投資人就要對估值金額進行調整。對賭的條件可能是賭業績(如凈利潤),也可能是賭哪一年必須上市,或者賭後續融資的估值,如一年之後融資時估值達到多少。對賭的結果,一是賭股份,一是賭錢。前者是投的錢不變,但是投資者所佔的股份要增加;後者是投資者的股份不變,但是投資人要求連本帶利退回錢。怎樣的賭法需要具體談,但是有一點提醒大家,還在創始階段的企業創始人千萬要避免賭錢。根據中國的法律判例,股東和公司對賭無效,股東間對賭有效。
如果達不到目標,只能由股東去承擔還錢的責任。融錢的時候是給了公司,創始股東個人並沒有得著;而賠錢的時候卻要創始人承擔,要從自己的口袋中掏錢還給投資人,可能因此背上幾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的債務。公司沒有做起來,自己反而欠投資人一屁股債,這對本來就苦逼的創業者來講是個不可承受的負擔。
(5)陳述與保證條款

投資人要求公司陳述的所有內容是真實、完整的,沒有隱瞞。如果有一天發現陳述是假的、不完整的,導致公司利益受損,投資人利益受損,投資人會要求你賠錢,承擔相應責任。
(6)綁定創始人

投資人投錢給你,很重要的原因是看中了你拉車,所以他會用很多要求來綁定你,讓你不能中途跑了、不能自己另造一部新車。由此延伸出競業禁止協議、不離職條款、不能賣股份條款等,這類條款符合基本原則一,屬於誠信的問題,合理的要求是應該答應的。但是可以就競業限制的范圍、不離職的年限等與投資人進行談判。
(7)公司經營瑕疵的處理

公司經營早期不太可能完全規范,總會有些問題,如員工社保沒有繳足、欠稅、經營收入兩本賬問題,甚至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樣也算一個問題。投資人進來之前這些都是小問題,但投資人要進來,就指著你公司將來能上市,就會按照未來要上市的標准來要求你,這些就當作「問題」來對待。投資人會要求原始股東承諾,如果將來某一天因為這些問題造成公司、投資人利益受損,原始股東要承擔責任,給予相應的賠償。
(8)業務合作與資源導入

選擇投資人不僅是投資者能給公司錢,還有投資人的人脈資源、業務資源、用戶資源。比如阿里、騰訊、網路,如果願意傾斜,都能給你倒用戶、倒流量。這些可以和投資者談判,雖然不會寫在投資協議里,但可以單獨簽署業務合作協議。

⑦ 股權融資有哪些困難

1、控制權稀釋投資方獲得企業的一部分股份,必然導致企業原有股東的控制權被稀釋,甚版至有可能喪失權實際控制權。
2、機會風險
由於企業選擇了股權融資,從而可能會失去其他融資方式可能帶來的機會。
3、經營風險
創始股東在公司戰略、經營管理方式等方面與投資方股東產生重大分歧,導致企業經營決策困難。該種風險主要體現在以董事會為治理核心的法人治理機構中,且投資方股東要求公司保證投資方在公司董事會中佔有一定席位。
4、成本困難,資本成本負擔較重,盡管股權資本的資本成本負擔比較靈活,但一般而言,股權籌資的資本成本要高於債務籌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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