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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公司資產保全

發布時間:2021-04-02 01:51:44

㈠ 個人信託基金是怎樣保全個人財產的

基金不能個人擁有,基金都是通過證監會的批准發行,募集期資金量達到一定發行規模才生效!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持有人持有,按其所持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

㈡ 信託產品風險如何維權

實際上,如果按照合同,銀行在代銷產品和推介產品發生虧損時幾乎不需要承擔責任,信託公司承擔的責任亦有限。
比如在一般的格式風險提示書中,訂立合同的幾方會約定:信託公司依據信託計劃文件管理信託財產產生的風險,有信託財產承擔;信託公司違背信託計劃文件、處理信託失誤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若依據合同,在這中間沒有銀行的責任,而信託公司則看是否處置不當承擔責任。當然,投資者不甘心,比如一位金先生投資山東一信託項目,無法按期兌現,找銀行,銀行說我們只是代銷,你是跟信託公司簽合同的,還得找信託公司;找到信託公司,信託公司說正在聯系融資方,盡量減少損失,關鍵是看項目方;找項目方,項目方說你跟誰簽約,就找誰索賠。最後又找到信託公司,無奈之下,信託公司會拿出擋箭牌:按照信託法有關規定,信託公司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那麼,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這種情況,向誰來維權呢?對此,六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鄭金都表示,「如果銷售過程中出現誤導導致投資虧損事實發生,那麼投資者可根據虧損程度,讓代銷方來承擔一定的賠償,當然,前提是有證據,證明確實有銷售誤導。」鄭律師說,事實上,因為缺少證據,也因為有書面簽字,投資者維權很難有樂觀的結果。
「投資者在銀行渠道購買信託理財產品,如果銀行方面事先盡到了告知義務和風險提示責任,那麼,最終要根據信託合同來定責,不過,由於投資者有書面簽字,最終的風險只能由投資者承擔。」
因此,想購買高風險產品的投資者,一定要確認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對產品是否足夠了解。此外,對合夥購買信託的投資者來說,事先一定要簽個合同,可以請律師、公證處和其他第三者證明,保證合夥人在利益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時候不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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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信託與保險在功能上的區別,請高人指點。

信託與保險在功能上的區別如下:

1、影響因素不同

信託是直接影響市場容量大小的重要因內素。保險容一方面受制於宏觀經濟狀況的影響,另一方面受國家收入分配政策、消費政策的影響,保險直接決定消費者購買力水平。

2、包括的范圍不同

信託在稅法上的說法,即勞動報酬在扣除免稅項目後的應當按國家規定繳納所得稅的部分。而保險是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包括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工資。

3、作用不同

信託主要是用來存錢、取錢、轉賬的公司賬戶;

而保險用來辦理包括提現和發放員工工資福利等在內一切符合法律法規的結算,而一般存款賬戶只能辦理一般的結算業務,不能提取現金和發放員工工資福利。

4、性質不同

信託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不可以辦理現金支取。。

保險可以隨時存入或取出資金,但是取出資金必須通過公司轉賬支票轉入公司基本賬戶中,然後再通過公司現金支票支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險

網路-信託

㈣ 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怎樣和信託公司掛鉤

四大資管主要有: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在管理和處置資產時,可以從事追償債務、資產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等活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管理和處置資產,在轉讓資產時,主要採取招標、拍賣、競價等方式。

㈤ 資管和信託的區別是什麼

資管和信託的區別

1、監管部門不同

①資管產品的監管部門一般是證監會

②信託內產品的監管部門是銀監會

2、適容用的法律不同

①資管產品以《證券法》為主

②信託產品《信託法》為主

3、發行主體不同

①資管產品發行主體為資產管理公司,一般為證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的子公司

②信託產品的發行主體為信託公司

信託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託人是信託關系的創設者,他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確定誰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指定受託人、並有權監督受託人實施信託。

② 受託人承擔著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責任。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必須恪盡職守、履約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必須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託文件的法律規定管理好信託財產的義務。

在我國受託人是特指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信託投資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③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兒。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則是社會公眾。

㈥ 對方可以把我的信託理財財產做財產保全嗎

不可以的,個人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㈦ 如何保全企業與家庭資產

除每年50萬元的薪酬外,他還手握價值8000萬元的公司股份,而且公司正在籌備上市。不過,春風得意的王先生最近卻十分苦惱。原來王先生長期忙於工作,疏於對妻子陳女士照顧,雙方關系逐漸惡化,妻子鬧著要離婚,並因不滿王先生提出的財產分割方案將其告上了法院。 在中意人壽高級理財規劃師楊眉看來,盡管王先生可能因為離婚造成股權分配而阻礙自己公司的上市進程,但也可以通過股權質押貸款並支付給陳女士等方式化解難題。但王先生的資產以股權為主,而股權流動性較差且風險較大,其也亟需調整自己的資產配置結構。 如何避免離婚不分割股權? 楊眉認為,對於富裕家庭而言,因為離婚蒙受的財產損失往往要比資產配置不當造成的損失更加嚴重,王先生如果不做任何規劃,表面上他所失去的是巨額財產,但隱性喪失的恐怕還有更上一層樓的機會。 王先生目前正處於事業和人生重大的轉折階段,此時的王先生面臨兩種選擇:一是與太太握手言和,重歸於好,不僅能安然度過家庭危機,而且會將可能發生的事業風險消化於無形,所謂「家和萬事興」;二是若和解無望,如何才能將離婚可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事業風險將至最低? 「因此,除了謹記『離婚須謹慎』的鐵律,從專業的角度看,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續期間如何進行資產保全方面的財務規劃,顯得更為重要。」楊眉說。 楊眉表示,若與陳女士離婚,王先生須與其簽署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其中價值4000萬元的公司股份要分割給陳女士。為了不影響上市進程,王先生可以和陳女士協商並在離婚協議中承諾,3年內支付4000萬元給陳女士,並加計同期(或高於)銀行借款利息,待公司成功上市後,王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市場價格將遠遠高於8000萬元,如果溢價僅為10倍,市值即為8億元,屆時變現4000萬元及其利息給陳女士,不僅不會帶來王先生的財務損失,而且也不會影響其控股股東地位。 如果陳女士不願意若干年後才拿到4000萬元,王先生可以簽訂股權質押合同進行融資,將4000萬元支付給陳女士,待公司成功上市後,再向銀行還款付息。楊眉建議,王先生在離婚後,還需要做好財產公證,以備再婚時明確個人的婚前財產,對再婚前個人的財產進行保全。 理財信託保險構築「金三角」 據了解,除公司股權外,王先生家庭擁有一套價值300萬的房產,為王先生婚前購買,無貸款。此外,家庭還有銀行存款20萬元,理財產品30萬元,國債50萬元。 「從資產保全的角度看,王先生的資產配置是比較危險的,他所有的經濟來源及家庭財產都是自己的互聯網公司,一旦企業經營出現風險,不僅股票價值會大幅縮水,而且變現能力也將快速下降,家庭財務及生活品質將陷入窘境。」楊眉說。 楊眉認為,針對王先生這類「企業主」類型的客戶,一定要提前做好資產保全和合理的資產配置,利用資產的所有權、控制權和支配權有效保護自己。一是做好企業資產和家庭資產的防火牆分割;二是一定要形成自己的合理資產配置,形成穩定持久的現金流。 在防火牆分割部分,楊眉建議,可以通過大額保單和信託的方式與企業經營之間形成防火牆,當企業經營出現風險時,可以將自己的資產完整地保全,無論身在何地都能夠安全地生活下去。在資產配置中,最重要的是即使在失去經濟來源時能夠有一份穩健的現金流收入,建議可以持有理財+債券+信託+保險的方法實現財富管理的合理規劃。 套現部分股權構築「安全墊」 楊眉建議,王先生可以於上市後1年內售出部分股票,以10%為宜,套現8000萬元用於償還陳女士4000萬元,剩餘4000萬元用於購置房產、債券等穩健型投資。如若考慮變現能力,可以用2000萬用於購置房產、黃金等長期保值投資,1000萬用於股票、基金、債券等理財型投資,還有1000萬元則用於子女教育、養老和風險保障等。 考慮到王先生之前的資產配置缺乏「安全墊」,楊眉建議王先生用500萬元購買保額為500萬元的終身壽險(年收入的10倍)和重大疾病及意外險,同時配置萬能險(保底收益)作為補充。「這部分保險規劃,不僅可以有效隔離企業經營給家庭資產帶來的風險,而且也可在未來為王先生提供部分固定的現金流。」 此外,300萬用於購買信託,為將來子女教育或養老做准備,同時隔離於家庭財產之外,既可保全資產,到期又有穩定的現金流;150萬元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用於資產保全及養老補充,50萬元用於流動性資產配置。

㈧ 如何保全自己的資產不被公安機關查封

首先必須是合法所得,然後最好搞一個信託。

㈨ 目前為止有信託不能兌付案例嗎

從06年信託整頓以來還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信託項目都准時足額的兌付了收益;但是專有一些項目確實是出屬了一些問題,例如最後收益沒有達到,但是信託公司為了保全名譽,都自己為客戶兌付了收益。
投資有風險,這對任何投資都是一樣的,即使信託這樣的低風險項目也有風險,畢竟銀監會規定信託合同不能出現保本保息的字樣。

㈩ 家庭財產 是、等子女長大後打算為子女分批給他們資金,是找信託公司管理 還是找基金公司管理呢 有什麼區別

基金公司肯定不行,風險比較大,時間又短。信託公司也不合適,雖然風險小收益高,但一般都是1-2年期,超過2年一般都是PE類產品,風險相對較大。我倒是比較贊同二樓的說法,保險是個不錯的選擇,建議存個時間長的定期儲蓄險種,收益人指定。這樣既避稅,又有一定收益,還能必免未來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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