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權收益權為什麼要做成集合信託
集成信託之所以要集合,主要原因在於沒有單筆的資金。如果信託公司有大筆的資金直接對接項目,其實信託公司更加希望單一資金就把項目做了。
股權收益權,股權項目,風險偏大。對於大筆的單一資金來講。風險太高,很難找到大筆單一資金直接對接。反而,通過集合信託的方式發產品,募集多份、小筆的資金。風險承受能力提高。有利於項目的對接。
㈡ 股權類的契約型基金可以投資信託計劃嗎
契約型基金可投資的資產或標的包括以下幾類:
證券類:股票、資管計劃、衍生品;
類固收類:非標資產(如:應收賬款);
股權類:通過嵌套有限合夥間接投資於上市、未上市公司、地產股權。
如果是股權類的契約型基金,則只能投資股權類和證券類,信託計劃不在可以投資的標的范圍內。
㈢ 請問什麼是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上市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票作為質押並強制公證。通過止損線的設置 保證信託資內金安全。
舉個例子 假如容現在某上市公司股價100元一股 200萬股價值2億 那信託公司幫融資方 融資1億 相當於抵押物的打折率是5折。。止損線設置為0.85 當股票跌到85元就要補倉(股票或者資金)把信託資產拉升到融資規模的1.7倍(0.85*2億=1.7億)就把股票變現賣掉 1.7倍的信託資金足以覆蓋客戶本息金。
交易雙方的盈利模式:融資方就是拿到錢周轉了,資金鏈很重要
信託公司拿點利潤 具體的利潤是多少 信託合同上都會有
如果產品交由中介發行 那信託公司再把自己的利潤分點給中介點。
也不知道我這么說你明白嗎。。不明白可留言。
㈣ 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什麼意思
股權就不用了,今天中晉公司新聞看沒,現在做現貨比較好
㈤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基金 信託三者的區別
1、形式和發行抄方式不同襲
集合理財也叫券商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證券投資基金、資金信託產品、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分別由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具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管理、運作。
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可以將所持份額贖回或轉讓。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和資金信託產品不得公開發行,因而也不能在證券交易場所流通。

2、投資者定位以及投資風格不同
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券商集合計劃的股票投資下限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倉下限為80%。
3、范圍不同
資產管理業務的范圍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託業務和委託理財業務。信託合同的當事人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 營業信託的受託人在法律上要求較為嚴格,是經有關部門批准專門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
㈥ 集合信託計劃的法律風險
風險一:保本保底條款的法律風險。
中國銀監會制訂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信託公司推介信託計劃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的最低收益。結合第一個案例,根據證券市場的風險特點,信託計劃的發行人無法保證委託人的本金不受損失,也就更無法保證其最低收益(如出現信託計劃買入的證券品種出現連續開盤即跌停的不利局面)。而大部分買入信託份額的委託人由於缺乏證券市場專業知識和金融領域的法律知識,是無法預先了解該集合信託計劃的潛在風險的,從這個視角來看,這也屬於風險信息披露不完全的表現。
一旦上述的市場風險爆發,出現無風險信託份額的保底收益無法兌現甚至本金受損,委託人想尋求法律救濟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因為保證本金安全的承諾和保底收益的設置明顯抵觸了法律的規定,根據我國《合同法》,這款集合信託計劃的合同書本身具有違法性質,當屬無效合同。委託人基於無效合同的收益是無法獲得法律保障的。
風險二:信託資金使用監管的法律風險。
分析金新乳品信託計劃不難發現導致整個信託計劃陷入風險局面的最根本原因是受託人沒有將信託計劃資金用於信託計劃的約定投資項目。表面上看,金新乳品信託計劃的確用募集的資金收購了三家乳製品公司的相應股權。可通過事發後大量閱讀有關金新乳品信託的相關資料和盛名於中國金融界的德隆國際瞬間傾倒的始末材料,就不難發現,德隆國際實際上是在通過信託這種方式進行股權收購和置換,以便達到整合再獲利出局的目的。金新乳品信託計劃就是德隆國際眾多資產收購計劃中的一顆棋子。那麼回到本文的論述中觀點。金新信託作為擁有國資背景並獲得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的獨立法人,其發行的集合信託產品應當嚴格按照信託產品說明書的既定項目規范運作,並且應當為了委託人的利益以勤勉善良之心盡最大管理義務,而不是僅僅為坐收德隆國際超當期收購價格的回購承諾所帶來的利益。雖然金新乳品信託計劃在運營期間按照產品說明書完成了相應收購行為,但由於其設立的初衷是另有他謀,所以仍因認定為沒有將信託計劃資金用於信託計劃的約定投資項目。
風險三:信託產品的營銷法律風險。
金新乳品信託案中折射出應該引起重視的另一個問題是變相運用他人信用從事集合信託計劃的營銷。不管是國債、證券投資基金還是集合信託計劃,在實務操作中一般都是由發行人委託一家或者幾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代銷並代理資金收付。而銀行因在長期的居民存貸款業務中的穩健表現成為被社會公眾賦予信譽最高的金融機構。現實中由於廣大投資者未在事先對將要投資的金融產品做深入細致的研究和考察以及盲從搶籌的不良投資習慣,很容易將金融產品的發行人誤認為是提供代售服務的銀行。因此,一些信託投資公司往往利用大銀行代銷其發行的集合信託產品借用銀行信用從事集合信託計劃的變相營銷。一旦信託產品受託人經驗不足或發生不可抵禦的市場風險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就可能出現投資者向銀行而不是集合信託計劃發行人問責的情況。其危害輕則負面影響銀行信譽度,重則爆發沖擊正常金融秩序的信用危機甚至有使銀行被迫倒閉的可能。
風險四:來自信託計劃委託方的法律風險。
從委託人層面來講,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法律風險。其一,委託人以不正當性質資產進行委託可能導致的法律風險。受託人在接收委託人受託資產的環節中,可能會面臨其所接收的受託資產為委託人從非法來源獲取或者為不正當佔有的可能性。信託投資公司在發行一個集合信託投資產品時,由於時間、人力等方面的限制,很難有足夠的力量去對每一個委託人所交付的資產進行合法來源的審查。如果委託人的受託資產被證實為非法財產或者不正當佔有而被依法追繳,將給其他委託人和受託人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同時也重創了信託投資公司的資信和形象。其二,委託人不及時履行信託合同約定義務的法律風險。一些信託產品為了快速使投資項目進入運轉,受託人在收到委託人首次交付的資產後即開始運營信託計劃。但如果委託人因種種原因無法提供當初承諾的信託計劃後續受託資產,則同樣可能出現集合信託計劃中途停止或終止的可能並給該信託計劃的其他當事人造成損失。

㈦ 信託與券商資管的區別,股權質押信託是什麼意思
資管產品,是獲得監管機構批準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標准化金融產品。目前我國有91家公募基金,但證監會只批復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做特定資產管理業務(這些在證監會網站可查詢)
資管產品與信託產品的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台,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項目,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信託報備銀監會1次,募集滿即可成立;資管計劃要報備2次,募集開始時報備1次,募集滿後驗資報備1次,驗資2天後成立;
4.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監管層的雙重風險審核
5.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6.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今後趨勢:基金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必然趨勢。
股權質押信託:顧名思義,就是融資方把股權質押給信託計劃。信託計劃的底層資產就是股權的質押。
㈧ 誰能講解一下股權投資信託計劃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區別在哪
股權投資信託計劃:
把募集來的資金投資於股權項目。管理人是信託公司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把募集來的資金投資於股權項目。管理人是私募基金公司
只要管理人合規使用資金。兩者是沒有區別的。重點就在這。信託公司的公信力比較強、對於資金的使用投資人比較放心。但是對於私募基金公司來說。公信力以及資管能力有可能比不過信託(但是其實現在做股權基金最強的是私募基金)
㈨ 集合信託和單一信託的區別
1、本質不同來
集合信託,信託投源資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時可以按照要求,為委託人單獨管理信託資金,也可以為了共同的信託目的,將不同委託人的資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這種資金信託方式稱為集合資金信託。
單一信託,信託公司接受單個委託人的資金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託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單獨管理和運用貨幣資金的信託。
2、性質不同
單一信託性質:差異性:單一資金信託的委託人具有不同的風險偏好和收益率要求,因此也就具有不同的期限要求,這些個體性問題都可以體現在不同的信託合同上,因此,單一資金信託合同的差異性特徵非常明顯。私密性:單一信託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集合信託性質:投資於集合資金信託的中小投資者人數眾多,社會影響面廣,而抗風險和承擔損失的能力較弱,因此,保護投資者利益是集合資金信託的首要設計原則。

3、私密性不同
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在進行產品推介的時候,均通過信託公司的網站、銀行的櫃台等發布公開信息,而單一資金信託業務的信息無需公開,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㈩ 如何理解股權信託,股權信託的兩種類型
股權信託是指委託人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轉移給受託人,或委託人將其合法所回有的資金交給受託人答,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將該資金投資於公司股權。
股權作為財產權的一種,可以成為信託財產。
股權信託中,如果受益人為企業的員工或經營者,則稱為員工持股信託或經營者持股信託。
基本的股權信託關系主要有兩種,一是股權管理信託,即委託人把自己合法擁有的公司股權轉移給受託人管理和處分;另一種是股權投資信託,即委託人先把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信託給受託人,然後由受託人使用信託資金投資公司股權並進行管理和處分。在股權投資信託中,受託人以信託資金等所投資的公司股權,其所有權自然地登記在受託人的名下,信託財產則由初始的資金形態(逐漸)轉換成了股權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