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好多客戶不敢買信託,相信銀行,是不是可以這么操作
怎麼會,叫客戶去銀行私人銀行部看看,私人銀行部裡面也有賣信託的。銀行幫信託公司賣信託又不是益田兩天的事情了。
㈡ 在信託公司怎麼才能拉到客戶
大部分的信託理財經理都是沒有背景的,通過陌生電話等方式可以獲得客內戶資源。公司應容該會有一些高凈值電話名單,挨個電話拜訪,不斷篩選就篩出來了,然後又一個客戶介紹朋友慢慢發展。也可以加一些網站、群什麼找一些客戶,首要的一定要拿到電話。也可以自己去銀行、保險、三方拜訪,做渠道。不過自己拜訪很累的,還是打電話比較快,慢慢來吧。做得好的話公司有客戶資源分給你也挺好的
㈢ 怎麼發展信託客戶
要明白客戶的需求是什麼,怎麼做到讓客戶放心,他最大的受益在哪。這需要不斷的修煉提升自己的各種能力,不斷去學去看,去找好的渠道,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加油,一切皆有可能。
㈣ 關於信託的基本問題
非也~
我是新時代信託股份公司的,很負責人的說,信託是有風險的
沒風險的說版法是被三方,銀行權等銷售機構捧出來的
信託都兌付,不意味沒風險~這幾年都有信託出問題
有的用於投資股票一級市場定向增發的信託虧損是很正常的,而且不兜底
房地產類項目出現問題也不是一例
不過中國的信託市場有個非常變態的剛性兌付潛規則
注意,是潛規則,出了問題的項目雖然信託公司兜底了,但是法律上沒有規定這項義務
就是說信託不進行剛性兌付也是合法的~為了少惹事,還是挑選安全的信託比較好
別太在意1個點的收益差距
有什麼問題可以qq問我 249908625
㈤ 如何解決信託客戶對第三方理財機構的不認可
根據全面的介紹公司實力 歷史數據 業績 案例等等 但是一定要實事求是
㈥ 請高人指點,信託產品如何與客戶需求匹配比如客戶方面需要考慮哪些點,信託產品方面需要考慮什麼
信託產品收益12%以內屬於保本固定收益 客戶要考慮的就是起步壓力100萬 年限 收益 還有產品投向 就這些
㈦ 我是一名信託經理,最近推薦客戶買了一款信託產品。現客戶擔心風險想退出,但無法退出。我想用自身的房
哦,真的是不明覺厲啊。不知道這位兄弟怎麼會有這種詭異的想法,好吧,我覺得吧:
1、信託產品法定不得保本保息。因此即使你個人對客戶承諾保證,也沒有實際意義。
2、如你所言,你沒有保證利益,實際就是客戶買的是公司的信託產品,跟你個人每一毛錢關系。確定客戶利益是否發生真實損失及相應權利義務的是,客戶和你的信託公司之間簽署的信託合同。你又不是合同簽約主體,跟你有啥關系?!
3、所以,你即使很仗義的替你的公司承諾了客戶的本息不受損失,提供了抵押擔保並辦理了公證手續。可能也沒實際意義。因為你和你的客戶之間沒有實質的債權債務關系,你是在為你的公司擔保。極端情況下,對簿公堂時,你用什麼證明你欠客戶錢呢?抵押也好,公證也好,都是建立在資金往來給付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繫上,你和你的客戶哪兒來的債權債務關系?
所以,省省心,你這么做,你公司老闆知道嘛?
㈧ 和客戶建立信託關系時應注意哪些方面的義務
以信託賬戶個別管理根據金融商品交易法(2007年9月實施), 有關外匯保證金交易, 由客戶那裡收取的資金, 是必須與公司的 資產分開作個別管理的。由本公司所管理的客戶的資產, 是利用本公司於信託銀行開立, 為保存客戶資產 而設的專用信託賬戶進行個別管理的。這個信託的委託人是本公司, 但受益人是客戶, 所以即使本公司發 生破產等嚴重事情, 每一相對顧客賬戶清算值之金額, 將會通過受益人代理直接歸還予客戶。緊急情況時 之退款與本公司的一般債務分開處理, 它是比一般債務優先獲得處理的。還有, 所謂「信託」, 是指身為受託 人的信託銀行可免受破產等的風險。另外, 本公司已與取得穆迪(Moody』s) 「Aa2」級、標准普爾評級(S&P) 「A+」級和評級投資情報中心(R&I) 「A+」級的三井住友銀行簽署了有關信託合約。
信託保管的對象金額及向信託財產的轉移信託保管的對象是保證金之有效結存, 是在由客戶處接受了預托的保證金、未實現之損益以及替換損益(但 只限截至兩個交易日前已獲認可的東西)之上加上下一個交易日的預算支付金額的東西。另外, 以外幣接受 預托的保證金亦將被換算成日圓, 成為信託保管的對象。
信託保管的對象金額於每個交易日的終結時間(美國東部時間下午5時, 日本時間即下一個交易日早上7 時或早上6時[夏令時間])進行計算, 當確定必需的金額後, 於東京下一個交易日的早上11時(在日本時 間即同一天)預托到信託賬戶。
另外, 本公尺透過將自己的資金投放到信託中, 令信託賬戶時常保持於對客戶必要之退還額以上之, 即使有意外發生, 亦可保障客戶的資產得以全數歸還。
此外, 有關新的或後加的受託保證金, 由客戶預托時開始至信託完成設立期間, 亦將依據法規, 與本公司 自己的資產明確地分別處理。
受益人代理當執行信託財產之管理時, 我們任命了能夠作出公正判斷的外部第三者公認會計師為」受益人代理」, 以代 表受益人, 即客戶之利益。
此外, 我們亦任命了本公司的風險管理負責人和監控負責人為」受益人代理」的」副代理」, 這名」副代理」除 了要負上保管金額的驗證之管理和監督責任外, 亦需於每一交易日確認信託財產之金額有否在應受信託保 障金額之上, 並將結果向」受益人代理」匯報。另外, 萬一發生本公司破產等之事情, 信託財產將透過受 益人代理, 由信託銀行退還給客戶。
信託保管服務的注意事項信託保管不是對本公司處理的外匯保證金交易作出保本的保證。在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時, 因匯率急劇的變動, 客戶或會有損失超過本金之風險。
外幣資產將根據每個交易日NY收市時之匯率換算成日圓, 再以日圓作單位全數進行信託。因此, 收取客戶的外幣資產時, 與以日圓作單位退還給客戶的外幣資產的金額未必一致。
萬一本公司發生中止付款或破產等事宜, 本公司將清算與客戶之買賣合約, 將外幣資產轉換成日圓, 扣除所有費用後, 再確定分配予客戶之金額。我們將此作為分配的」限額」, 相應清算時客戶的資產算出分配額, 再由受益人代理分配予客戶。
當本公司破產時, 客戶為了能得到金錢之分配, 必須根據」本人確認法」親自進行確認手續。客戶的個人資 料只是必要時才提供給受益人代理和信託委託人三井住友銀行。
只是向本公司要求信託的資產進行管理。因此, 三井住友銀行不會代替本公司負上對客戶 支付資金等的義務。客戶不能直接要求銀行退還保證金等之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