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我國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有哪些
經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並商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同意,第一批認定37家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 一、企業年金基金法人受託機構5家:華寶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信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誠信託投...
合同範本:XX企業年金計劃 (登記號) 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業職工退休後的企業年金待遇,建立多支柱養老保障體系,調動本企業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
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人指受託人委託投資管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專業機構。投資管理人與託管人不得為同一人,且與託管人不的相互出資,持有股份。 我國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要遵循一定的原則:要進行組合投資達到減少投資風險的目的;要堅持投資管理...
具有賬管資格的的機構主要有養老公司跟銀行。其中比較有規模的是平安養老、太平養老、泰康養老、國壽養老、新華人壽、工商銀行等四大銀行、招商行,中信信託等。因為企業年金按法律規定是以信託資產的形式進行運營,所以基本上有信託功能的上規...
企業年金基金,是指根據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企業年金基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企業和職工依照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的繳費,即企業年金基金本金。應該強調的是企業和職工的繳費,必須是他們...
投資范圍要求比較多,你可以網路一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裡面有明確的范圍要求,望採納
編制企業年金基金管理的法定責任人是受託管理企業年金基金的企業年金理事會或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託機構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第十條本辦法所稱受託人,是指受託管理企業年金基金的企業年金理事會或符合國家規定的養...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第十五條:受託人可以是企業成立的企業年金理事會,也可以是符合國家規定的法人受託機構。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令第11號)第十四條:受託人...
企業年金採取的運作模式是信託模式,主要依據信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應當確定企業年金受託人(以下簡稱受託人),受託管理企業年金。受託人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企業年金賬戶管理機構作為賬戶管理人,負責管理企業年金帳戶;可...
企業年金市場化運營就是將企業年饉推向市場從而取得更大的收益。 企業年金又稱企業退休金或僱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強制實施的公共養老金或國家養老金制度之外,企業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經濟狀況自願建立的,為本企業職工提供一...
Ⅱ 企業年金由誰保管
我國的企業年金是信託模式的,委託人通過與受託人簽署的受託管理合同,以信託的模式將企業年金交給受託人管理。在運作過程中,託管行會為企業年金基金會開立專門的賬戶,用於歸集和管理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人根據受託合同以及國家政策法規的要求來協調其他管理人來管理企業年金。
Ⅲ 養老金信託與企業年金信託的關系
養老金信託與企業年金信託的關系:
1.兩種都是年金信託,企業年金可以理解為回養老金的一答種。中國的養老保障體系有三層,第一層是國家規定強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就是企業年金,以前一直叫補充養老保險,2000後命名為企業年金,第三層就是個人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
2.最大區別:前者是一個國家的強制規定,後者是國家鼓勵建立的。
3.企業年金採取的運作模式是信託模式,主要依據信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應當確定企業年金受託人(以下簡稱受託人),受託管理企業年金。受託人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企業年金賬戶管理機構作為賬戶管理人,負責管理企業年金帳戶;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或專業託管機構作為託管人,負責託管企業年金基金。
4.傳統的養老保險是保險契約模式,主要依據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辦理相關投保手續,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契約,投保人所繳納的保險費成為保險資金,並形成保險公司資產負債,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Ⅳ 目前關於企業年金受託機構都有哪些哪一家業績比較好請說明~~~
一共有5家養老保險公司(長江、平安、太平、泰康、國壽),銀行(工商、招商、建行),信託公司(華寶信託)。
業績目前沒有公開資料,單一計劃和集合計劃不太一樣,業績主要還是看投資管理人,當前受託人很虛化。。。
Ⅳ 年金信託有哪些特徵
第一,說句「廢」話,企業年金信託與企業年金基金不同;
第二,企業年金信託業務的重大特徵就是信託財產是企業年金;
第三,由於企業年金是養老的保命錢,而且是長期繳納、不斷積累的,對管理的獨立性(避免被挪用以及侵吞)和投資的安全性(比增值更重要的是保值)等方面要求很高。因此,企業年金信託對受託人的要求較高。
Ⅵ 信託業的行業現狀
經過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記發牌的信託投資公司普遍經過了資產重組,卸掉了歷史的債務包袱,充實了資本金,改進了法人治理結構,吸取了過去的經驗教訓,革新了市場經營觀念,增強了抗風險能力,夯實了發展的基礎,提高了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以誠信為前提條件的信託業必將逐步獲得社會的認可。 進入2001年,以《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我國信託業基本結束了長達三年的 「盤整」格局,躍出谷底,步入規范運行的軌道。
2002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2002]第5號令,根據《信託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再次對《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內容較原《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對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開展的可操作性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使信託投資公司在發起設立投資基金、設立信託新業務品種的操作程序、受託經營各類債券承銷等方面的展業空間有了實質性突破。
按照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直接作為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而無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信託投資公司設計信託業務品種可完全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而無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批核准。
《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於2002年6月13日正式頒發,並在7月18日正式實施,進而為信託投資公司開展資金集合信託業務提供了政策支撐。至此,由《信託法》、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文件和規定構建起來的信託公司規范發展的政策平台已經趨於完善。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最近,信託業界對圍繞信託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業務發展方向傳出的一系列新的觀點(下簡稱「新觀點」),反應較為強烈。新觀點提出了涉及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信託業務、關聯交易、資本金、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資金信託合同份數、異地信託等八項措施,核心是固有業務壓縮、信託業務規范、關聯交易清理。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關於固有業務,新觀點要求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定位下,信託公司應取消現有業務范圍中的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業務,並將投資業務范圍界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自用固定資產投資和短期投資(包括股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等),原則上取消實業投資,充分保證資產的流動性。
具體操作上,信託投資公司可採取公司分立、業務剝離、公司轉制等方式逐步壓縮固有業務,限期達到上述要求,同時信託公司不得辦理存款、資金拆入、發行債券、資產回購等任何形式的負債業務。不得以經營資金信託或者其他業務的名義吸收存款。降低對外擔保比例,限定不超過凈資產的一定比例。
對於信託業務,新觀點要求對信託業務范圍進行梳理,大致分為信託業務和兼營業務。信託業務按信託產品進行描述,如資金信託計劃、企業年金信託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等;兼營業務包括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投資咨詢、證券承銷、代保管等投行業務和中介業務。信託公司不得將信託財產用於貸款和賣出回購業務。
而對於關聯交易,則進行限制——取消善意關聯,禁止逆向關聯。關於善意關聯,信託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自己或者關系人的有價證券;將不同信託賬戶下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以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信託與固有賬戶、信託財產專戶之間不得辦理沒有交易背景、沒有簽訂協議或合同的款項劃撥、墊付甚至混用。
關於逆向關聯,即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或信託財產向關聯方融出資金,轉移財產,不得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融資,不得接受關聯方股權作為信託財產進行受益權分割。
關於信託份額限制,新觀點還對取消200份限制,允許開展異地信託業務,資本金浮動管理,以及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等做出了相關規定。對取消資金信託合同200份和異地信託業務的限制,順應了金融領域對外全面開放後信託業務的發展趨勢。
「新觀點」令信託公司找不著北
多年來一直對信託業十分關注,不斷提及自己事業發展的第一桶金得益於信託的上海遠景投資有限公司張遠景懷著對信託業的良好期盼,對上述新觀點詳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信託的本質是設計,信託業務具有多樣性,對信託業務的過多限制,是否有利於信託公司生存和發展?取消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經營等業務,信託公司的金融性將大打折扣,而以保證資產流動性為目的,對實業投資的限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自有資金投資實業未嘗不可,投資實業並非資產不流動,資產證券化的結果同樣可以保證資產流動性。信託業務一定要具有多樣性、流通性,其多樣性表現在,除傳統資金信託外,亦有企業年金信託、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教育信託、公益信託、離岸信託、產業投資信託、投資理財等,而信託產品流通性表現為,流通是風險的最好防範,增強流通才能降低風險,更好地吸引投資者,因此如何設計信託產品,使其具有流通性,建立流通平台交易,以及信託產品證券化,包括交易平台證券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張遠景說,信託業務和非信託業務區分確定,有廣義、狹義之分,誰能說信託公司現有的兼營業務就不是信託業務?對受益權轉讓設限,妨礙了信託業務發展,也缺乏法律依據。而就關聯交易而言,不是不可以關聯交易,而是關聯交易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序,應明確關聯交易過程中的兩個合法依據:一是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金融監管領域中的相關規定。
張遠景認為,美國的信託投資人多為自然人,中國更多的自然人成為信託投資人是趨勢,信託公司應做的是風險提示和按照約定經營。信託工具多為富人運用,他們應該具備較多的風險意識。刻意的限制自然人人數,不是防範風險的辦法,而應在信託公司發展和風險防範上找平衡點。
他感慨,長期以來,信託公司一直在探討發展之路並不斷博弈,結果是五次整頓和隨之而來的一連串嚴厲監管。如今的信託公司面臨的問題是在十分狹小的空間里如何生存?生存的基礎是什麼?他比喻,如今的信託公司處境就好比池塘里的魚,有水但不夠深,缺氧。既然放了水養魚,就要夠魚存活的水量,保持氧分,倘若既要養魚又不給足夠的水量和氧分,魚在水塘中必然會上竄下跳。
談到信託公司的出路時,張遠景說,伴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信託業務領域亦將得到擴大和延伸,對信託公司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信託公司改制或與商業銀行合並成為信託銀行,是值得思考的,這是美國、加拿大、日本、我國台灣地區等金融信託發達地區都相繼走過的道路。這將從根本上改變信託公司缺乏信用基礎,現金流不足,抗風險能力差的狀況,並能實施有效的商業銀行治理模式,徹底改變信託公司現狀。 2015年8月3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5年2季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顯示,截止到二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到15.87萬億元,比2015年一季度末的14.41萬億元環比增長10.13%,比2014年二季度末增長27.16%。這也是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5年一季度,連續7個季度信託資產規模同比增長率逐季下滑後,首度迎來回暖態勢,信託業邁入「15萬億元時代」。

Ⅶ 具有企業年金賬戶管理人資格的有哪些機構
具有賬管資格的的機構主要有養老公司跟銀行。其中比較有規模的是平安養老、太平養老、泰康養老、國壽養老、新華人壽、工商銀行等四大銀行、招商行,中信信託等。因為企業年金按法律規定是以信託資產的形式進行運營,所以基本上有信託功能的上規模的金融機構都有取得賬管資格。一般來說,企業年金的託管人和賬管人多為銀行同時擔任,這樣便於管理年金基金資產的運作。
Ⅷ 企業年金管理機構有幾家
經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並商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同意,第一批認定37家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
一、企業年金基金法人受託機構5家:華寶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信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誠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人11家: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中信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華寶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企業年金基金託管人6家: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
四、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15家: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