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擔保公司老闆跑了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高管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要負法律責任嗎
當前,在中國民間融資市場上,從南國溫州、中原鄭州、到北方的鄂爾多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不斷上演。上海五色土抵押貸款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孫敦浩先生認為:中國刑法雖然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並未對什麼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並未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進行過司法解釋。孫敦浩先生提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何處罰,《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孫敦浩特別提到: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孫敦浩對上海五色土公司的定位非常清晰,為擁有閑置資金的個人和企業,提供不動產信託理財和抵押放貸的風險評級;為急需資金的個人和企業,提供不動產的快速貸款融資方案。孫敦浩先生對上海五色土的操作模式是:既不吸存也不放貸,既不代收也不代付。只負責盡職調查和風險評級。2011年11月18日,第九屆上海金融博覽會在上海展覽中心開幕,孫敦浩先生參加出席;「五色土」被評為上海最佳抵押借貸服務機構,成為九屆博覽會首次獲獎的民間借貸機構。孫敦浩先生認為:這次盛會的獲獎是對五色土品牌的高度認可。%D%A
Ⅱ 制止違規融資擔保,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有哪些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就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答記者問表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11800億元,其中一般債務7800億元、專項債務4000億元,比上年增加5800億元,落實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加大力度」、「階段性提高財政赤字率」的要求。截至9月底,全國地方已經發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11347億元,佔全年新增限額的96.2%。

五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評估和預警,堅持法治化原則分類處置風險事件,依法實現債權人和債務人合理分擔風險。六是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建立財政部駐各地專員辦對地方政府債務的日常監督機制,依法加大查處和曝光力度,對違法違規的地方政府、金融機構,會同有關監管部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Ⅲ 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重大違法違規
看你找的什麼公司 要正規公司才行 不然到時候一旦還不上錢你會吃大虧
Ⅳ 獨立擔保糾紛案例
滬深證交所公開譴責上市公司案例統計(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
被譴責的違規行為 次數 比例
未及時報表信息披露 22 17%
未披露重大關聯交易 6 5%
未披露重大擔保事項 34 26%
未披露大股東佔用資金 27 21%
未披露理財事項 5 4%
未披露訴訟事項 3 2%
未披露股權轉讓事項 3 2%
未披露其他重大事項 9 7%
披露虛假信息 9 7%
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 13 10%
合計 131 100.00%
○自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上市公司的97件案例中,被譴責的違規行為合計131次
○不披露重大信息是上市公司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重要方式。不披露重大信息,上市公司更容易逃避內部控制系統和外部監管系統的監督和控制。另外,部分上市公司隱瞞重大真實信息的同時,還編造虛假信息
○上市公司的違規違法行為給投資者和債權人造成重大損失,甚至將上市公司推到破產倒閉或退市的邊緣
○外部監管系統和內部控制系統為什麼未能防範和制止上市公司的違規違法行為?怎樣不斷加強和完善外部監管系統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系統?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企業研究中心
劉姝威 李輝:新太科技:違規擔保之痛
2005年2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對新太科技(600728)立案調查。2005年3月31日,上證所對新太科技及原董事長鄧龍龍公開譴責。新太科技和下屬子公司累計擔保總額為6.12億元,其中對外擔保總額為4.4億元,對外擔保中違規擔保共計4.1億元;公司第一大股東廣州新太新技術研究設計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在2004年發生大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共計發生46筆,余額總計1.47億元。上述資金往來均未履行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也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為什麼新太科技能夠在一年之內違規擔保6億元?巨額違規擔保對新太科技產生了什麼影響?
監事會未盡職
根據新太科技2003年度報告,公司的監事會出具了公司沒有關聯擔保和內幕交易的報告。實際上,截至2003年末,新太科技對外擔保額已經接近2億元。
新太科技的監事會4名成員中,有兩名在新太科技的大股東處任職,一名擔任公司副總裁,另一名是職工代表。《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新太科技副總裁擔任監事,違反《公司法》。
2004年8月28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監事會行使的職權之一是檢查公司的財務。根據新太科技2003年監事會報告,檢查公司的財務情況時,監事會只是聽取了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而沒有對公司的財務情況做任何實質性檢查。
雖然公司原董事長等人違規擔保,未告知董事會其他成員,並且,對外擔保屬於或有事項,但是,根據《公司法》,監事會可以行使檢查公司財務的職權。監事會有權向公司所在地各家銀行發函,核實本公司的借款和擔保事項。如果監事會認真履行職權,原董事長等人違規擔保事項可以被及時發現。
獨立董事未盡職
根據新太科技2003年度報告,公司獨立董事出具了《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與獨立意見》,稱對新太科技"對外擔保的情況進行了認真負責的核查和核實。經查實,公司沒有為控股股東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沒有強制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
顯然,新太科技的獨立董事未能"認真負責地核查和核實"公司的對外擔保事項。與公司監事會相同,獨立董事有權向公司所在地各家銀行核實本公司的借款和擔保事項。如果獨立董事認真負責的核查和核實新太科技對外擔保情況,原董事長等人違規擔保事項可以被及時發現。
信貸審查部門未盡職
新太科技違規擔保不僅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也給銀行帶來巨大的信貸風險和壞賬損失。
截至2004年末,新太科技的擔保總額分別占凈資產和總資產的比例為275%和68.95%;表內負債和擔保余額合計分別占凈資產和總資產的比例為525.10%和131.45%。顯然,新太科技的擔保額已經嚴重超過法定的最高擔保限額,信貸風險也超出了銀行所能承受的范圍。
中國人民銀行《企業貸款登記系統》保有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的全部借款和擔保記錄,而銀行信貸審查部門有權登陸該系統,查詢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的全部記錄。只要在接受新太科技的擔保前,銀行信貸審查部門查詢公司的全部擔保記錄,可以立即發現新太科技已經超過最高擔保限額,信審部門可以立即拒絕接受新太科技的擔保。
在新太科技的違規擔保中,銀行最有可能及時發現和制止新太科技的違規行為。但是,銀行信貸審查部門未盡職。
劉姝威 覃甲:中科健:一年時間兩度違規
2005年5月27日,ST科健(000035)因未能在2005年4月30日前披露2004年度報告和2005年第一季度報告,嚴重違反了有關規定,被深交所公開譴責。早在2001年9月10日,中科健因未及時披露6.3億元貸款擔保以及5000萬元關聯交易,遭到深交所的第一次公開譴責。2002年6月10日,中科健再次因為對外擔保行為未及時送深交所備案,也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而遭到深交所的第二次公開譴責。
中科健的財務問題由來已久。早在1995至1996年,中科健尚以醫療器械為主營業務時,曾因經營不善等諸多原因而連續巨額虧損兩年,虧損額分別為1161萬元和4802萬元,公司嚴重缺乏資金,到1996年時還有8000多萬元銀行貸款無力償還。
在經營規模高速擴張時,中科健一直沒有解決歷史遺留的由經營不善引發的現金短缺問題。1999年,為了解決業務擴張急需的資金,中科健與當時已經存在財務問題的企業相互擔保貸款,由此埋下更加危險的隱患。
中科健不僅與信用不良的企業建立互相擔保關系,而且擔保總額超出了安全警戒線。2001年中科健的擔保總額達到7.66億元,相當於凈資產的3.8倍。2005年1月中科健發布公告,公司有約5億元對外擔保未及時披露,若再加上2004年上半年擔保總額為3.98億元,中科健2005年上半年的擔保總額達到近9億元,相當於凈資產的3.1倍。
與此同時,巨額投資沒有給公司帶來預期收益,中科健的經營決策和投資決策的失誤進一步加劇了企業潛在的財務風險。
劉姝威 柯自強:科大創新:虛增利潤逾千萬
科大創新(600551)於2002年9月上市。上市第二年,科大創新虧損5012萬元。2004年5月19日,因虛報利潤、未及時披露對外擔保和委託理財等事項,科大創新及其9名原董事和6名現任董事被上證所公開譴責。2004年4月1日,科大創新發布公告,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獲得者------原公司總裁陸曉明因涉嫌私自將異地存款違規對外擔保以及委託理財資金難以收回,被合肥市人民檢察院逮捕。
具有良好高科技背景的上市公司,為什麼會發生違規行為?
上市不久遭遇重大損失
根據2004年5月17日上證所對科大創新及其董事會成員的公開譴責公告,2001年和2002年,科大創新的主要經營責任人隱瞞了部分會計資料,通過虛構合同以增加收入等方式,使2001年和2002年財務報告中凈利潤增加831.56萬元和592.07萬元,分別佔2001年和2002年調整後的凈利潤的479.5%和408.8%。科大創新於2002年10月將2500萬元存入中信銀行廣州分行,並將其中的2000萬元用於對廣東中粵公司的擔保,該金額占科大創新2001年末凈資產的26%,直到2004年1月13日,科大創新才公告了該擔保事項。科大創新於2003年3月投入3000萬元用於委託理財,該金額占科大創新2002年末凈資產的17.5%,直到2003年6月6日科大創新才公告了相關委託理財事項。
2004年4月1日科大創新發布公告,公司以銀行存款為被擔保者提供質押擔保,由於被擔保者無力償還貸款,銀行劃扣公司2000萬元存款;另外,公司3000萬元委託理財資金存在風險。
根據科大創新上市招股說明書,2002年科大創新上市募集資金9328萬元,截至2003年12月31日,科大創新遭受擔保損失2000萬元,委託理財損失3000萬元,兩項損失合計相當於募集資金總額的53.6%。
董事會人員構成有缺陷
根據《公司法》賦予董事會的職權,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應該由技術專家、財務專家、法律專家、現代企業管理專家等多方面的專家組成。由任何單一方面專家組成的董事會不可能全面履行董事會的職權。
2002年9月上市時,除了1名獨立董事外,科大創新的董事會11名董事中,10名為教授級技術專家。科大創新的董事會成員大部分是著名的技術專家,在各自的科學研究領域內做出了巨大貢獻,正因為如此,科大創新擁有一流的技術產品。但是,對於公司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這些科學家卻是門外漢。他們很難判斷一些財務決策隱含的風險和隱患,也很難發現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漏洞。
科大創新上市第二年便發生巨額虧損,第三年便被中國證監會公開譴責,董事會結構存在嚴重缺陷是重要原因。
在發達國家,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結構是監管機構和銀行判斷公司經營風險的重要評價指標。如果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全部由技術專家組成,銀行將提高公司的信貸風險等級。
根據2004年度報告,除了四名獨立董事外,科大創新的董事會7名董事全部是教授級技術專家。可見,至今科大創新仍然沒有彌補董事會成員結構的缺陷。
劉姝威 程超:*ST閩電:挪用巨額募資
2005年3月23日,*ST閩電(000993)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自2004年4月起,閩電先後挪用募集資金3.2億元償還銀行貸款,不僅未及時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而且在2004年半年報中披露的募集資金情況與上述事實嚴重不符。另外,2000年閩電將募集資金1億元挪作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既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也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如實披露該事件。2005年4月4日,閩電發布退市風險預警公告。
決策調查不足
2003年4月,閩電簽訂3000萬元互相擔保合同,8個月後,2003年12月因被擔保方無法償還銀行貸款而被銀行劃走。
在簽訂擔保合同前,擔保方必須調查分析被擔保方的經營狀況、償債能力和違約風險。短短八個月,閩電便因擔保損失3000萬元,這至少有三種可能的原因:一是在董事會決議前,董事會沒有對被擔保方做調查分析;二是董事會成員不具備起碼的能力判斷被擔保方的違約風險;三是董事會成員的道德。
2000 年,寧榕房地產已經欠閩電200 萬元,2002年12月閩電又接受該公司900萬元的債權,而寧榕房地產於2004年停業。按照常理,2004年停業的房地產公司在停業前一年肯定已經顯露出明顯的衰退跡象。
在閩電董事會決議前,只要對寧榕房地產做初步的調查分析,董事會肯定能發現這家公司已經喪失償債能力,不應該再接手這家公司的債務。閩電董事會決議再次接手寧榕房地產的債務,至少有三種可能的原因:一是董事會成員的道德;二是外力逼迫閩電接受債務,董事會不具備維護公司利益的能力;三是董事會成員玩忽職守。
缺乏內控機制
2000年10月18日,閩電董事會通過決議,投資成立上海東溟投資有限公司,卻發生巨額資金不翼而飛的荒唐事件。
《公司法》第三章第三節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董事會應當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只要公司建立內部管理機構和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決不會發生巨額資金不知去向的荒唐事件。由此可見,閩電的管理混亂,同時,也反映了前董事會不具備能力履行《公司法》賦予的職權。
上市伊始,閩電違規挪用募集資金1億元用於委託理財。此事項未經過董事會決議,也沒有及時披露。不經過董事會決議,高達1億元募集資金可以輕而易舉地被挪用,這至少證明閩電幾乎不存在內部控制系統。
經營管理能力有限
在2003年一年內,閩電因新力源違約而遭受損失合計達1600多萬元。另外,閩電與福安市賓館和福安市財政局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因福安市賓館違約至今尚有500萬元欠款未追回。
在簽署任何一項交易合同前,公司應該反復調查了解交易對方的資信情況,並且在合同條款中充分保護公司的利益,防止對方違約風險。閩電屢次"上當受騙",證明公司董事會成員不具備應有的經營管理能力。
劉姝威 郭振煒:*ST美雅從行業龍頭到退市邊緣
2005年4月28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案,*ST美雅(000529)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曾經作為行業龍頭,廣東美雅生產出國內第一條拉舍爾毛毯,上市募集資金累計11億元,到2005年第1季度,美雅的凈資產卻為-6345萬元,上市12年來,美雅將募集資金損失殆盡。
1998年美雅顯現出業績惡化的苗頭,這一年美雅的凈利潤比上年下降50%。此後,除2000年盈利678萬元以外,美雅一直虧損,2002年凈虧損達8.5億元,2003年和2004年凈虧損額均在2億元左右。2005年第一季度,美雅仍然虧損3824萬元。
美雅業績惡化的系統性原因主要有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兩方面,但1998年公司業績開始惡化更重要的是來自於內部非系統性方面的原因。
一、產品市場份額下降。在日本等發達國家將毛毯行業向我國和東南亞地區轉移後,大量具有相同技術水平的毛毯生產企業如雨後春筍般涌現出來,而美雅卻未能及時建立起新的技術優勢壁壘,也未能推出具有競爭力的新產品,市場佔有率逐步下降。
二、過度依賴銀行貸款。美雅的借款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從1998年24%上升到2004年的60%,2005年第1季度達到62%。
可見,自1998年以來,美雅不僅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缺口較大,需要外部融資彌補,而且償還借款本息的現金主要來自外部融資,或借新還舊,公司的債務負擔越滾越大,越來越依賴借款維持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一旦銀行緊縮貸款,美雅的生產經營將立即受到嚴重影響。
三、應收賬款和存貨佔用巨額資金。美雅的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缺口主要由於大量的應收賬款和存貨佔用大量現金。自1998年以來,美雅的應收賬款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一直超過30%,2001年達到45.97%,2004年為31.64%。1998年和1999年,美雅的應收賬款同比增長率明顯高於主營業務收入。
四、管理效率低下。自1998年以來,美雅各項費用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逐年上升。期間費用的增長不但沒有帶來銷售收入和利潤的同比增長,反而越來越多地吞噬主營業務收入。
五、決策失誤。1993年至1997年間,美雅共做出十三項重大投資決策,其中十項重大投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和擴大毛毯生產能力。但是,這些投資決策只注重生產能力的擴張,忽視了市場營銷和技術研發,結果導致產品滯銷。
劉姝威 郭振煒:四大建議提高上市公司誠信與質量
通過分析,我們認為,監管部門共享監管信息、提高違規成本、保證董事會成員的合理結構和任職能力以及進一步細化審批和監管程序等四個方面對防範和及時發現制止上市公司的違規違法行為具有重要的作用。
監管部門共享監管信息
我們建議,中國人民銀行"企業貸款登記系統"定期向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提供上市公司的借款和擔保記錄,以及公司擔保余額與凈資產的比率,被擔保方的資產負債率等監管指標。若發現上市公司的擔保余額已經超出規定的擔保最高限額,中國證監會可以立即採取監管措施,制止和處罰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同時,中國銀監會可以立即採取監管措施,制止銀行接受上市公司的違規擔保,處罰接受違規擔保的銀行。
提高上市公司違規成本
為了防範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我們建議,大幅度提高上市公司的違規成本,一方面對違規違法行為責任人實施"市場禁入",另一方面,違規違法行為責任人應該終身承擔投資者損失的民事賠償責任。
對於第一次發生違規擔保事項的上市公司,我們建議,中國證監會應該公開宣布上市公司違規擔保的主要責任人不得在任何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擔任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另外,我們建議,在有關審理證券市場違規違法行為的民事賠償案件司法解釋中,上市公司違規違法行為的責任人應該終身承擔投資者損失的民事賠償責任。
保證董事會成員任職能力
我們建議,合理的董事會成員結構應該成為股票發行審核的內容之一。
董事會成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能力直接影響上市公司的誠信度和盈利能力。我們建議,股票發行審核程序應該包括考核董事會成員的法律、財務、現代企業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進一步細化監管程序
加強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系統和外部監管系統,關鍵在於不斷發現其漏洞,不斷及時修改和細化內部控製程序和外部監管程序以便及時彌補漏洞。
上市公司的監事會和獨立董事應該成為公司內部控制的主要力量。《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頒布的《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賦予了監事會和獨立董事的職權。但是,為了保證監事會和獨立董事能夠充分履行職權,上市公司應該制定監事會和獨立董事的工作程序,這些工作程序是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組成部分。
Ⅳ 借款人是非法融資人被判刑,擔保人是否承擔民事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Ⅵ 廣州聯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出事
呵呵,廣州聯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的事情如果客戶不聯合,估計很難被解決。作為一個從華鼎過來的案例商家,可以為商家提供以下建議:建議商家聯合起來,幾家或者十多家以上,組成一個聯合群體,眾多客戶可以一齊舉證聯銀在貸款時偽造資料,騙取國家貸款,以聯銀在客戶借款合同中指定其特定帳號以聯銀和銀行勾結聯合騙貸為由,向廣州市經偵大隊二中隊報案,估計立案的可能性比較小,因為聯銀的****估計起作用了,甚至還以客戶騙貸為由來威脅客戶,假如經偵不立案應該讓經偵出具不立案的回執,之後以直接上訪廣東省政府,廣東省人大,廣東省省委等部門,不怕人多,當然不能瞎來,同時請媒體同步暴光。針對銀行向法院單個起訴客戶的官司,大家要一起舉證,單打獨斗請律師等都是無勞之舉。一旦法院判決借款客戶輸官司,法院就會執行其財產和平息其內部咕隆,最終讓不法之徒逍遙法外。所以要一起舉證,舉證聯銀在貸款時偽造資料,在客戶借款合同中指定其特定帳號以聯銀和銀行勾結聯合騙貸。請法院把單個官司中有刑事責任為由移交公安機關,估計法院移交的可能性很低,但是法院會判決。大家一起保留證據。以法院瀆職為由,因為眾多案件在一起有一定的關聯可以向上級法院一同舉報。
總體來說,銀行和聯銀是利用客戶的誠信記錄,勾結銀行上層領導,騙取國家貸款,目前是想單個擊破,利用法院判決來達到他們想要的效果。所以商家一定要聯合,公開此事情,不能沉默,不能等待。同時注意策略,不要做出出格的事情。因為這些事情一旦公開,相信聯銀的關系網也不能罩的住
Ⅶ 財政部通報哪些有關市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等問題
財政部17日晚連發4份通報,公布雲南、廣西、安徽、寧波等地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責案例。相關地方政-府及時問責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對防範地方債務風險具有積極意義。
涉及雲南省的通報點名保山市、昆明市宜良縣、楚雄州祿豐縣、普洱市景東縣等4個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以昆明市宜良縣為例,2016年8月,宜良縣金匯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與光大興隴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信託融資協議,計劃融資金額5億元。宜良縣人大常-委會出具決議,承諾將該筆融資資金列入縣本級財政公共預算,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宜良縣人民政-府簽訂了關於「財產信託標的債權」的《債券債務確認協議》,承擔無條件和不可撤銷的標的債權支付義務;宜良縣財政局出具將相關償付「財產權信託標的債權」列入財政預算和中期財政預算的函。截至2017年2月底,該筆融資到位4.24億元。整改期間,相關承諾函被撤回。
涉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的通報點名來賓市、賀州市兩起違法違規舉債擔保案例。注意到,上述兩地均以市政道路、防洪堤、排洪河橋等公益性資產作為租賃物進行融資。整改期間,來賓市和賀州市政-府都經協商有關方面後按程序撤回相關函件,分別將已到賬的7億元和6億元資金退回有關方面。

通報顯示,除撤回承諾函、終止相關協議,上述地方還對多名負責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記大過等處分。部分地市被要求向省級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並被全省通報。
相關地方政-府表示,將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嚴格規范政-府舉債行為,積極穩妥處置隱性債務風險,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通報後的後續呢。
消息來自央廣網。
Ⅷ 舉報融資擔保公司違法
你好,可以向當地金融辦舉報,也可以收集初步證據直接向當地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舉報
Ⅸ 融資是違法的
融資不違法。但是禁止民間融資(國內禁止企業之間的互相拆借行為,但對民間借貸予以有條件的保護。所稱民間借貸是指以公民作為借款方或者貸款方而發生的借貸關系,包括公民之間的借貸、公民與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
以下是正確的融資渠道: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帳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帳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帳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帳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帳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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