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成本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不能重分類
因為從該金融資產的類型定義上我們就可以知道該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計入當期的損益,在利潤表上予以反映。從而影響企業當期的經營成果。
既然企業將一項資產起初確認為交易性的金融資產或直接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那麼企業就不能隨意的改變這種承諾。
因為投資者是根據企業會計報表信息來做決策的,企業隨意改變自身的決策和承諾。那麼市場的投資人又怎們憑借會計報表信息來做決策。
基以企業利用會計准則規范調節利潤的考慮,也不宜允許以上資產的重分類。

(1)金融資產為何重分類擴展閱讀:
公允價值計量計量方法:
公允價值計量的一般方法,通常包括市價法、類似項目法和估價技術法。所謂市價法是指將資產和負債的市場價格作為其公允價值的方法。類似項目法是指在找不到所計量項目的市場價格的情況下的一種替代方法。
它是通過參考類似項目的市場價格來確定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的一種方法。估價技術法是指當一項資產或負債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場價格信息時,採用一定的估價技術對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做出估計的方法。
一般地認為,在確定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時,要從這三種方法中選擇一種,而這三種方法的採用是有一定程序的。通常情況下,首選的方法是市價法,因為一個公開的市場價格通常是最為令人接受,從而也最公允的。
在找不到所計量項目的市場價格的情況下,往往採用類似項目法,通過按照一定的嚴格條件選取的類似項目的市場價格來決定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而當所計量的項目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場價格信息。
⑵ 金融資產的重分類定義
金融資產重分類,主要是指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任何情況下,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到期前出售或重分類了的一部分(較大比例),表明它違背了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那麼,剩餘部分也不能再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而應該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且在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能把任何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這「兩年」的限制是一種懲罰。兩年以後,符合條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⑶ 為什麼金融資產之間禁止重分類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企業直接指定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從該金融資產的類型定義上我們就可以知道該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記入當期的損益,在利潤表上予以反映。從而影響企業當期的經營成果。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2006年)的規定該類資產是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類型(1.應收賬款和貸款2.持有至到期投資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的,這里不能重分類,只是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作這樣的規定,是基以一定的如下現實考慮的。
1.既然企業將一項資產起初確認為交易性的金融資產或直接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那麼企業就不能隨意的改變這種承諾。因為投資者是根據你企業會計報表信息來做決策的,企業隨意改變自身的決策和承諾。那麼市場的投資人又怎們憑借會計報表信息來做決策。
2.基以企業利用會計准則規范調節利潤的考慮,也不宜允許以上資產的重分類。如允許這種重分類的存在,那麼企業在該資產的公允價值較高時以公允價值計量,在資產價值持續下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重分類,重新確認為其他類型的資產(如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計量是以攤余成本計量)。以成本計量,資產的公允價值的下跌不必進行帳面的反映,而以成本計量,就能避免企業在財務報表上體現這種損失,來粉飾報表的數字。如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來確認,雖然其也一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公允價值的變動不是計入損益,而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在利潤表上也沒反映這種損失。
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不能重分類其他資產。在當前是有爭議的。有人認為公允價值計量誇大了股票市場的損失,是造成當前金融危機的根源之一。
⑷ 2018年新會計准則金融資產的重分類問題
1.需要結轉公允價值變動
⑸ 金融資產的"重分類"什麼意思 是重新分類的意思
你好,
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
解析:
我們通常會計上核算的金融資產,共分為四類:
第一類: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縣公允價值變動記入到當期損益,此類又分為兩個小類,1、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到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交易性金融資產。
第二類:持有至到期投資
第三類:貸款和應收賬款
第四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上就是四分類的金融資產了。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⑹ 為什麼金融資產要重分類
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發生改變,使某項投資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重分類日,該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部分出售或重分類的金額較大且不屬於例外情況,使該投資的剩餘部分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企業應當將該投資的剩餘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重分類日,該投資剩餘部分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⑺ 交易性金融資產為什麼不能重分類為其他的幾項資產
因為會計准則為了防止企業隨意重分類操縱利潤。
比如交易性資產期末跌幅很大,企業為了不影響當期利潤就把它劃分為可供出售從而不反映在利潤表中可供出售期末漲幅很大,企業為了利潤好看把其劃分交易性體現在利潤里。至於持有至到期,也只能和可供出售債務工具重分類。
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流動資產,其他類別是非流動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雖然按公允價值計量但變動計入資本公積,是不反映在利潤表裡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債權性投資,期末按攤余成本計量。

(7)金融資產為何重分類擴展閱讀
對一項金融資產在確認時進行明確的分類,目的是為了將這種變動進行一以貫之的處理。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針對短期持有、以交易為目的的資產,使盈虧能較為迅速的反映在當期的利潤表中,使投資者能在第一時間了解到公司持有的這些資產的表現。
而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資產,公司想要長期持有,但如果也像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那樣計算,把短期內的價值變動都計入當期利潤,損益表會產生無意義的波動。所以這些資產一般不會去看他的價值變動,除非真的有很嚴重的、不可挽回的價值減損,比如投資公司清算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介於以上兩者之間,就是公司持有,也不打算持有至到期,也不打算馬上賣掉。那計入當期利潤也不太合適,完全置之不理也不合適。這時候所有者權益就成了一個緩沖:把價值的變動計入到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承認它的價值變化了,但不承認其對利潤的影響。一旦實際交易發生,該盈利該損失的再從所有者權益表中調出來進行當期利潤,並由此名正言順的進入留存收益中。
⑻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重分類,為什麼做如下會計分錄
企業將一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應當將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轉出,調整該金融資產在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並以調整後的金額作為新的賬面價值,即視同該金融資產一直以攤余成本計量。該金融資產重分類不影響其實際利率和預期信用損失的計量。一般分錄為:
借:債權投資【成本+利息調整】
貸:其他債權投資【成本+利息調整】
應當將重分類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沖回
借:其他綜合收益——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如果重分類前該金融資產存在預期信用損失而計提了損失准備,結轉資產減值准備:
借: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值准備
貸:債權投資減值准備
該題的前提條件是重分類前企業已做如下處理:
借:其他債權投資—成本50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0
借:信用減值損失6000
貸: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值准備6000
借: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10000
貸: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10000
故在重分類重分類日的會計處理中,您不理解的地方(貸方其他綜合收益),是將重分類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沖回處理
⑼ 求問:為什麼交易性金融資產重分類為債權投資 ,
金融資產重分類,主要是指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任何情況下,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流動資產,其他類別是非流動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雖然按公允價值計量但變動計入資本公積,是不反映在利潤表裡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債權性投資,期末按攤余成本計量。
會計准則應該是為了防止企業隨意重分類操縱利潤的情況。比如交易性資產期末跌幅很大,企業為了不影響當期利潤就把它劃分為可供出售從而不反映在利潤表中可供出售期末漲幅很大,企業為了利潤好看把其劃分交易性體現在利潤里。至於持有至到期,也只能和可供出售債務工具重分類。
⑽ 關於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和其他三類金融資產之間進行重分類。除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的其他三個金融資產之間可以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