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資租入和經營租入的區別是什麼
融資租入和經營租入的主要區別是:
(1)租賃的標的物不同:
融資租賃的標的物:專用性強,一般為專用設備。
經營租賃的標的物:一般為通用設備。
(2)租賃期間標的物的處理不同:
融資租賃:承租人視同自己的固定資產管理並計提折舊及負責維修保養,不得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經營租賃:出租方提供技術服務並負責維修,承租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解除租賃合同。
(3)租賃期限長短不同
融資租賃:一般超過設備壽命周期得75%或接近其壽命周期。
經營租賃:租期短,租賃物可反復租賃給不同的承租認使用。
(4)租賃期滿時租賃物的處置方式不同
融資租賃:期滿後,一般會將設備作價賣給承租企業。
經營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一般退還給出租人,不發生轉讓行為。

融資租入的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經營租入的特點:
(1)可撤銷。合同期間,承租人可中止合同,退回設備,以租賃更先進的設備;
經營租賃的風險
(2)不足支付。基本租期內,出租人只能從出租中收回設備的部分墊支資本,需通過該項設備以後多次出租給多個承租人使用,方能補足未收回的那部分設備投資外加其應獲得利潤;
(3)租賃機構不僅提供融資便利,還提供維修管理等項專門服務,對出租設備的適用性、技術性能負責,並承擔過時風險,負責購買保險。
2. 為什麼經營租入的資產不屬於企業的資產,而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屬於企業的資產
租入的固定資產均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專,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屬營的主要資產。
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企業在確認固定資產時,需要判斷與該項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業。實務中,主要是通過判斷與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到了企業來確定。
取得固定資產所有權是判斷與固定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到企業的一個重要標志。凡是所有權已屬於企業,無論企業是否收到或擁有該固定資產,均可作為企業的固定資產;
反之,如果沒有取得所有權,即使存放在企業,也不能作為企業的固定資產。但是所有權是否轉移不是判斷的唯一標准。
3. 融資性租入固定資產與經營性租入固定資產的區別
一、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核算
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由於在租賃期里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承租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且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為了區別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和企業其他自有固定資產,企業應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單獨設立「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核算,新《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中規定: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而不是確認為當期費用。《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中規定: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格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格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格與購買價格之間的差額,除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例題:[例1]某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生產設備一台,按照租賃合同的規定雙方確定的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2000萬元,租賃期限為五年,最低租賃付款額為2400萬元。
借:在建工程 2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 400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2400
企業支付了生產設備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30萬元:
借:在建工程 30
貸:銀行存款 30
二、經營性租入固定資產
經營性租入是臨時租入,資產所有權不屬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仍屬於租出單位。
經營性租賃是一種臨時租賃,由租人方支付租金,期滿將設備退還給出租方,租金按月預提到期一次性列為費用更為有利,能實現相對節稅,融資租賃是一種將借錢與借物相結合的長期租賃方式,對於出租方來說,能按時收回本息,按資風險小,對於租入方來說,租入設備視同自有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沒付款就沖減利潤,可以節約所得稅支出。
4. 經營租入與融資租入有何區別
經營租賃者只是租用別人的資產,定期付租賃費,就像我們租別人的房子只需要付租金一樣。資產的保養、維護都歸出租方,因為他們才是資產的主人。
融資租賃者卻是由於種種原因無法一次性支付購買資產的費用。於是向出租方提出融資請求,先將資產拿來用,在約定的租賃期內分期支付資產的價款。對出租方來說,他相當於提供了給承租方一筆貸款,不過貸款的形式是資產形態,在每一個收租的日子收取的租金包括兩個部分:資產的本金、出租方墊付資產本金而要求的利息。融資租賃實質上是一種融資行為。在做賬時相當於自己的固定資產,要計提折舊,好像我們向銀行按揭貸款買房子一樣,我們是承租方,銀行是出租方,房子就是租賃資產。
5. 融資租入和經營租人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融資租入的含義:是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由於在租賃期里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
經營租入的定義: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以支付租金的形式租賃的,固定資產所有權仍屬出租單位,在租賃期滿後,租入方應將固定資產歸還給租出方的一種租賃方式。
融資租入和經營租入的區別:
可以這樣理解融資租入:其租入目的是為擁有該固定資產,只是由於價值太高而採用了這種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在核算上,盡管企業還沒有取得其所有權,也仍然將其列為企業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
支付的租賃費計入了固定資產的價值。
至於說到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其租入目的僅僅是為了滿足一時生產經營之需,因此它不是企業的資產,企業不進行核算和管理,只付租金便可以了。
支付的租賃費根據用途計入製造費用或管理費用等。
與經營租入不同的是,經營租賃方式租入資產不計入固定資產,沒有對租入資產的控制權與所有權,融資租入對資產擁有實際控制權。融資租入應理解為:企業要購進一台設備,但是資金不充分,於是和融資公司共同購入這台設備,由融資公司墊付設備款項,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先付一部分,剩下的款項以租金方式補足。
6.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和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區別
本人學習筆記,絕對原創,供參考: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和共同點:
1)融資租賃所有權可以轉移,經營租賃則不可
2)前者要求出租的資產在開始租賃前使用年限不能超過全新時該資產使用年限的
區別 大部分,後者沒有此要求
3)在會計處理上,融資租賃承租人對租入資產計提折舊,出租人停止計提
4)經營租賃要對售後租回合同中特殊余額做披露
負債表日後三個會計年度將支付的租賃金額
1)披露要求基本相同 未確認的租賃費用余額
相同 分攤未確認費用所採用的方法
2)承租人租賃費用分攤方式基本一致,均可採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
3)或有租金和初始費用,確認為當期費用(或收入)
7. 為什麼 融資租出 和 經營租入 的固定資產 不能計提折舊
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土地;
2.房屋、建築物以外未使用、不需要以及封存的固定資產;
3.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4.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按照規定提取維簡費的固定資產;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資產;
7.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

8.財政部規定的其他不得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提前報廢的固定財產,不得計提折舊。
先關依據如下:我國准則規定,除下列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①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②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④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⑤處於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
⑥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
8. 融資租入設備和經營租入的設備的區別是什麼,都屬於資產范圍嗎
兩者主要的區別:
1、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 雖然從法律形式上講企業並不擁有其所有權 , 但從其經濟實質來看 , 企業能夠控制其創造的未來經濟利益;租賃期滿時 , 承租企業有優先購買該項資產的選擇權,租賃期內 , 承租企業有權支配資產並從中受益等等。所以 , 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 企業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視同自有固定資產核算。
2、經營租入固定資產企業對其沒有擁有權也沒有控制權,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同時一般租期很短,所以不視為企業的資產進行核算。
同時,融資租入屬於資產范圍,經營租入不屬於資產范圍。

(8)資產經營租出融資租入擴展閱讀:
融資租入指的是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由於在租賃期里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承租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且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經營租入指的是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以支付租金的形式租賃的,固定資產所有權仍屬出租單位,在租賃期滿後,租入方應將固定資產歸還給租出方的一種租賃方式。
參考來源:網路——融資租入;網路——經營租入
9. 融資租入設備和經營租出設備是不是資產
是資產,理由如下:
1、根據會計准則-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由於該固定資產大部分時間都在租賃方,所以將其視為租賃方資產。
會計分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以融入資金為目的,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入的機器設備,應作為企業增加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在「固定資產」科目中設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二級科目進行核算。
2、經營租出資產,因為是租賃期時間較短,所以是出於出租方的資產。
會計分錄:融資租入機器設備在安裝調試完畢交付使用時,應將其購置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作為機器設備原值,記入「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的借方和「長期應付款」科目的貸方,作為負債進行會計處理。

(9)資產經營租出融資租入擴展閱讀:
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由於在租賃期里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承租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且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區別
為了區別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和企業其他自有固定資產,企業應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單獨設立「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核算,新《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中規定:
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而不是確認為當期費用。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中規定: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格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格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格與購買價格之間的差額,除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與經營租賃不同的是,經營租賃方式租入資產不計入固定資產,沒有對租入資產的控制權與所有權,融資租入對資產擁有實際控制權。
融資租入應理解為:企業要購進一台設備,但是資金不充分,於是和融資公司共同購入這台設備,由融資公司墊付設備款項,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先付一部分,剩下的款項以租金方式補足。
10. 融資租入和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要計提折舊嗎那租出呢
租出固定資產的處理:
企業租出固定資產,應通過「固定資產」、「其他業務支出」、「其他業務收入」等賬戶進行核算。 固定資產租出時,將其由不需用固定資產轉為租出固定資產,
借記「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賬戶,
貸記「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賬戶;
按月提出折舊費與大修理費用時,
借記「其他業務支出──固定資產租出」賬戶,
貸記「累計折舊」、「預提費用」等賬戶;
收到租出固定資產的租金時,
借記「銀行存款」賬戶,
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租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