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資產重分類的理解問題
09年注會最新版教材寫明,只有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所以一樓所說「但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該是錯誤的。至於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定義你網路一下就知道了,很多我就不寫了(嘿嘿,抱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交和以兩者是包含的關系。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主要是會計處理原則不同:1.取得時,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入賬價值是公允價,交易費用計入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入賬價是公允價+交易費用。2.公允價值變動,交的公允價值變動是計入投資收益的,而可的公允價值變動是計入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3.處置時,可還要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出。正因為兩者的會計處理方法不同,所以管理者以自身管理的需求和公司自身的狀況為基礎,對取得的金融資產進行劃分。
Ⅱ 金融資產之間重分類
本期攤余成本為上期攤余成本-本期支付的利息+按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
從債券發行至到期,債券價值由發行價格(期初攤余成本)逐漸向票面價格逼近,至到期時與票面價格相等。
從其中的某一時點來看,其利息調整則為攤余成本與票面之差。
Ⅲ 金融資產的重分類定義
金融資產重分類,主要是指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任何情況下,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到期前出售或重分類了的一部分(較大比例),表明它違背了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那麼,剩餘部分也不能再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而應該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且在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能把任何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這「兩年」的限制是一種懲罰。兩年以後,符合條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Ⅳ 不同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是哪些
不同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企業在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對其進行分類後,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按如下規定處理:
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其他類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也不得隨意重分類。
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的改變,使某項投資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到期前處置或重分類,通常表明其違背了將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如果處置或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的金額相對於該類投資(即企業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出售或重分類前的總額較大,則企業在處置或重分類後應立即將其剩餘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或重分類的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但是,遇到下列情況可以除外:
出售日或重分類日距離該項投資到期日或贖回日較近(如到期前3個月內),且市場利率變化對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沒有顯著影響;
根據合同約定的償付方式,企業已收回幾乎所有初始本金;
出售或重分類是由於企業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所引起的。此種情況主要包括:
因被投資單位信用狀況嚴重惡化,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因相關稅收法規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利息稅前可抵扣政策,或顯著減少了稅前可抵扣金額,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因發生重大企業合並或重大處置,為保持現行利率風險頭寸或維持現行信用風險政策,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因法律、行政法規對允許投資的范圍或特定投資品種的投資限額作出重大調整,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因監督部門要求大幅度提高資產流動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的風險權重,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備考初級會計,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初級會計考試的相關信息,請關注環球快問會計在線。
關注環球網校快問不同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是哪些
Ⅳ 關於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和其他三類金融資產之間進行重分類。除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的其他三個金融資產之間可以重分類。
Ⅵ 不同類金融資產重分類的問題
你這個問題本身就是錯誤的。現在己經沒有短期股票投資了。己經更正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了。那不是重分類。
Ⅶ 關於金融資產重分類的問題
ABCD 沒有違背持有至到期的初衷、收回幾乎所有初始本金、企業無法控制事件引起的
Ⅷ 2018年新會計准則金融資產的重分類問題
1.需要結轉公允價值變動
Ⅸ 金融資產的"重分類"什麼意思 是重新分類的意思
你好,
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
解析:
我們通常會計上核算的金融資產,共分為四類:
第一類: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縣公允價值變動記入到當期損益,此類又分為兩個小類,1、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到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交易性金融資產。
第二類:持有至到期投資
第三類:貸款和應收賬款
第四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上就是四分類的金融資產了。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Ⅹ 金融資產重分類問題
第一個問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後續計量是採用公允價值計量,但是投資收益的計算是用攤余成本,暫時性的公允價值變動不影響攤余成本,所以2008年期初攤余成本是930,確認投資收益是930*6%。
借:應收利息 5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利息調整) 5.8
貸:投資收益 55.8
第二個問題:我算了也是25.8,暈了,30.8的話公允價值和攤余成本就調到905了,和可變現凈值不符呀。這答案確定是對的?麻煩你要確定了也告訴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