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郑州市有没有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征信记录)点
郑州市有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征信的网点,其具体名称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详细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1号,联系电话号码为0371-69089154。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全国31个省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征信分中心。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河南区域部分网点:
1、周口市:中国人民银行周口中心支行,地址位于周口市七一路中段1号(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394-6079279。
2、安阳市: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地址:安阳市开发区金融大厦,电话:0372-2906076。
3、信阳市: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长安路133号,电话:0376-6392053。
4、鹤壁市:中国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29号2楼金融服务大厅,电话:0392-3323717。
5、洛阳市: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路325号,电话:0379-63300667。
6、三门峡市: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甘棠路与河堤北路交叉口,电话:0398-3691707。
7、新乡市: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地址:新乡市向阳路9号人民银行营业大厅 ,电话:0373-5825841。
8、许昌市: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新东街东段征信服务大厅,电话:0374-2668424。
9、驻马店市: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88号,电话:0396-2902916。
10、开封市:中国人民银行开封市中心支行,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中国人民银行开封市中心支行公共金融服务大厅,电话:0371-23887108。
㈡ 事业单位考试,其中有个职位是金融服务中心,上属单位是中国人民银行。这个具体是干什么的呀
现在还是事业编,事业编改制全国现在推进都比较慢,待遇、福利不用担心,毕竟属于人行下单位,压力也不会太大,加班也不会太多,事业单位都这样 人民
㈢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分支有9大分行
沈阳分行 天津分行 济南分行 西安分行
南京分行 上海分行 成都分行 武汉分行
广州分行 还有两个营业管理部分别是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重庆营业管理部
没得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市里面有人行中心支行
河南省的所有人民银行属于济南分行管辖
㈣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支行司法查询单位开户银行账户,怎么查
首先,司法查询必须是有权机关,个人是无权查询的。有权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等,查询单位开户银行账户,如果是诉讼的话,需要向法院提交查询申请,提供准确账户和名称,或者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在案件执行中由法院执行局依职权查询。法院查询查询要符合双人、证件齐全、查询文书齐全等条件。
㈤ 郑州市中国人民银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1号(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河南省的派出机构。1998年底,在原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原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分行基础上合并成立。,由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代管,在河南省履行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实施外汇管理等各项工作职责,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㈥ 人行征信中心官方网址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址:网页链接
2006年3月,经中编办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直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同时为落实《物权法》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职责规定,征信中心于2007年10月1日建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并对外提供服务。
2008年5月,征信中心正式在上海举行了挂牌仪式,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13年3月15日施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明确了征信系统是由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定位。
(6)河南人民银行公共金融服务大厅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的发展规划。
2、承担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3、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工作。
4、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技术标准。
5、负责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联系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
6、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7依法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服务,及其增值应用和市场推广。
8、依法受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中的异议。
9、负责组织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业务知识及产品的培训。
10、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1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