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非金融机构
不是金融办理业务
的机构的意思。
Ⅱ 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哪些
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典当行、担保公司、证券、保险、小额信贷公司回等。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Ⅲ 非金融机构之间资金拆借违法吗
非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拆借为违法行为,因此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
Ⅳ 什么是非金融机构
非金融机构抄是指不经营一般银袭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和开展指定范围内的业务,一般不具有创造信用的功能。非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财务公司等。
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公募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小额信贷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是随着金融资产多元化、金融业务专业化而产生的。早期的非金融机构大多同商业银行有着密切的联系。
金融机构的分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职能: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Ⅳ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到底合法吗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
有法院认为,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确实没有明文规定如何认定企业拆借合同的效力,但企业拆借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企业间借贷是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但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现今的司法实践中,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
如存在上下级关系、长期业务往来关系,对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临时性、个别的、不以收取高息为目的的短期借款,经审查不属于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的违法行为的,结合其他情况可认定为该借款行为有效。
(5)非金融机构合法吗扩展阅读:
1、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企业拆借合同效力规定不甚明确的基础上,必须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把握企业拆借行为的性质,对平时素有往来的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临时的、个别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短期借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拆借合同可认定为有效。
2、法院在对具体个案的审理中,应主要审查拆借合同以下几个方面,
(1)出借人在实践中是否以资金融通为常业,通过审查拆借合同约定的利息、违约金等认定出借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2)贷款人对该款项的用途,是否确属为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
(3)该借款行为是否属于临时拆借。法院只有在查明以上事实后,才能根据价值判断企业拆借合同的性质,如属于偶然的、个别的、互助性的借贷应认定为有效,如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金融业务,企业拆借合同则为无效。
Ⅵ 非银行咨询服务金融机构是合法的吗
银行性金融机构又叫存款机构或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的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转账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是与银行性金融机构相对而言的。主要有保险公司、投资机构、信托公司、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
Ⅶ 投资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吗”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投资公司,是指汇集众多资金并依据投资目标进行合理组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广义的投资公司,既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投资银行、基金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等金融机构,也包括涉足产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的各类企业。
所以它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Ⅷ 非金融机构指什么
请问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具有创造信用的功能是什么意思?是指不产生借贷关系吗?
Ⅸ 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是否受银监会监督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银监会的监管范围,金融机构不全是气监管范围,非金融机构就不是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