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简述货币资金收付程序
分数货币资金收付程序这个货币和资金的收付程序是不同的,嗯,你要分哪种货币?嗯,货币的比例和资金的比例他们也是不同的,根据相关的部门部门可以到相关的货币去咨询。
Ⅱ 误收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将假币当做真币付出的行为。()
错的啊。误收是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的时候没有细心分辨真假币,假币当成真币入库了。
Ⅲ 企业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以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
错.......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
Ⅳ 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根据各种支付凭证,为客户办理各种货币收付的业务属于。代收业务还是结算业务呢
结算业务。
Ⅳ 什么是货币结算
货币结算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单位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简称结算。
结算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结算按照其是否使用现金,可以分为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现金结算是指利用现钞进行的货币收付行为,转帐结算是不使用现钞,而是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款项由付款人帐户转到收款人帐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结算按其是否通过银行来办理,分为银行结算和非银行结算。所谓银行结算是指通过银行来办理的结算业务,它包括通过银行办理的现金结算和通过银行办理的转帐结算;非银行结算是指不通过银行来办理的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的转帐结算。
结算按照收款人和付款人是否在同一城镇或同一规定区域,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同城结算是指处于同一城镇或同一地区的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的货币收付行为;异地结算是指处于不同城镇或不同地区的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的货币收付行为。
Ⅵ 国际结算必须符合三个条件:通过银行办理,两国间,货币收付。
货币收付就是用外汇进行贸易啊。单纯物资流动说的就是以物易物,补偿贸易这些不涉及外汇收付的情况。没有外汇收付当然就谈不上国际结算了,信用证等国际结算工具也就不需要了。
补偿贸易(Compensatlon Trade)又称产品返销,指交易的一方在对方提供信用的基础上,进口设备技术,然后以该设备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分期抵付进口设备技术的价款及利息。
早期的补偿贸易主要用于兴建大型工业企业。如当时苏联从日本引进价值8.6亿美元的采矿设备,以1亿吨煤偿还;波兰从美国进口价值4亿美元的化工设备和技术,以相关工业产品返销抵偿。
后期的补偿贸易趋向多样化、不但有大型成套设备,也有中小型项目。8O年代,波兰向西方出口的电子和机械产品中,属于补偿贸易返销的占40%~50%。
Ⅶ 金融机构开展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业务,误付了20张假,100元可以以什么处罚
使用假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7)金融机构办理货币收付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