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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交易报告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12 12:39:52

『壹』 简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流程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对这个说的很清楚了。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他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对按照本办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当同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第十六条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交易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要求(要素内容见附表),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交易信息,制作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电子文件。具体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如果仅仅是简述报告流程,那就是第八条。
至于详细的处理、报告流程,各金融机构内部都会有自己的规定,但都大同小异。

『贰』 可疑案例怎么写

首先先分析这个案例他的作案动机,然后是作案时间,有没有作案嫌疑。

『叁』 列举可疑交易的五种情形

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一)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募集或者企图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二)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以及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或者企图提供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三)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保存、管理、运作或者企图保存、管理、运作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四)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是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 (五)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来源于或者将来源于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 (六)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用于或者将用于恐怖融资、恐怖活动犯罪及其他恐怖主义目的,或者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被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 融资活动人员使用的。 (七)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合理理由怀疑资金、其他形式财产、交易、客户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有关的其 他情形。

『肆』 反洗钱系统中,向人行重发的可疑交易报告被人行退回,错误回执为:欲重发的可疑交易报告不满足重发要求。

就重发的可疑交易报告内容已被之前的交易报告内容所涵盖或者是所提交的可疑交易报告中的内容不属于之前所提交的内容范畴。

『伍』 什么是大额和 可疑交易报告

答:广晟期货番禺营业部的相关人士表示,非法资金流动一般具有数额巨大、交易异常等特点,因此,法律规定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乏明显经济和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作为发现和追查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
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对规定金额以上的资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可疑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者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应当按照要求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二、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三、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六、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七、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八、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九、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十、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十一、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十二、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十三、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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