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过户在哪个部门办理
去房屋管理局或房屋交易中心。
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3.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材料都交给房产局的话,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
⑵ 房屋过户去哪里办理
房产过户可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一、房产证过户办理需要材料:
1、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2、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
3、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平米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二、房产证过户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汕头住房过户交易中心在哪里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⑶ 房子过户应该去哪过户
房产过户可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一、房产证过户办理需要材料:
1、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2、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
3、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平米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二、房产证过户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3)汕头住房过户交易中心在哪里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网络:房产过户
⑷ 汕头二手房如何过户需要到什么部门 办理什么手续具体要提供什么资料
我来为你解答:
1、首先你要注意核查一手业主证件是否合法,就是一手业主是否持有合法的房产证,因只有合法的房子方可交易和申请贷款。
2、该房子必须到房管局认可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一式两份的《房屋评估报告》(内容为房子的位置、面积、户型、市场估价等)
3、交易双方必须签订一式肆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可以自拟,但很容易出现错漏;建议直接在房管局购买标准格式合同,填写相关内容,双方签字按手指摸。
4、合同必须经过市公证处公正盖章,或者是经过房管局盖章认证,方可具备法律效力。
5、出让方携带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单、印花税单等相关文件,双方都必须携带身份证到国税局缴纳交易税费,具体税费要到税局核查资料后确定税款(税款由房屋价格、居住年限等因素决定)。原则上税款应由出让方缴纳,具体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购买方需持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到财政局契税大厅缴纳房屋契税(房子的评估价格的1.5%-3%),领取新的契税完税单。
6、双方携带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评估报告》;出让方携带房产证以及第5点中缴纳的各种税费单据,购买方持新的契税完税单,到一家可以办理二手房贷款的银行(如建设银行),咨询一下二手房贷款业务如何办理。银行工作人员审核双方资料,购买方填写贷款申请表格。
7、建行会要求购买方开具一个新帐户作为贷款汇款帐户,并要求购买方支付首期房款(30%或以上),出让方出具收款收据给购买方。
8、银行工作人员会把双方所有资料送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办理出购买方名字的新房产证。
9、新房产证由银行保管,并以该房产证作为抵押,向购买方发放70%的贷款,同时将该笔贷款划入出让方的帐户,交易完成。
10、购买方按月向银行归还贷款,还清后,银行出具证明取消抵押,凭证明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
11、如果觉得手续繁琐,可一开始就委托中介公司全权代理,代理费约为3000-5000元(具体看房屋价格,价格高则代理费高)
祝你购房顺利!
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
⑸ 请问二手房过户流程(是在房屋交易所过户的流程谢谢)
一、面签,也就是办理银行贷款。具体办理方式:需要买卖双方各自携带银行要求的相关证件,去银行网点签署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7-10个工作日之后批贷。
二、交公维、挂牌、网签 在等待批贷过程中,办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挂牌公示以及网上签约事项。
三、缴税,需要买卖双方拿着材料去地税局办理,有的区县需要提前预约,有的不需要。缴税之前有必要了解一下不同的房屋性质的缴税项目,二手商品房住宅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已购公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出让金,一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综合地价款。
四、过户,房屋缴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过户是去各区住建委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跟缴税一样,各区办理规定不一,有的需要预约,有的不需要。
⑹ 汕头市潮南区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必须去房管局,或者叫做住建局。最好找中介办理,他们专业,快。给一点中介费,100万左右的,给3000--5000块辛苦费吧。
⑺ 广东汕头金平二手房在哪交易过户
办理二手房地产交易登记(私有房产) 一、卖方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属资料,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私章; (四)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属人出售自己的部分房地产时,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书。能分割的允许分割出售;不能分割的,须经协商共同出售。共有当事人应同时到交易管理所申报办理。 (五)卖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应提交: 1、除父母作为法定的监护人持户口簿外,其余须提交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身份证明书(公证词内容须注明被监护人与所有监护人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日,若监护人只有一人须说明是“唯一”的); 2、经公证处公证的监护人保证书(内容须说明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该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为了其未成年人的利益,并由所有监护人签名),并指定由谁代替被监护人申办交易登记手续; 3、权属人及所有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校对)。 (六)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须提供测绘图(《房地产产权证》中没有注明建筑面积的)、经房改单位同意上市的《汕头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核准申请表》进行评估,缴交“三金”后,凭《房改房上市买卖交换缴交“三金”证明书》办理; (七)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买方需提交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外籍公民的须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及其经公证的译文); (二)私章; (三)一寸照片一张; (四)买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可由其监护人(除父母作为法定的监护人持户口簿外,其余须提交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身份证明书)办理,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五)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件、资料。 三、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能到交易管理所办理有关手续的 可委托中国人中国,被中国人应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被中国人居住在国外,委托书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被中国人居住国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委托书须送经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第三国认证;被中国人为港澳台同胞的,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港澳台地区的律师或有权认证的机构证明(台湾地区需大陆公证员协会认证);被中国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委托书由公证机关公证。委托书上须注明出售房地产的具体地址、《房地产权证》号码等,并附委托人(房地产权属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持公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私章办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下的房地产,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 可出售: 1、持有商品房预售契约,但购房人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的; 2、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更改,需由产权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换证后,方可申办交易登记手续; 3、房地产权利人因夫妻离婚案件进行财产分拆,权利人将房地产分给另一方,虽持有离婚证件、协议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调解书、判决书等),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4、产权人死亡,继承人持有《继承权公证书》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 5、《房地产权证》部分内容与电脑信息不符的,或《房地产权证》公示作废,或房地产设定的他项权利已经注销,但电脑记录没有注记说明的,由产权发证部门补录后,方可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6、如属外文资料(含身份证、委托书)须经市外事翻译服务中心或汕头市公证处等部门翻译,并提交中文译本。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须缴纳税费: 卖方:1、按房屋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3元缴纳交易手续费; 2、评估费按评估价的2‰计收;(不足200元的,每宗按200元收取); 3、土地增值税(按地税部门有关规定征收); 4、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税、印花税等税收具体征收办法(按汕地税发133号有关规定征收)。 买方:1、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缴纳交易手续费; 2、按现有市场价格的3%缴交契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契税税率按1.5%缴交)。 3、《房地产权证》登记费、工本费、测绘费等费用,由产权登记测绘部门收取,领证时缴交。 六、备注 提交上述资料原件校验,复印件应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若有差错虚假,由提交人承担责任”,并且签章。 七、汕头市金平土地房产交易管理所业务咨询中国:8576223、8576225 汕头市龙湖土地房产交易管理所业务咨询中国:8944115、894411
⑻ 房屋过户在什么地方办理
住房过户在住房所在地所属的房管局交易大厅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双方当事人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住房贷款需要还清。双方一起前往签字办理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