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基金 > 大股东单方借款关联交易国有资产

大股东单方借款关联交易国有资产

发布时间:2021-09-14 22:30:08

㈠ 国有企业对外借款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是否违法

不算违法吧,国有企业借款是按流程办事,最多是企业领导办事不牢靠,没把好关,银行每年都掏钱接人,也有烂账的时候,

㈡ 如何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中的关联方

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专章作了规定:
1、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是哪些?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包括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是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这些重大事项都必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其他事项则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
2、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定义。企业国有资产法提出了“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概念。根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这些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是由国务院的规定确定的。对于这些这些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在进行重大事项的决定时除了上述的规定还要求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企业改制的规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改制包括:⑴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⑵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⑶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企业改制的决定权与上述的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的规定相同。
4、与关联方的交易的规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对于这些企业,国家出资企业不得无偿向其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不公平的价格与其进行交易。同时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关联方投资。
5、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谓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但是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不在规定的范围内。

国有资产转让的决定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条,国有资产转让决定权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手中。但是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产转让的方式。根据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国有资产的转让一般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当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同时国家也可以规定以直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国有资产转让。

关联方的参加。根据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规定能够向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或者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转让国有资产。这些关联方与其他参与者有平等的竞争权。相对的,这些关联方不能参与转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

㈢ 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是利空吗

㈣ 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关联方的范围为什么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四十三条 国家出资企业的关联方不得利用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家出资企业利益。

第四十四条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得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不公平的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㈤ 什么是关联方资金占用

随着关联企业之间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企业之间占用资金现象非常普遍。在此过程中,关联企业之间大多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所以许多企业没有考虑到关联企业之间的税收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正常的资金借贷,收取利息或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费,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关联企业之间大多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所以许多企业没有考虑到关联企业之间的税收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正常的资金借贷,收取利息或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费,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5)大股东单方借款关联交易国有资产扩展阅读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因

一是上市公司改制先天不足。

二是股权分置、国有股流动性差。由于我国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国有股只能在场外协议转让,流动性差,再加之我国上市公司派现率普遍较低,国有股东没有其他股权收入来源,在母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生存困难时,自然首先想到的是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三是意识方面的原因。国有大股东占有中小股东的利益,在部分国企高管看来是无可厚非的,把"国有资产"凌驾于"法人财产"、"个人财产"之上的意识,不仅在一些人的头脑里仍然存在,而且也体现在他们的工作中。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也认为,如果占用资金是用来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下岗职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那就是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解决了地方政府的难题。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对策

首先是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被占款公司的主体,因此,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高管层,以及各级国资管理部门的领导们,是解决关联方占款现象的中坚力量,有些时候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其次是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㈥ 上市公司归还大股东的无息借款,认定为关联交易吗

为啥不计息呢,呵呵。很明显的是不公允,一般都会有利息的,有没利息的不影响交易实质。

㈦ 如何确保国有股东利益

国资参股企业中如何保障国有股东权益
作者:郭立威
股权平等原则是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按股份的多少,少数服从多数,即资本多数决原则。二、大股东不得滥用权力侵犯中小股东权益。
资本多数决原则是公司股东利益表决机制的合理设计,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但同时也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依资本多数决制度所有形成的公司的意思,实际上体现了控股股东的意思,多数股东可超过其对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数,而支配公司的全部资本,导致支配权的扩大化,必定导致对少数股东的不公平。为纠正公司大股东天然的逐利和越权本能,现代公司法更倾向于在法律机制上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即产生了上述第二个原则—中小股东权益不受侵犯。唯此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精神,为科学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奠定基础。
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资本逐渐退出竞争性行业,大量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进行改制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原有的国有股一支独大被民营资本所取代,民营资本逐渐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在公司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民营大股东为追求私利,往往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侵害中小股东权益,而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国有参股股东则首当其冲,由此往往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损害。因此,如何保障参股企业中国有股东的合法权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一、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行为的具体体现
实践中大股东侵害国有中小股东权益主要表现在:1、不公平关联交易。大股东通过不公平关联交易实现资源或利润的大转移。公司失去了大量的资源或利润,致使国有参股股东难以获得正常的投资利益所得,甚至无法收回投资,导致国有权益受损;2、大量占用公司资金。大股东往往以各种协议或财务手段大量占用或挪用公司资金,掏空公司。使国有股东利益间接受损;3、利用公司作担保。大股东通过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自身利益服务,一旦出现风险,公司就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而实现了经营风险向公司的转移。而国有股东限于股权比例或信息不对称对此往往束手无策。4、操纵利润分配。大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分红方案做出有利于自身的决议,剥夺了国有股东的分红权。5、恶意增加公司资本,迫使小股东因无力认购新股而使其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6、凭借手中表决权的优势操纵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任董事、监事组成受已控制之董事会、监事会,排挤否决由国有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
二、保护国有股东权益的具体措施
通过实体法或程序法,不断加强对小股东的特殊保护,这已成为现代公司法的一个重要趋势。综观现代公司法,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方法多种多样,既有实体法的,也有程序法的,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规范股东大会制度
1、赋予中小股东股东会召集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因此,当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时候,中小股东希望召集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制止大股东的侵害行为。因此,应完善“少数股东召集临时股东会制度”。不但允许少数股东在一定情况下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且在章程中应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当董事会怠于召集时,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这样,少数股东就可以反击大股东及董事会对股东会召集权的操纵,依法利用临时股东会提出自己的主张。
2、赋予中小股东提案权
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向股东会提出议题或议案的权利。股东提案权能保证少数股东将其关心的问题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实现其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监督和纠正。现行通常的做法是由董事会决定审议事项,而董事会的成员是由大股东操纵选举产生的。有鉴于此,应完善股东提案制度,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会对股东提案依据《公司法》仅作形式审查,不得作实质审查,而应将该提案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3、明确出席股东会的法定人数
为预防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充分反映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愿望,我国应当就股东大会的不同目的事项规定相应的决议生效表决数额。例如对于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生效数应为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三分之二,对于其他决议,生效数应为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如果没有到达上述生效数额,股东大会不能举行。
(二) 制约大股东表决权
公司的重大选举、经营决策以及利润分配等涉及公司资产或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主要是通过股东行使表决权决定的。行使表决权成为大股东控制公司权利的最主要方式,因此有必要对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权力进行均衡。主要方式有:
1、实行累积投票法
累积投票权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和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当选的董事和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数的多寡决定当选董事和监事。中小股东往往可以通过把这扩张后的总票数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候选人身上,大大增加了中小股东的代表当选的可能性。
2、表决权的回避
利害关系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当股东大会表决的议题与某一或某些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存在利害关系时,该等股东或其代理人不能以其所持表决权参与表决,这一制度称为"表决权回避制"。表决权回避制实际上是对利害关系股东和控股股东表决权的限制或剥夺,对少数股东表决权的强化或扩大,在客观上保护了公司和少数股东的利益。
3、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对于股东会通过的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的合并或出售公司资产、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红的决议,持不同意见的少数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对其所持有的股份的价值作出评估并予以回购。
(三) 健全内控机制
1、建立“股东审计请求制度”。即在章程中规定当小股东对公司财务情况存在疑义时,有权直接从公司外部聘请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2保障国有参股股东知情权、质询权。即在章程中授予国有参股股东知情权、质询权,有利于股东参与监督权利的行使。知情权具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帐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股东质询权可使股东在表决前能充分获得有关股东大会某一决议事项的真实信息,避免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盲目表决。这对于大股东侵权行为的产生能起到预防作用。
3、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制性要求公司设立主要由独立董事参加的各种委员会。设立各种委员会,有利于发挥独立董事的集中优势,从而使独立董事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4、赋予监事会在特殊情况下代表公司的职权。如当大股东所代表的股东会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以至酿成诉讼时,就只宜由监事会代表公司。
5、建立外部监事制度。即经过章程规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以外的监事进入公司监事会,从外部来加强对公司的监督。
(四) 完善司法救济
1、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即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公司大股东、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时,中小股东可以避开资本多数原则的限制,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2、小股东请求法院否认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效力的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法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与侵害行为的诉讼。这一制度使少数股东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所通过的关联交易确属不公平时,具有获得司法保障的救济途径。
3、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如公司发生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发生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少数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下令解散公司。但原则上他应当持有公司股份连续达六个月以上。

㈧ 关于限制国有企业不得有帐外资产的最新法规最好是重庆的法规,但是全国性的法规也可以,谢谢!!!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企改革 从1984年扩大国企经营自主权之日起,伴随着国企改制的历程,国有资产流失的事情就不时发生。在实践中,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增减资本、为他人提供担保、发行债券、关联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转让以及大额捐赠、利润分配、申请破产等事项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环节。 《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作了专项规定,针对企业改制、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和国有资产转让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约束。 在企业改制方面,新法要求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并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企业改制应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 在关联交易方面,新法强调国家出资企业的关联方不得利用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家出资企业利益。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不得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阅读全文

与大股东单方借款关联交易国有资产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杠杆租金回报率 浏览:439
农产品期货在哪里交易 浏览:31
融资贷款居间合同 浏览:365
房山有网络黄金代理商吗 浏览:995
疫情下的医疗股票 浏览:636
可以用黄金换铂金吗 浏览:448
伞形信托市场 浏览:993
2005年全国金融机构家数 浏览:66
外汇新闻网英国 浏览:378
中金黄金价格走势图东方 浏览:371
类金融上市公司 浏览:501
赫美集团会倒闭吗 浏览:905
淘宝优惠券最高佣金 浏览:344
晋能集团与格盟合并 浏览:713
股票商誉网站 浏览:657
私人金矿的黄金卖给谁 浏览:794
湖北省国企上市公司 浏览:62
办金融行业公司起名 浏览:283
四川非银金融机构名单 浏览:202
上海银行理财产品下载 浏览: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