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设银行的助学贷款还款问题
可以一次还清啊,两次也可以,随时还,想隔多长时间就隔多长时间,但不要超过你的贷款截止日啊
B. 怎么样还建设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最低,最便捷
我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上说可以申请一次性还完。你看一下能不能一次还完,这样利息就少了
C. 建设银行助学贷款还款问题,急急!
建行贷款从你毕业那天就开始算利息了。如果每个月还300块钱的话,应该是六年可以还清,不过每个月的利息得一百多吧,不合算,所以最好还是 毕业就都还了 。还款也挺麻烦的,只能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都不行。银行信贷部门放假。
D. 怎么用建行网银通过支付宝还助学贷款
1、国开行助学贷款有分提前还款和到期还款二类情况:
1)提前还款:用户需要在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中申请提前还款(到期还款不需要),否则无法进行还款(具体操作您可以联系负责助学贷款的老师,或者联系国开行咨询)。
2)到期还款:用户是不需要每个月进行还款操作的,贷款合同到了期限(正常是每年12月份,具体请您查看贷款合同),会让您将贷款的全部金额一起还掉,由国开行同步还款金额给支付宝,再由支付宝进行代扣。(如果支付宝扣款的金额和贷款金额不对,建议您联系国开行,支付宝是根据国开行同步的金额进行扣款)。
1、登录支付宝账户——【应用中心】——【助学贷款还款】;(点击进入还助学贷款)
E. 怎么提前还建设银行的助学贷款呢
在哪个银行办的贷款,在毕业时带着钱去银行还款就行了
F. 如何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流程:
①申请。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②受理及审批。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将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
③发放。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由学校组织学生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每年的2月、8月不发放生活费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
④贷后管理。借款人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转学、出国、被取消学籍等原因离校,应在离校前与贷款行签订《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学校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离校手续。贷款行须取得借款人离校后的联系方式。借款人毕业、结业、肄业的,贷款行应取得其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
⑤贷款回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的有关手续办理。
G. 建行助学贷款怎样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期间是不用还款的,利息也是由财政贴息,借款学生只需在毕业时与银行约定毕业后的24个月的任何一天为首次还款日,从首次还款日开始6年内还清贷款。贷款偿还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者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优点是每月还款金额相对较少而且固定,还款压力小,缺点是整个还款期偿付的利息相对较多;等额本金还款法整个还款期内偿付的利息相对较少,但是前期偿还时本金和利息合计金额相对较多,前期还款压力较大,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不太适用。选择这两种还款方式之一后,如果还款能力剧增(比如中了彩票,呵呵),也可以提前全部清偿。还有,毕业后第一个月的1日开始至首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也要有借款人支付,可以选择在首次还款日一次性清偿或者分摊在以后各月中偿还。
H. 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
1、不按照还款协议偿还贷款本息恶意拖欠银行贷款,银行将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媒体以及高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及违约情况,同时将把违约人的资料计入全国性的个人信用系统,可能将导致所有的银行都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以及其他授信业务。
2、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贷款合同,到之前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学生本人凭结清单到开具《还清贷款证明》,将《还清贷款证明》交还学校学生处。【此条仅供参考,具体的要咨询你以前所在学校的负责贷款的老师】
3、学校以及建行都应该可以查询到相关的信息。建议你去这些相关部门详细咨询更为准确。
I. 建设银行可以提供助学贷款
为了资助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1999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作出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决定向家境贫困的学生提供国家财政贴息的助学贷款,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市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这一政策出台后,很多考生和考生家长都非常想了解相关的详细情况,下面就对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回收方式及目前开办的情况作一介绍。
一、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国家助学贷款的适用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同时申请贷款的学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③学习成绩较好;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⑤诚实守信;⑥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⑦在工商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财产;⑧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2.申请程序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申请贷款的学生还必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同意当事人借贷的书面证明)
②提供家庭主要成员收入证明或其它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③采用自然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证明材料和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企业法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上年度的近期财务报表以及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质押担保的,须提供质物清单,质物;采用抵押担保的,须提供抵押物清单和抵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
二、贷款金额及回收
助学贷款的金额是依据以下公式确定的: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它方面资助的收入)。其中,学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于各学校学费收取标准和各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同,学生贷款的最高数额也不完全相同,一般情况下,每年助学贷款的上限为8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贴息,50%由借款学生个人负担。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分次还款的顺序应为先借款项先还,逐一排序。还款方式为按季分期还本利息。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毕业后4年内还清。应由借款学生个人承担的贷款利息50%部分实行"利随本清",归还贷款本金的同时,支付同期贷款利息。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协商后可以一次性或分期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还贷时,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账户内,经办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账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经办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借款学生毕业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根据经办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贷款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如借款人已明确离校后去向,应向贷款银行递交其接收单位出具的《保证协助中国工商银行按期催收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由接收单位负责协助按期催收贷款。如借款人办理确认手续或提交上述材料的,学校可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一经确定之后,在贷款期限内一般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借款学生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如学生在借款期间需要转学的,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好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才能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同时,借款学生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借款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借款人中途辍学、退学、被学校开除、被取消学籍或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等,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皆可办理助学贷款,非特困生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看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