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确定铁矿三率
首先“三率”包括开采回收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开采回收率是指矿山企业计算开采范围内实际采出矿石量与该范围内地质储量的百分比。根据计算范围的大小分为工作面、采区(矿块)、阶段和全矿井的回采率。。
采矿贫化率是计算开采范围内原矿地质品位与采出矿石品位之差与原矿地质品位之间的比值。
选矿回收率是指选矿产品(一般指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重量占入选矿石中该有用成分重量的百分数。这是评价矿山企业选矿技术、管理水平和入选矿石中有用成分回收程度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反映资源利用水平的指标。
“三率”指标,首先由矿山企业论证提出方案,经矿山企业法人审批后,报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上报的“三率”指标进行复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由矿山企业修改后,再报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确认备案,即作为各级地矿主管机构监督检查企业“三率”的依据。
“三率”指标是一个要符合每个矿山企业开采实际的阶段性指标。每个矿山都有自己的“三率”标准。不可能提出一个适合某矿种各类矿山统一的、趋同的考核标准。即使是针对性很强的矿山设计,也只能推荐一个原则的控制指标或参考的指标供矿山生产设计时参考。特别是随着开采技术的进步,采、选装备的改进以及采选人员素质的提高,“三率”指标要相应地变化。所以,在这项制度中规定,当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和采矿方法改变时,矿山企业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制定“三率”指标,再报地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备案。
“三率”考核的内容包括:“三率”指标是否已作为本矿山企业法定的考核指标,是否与本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挂钩,是否作为矿(局)长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制定的“三率”指标是否符合实际,矿山填报的“三率”指标是否与“三率”统计台帐相吻合;监督检查对非正常损失矿量的定性、定量分析情况,监督检查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定和执行“三率”指标有哪些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促进了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提高,有哪些经验、问题和建议等。
Ⅱ 矿山企业“三率”指标考核的基本内容和程序是怎样的
矿山“三率”是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经批准的矿山设计“三率”指标是考核标准的依据;年度考核指标的标准是依据矿山年度开采设计或采区开采设计。其中矿山回采率和贫化率分矿井、采区和工作面三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制定采区和矿井两种指标的,采区指标为考核指标。
“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制度的内容是:
“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是衡量、监督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最主要考核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
“三率”指标,首先由矿山企业论证提出方案,报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上报的“三率”指标进行复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由矿山企业修改后,再报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确认备案,即作为各级地矿主管机构监督检查企业“三率”的依据。
“三率”指标是一个要符合每个矿山企业开采实际的阶段性指标。每个矿山都有自己的“三率”标准。不可能提出一个适合某矿种各类矿山统一的、趋同的考核标准。即使是针对性很强的矿山设计,也只能推荐一个原则的控制指标或参考的指标供矿山生产设计时参考。特别是随着开采技术的进步,采、选装备的改进以及采选人员素质的提高,“三率”指标要相应地变化。所以,在这项制度中规定,当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和采矿方法改变时,矿山企业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制定“三率”指标,再报地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备案。
三率”指标的制定和考核程序是: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由其考核的矿山企业“三率”指标。每年年初由矿山企业依据开采设计和当年度采区的开采条件,制定考核指标,报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作为年度考核标准。“三率”指标的考核,每年年初由矿山企业填报上一年度“三率”指标实际完成结果,报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实后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认。
“三率”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工作同步进行。除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由其考核的矿山企业外。
Ⅲ 矿产资源开采"三率"指标是指
1.a、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2.a、2004.3.1
3.c、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Ⅳ 什么是矿山的“三率”
所谓矿山“三率”,即矿山开采回收率、采矿贫化率以及选矿回收率的简称。那么为何要把它们三者融为一体呢?这还要从它们的意义说起。
开采回收率是指矿山企业计算开采范围内实际采出矿石量与该范围内地质储量的百分比。根据计算范围的大小分为工作面、采区(矿块)、阶段和全矿井的回采率。开采回采率指的是全矿井、露天采场或矿务局的总回采率。开采回收率是衡量矿山企业开采技术和开采管理水平优劣,资源利用程度高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开采回采率偏低,矿石回收量就少,成本就高。矿山企业为降低成本,获取最高的产值和利润,往往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采厚弃薄、采大弃小,造成资源损失。回采率指标低,矿山服务年限则缩短。
采矿贫化率是指在采矿过程中,实际采出矿石的品位比原矿石的品位降低的百分率,损失的工业储量与报销的工业储量的百分比。它是测定地下资源利用程度的指标之一。采矿贫化率是指计算开采范围内原矿地质品位与采出矿石品位之差与原矿地质品位之间的比值。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废石、矸石混入或高品位矿石损失、或者部分有用组份溶解或散失,导致采出矿石品位低于开采前计算的工业储量中的矿石地质品位,这种现象称矿石贫化。这是考核矿山企业采出矿石质量的指标之一,也是分析采矿方法是否合理的根据之一。矿石贫化率高了,会使最终产品质量下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选矿回收率是指选矿产品(一般为精矿)中某一有用成分的重量与入选原矿中同一有用成分重量的百分比。选矿产品(一般指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质量占入选矿石中该有用成分质量的百分比。是考核和衡量矿山企业选矿技术、管理水平和人选矿石中有用成分回收程度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煤矿须经洗选工艺的为洗精煤回收率。石材开采矿山有加工板材工艺的为板材成材率。选矿回收率低,使资源浪费、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下降。因此,考核矿产资源采选企业的选矿回收率,是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重点之一。
总的来说,三者都是衡量矿山企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三者意义不同,但却相互制约、相互联系。
Ⅳ 矿产资源三率
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
Ⅵ 矿山科技水平及“三率”指数有待提高
矿山企业的采矿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等“三率”指标直接反映了矿山企业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目前我国矿山“三率”水平普遍较低,9种主要有色金属的采矿回采率平均为53%,选矿回收率为62.5%,采选总回收率为33%,采选冶总回收率约为30%,远低于前苏联采选冶总回收率70%的水平,导致矿产资源的大量浪费。
截至2000年底,在西北地区14963个矿山企业中,小型企业约占总数的98%,小型矿山已成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主力军之一。但是,由于小矿山开采的技术含量低,开采工艺落后,技术人才贫乏,高级人才基本没有,其“三率”水平低于大中型企业。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其集体和个体小矿占全区矿山总数的98.9%,生产设备、采掘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生产效率低。陕北的石油开采,长庆油田总采油率可达30%,而县钻采公司及个体只能达到8%,由于单位面积内矿井分属不同采矿权人或由于技术原因,目前均未采用二次注水采油,资源浪费严重。
Ⅶ 矿产资源开采的三率是指(选择题)
1.A、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2.A、2004.3.1
3.C、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Ⅷ (五)统一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个重要矿种“三率”调查与评价
为准确掌握我国重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5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煤炭、石油、铁等22个重要矿产“三率”调查评价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开展的全国性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价,目的是掌握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情况和技术工艺现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为制定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政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目前,已建立包含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采选综合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5个指标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专栏2-3 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
“三率”调查评价是掌握我国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家底,制定相关标准、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截至2013年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完成全国油气、煤炭、铁、金、钾盐等22种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的外业调查、数据审核和实地核查工作。本次共对14000多座生产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特别是“三率”进行了实地调查,其中煤炭矿山约8200个,金属、非金属矿山约5700个,基本查清和掌握我国主要矿种的“三率”和采选技术现状。
根据调查,我国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稳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我国主要矿山的开采品位逐渐降低,开采深度逐渐加大,开采回采率基本持平,部分矿种略有提高。二是重要矿山选矿回收率水平总体较好。表现为在入选品位明显降低的情况下,选矿回收率基本保持不变;在入选品位不变的情况下,选矿回收率明显提高。三是大中型矿山的共伴生元素利用不断增多,采主弃副现象有所改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不断提升。
Ⅸ (四)制定项“三率”指标要求,为考核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划定“红线”
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不仅是引领、促进矿业生产力向先进水平看齐,促进资源节约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国矿产资源科学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国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60种,因赋存条件、矿石类型、选冶工艺等千差万别,“三率”指标需要根据矿产资源赋存特征、开采工艺的不同分矿种制定。国土资源部在2012年发布实施煤炭、金矿、磷矿、高岭土和钒钛磁铁矿5矿种“三率”指标要求的基础上,2013年又发布实施了铁、铜、铅、锌、稀土、钾盐、萤石7矿种的“三率”指标要求。至此,我国已发布基本覆盖大宗重要支柱矿产的12矿种“三率”指标要求,不仅对不同赋存条件的资源提出了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要求,还对共伴生资源、尾矿、循环水等利用指标作出规定,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划出“红线”。
专栏2-2 12个重点矿种“三率”指标要求
“三率”指标要求是矿山企业利用矿产资源的“红线”,是矿山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于引导、激励和约束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提高利用水平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2013年年底,国土资源部共发布煤、钒钛磁铁矿、金、磷、高岭土、铁、铜、铅、锌、稀土、钾盐、萤石等12个重要矿产“三率”指标要求。
全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报告.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