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贷款期间,反担保人有了失信,法律有规定吗
反担保有了失信,跟你没关系,你还得继续还款,维护自己的信誉,要不自己也会被列入失信
❷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反担保人要求
反担保是借款人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就是借款人要借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为这个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基金反过来又不放心,就要求贷款人
再找一个人来进行担保。这就叫反担保,即为担保人进行担保。
反担保的要求:
①国家机关在职或者退休职工,年龄不超过65岁;
②事业机关在职职工,男的不超过60周岁,女的不超过55周岁,本身没有贷款的;
③担保机构承认的能够正常生产而且在效益较好企业的正常职工;
④担保机构认可或约定的其它担保条件。
❸ 创业贷款我是反担保人,但是到银行签字按手印后反悔怎么办
银行贷款担保人必须签字、盖章。只签字是不可以的。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❹ 借款合同纠纷是否可以把反担保人列为当事人
你说的应当是一种保证行为,就其担保期限其实就是确定保证期间的问题。我给你具体分析一下:
1、保证合同依托于主合同(借款合同)存在,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即无效。首先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无约定期限的借款协议,那么其到期期限即主张权利之日,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视为合同履行期届满,所以我们应当首先确认其借款合同什么时间内有效,《合同法》第62条第4款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206条规定: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按照诉讼时效的起点规定,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而“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就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而遭到拒绝;“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指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到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在合同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考虑前一种情形。也正是基于这种理解。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款合同,债权人提起诉讼的,除非债务人能够提出相反的证据,否则一般不以诉讼时效限制债权人的起诉,因为法院正是认为债权人提起诉讼就是一种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方式。但是债权人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就是将自己向法院的诉讼视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这也就意味着债务人没有逾期还款,那么债权人将无法向债务人请求支付逾期违约利息。既然无约定返还借款的具体期限,出借人就可选择随时主张对方当即履行返还借款,但不能超过20年的最长时效期间。这意思就是说无约定返还借款的借条最长到期日是20年后的借款日前一天。
2、保证期间与借款到期日是个不同的概念,它是依托与借款期限存在的,如未约定保证期间,则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这里有一个前置条件,就是该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期间的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因此其保证期间还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
3、这样就要分三种情况了,第一种情况保证人能举证债权人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到期日之前主张过债权的,那么该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即为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到约定保证期限到期日止;第二种情况债权人在约定保证期限到期日以后主张债权的,保证人的约定保证期限则在事实上早于主债权的履行期限,则依法应当认定为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6个月;第三种情况债权人在法定的20年内一直未主张债权,那么期保证行为还是依托于主债权长期存在,保证期间将在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产生....依据为《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4、保证形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楼上的答复遗漏了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是不适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❺ 请问我作为反担保人,如果我征信有问题会不会影响贷款人的贷款审批甚至导致被拒呢。
银行个人征信是五级分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车贷反担保人只要不是后面两种都没什么问题,前提是借款人的征信没有问题。
❻ 给人做反担保人,结果贷款的人跑了,我被贷款公司起诉了,该怎么办
所谓担保人,就是当借款人财力等综合情况不足是,起到担保作用的人,
一般的借款(民间或银行)都会让担保人签字的,也就意味着你保证借款人能正常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不还款的话借贷机构是有权向担保人起诉的,(如果当时担保时提供了抵押物,他们是可以申请查封处理担保人的抵押物的)。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尽快找出借款人,让放贷机构找贷款人追偿。
❼ 贷款当反担保人
为什么需要找担保公司?贷款购买的房子可以抵押给银行做担保了。
如果银行要求担保,需要担保公司,也可以用所购房屋反担保给担保公司
需要你的话,你可以直接担保,也不用担保公司在其中收担保费
像你们所说的那种担保关系好奇怪
-----------------------
你看,另外一个人的回答和我的也很类似,真的有些奇怪
❽ 在担保公司为朋友做了反担保人是否还能办理各种贷款
可以的,但如果借款人不换,反担保人又拒绝履行代偿义务,将上征信记录,那时就不能办理贷款了,仅供参考。
❾ 贷款什么情况下由反担保人还
贷款在借贷人不偿还的情况下,由担保人代替偿还义务!
❿ 作为反担保人担保期间是否能贷款买房
你好,可以贷款买房的,详情可以咨询银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