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都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时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五)借款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不存在有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利害关系。
(七)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3、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十年(含)。
4、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在贷款还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1)2015年成都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❷ 2015年最新四川成都关于取消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相关政策
从4月22日起,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作调整,按照原来的规定,职工购买期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担保公司会按照3‰的比例收取担保费。此次政策调整将担保公司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承担,不再向贷款人收取。
具体文件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都公积金2015年4号文。
❸ 2015最新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具体额度怎样确定的
根据成都市公积金管理规定,若你要在成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你需要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
贷款额度执行账户余额30倍政策,最高贷款60万,若你余额低于1万元,原则上最高可贷款30万元。
❹ 成都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
目前公积金贷款复5年期以上年制利率是3.25% ,5年期(含)以下年利率是2.75% 。
成都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用途及城市详细了解所需资料。
❺ 成都2015年住房公积金一般为多少
目前,成都市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不低于三成。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不低于五成,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11月22日当天及以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11月22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办理提前还款:
1、借款人每年可提出一次提前还本申请;
2、如部分提前还款,还本金额须为5000元整的倍数;
3、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4、借款人向各自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即可。
以上仅供参考 具体信息按照实际为准
❻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啊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2、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❼ 成都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是多少年的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关于调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审议事项》于2016年4月经管委会全体委员书面表决通过。按照《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工作制度》规定,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同意:
一、延长贷款期限
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二、调整贷款额度
将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至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三、调整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
将贷款资金与缴存佘额的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同时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的政策。
四、业务执行政策的界定标准
以职工贷款申请的受理时间为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❽ 2015年成都公积金贷款实际正常
若你公积金余额在贷款前的一月账户余额低于1.5万,则不受缴存金额多少限制,最高可以贷款到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