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购买的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3号)旨在明确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无论是否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涉及的固定资产,均应按照现行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及抵扣范围进项抵扣。
2.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购买的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问: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3号)明确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无论是否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涉及的固定资产,均应按照现行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及抵扣范围进行抵扣。
3. 固定资产都可以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么
可以,贵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融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时,资产的所有权和与其相关的风险都没有转移,相关折旧也由贵公司扣除。实质上属于以等额还款方式向融资公司贷款。贵公司的会计处理可适当简化,分录如下: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货物资产,不征收增值税。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4.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购买的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3号)旨在明确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无论是否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涉及的固定资产,均应按照现行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及抵扣范围进项抵扣。
5. 采取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租赁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方面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6. 融资性售后回租取得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吗
如果售后租回被认定是融资租赁,那么虽然固定资产没有在企业,但是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属于企业的,因此就需要计提折旧。
此时应当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并按此值计提折旧
7. 请教,自有固定资产售后融资租赁回租账务怎么处理
这道题非金融机构(银行)抵押贷款性质,属于民间财产抵押信贷性质关系。
一、财产抵押产权转移会计处理: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_A设备150万
贷:固定资产_A设备150万
②借:累计折旧_A设备折旧126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_A设备清理126万
③:借:融资租赁_甲公司A设备(抵押)24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_A设备清理24万
二、财产抵押获得信贷资金会计处理:
①借:银行存款152万
借:其他应收款_甲租赁公司40万
借:管理费用或财务费用8万
贷:长期借款_甲租赁公司200万
三、履行抵押手续后,按约定收回尚未支付的信贷资金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万
贷:其他应收款_甲租赁公司10万
四、归还抵押信贷资金及财务费用会计处理:
①借:长期借款_甲租赁公司200万
贷:银行存款170万
贷:其他应收款_甲租赁公司履约保证金30万
②借:财务费用50万
贷:银行存款50万
注:1、手续费、财务费用增值税忽略未计;2、全部履行财产抵押归还信贷资金后,甲租赁公司是否归还了抵押设备本题未作提示说明,忽略待处理。
8.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购买的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进项税额麻烦告诉我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2010年第13号)旨在明确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无论是否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涉及的固定资产,均应按照现行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及抵扣范围进项抵扣。
9.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固定资产可计提折旧吗
网络解答:
(2)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租赁物作为长期应收款;承租方计入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