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担保公司怎么才能出担保函
如果说是正规的话,这个是需要很多资金的,如果是民间的那种借贷公司,民间投资担保公司是无法向银行出具担保函的。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的审批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 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
(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㈡ 信托公司向外出具的保函合规吗
并不合规、现在银监会明确不能开保函。但是隐性的条款(所谓的“抽屉协议”)信托公司还是会开出来。因为有些资金单笔金额超大。比如说银行的,保险的大资金。有的信托公司会给保函。但是并不合规。而且没啥法律效力
㈢ 请问买信托的话,有没有保险公司担保
其实现在信托公司破产也很难得,一般信托产品没有保险公司担保。信托的风险把控主要有:质押、抵押、连带责任担保等,保险公司担保的挺少,全国目前只有68家信托公司,而且信托公司的拍照以及不再下发了,所以信托产品如果真的出事了,很多信托公司都宁愿自己先出钱垫付就是所谓的刚性兑付。
㈣ 湖南高速集团买信托产品出问题,打官司却败诉,败诉的原因是什么
回湖南高速集团买信托产品出问题,打官司却败诉,败诉的原因是什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湖南高院这个判决之后,双方不服的就不能再上诉了,但是后面还有个再审程序,不过这个程序就比较难了,除非有重大错误。像这个判决,估计很可能就是最终结果,也就是说湖南高速这个钱,90%以上的概率,是要不回来了。
那么这个事,可不光是湖南高速一家倒霉,这个判决有着重要的司法意义,他为现在正在进行当中的,还有以后所有的同类事件都打了个模板,而且这个绝对不光是法院的表态,相关监管部门也多次表态。银保监会的相关领导,对于信托产品对付问题的表态用了12个字,一单一策,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对于有的信托公司出具兜底函,监管态度一直是非常明确的,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因为这不符合信托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也违背了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履职的基本要求。所以此次湖南高院,必然是跟监管沟通之后,才做出的改判。所以虽然不合理但却合法,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
湖南高速的背景其实并不弱,他是湖南省交通厅下属的事业单位,湖南高速集团财务公司相当于湖南高速集团的内部银行,可谓是掌上明珠,这次也是动用了全集团的资源,甚至是全湖南的资源,在打这场官司。但最后还是败诉了,可见此次从监管到司法的态度之坚决,那么一个这么大的事业单位都要不回钱了,普通的投资者还能要回钱吗?
所以,小编建议买信托的投资者可长点心吧,未来信托这块,可能会出大问题,不要再对刚性兑付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无论信托公司告诉你兜底,还是他找的担保方承担兜底责任,一概全都不能相信。买者自负之前是监管的精神,现在已经变成了司法精神。以后恐怕一审你都不过去。打官司也是输。还白白承担诉讼费用。信托虽然暴雷的概率要比P2P小得多,甚至风险只是P2P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但是他的杀伤力极强,因为起购门槛高,动辄就是100万,300万,很多家庭甚至把一辈子的积蓄都压在了一个信托一只产品上,那么即便他有10%的概率收不回来,你也是无法承受的。所以千万千万要小心,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信托都不投。
固收是个火药桶,他会一层一层的爆炸,最外面那层就是P2P,已经炸过一轮了,这东西自然也是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而且基本都刑事立案,即便人抓到了,也攥不出多少钱了,投资者也只能自认倒霉。第二层就是信托了,信托资产很多也都是垃圾债性质的,你想想他给那么高的收益,一定是做不了贷款,也发不了债的资产,才会去搞信托,承担高成本,否则有5-6%的钱不借,为啥要借10%以上的钱,那么自然他资产质量肯定不如债券。前几年经济扩张,再加上金融扩张,信托行业风生水起掩盖了很多问题,并不是他能够还钱,而是很多信托都是借新还旧,通过资金池的滚动在遮遮掩掩,现在要控制信托规模,那么他资产质量不足的问题,马上就会暴露出来。后面很快你就能看到,很多信托暴雷的新闻了。有这个判决在,以后投资者,也就再也别想打官司的事了,即使去告,也是白白承担诉讼费用。
赶紧告诉你的父母家人,不光是信托,以后买任何理财产品,也千万别相信,任何形式的保本保息承诺,可以说除了存款产品之外,其他的保本保息都是违规的。最后自然也就在法律上无效。那有人说,这些孙子骗人,难道没人管吗?肯定有人管,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都是少不了的,让他们丢掉工作,甚至蹲监狱,但问题是,处罚了他,你的钱也回不来了。就像当时P2P一样,大家都以为大机构不会有风险,说大平台没事,结果大家都看到了。投资需谨慎。
㈤ 信托公司能否对外提供担保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对外担保业务,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50%。但是信托财产不可以对外提供担保。
㈥ 信托与担保的区别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因其灵活性而具有极大弹性和普遍性。信托公司是唯一能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和金融市场的机构,从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投融资,到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顾问,再到租赁、担保,它能提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务。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将资产(股权)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而传统意义的担保,是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这就是传统的银保业务。
信托跟担保在某种程度上有些类似,都是通过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某些标的项目,进而获得收益回馈给投资者。但是二者的区别还是比较多的。
首先从规模上,信托公司全国现在共计62家,大多数是省政府牵头设立的金融机构,比如河南的中原信托,控股股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全资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类似的信托公司还有上海信托,吉林信托,山东信托,苏州信托等。还有的是大的国字号企业直接设立的,比如中石油旗下的昆仑信托,中国航天集团旗下的中航信托,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信托。中国中铁旗下的中铁信托。注册资金一般在12亿左右。同比担保公司,仅河南省注册的就有1640家,注册资金大多在500万到1个亿之间。
其次从募集资金的流向来看,信托主要有房地产信托、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这三类。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一般投资于实业(房地产,政府工程项目,上市公司项目),收益率从属于固定收益类的,收益率一般在9%-12%。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为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从选择项目开始,信托公司一般从交易对手和抵、质押物两个方面来控制风险,优先筛选那些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强、第一还款来源较充足、抵(质)押物易于变现且变现价值较高的项目。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公司会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排查,包括融资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状况等。审核程序非常严格,同时,信托公司所有项目流程确定以后,要报备银监局,如果监管部门认为这个项目存在风险,也会及时叫停。而担保公司投向的项目仅仅受到公司自身内部风控体系的审核,其中蕴涵的风险较大。综上所述,信托产品要比担保公司的理财产品安全性得多。
再次,从法律层面来讲,信托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而设立,推出的理财产品遵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成立与发行,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审核备案程序;而投资担保公司设立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成立,根据该办法第21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从法律性质上判定,投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瑕疵。
第四,从收益率上来看,担保公司目前能给出的月收益率一般是1.5%-2%,而小额信托的月收益率是0.75%,而同期银行年化收益率3.5%,月收益率在0.29%在如果单从收益率来看,信托公司确实有差距。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要求担保公司投资标的有着非常强大的盈利能力,而依托目前担保公司的资金以及人才储备,选择如此高的盈利能力的项目是有很大的难度的。据河南房地产商会秘书长赵进京透漏,真正成熟的地产企业通常不会用担保公司的钱,而担保公司的钱大都流向了一些初涉地产界的中小型公司。这些小地产商抱着投机心理用担保公司的钱,但是居高不下的利息使得地产企业使用这种融资手段充满了风险。
㈦ 信托中的担保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集合信托抄中都存在袭担保方的,担保方起到对信托资产兜底的作用,集合信托兜底顺位为
1、借款人为第一顺位
2、担保方为的第二顺位
3、个人无限连带方为第三顺位
4、信托公司股东为第四顺位
补充:所谓的兜底就是承担还款义务,担保又存在一般担保、无限担保、连带无限担保。其承担的责任逐步增大
㈧ 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的担保函!
成立担保公司不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函,应由工商部门审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对帐单,而担保函则是借款人申请 担保公司同意向银行出具的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保证担保承诺书
银行
同志向贵行申请贷款 万元,该贷款我公司同意担保,如该款在 年 月 曰未还清,本公司对垓贷款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贵行可在本公司帐号里直接扣收。
本担保函和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此呈
年 月 日
㈨ 信托担保方式有哪些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专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属保。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㈩ 请问从银行买信托产品,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吗
客户从银行购买的信托产品,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客户和信托公司委托关系。 银行只是作为客户推荐,资金代理收付的角色。 在交易中,原则上是不存在有法律责任。
关于银行担保责任的问题,目前国家法规是明令禁止银行为信托计划提供担保的。 因此,哪怕合同如何表述,银行是无法承担担保义务的。
因此,在购买产品时,客户要关注你的交易对手,即信托公司的自身情况( 如声誉、过往业绩、资本金等情况) 要关注该公司的违约承担能力。 另也要看看投资的主体,即融资单位,极其保障措施。
信托投资有风险,要审慎咨询理财顾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