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间融资合法吗个人可以从事吗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1、民间借贷
这是最常见的民间融资形式,所以一般都是合法的,但是不能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大肆借钱不还或者挥霍,或者明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还款大量借款,这都是属于带有诈骗性质。如果你要对外借钱,要注意尽量让对方提供担保。同时,也不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民间票据融资
这种融资方式主要是民营企业较多,但是因为涉及比较专业,风险也很高,需要特别注意。
3、民间有价证券融资
比如存单、债券等,主要是借款人用于抵押、质押贷款,部分借贷人之间还要收取一定的差额利息或手续费。
4、社会集资
比如说民间比较常见的标会(性质不好界定)、企业内部集资等形式,但是可能涉及非法集资问题。
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要求你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一定要防范刑事责任风险,没有刑事责任一切都好说。不管你选择哪一种方式,都不要越过法律的底线。
『贰』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包括哪些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1.民间借贷 2.有价证券融资 3.票据贴现融资 4.企业内部集资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 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informalfinance)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 调查显示,2004年以来,我国民间融资趋于活跃,而民间融资的发展状况与当地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其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紧急支付和民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等地区的民间融资规模分别为550亿元、450亿元、350亿元,约占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而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江西省上饶市,2004年的民间融资总量也在14亿元左右,相当于当地当年贷款增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与此同时,民间融资也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据《报告》分析,2004年民间融资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主要有: 1、融资活动半公开化。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得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该行为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 2、融资行为渐趋理性。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
『叁』 什么是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指的是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势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
(3)江西民间融资指引扩展阅读:
识别民间融资
1、看应付、预收账款
关注应收、应付账款的交易对手、构成及变动,通过商业模式、商业合理性分析交易对手的合理性,关注应付、预收账款中长期固定不变金额。
2、关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通过调查企业发展沿革、实际控制人和重要负责人从业经历、管理经验和能力、个人品行、家庭情况、社会地位、员工评价等方面因素,结合行业情况和同类企业情况,综合估算企业原始资本积累情况。通过对整体资产、负债、权益整体分析,通过真实的资产-扣除公开的负债—真实的历史积累,倒推民间融资的可能性。
通过对新建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竞争优势等方面的进行审查,重点关注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并结合企业资金积累情况和银行贷款情况,判断项目资金缺口。对项目资金缺口过大、短债长用的项目,需重点关断民间融资的可能性。
3、关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关注构成及交易对手,关注借出或借入民间融资的可能性,并与流水结合予以分析。比如某中小企业,总资产8000万元,其他应收款约2000万元,明细说明中为实际控制人占用;但笔者审查阅工商登记系统,查阅实际控制人名下拥有小贷公司(第二大股东);要求经营机构补充账户流水调查,资金被挪用给小贷公司使用。
4、关注三费变动和构成
关注财务费用与融资总额的对比情况,看是否存无追索保理情况、民间融资情况。关注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的稳定性(按月或季度、年),最好追查到原始凭证,看是否存在将民间融资利息费用放入上述科目的情况。
『肆』 鹰潭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鹰潭市民来间融资登源记服务中心是由鹰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鹰潭市首家民间资金服务机构。服务中心采用“政府监管、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模式开展工作,创新鹰潭民间金融投资新模式,开拓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新思路。公司位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沿江路7号。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效集合民间资金,挖掘融资企业资金需求,通过信息发布与对接服务,引导民间资金以债权方式投资于中小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投资人提供资金的保值和增值,为融资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是鹰潭首家民间资金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熊海鹰
成立时间:2015-04-29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6060021002973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鹰潭市天洁西路瑞和国际店面
『伍』 民间融资规定股东一般是几个人
金融之规定,股东一般是几个人啊?一般人可能就3到5个人左右
『陆』 民间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管理思想观念现代化。即要有服务观念、经济效益观念、时间与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知识观念、人才观念、信息观念。
管理方法现代化。即推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包括现代经营决策方法、现代理财方法、现代物资管理方法、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方法等。
管理人员现代化。即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实现人才知识结构现代化,使企业所有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
管理手段现代化。即信息传递手段现代化。
『柒』 我国民间融资法律法规有哪些顺便回下法律法规的详细出处
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借款合同依主体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商业银行为贷款人的商业借贷合同;一类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前者是商事合同,后者是民事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当然是合法的,它是一种互通有无的互助行为,是符合民法要求的,是城乡居民解决生产、生活资金需求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无偿的,且约定利息不得超过最高额度限制。依现行司法解释,最高额不得超出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的,超出部分无效。另外,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禁止复利,即“驴打滚。
2、【自然人向单位之间】的资金融通。自然人向单位的资金融通又可以细分为因公借贷和因私借贷两类。前者在现实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其合法性勿庸置疑,它的存在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因而是为财经制度所允许的。因私则会因单位性质的不同而构成不同的犯罪构成,触犯不同的罪名。若是非国有单位,则构成《刑法》272条的挪用资金罪,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的、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若是国有单位则构成《刑法》382条的贪污罪。在这一点上是没有太大疑问的,其行为不但违反了财经制度,而且情节严重者还会触犯法律。即自然人不论是向本单位还是外单位进行融资,不论是用于合法或者非法用途,只要是因私,就会因为构成挪用行为而遭到法律的否定评价。
3、【单位向个人】的资金融通行为。至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为现行法律所禁止,被视为无效合同。
4、【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资金融通。从金融学的角度来看,单位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即盈余单位(最终贷款人)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单位(最终借款人)使用,其间不需要经过金融中介机构的融资方式。该种融资方式可以及时、灵活、有效地调剂资金余缺,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快速高效的发展。但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不管是何种资金融通行为都遭到了法律的否定评价。在我国出台的一系列司法解释中,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行为也因为规避法律而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