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是刑法中规定的不同种类的罪名,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两者之间还是又很大的区别,首先、两者在人数上有区别:1、集资,是通过“集”获得资金,意味着至少向两人或者两个人以上的人获得融资。2、融资,指通过一个以上主体(包括一个主体)获得融资。其次,两者在行为上有所区别:1、非法集资一般泛指超过法定融资对象人数上限获得社会资金的行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最高股东上限为80人,但该公司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接受超过80人的投资,即可定性为非法集资。2、非法融资主要体现在“非法”上,指通过不法手段获得的融资,比如通过证件和相关证明造假骗取银行贷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❷ 最近想采取股权众筹方式融资,但是听说有风险,我应该如何防范受托人违反约定擅自处分代持股份的风险呢
你能考虑这个说明你是一个很稳重的人,我有三点建议,你可以看一下:
1、将代持股份写入公司章程或出资人协议之中,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受托人擅自处分股份的行为。
2、将代持股份办理质押登记,提前约定高额的违约责任以保护委托人利益。
3、将公司股份代持的情况作为公司章程或出资人协议的附件,把隐名股东持股及委托持股的情况进行公开,使公司所有股东都知情。受托人处置委托人的股权会受到其他股东的监督,发生争议时也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我听我的朋友说环杉众筹系统安全性很有保障,你可以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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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浅谈众筹融资模式的缺点有哪些
通过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无论是项目的支持者,还是项目的发起者,众筹平台都为其提供了一个较低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了投融资的难度和成本。但是相比众筹的优点,众筹的缺点也是十分明显。
受相关法律环境的限制,众筹网站上的所有项目不能以股权、债券、分红或是利息等金融形式作为回报,项目发起者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必须是以其相应的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否则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众筹模式较多,如奖励制众筹、募捐制众筹、股权制众筹、借贷制众筹,每一类型下又有多种类型的产品。但正是由于这诸多的经营内容,使得众筹领域尚无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其产品多属非标产品,故不能像P2P经营资金这种标准化产品一样可以实现规模化扩张,定价机制也难以清晰明确,也阻碍了众筹模式的扩张发展。
❹ 众筹模式融资的优缺点
首先你要搞清楚众筹的特点,就如之前听互联网众筹平台『爱就投』董事长徐文伟先生所言,众筹不止要筹资金,更重要的是筹资源,就比如在『爱就投』上有一个竹制品的项目,由于管理的问题,已经面临倒闭了,但是在爱就投众筹时候的一个投资人很看好项目,不但追加了投资,还全职加入到这家企业中,做了这个企业的ceo,这就是众筹所带来的好处,这个项目在爱就投上还能找到,
❺ 股权众筹平台都有哪些安全风险
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 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
股权众筹与其他类型的众筹的一个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其属于一项投资活动,而投资往往存在一定风险。特别是由于股权众筹投资金额大、投资与回报周期长、投资成功率低,这就使得股权众筹投资往往面临着较大风险。考虑到股权众筹具有的诸多不确定性,再加上小股权益缺乏相应保障,我国股权众筹模式在当前存在明显“尴尬”。
2. 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
尽管国内股权众筹平台普遍采用了“领投+跟投”的模式,但是人人天使小编认为,虽然师从来自AngelList的先进经验,但很多只是徒有其表,并未学到其中的精髓。在“领投+跟投”模式下,跟投人由于经验与认知的不足,就成为最为投资活动中弱势的一方,对领投人亦步亦趋,从而丧失了自己的价值判断,也不利于市场合格投资人的培养。
3. 市场规模尚待开发
在我国,股权众筹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当下发展的火热极易使项目方、投资人对市场估值过高,从而可能导致众筹融资失败。特别是对消费类店铺股权众筹项目,必然充分考虑到当地市场环境的具体情况,并加强对市场的调研。与此同时,还要考虑到当地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4. 我国互联网金融基础仍显薄弱
不得不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仍显薄弱,特别是股权众筹,用户规模极为有限,投资人认知与经验严重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盲目跟风、推进高风险的股权众筹,可能会造成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甚至会削弱这一模式的普惠价值。
❻ 众筹的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众筹,顾名思义就是向大众筹集资金,这种模式主要是初创企业或者新项目通过因特网将自己的创意或设计展示给普通大众,吸引大众的眼球并争取能够获得大众的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的股权众筹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领投+跟投”和“无领投”。“领投”顾名思义就是由具有一定该领域业务经验和风险防控能力的投资人带领大家一起投资,他们需要事先对项目进行考察并向大家介绍项目的相关内容,传授自己积累的投资经验,同时有些项目中有获得该项目奖励或跟投人利益分成的权利。
而“无跟头人”的模式中各个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相同,并没有领投人进行经验介绍,一切均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或者投资经验进行收益和风险的管控,因此在实际的投资中这种模式的投资人大多是有经验的投资人或者天使投资机构等。
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持续推荐征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一方面,要加强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因特网金融企业依法建立信用档案,并尽可能将其纳入央行征信系统,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并加强信用记录的共享,有效化解风险信息的不对称并强化对守信者的激励和失信者的约束。
另一方面,要加快鼓励专业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类似于美国的FICO等)的快速发展,准确得揭示因特网金融服务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以及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等级和偿债能力,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
❼ 众筹融资的模式是什么
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众筹模式呈现方式大致分为4种:
第一, 债权众筹:以承诺偿还本金和利息为回报方式,利用社交工具,发型债券的模式。如p2p的平台(人人贷)。
第二, 股权众筹,以股权和股权收益为回报的众筹。适用于初创小型公司,可以利用众筹平台做融资,从而让更多人参与,支持他创立公司。
第三, 回报式众筹。简单来讲就是你出资,我给你一种回报。是目前比较多,适合更多众筹项目的一种模式。包括很多细分。①凭证式众筹(出钱,兑换凭证);②产品式众筹(产品还处于筹备阶段,预计会多久上市,后期会以后来生产出来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回报。如:点名时间);③置换式众筹(出钱换服务。黑马运动会就算是置换式众筹);
第四, 捐赠式众筹(无偿捐助、公益类型的)。
投资者进行无偿的捐赠的一种公益性的众筹方式。所积累的资金也称为善款,以备以后国家或者公益上来用,所以基本上公益使用这种捐赠式众筹类型的比较多,而对于企业和商业来说却是极少的类型。
❽ 众筹融资模式的优缺点有哪些
众筹模式的优点
作为一种新投融资模式,众筹具有四大显著优点,在此结合“纸”钱包ONEDAY项目,对这四大优点进行分析。
(1)门槛低
从项目的发起来看,相比其他融资渠道,众筹基本没有或者只有很低的要求,只要是有想法、有创造能力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发起筹资。
(2)多样化
众筹的方向具有多样性,在国内的众筹网站上的项目类别包括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
(3)草根性
项目的支持者通常是普通的民众,而非专业的公司、企业或是风险投资人。
(4)创新性
众筹的参与者发起的众筹项目大多非常有活力而且有很强的创新性。众筹的本质就在于项目获得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支持,这样才能从支持者那里筹集到所需资金。而获得更多人的支持,项目往往就必须有创新性、有活力、有可执行性。
2. 众筹模式的缺点
通过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无论是项目的支持者,还是项目的发起者,众筹平台都为其提供了一个较低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了投融资的难度和成本。但是相比众筹的优点,众筹的缺点也是十分明显。
首先,受相关法律环境的限制,众筹网站上的所有项目不能以股权、债券、分红或是利息等金融形式作为回报,项目发起者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必须是以其相应的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否则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另外,众筹模式较多,如奖励制众筹、募捐制众筹、股权制众筹、借贷制众筹,每一类型下又有多种类型的产品。但正是由于这诸多的经营内容,使得众筹领域尚无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其产品多属非标产品,故不能像P2P经营资金这种标准化产品一样可以实现规模化扩张,定价机制也难以清晰明确,也阻碍了众筹模式的扩张发展。
不论是优点还是缺点,何时能走出一条扬长避短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众筹之路,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已经悄无声息地走在这条路上,而且这条路将会越走越宽。
(8)众筹融资模式的风险监控扩展阅读:
众筹特征
1、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想法有创造能力都可以发起项目。
2、多样性:众筹的方向具有多样性,在国内的众筹网站上的项目类别包括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
3、依靠大众力量:支持者通常是普通的草根民众,而非公司、企业或是风险投资人。
4、注重创意:发起人必须先将自己的创意(设计图、成品、策划等)达到可展示的程度,才能通过平台的审核,而不单单是一个概念或者一个点子,要有可操作性。
规则
1、筹资项目必须在发起人预设的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
2、在设定天数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项目即成功,发起人可获得资金;筹资项目完成后,支持者将得到发起人预先承诺的回报,回报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服务,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支持者。
3、众筹不是捐款,支持者的所有支持一定要设有相应的回报。
众筹最初是艰难奋斗的艺术家们为创作筹措资金的一个手段,现已演变成初创企业和个人为自己的项目争取资金的一个渠道。众筹网站使任何有创意的人都能够向几乎完全陌生的人筹集资金,消除了从传统投资者和机构融资的许多障碍。
众筹的兴起源于美国网站kickstarter,该网站通过搭建网络平台面对公众筹资,让有创造力的人可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以便使他们的梦想有可能实现。这种模式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的融资模式,每一位普通人都可以通过该种众筹模式获得从事某项创作或活动的资金,使得融资的来源者不再局限于风投等机构,而可以来源于大众。在欧美逐渐成熟并推广至亚洲、中南美洲、非洲等开发中地区。
国内众筹与国外众筹最大的差别在支持者的保护措施上,国外项目成功了,马上会给项目发钱去执行。国内为了保护支持者,把它分成了两个阶段,会先付50%的资金去启动项目,项目完成后,确定支持者都已经收到回报,才会把剩下的钱交给发起人。截至2014年7月,国内有分属于股权众筹、奖励型众筹、捐赠性众筹等不同形式的平台数十家不等。
❾ 众筹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法律风险与经营风险。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股权众筹不仅存在行政违法违规的合规性问题,并且还存在可能触及刑事犯罪的法律风险。同时,除却这些法律上的风险之外,股权众筹自身发展过程中也会集聚一些不可不防的潜在风险。
透明度与信息披露水平待提升;
退出机制待完善;
从目前现有实践来看,股权众筹行业缺乏比较好的退出机制。并且,股权众筹融资主体大都是初创型企业,它们不希望投资者在短期内将股权转让,它们需要的更多是能够长期投资的战略投资者。然而许多投资者都希望能在短期内获得收益,所以就出现了在股权众筹中融资和投资双方的矛盾。流动性不强也许会成为今后制约股权众筹发展的因素之一,也使股权众筹发展中面临较大的退出风险。
参考资料:http://www.zczj.com/news/2016-06-24/content_7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