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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直接融资发展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26 02:37:05

㈠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是如何划分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有何好处

间接融资方式和直接融资方式 (一)融资方式 1、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含义: (1)直接融资: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买这些凭证向赤字部门提供资金(直接证券)。 (2)间接融资: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出售间接证券融入资金,盈余部门则买入间接证券。作为供给者,买进赤字部门的直接债券融出资金,而赤字部门则卖出直接证券,融入资金。 2、二者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1)都是资金的融通活动。(2)相互渗透、相互支持。 区别:(1)金融机构所起的作用不同: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核心中介机构。资金赢余者——银行——资金短缺者。在直接融资方式中,以证券公司为核心。资金赢余者——证券公司甲=证券公司乙——资金短缺者。 (2)特点不同:间接融资比直接融资的风险小、成本低、流动性好等优点 3、二者的优缺点比较:(1)间接融资的优缺点:优点:(1)社会安全性较强;(2)授信额度可以使企业的流动资金需要及时方便地获得解决;(3)保密性较强。 缺点:(1)社会资金运行和资源配置的效率较多地依赖于金融机构的素质; (2)监管和控制比较严格和保守,对新兴产业、高风险项目的融资要求一般难以及时、足量满足。 (2)直接融资的优缺点: 优点:(1)筹资规模和风险度可以不受金融中介机构资产规模及风险管理的约束; (2)具有较强的公开性; (3)受公平原则的约束,有助于市场竞争,资源优化配置。 缺点:(1)直接凭自己的资信度筹资,风险度较大; (2)一般逐次进行,缺乏管理的灵活性;(3)公开性的要求,有时与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需求相冲突。 (二)金融证券化对融资方式及其结构的影响: 1、金融证券化:指把银行贷款和其他资产转换成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有价证券,即资产证券化。 2、资产证券化的背景: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和业务创新。 3、资产证券化的最初形式是将期限和利率大致相同的同质住宅抵押贷款等金融资产集聚成一个集合基金,然后发行以集合基金直接担保的抵押担保证券。 4、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意义: (1)资产证券化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加速了资金周转,增加了收益; (2)资产证券化使间接融资方式和直接融资方式变得界限模糊,使银行贷款证券化后的持有人与抵押资产有了直接联系; (3)资产证券化还将银行借贷市场与证券市场、抵押市场、资产管理市场等有机的连接起来,对金融市场各个局部和整体的深化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资产证券化也刺激了投资银行在发展国内业务的同时, 企业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充当信用媒介获取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方式. 1.间接融资特点: (1)贷款条件高.需要较硬的抵押条件(土地证,固定资产). (2)审批程序复杂.国有银行正在改制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嫌贫爱富"是其经营理念,对贷款的风险控制正成为终身责任制,导致许多银行"惜贷"现象较严重. (3)融资风险大.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必然导致企业变卖资产以至破产,企业难以借助改善 融资结构分散风险和转移风险负担. (4)融资成本刚性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使金融成本"钉死"在银行贷款利息上,企业金融成本的高低主要取决于银行调整利率政策,特别在银行紧缩银根,利率提高的情况下,就会使企业的融资成本刚性上涨. (5)资金使用受限制.通常银行为了保证银行贷款的及时归还,对贷款用途有明确的规定.如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使企业难以灵活运用资金. (6)难以享受银行的国民待遇.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扶持具有政治风险.银行中长期贷款主要支持产品有市场,效益好有还款能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对中小企业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

㈡ 我国如何提高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协调发展的金融市场

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我国总体 金融结构仍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资本市场制度尚不完善, 直接融资占比仍然偏低,宏观杠杆率高企的同时经济金融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十三五”时期,应着力加强多层次 资本市场投资功能,优化企业债务和股本融资结构,使直接 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显著提高。预计从2014年到 2020年,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将从 17. 2%提高到25%左右,债券市场余额占GDP比例将提高 到100%左右。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以充分 信息披露为核心,减少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资质的实质 性审核和价值判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市制度,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完善多 层次股权融资市场,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发展债券市场,形成包括场外、场内市场的分层有序、品种齐 全、功能互补、规则统一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㈢ 直接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关于融资的方案,我可以举出很多种方式,但是对于创业公司来说,不管什么方式,归根到底就是两种模式: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关键点就在以什么样的代价和什么样的方式引进资金而已。

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通俗点说,就是让人投资入股,公司出让的是股权获得资金。

找股权融资,大致有这么几种渠道:

(1)身边的亲朋好友投资

身边的人对创业者是最为了解的,如果他们对创业者及其创业项目认可,投资参股的可能性要大于外部投资人。

(2)找投资机构

项目初创阶段可以找天使投资人、后面可以找VC,再到后面找PE;

(3)政府创业扶持基金

当地政府会设立创业引导或扶持基金,创业者可以根据要求进行申请。

债权融资
初创企业对于银行等机构来说,并非是良好的贷款发放对象,所以在贷款支持的额度方面较低。

(1)银行信用贷款

银行可以根据创业公司的纳税记录进行授信发放信用贷款(初创公司不一定用得上)。

也可以根据核心创始人的个人资信情况发放信用贷款。

(2)担保贷款

各地政府机构出于对当地中小企业的扶持,也会提供担保,进而拿到贷款。

(3)抵押贷款

创业公司如果有合适的资产也可以用于申请抵押贷款,不一定是有形资产,像专利技术这些无形资产如果可评估的话也是被认可的。

(4)民间借贷

金融机构行不通的话,可以找民间借贷渠道,但是建议利率不要过高,不然是创业企业无法承担的。

㈣ 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及具体处理方式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颁布实施,在为房地产投资过热现象降温的同时,也使资金密集型房地产业产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机感和焦虑感。国家信贷新政策下,房地产业如何冲破融资困境,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本文就这一话题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一)融资规模持续增长
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业每年的资金来源总量不断上涨,2001~2005年短短4年里,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量上涨了1.8倍(参见表1-1)。
(二)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要渠道
仅以上表2001年数据为例。2001年房地产业资金来源总计7696亿元,其中:国内贷款1692亿元,占21.99%;自筹资金2184亿元,占28.38%;其他资金来源3671亿元,占47.69%。可见,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总计占总资金来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态势,看起来比较合理。但是经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自筹资金中只有55%左右为自有资金,30%~40%为企业从银行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其余为各种施工企业垫款或材料商垫款;其他资金来源中,80%以上为个人购房者交付的各种定金及预收款。这样总计起来,有60%~70%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信贷的支持(部分企业甚至达到70%~80%)。
(三)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在房地产金融中所占比例小
2002年以前国家对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控制得非常严格,截至2005年末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只有80家,仅占全部上市公司总量的2%,占全部房地产企业总量的0.16%。依据表1-1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来呈现快速下滑的趋势,平均只占0.001%左右。
(四)房地产资金信托活跃
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全国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信托业务。2004年我国房地产信托业继续以较高速度增长,直到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颁发212号文件——《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212号文),对信托融资进行严格限制,给我国刚刚有所起色的房地产信托业又上了一道“紧箍咒”。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从上面对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来源中有60%~70%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只有少数企业的自有资金能达到目前35%的银行贷款要求,相当部分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10%。这种高负债的财务结构,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不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二)银行体系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
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银行对外投资讲求的是风险与收益的对等性。而我国目前银行业从房地产业获得的仅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担的却是整个房地产业高负债的财务结构所导致的行业风险,风险和收益处于极度的不对等状态,再加上各种违规贷款的存在,整个房地产金融面临巨大风险,不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
(三)缺乏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就房地产体系而言,目前我国仍没有形成多层次的丰富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专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障机构缺位严重;缺乏规模化、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缺乏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等等。
(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是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于制订。
(五)房地产企业融资瓶颈亟待突破
为防范整个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央行于2003年6月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链条中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施工企业垫资、自有资金比例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使房地产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资金瓶颈,房地产信贷新政下如何融资成为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必须尽快解决好的关键问题。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分析
(一)发展多元化直接融资
银行贷款融资是典型的间接融资,具有短期性特征,到期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也较大。因此应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除适度放宽股票融资政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产债券市场以外,还可以发展市场化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1.大力培育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
房地产信托是信托金融工具在房地产业中的应用。目前我国房地产信托基本上参照银行贷款的有关条款执行,很大程度上是银行贷款的变种,但信托公司在委托贷款方面的监控、管理、经营能力和经验可能不如银行,因而很难起到有效的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作用。此外,我国目前真正意义上的信托投资机构并不多,且绝大多数在房地产信托融资方面并无良好建树。因此,一方面应建立和培养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投资机构,另一方面应在加强对房地产信托监管的同时,通过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规范和发展信托融资方式,使之成为房地产业融资的一条主要通道。
2.培育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就是将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抵押贷款证券(主要以抵押贷款作为担保的债券),并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以达到融通资金和把抵押贷款风险分散给市场众多投资者的目的。二级市场(个人房贷市场)的运作不仅使得一级市场(开发贷款市场)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极大地增强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有效实现了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的目标,同时也为证券市场提供了一种具有较高信誉的中长期投资工具。在美国,经过联邦金融中介机构担保过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金融产品,具有类似于政府债券的信誉。而且由于二级市场产品相对于政府债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受到保险、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投资者的欢迎。目前,我国的房贷证券化试点已进入方案设计阶段,各地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
3.建立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以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发展,加速银行资金周转,降低银行金融风险。
4.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制度配套措施
规范各种融资行为并加强监督管理,以防止在降低银行风险的同时产生新的隐患,引发新的金融风险。如对房地产证券化给予明确的法律依据;加快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等等。
(二)进一步完善间接融资
我国是一个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国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银行间接融资仍然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因此,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银行间接融资渠道,更好地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服务。
1.推进间接融资形式多样化
目前虽然各大银行在个人按揭贷款方面创新不断,但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上缺乏创新。建议银行业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现状,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贷服务,如建立一种将中外银行、担保机构有效结合,为企业提供贷款的融资方式,具体可采取的模式,如: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企业;中资银行+担保企业甲+担保企业乙,等等,为企业提供各种担保和抵押贷款。
2.创新变直接融资为间接融资的方式
直接融资虽然形式多样,但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来说真正能用上的方式却不多,相反,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这种最为普通的间接融资方式是多数开发企业比较容易接受和实现的融资方式。建议更多的开发企业积极尝试探索将直接融资转化为间接融资的新融资途径。
(三)探索建立组合式融资模式
组合式融资就是将各种融资方式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进行有效合理的组合,使其不但能够满足房地产企业发展,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例如,在成立初期采取自有资金+吸收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吸收新的投资者进入,成立项目合资公司,实行利润分成,进行原始资本积累;在成长期采取银行信贷+商业信用或吸收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在成熟期采取信托融资+国外投资基金合作;在衰退期适当收缩投资规模或吸收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或投资机构的加盟。

㈤ 银行直接融资一般的流程有哪些

基本上有两种,有抵押和无抵押,看您具体使用那种了抵押物通常包括有价证券,房产,收藏品等,无抵押的一般是信用贷款,这个需要提供您的收入证明或者公积金缴纳清单,我目前就知道这两种方式。

㈥ 融资的途径和技巧有哪些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
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
间接融资
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
具体的企业融资途径:
方略一:无形资产抵质押
拥有专利权,著作权的中小企业可尝试以此财产权为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
方略二:动产托管
对于大量生产型和贸易型企业而言,由于没有合适的不动产作抵押物,可请社会资产评估,托管公司托管的办法获取银行贷款.
方略三:互助担保联盟
中小企业互助担保联盟重点解决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担保和反担保问题。.它的优点是一次评估信用,较长时间享用.质量和规模相近的企业互保,节约了担保费用、降低了融资成本。
方略四:生产用设备按揭贷款
由保险公司介入企业融资的新形式.其主要形式是生产用机械设备按揭。为新置和更新设备的中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档次和竞争力提供了一条融资通道.
方略五: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典当融资手续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要便捷许多,不问贷款用途,钱使用起来十分自由。
方略六:银行创新品种
目前银行创新融资品种琳琅满目,如抵押贷款方面有国债外汇存单作为质押物的贷款,有标准仓库质押贷款;在贸易融资方面、有买方信贷、打包贷款、保函,保理,福费廷等品种。
方略七:风险投资
目前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如雨后春笋般进入中国,为许多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㈦ 直接融资的发展现状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要继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金融体系的弹性。尚福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通过政策引导,使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更好的可持续性,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不管是在证监会,还是在银监会,
都坚持这个观点,
继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尚福林在参加新华社建社80周年纪念大会间隙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说,只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才能增加金融体系的弹性,减少风险隐患。
2011年5月,时任证监会主席的尚福林在出席信托网金融论坛时指出,这几年,直接融资比重上升是比较快的,但总体来看仍然偏低,使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这样既不利于银行的有效管理,也不利于平衡资产负债水平。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将是未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之一。“十二五”规划纲要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一章中,提出“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2011年5月7日,尚福林在接受利得财富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尚福林表示,银监会在机构准入、资本补充、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在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不能收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以此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银监会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致力于引导银行业提升金融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水平。银监会在差异化监管方面迈出新步伐。
2011年5月底,银监会印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又称“银十条”),从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指标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的监管政策,积极推动银行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10月下旬,银监会在“银十条”基础上出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要求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在机构准入、资本补充、资本占用、不良贷款容忍度和贷款收费等方面,对银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
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微小企业贷款余额达14.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8%。

㈧ 为什么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有

直接融资是复没有金融中介机制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资金盈余机构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机构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机构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机构使用。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其好处如下:

  1. 供需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

  2. 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

  3. 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

当然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多;流通性较间接融资的要弱,兑现能力较低;风险大。

㈨ 直接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直接融资的方式】
一、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产生于企业与企业的商品交易过程中,主要通过提供商品或货币的商业信用以实现资金融通,商品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货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货币商业信用如预付订金、预付货款等。伴随着商业信用的发展,现今出现了商业票据,用以作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二、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主要形式有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国库券、公债)来筹措资金,这类方式筹措的资金形成国家财政的债务收入,但是它属于一种借贷行为,具有偿还和付息的基本特征。
三、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亦称信贷消费,是指金融机构、企业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方式,主要形式有住房贷款、车贷及创业贷款等。目前,受政策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有所缩紧,申请办理会相对严格。在寻求银行贷款未果的情况下,企业不妨也可尝试通过拥有正式金融牌照的企业进行融资申请,如要申请车贷可通过汽车融资租赁公司。
四、民间个人信用
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习惯上称为民间信用或者民间借贷,主要形式有常见的高利贷或老鼠会等。企业若非资质过差且急需用钱,不建议寻求民间借贷 ,因为一般民间借贷的利息会相对以上三种融资渠道来得高,有的甚至高达四分以上。
总之,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若想通过融资获取运营资金可考虑以上四类方式,不过究竟选择哪样,企业要在申请资质、放款速度要求、利息成本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后再进行选择,避免出现得不偿失的融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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