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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往來收入

發布時間:2021-06-19 00:23:29

① 銀行的金融企業往來收入、中間業務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嗎請寫的詳細些。

迦納營業稅和所得稅

② 怎麼樣加強同業業務管理,增加金融機構往來收入

正確答案:C 解析:同業借款業務期限按照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借款期限的有關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但最長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年。

③ 金融機構往來的規定

1.金融機構復從事再貼現、轉貼現業務取製得的收入,屬於金融機構往來,暫不徵收營業稅。(財稅字〔1997〕45號)
2.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是指金融機構之間相互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往來利息收入不征營業稅。(國稅發〔2002〕9號;財稅字〔2000〕191號)

④ 為什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各地要高度重視營改增試點工作,切實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周密安排,明確責任,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做好試點前的各項准備以及試點過程中的監測分析和宣傳解釋等工作,確保改革的平穩、有序、順利進行。遇到問題請及時向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反映。

(4)金融機構往來收入擴展閱讀:

免徵增值稅要求規定:

1、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銷售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3、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⑤ 金融業的營業收入包括哪些

金融業的營業收入包括金融企業往來收入、貼現利息收入、證券自營差價收入、利息收入、保費收入、證券發行差價收入、買入返售證券收入、手續費收入等。
其中:1、金融企業往來收入是金融企業與其他金融機構往來而發生的利息收入。即指在同一銀行系統內部的聯行之間以及與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往來所發生的利息收入、存貸款利差補貼收入等。
2、手續費收入,是指金融企業進行各項業務收取的手續費收入。指銀行、信用社辦理結算業務、代理融通、委託貸款、代理發行各種類債券、股票、代辦保險、代辦中間業務等項業務獲得的手續費收入。

⑥ 會計中屬於金融企業營業收入的有哪些

主要包括金融企業往來收入、貼現利息收入、證券自營差價收入、利息收入、保費收入、證券發行差價收入、買入返售證券收入、手續費收入等。
1、金融企業往來收入是金融企業與其他金融機構往來而發生的利息收入。即指在同一銀行系統內部的聯行之間以及與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往來所發生的利息收入、存貸款利差補貼收入等。
2、手續費收入,是指金融企業進行各項業務收取的手續費收入。指銀行、信用社辦理結算業務、代理融通、委託貸款、代理發行各種類債券、股票、代辦保險、代辦中間業務等項業務獲得的手續費收入。在會計科目中,本科目為金融企業共用。

⑦ 金融機構哪些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可以包括存放同業的存款利息,也就是某銀行存放在別的銀行的存款生成的利息;還有同業拆借產生的利息費用。

⑧ 金融機構開展哪些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70號)規定:「一、金融機構開展下列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十三)項所稱的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一)同業存款。
同業存款,是指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同業資金存入與存出業務,其中資金存入方僅為具有吸收存款資格的金融機構。
(二)同業借款。
同業借款,是指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開展的同業資金借出和借入業務。此條款所稱「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主要是指農村信用社之間以及在金融機構營業執照列示的業務范圍中有反映為「向金融機構借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三)同業代付。
同業代付,是指商業銀行(受託方)接受金融機構(委託方)的委託向企業客戶付款,委託方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代付款項本息的資金融通行為。
(四)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
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購方)將債券等金融商品賣給債券購買方(逆回購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正回購方再以約定價格從逆回購方買回相等數量同種債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為。
(五)持有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六)同業存單。
同業存單,是指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市場上發行的記賬式定期存款憑證。
......五、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⑨ 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收入是否屬於營業收入

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收入當然屬於營業收入,至於作為計提費用基礎是由有關文件規定規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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