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岸服務外包和金融服務外包分別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離岸外包是指轉移方與為其提供服務的承接方來自不同國家,外包工作垮境完成;
迄今為止,離岸服務外包經歷過三個發展階段。
離岸服務外包的第一階段發生在1980-90年代早期。美國為領頭羊,英國緊隨其後。企業最初進行服務外包的目的是為了尋求降低成本。第一階段的服務外包管理與發展受限於工具與帶寬。新融資工具的出現:PFI/PPP(私人融資計劃」,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 (PPP模式: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全球資金市場的開放與流動。
離岸服務外包第二階段,服務外包發展波及西歐。國家之間的協議。呼叫中心的興起與發展。WTO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的轉變,允許ITO/BPO於製造業、商品流通的增加等。
離岸服務外包第三階段,服務外包發展在歐洲市場上得到延伸,涉及波蘭、捷克、匈牙利等國家。歐洲的統一稅制開始施行於愛爾蘭、斯洛維尼亞等國,後增加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直接導致了印度、中國及其他離岸外包國家改善政策環境,改善帶寬等吸引服務外包的基礎設施環境。
金融外包是指金融企業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可以是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外包可以是將某項業務(或業務的一部分)從金融企業轉交給服務商操作,或由服務商進一步轉移給另一服務商(即「轉包」)。
金融外包始於二十世紀70年代的歐美,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和存儲記錄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領域,涉及整個IT行業。據統計2005年整個IT行業的支出中有45%為外包支出。近年來,盡管與IT相關的外包仍佔到全球外包業務的三分之二左右。
但在金融外包領域,隨著離岸外包和整個經營過程外包BPO(bussiness-process outsourcing)業務的崛起,外包安排的日漸復雜,金融企業從外包中獲得的利益大大提高,金融外包也成為國際外包市場的主流。
隨著我國金融領域開放程度的不斷加大,競爭的日益激烈,國內金融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站穩腳根,必須了解國際金融外包動態,借鑒國外金融外包的經驗,把現有的資源集中到核心業務上去,形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⑵ 我國金融服務外包業 如何搶占未來制高點
我國國際服務外包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也將金融服務外包業作為鞏固提升的優勢領域加快發展,並提出要在擴大現有行業優勢的基礎上,不斷向高端服務拓展,提高我國金融服務專業化、標准化和國際化水平。本文根據國際、國內金融服務外包業發展的態勢,對如何加快我國金融服務外包業發展談幾點建議。 全球金融服務外包的發展態勢 金融服務外包最早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當時發達國家一些金融公司為節約成本,將列印及記錄等業務外包。20世紀90年代後,金融服務外包進入飛速發展時期,外包業務擴展到IT部門及人力資源等更多領域。近年來,發達國家出現了新一輪的金融服務外包浪潮,在所有行業中,金融業外包規模已經僅排在製造業之後位居第二,覆蓋了銀行、保險、證券、投資等各類金融機構以及各種規模的金融機構。目前,全球金融服務外包呈現出以下的發展態勢: 第一,金融服務外包規模持續迅猛增長。以軟體及信息服務為代表的現代服務業正以空前的速度實現跨國界轉移,專業化服務出現全球化的發展趨勢,尤其是金融後台服務行業正進入高速成長期。金融機構在全球IT技術的發展、成本壓力以及自身安全要求和轉移風險等因素的驅動下,通過將前、後台業務分離,將金融後台服務包括金融數據處理、金融服務軟體及系統研發、金融災難備份、清算中心、銀行卡業務等外包來提高效率,更專注於核心業務,增強其在全球金融領域中的競爭力。 第二,金融服務外包的內容逐漸深化。金融服務外包起步於金融ITO,成長壯大於金融BPO,而發展趨勢將是金融KPO。以前的金融服務外包主要是IT業務的外包,包括提供桌面協助、大型數據系統或網路的連接等服務。近年來,許多大型銀行競相將其操作管理中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業務派送到海外,離岸外包業務從一般IT服務擴展到金融服務領域,外包的商業模式也從一般軟體配套服務進入了運營操作過程承包。目前,外包市場逐步向縱深即KPO發展,一些專、精特定業務的外包商目前很受歡迎。近年來,這些提供特殊專、精功能的外包商為了保持其競爭力而不斷加大外包業務的深度,正在大力開拓專家型外包業務,並配以高科技的智能應用,創造出新的知識資本,大力降低成本。 第三,離岸金融服務外包趨勢不斷擴大。由於行業競爭的加劇,各公司的利潤率不斷下降,同時客戶提出更高要求的服務,推動了各金融服務公司在不斷降低成本的同時提高服務品質。最初,歐美公司進行離岸外包是充分利用全球的勞動力差價進行勞動力套利,發展中國家低廉的勞動力降低了公司成本,使公司在競爭中獲得成本優勢。許多跨國公司試圖通過建立離岸交易及服務中心來提高本機構整體效率。金融機構除將業務外包給服務商外,也會把一些業務交由海外附屬機構來完成。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的統計顯示,2001年僅有10%不到的金融機構參與到離岸外包的行業,而到2006年這個比例已經達到了75%。據金融研究公司Tower Group的調查,一批世界超級金融機構,包括美國運通、GE Capital等都向海外大規模地外移了客戶呼叫中心與軟體開發業務。 第四,金融服務外包的全球格局初步形成。美國、歐盟、日本等國是主要的金融服務外包發包方,而印度、愛爾蘭等國是主要的接包方。美國公司占據全球離岸經營業務的70%。歐盟和日本占據剩餘的份額,其中英國在歐盟居於主導地位。科爾尼咨詢公司研究指出,從金融結構、商業環境和專業技術人才的獲取三個方面來考察離岸目的地國家,印度處於絕對領先地位,中國、馬來西亞、捷克等緊隨其後。目前,國際金融服務外包市場已經形成以印度市場為核心,同時包括菲律賓、馬來西亞等新興服務外包市場的整體格局。 中國金融服務外包發展現狀 全球金融服務外包的蓬勃發展為我國提供了兩大機遇:一是根據WTO協議,隨著我國銀行業的全面開放,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在華設立外包服務中心,我國有望成為繼印度之後又一個離岸金融服務外包中心,為國內金融服務外包商提供了發展機會;二是國內金融機構也將越來越多地借鑒國外同行的成功經驗,選擇合適的外包商,將非核心業務剝離,提高自身經營效率。但總體而言,目前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發展仍處在起步階段,發展潛力巨大。 第一,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發展迅速。我國的金融服務外包始於20世紀90年代的IT外包。1992年中國銀行成立的博科信息產業有限公司,1996年中國工商銀行成立的軟體開發中心,都專門為本行提供應用軟體的開發與維護。目前,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軟體開發、技術研究、支持推廣業務均外包給了隸屬於總行的軟體開發中心,其他中小商業銀行則多採用將信息技術服務外包給專業公司的做法。金融外包業務也在IT以外的其他領域快速推進,其中以信用卡和保險後援中心發展最快。隨著我國金融外包業務發展速度的加快以及發包主體范圍的逐漸擴展,其規模會越來越大。 第二,我國發展金融服務外包擁有競爭優勢。我國在承接金融外包業務方面具有以下競爭優勢:一是我國社會政治穩定,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投資環境良好,集聚了眾多金融服務外包機構。目前我國既有埃森哲、IBM等世界著名的BPO公司,也有如Infosys、塔塔等來自印度的公司。歐洲流程外包研究機構Morgan Chamber分析稱,中國銀行業的變革以及外資銀行的發展計劃,將給中國的BPO提供商帶來戰略性的機遇,我國將有機會同全球領先的銀行合作,分享銀行領域的專業知識和經驗,這種合作將會成為我國BPO走向世界的橋梁。二是我國擁有大批專業技術人才,人才儲量大。三是我國在人力資源、能源、基礎設施方面享有較大的成本優勢。四是我國擁有良好的基礎設施,特別是在電信、交通領域基礎設施堪稱一流。五是我國擁有廣大的國內市場,跨國公司紛紛在我國建立起客戶群,香港和上海正在成為整個亞洲的金融中心,以市場帶動的服務外包趨勢勢不可擋。六是我國在地理位置上處於亞洲的中心,經濟發達的日本和韓國都靠近我國,文化傳統相似,日、韓兩國企業發放金融外包業務一般首選我國。目前,上海、北京、深圳等金融發達城市以及鄰近上海的崑山已先後規劃建立了金融服務外包基地。北京、深圳、崑山也先後規劃建立了朝陽區金盞金融服務園區、羅湖金融配套服務中心和花橋國際商務城。可以預見,上海、北京、深圳、崑山將成為未來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發展的重要基地。 第三,我國金融服務外包市場還有待培育完善。目前,外資跨國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比較廣泛,涉及數據處理、IT服務、人力資源管理和部分操作性業務等,而中資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外包尚處在起步階段,部分國內金融機構開展了服務外包業務的嘗試,主要集中於信息技術相關業務、信用卡業務的外包。近幾年來,我國金融機構通過金融外包在有效利用外部資源、集中資源於自己的核心業務、縮短新業務或新產品推向市場的時間、降低成本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效果。然而,我國金融服務外包市場還很不完善:一是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規范的糾紛處理機制缺失,外包監控制度尚不成熟;二是外包服務商資格審查制度欠缺,質量信譽優異的外包服務商缺乏;三是外包業務范圍狹窄,目前國內金融服務外包主要集中於IT業,IT系統規模小的地方性商業銀行通過外包服務所能帶來的成本節約不具有吸引力。但從長遠發展趨勢看,隨著我國金融業開放程度的加深,國內金融行業的競爭將日趨激烈,國內金融機構也將更加關注自己的核心業務,對外包服務的需求將不斷擴大,而國內IT行業、技術和管理咨詢行業的迅速成長也會帶動外包服務的增長,伴隨著金融外包行業的成熟,專業化的金融服務外包商也將涌現出來,中國金融服務外包的市場需求和供給均會不斷擴大。 第四,我國承接國際金融服務外包仍需進一步努力。近年來,在全球金融服務外包市場體系中,中國正越來越受到世人的矚目,並被認為有機會成為繼印度之後的全球第二大金融服務外包中心。畢博管理咨詢公司彼得·郝勒維茨認為,到2015年中國和印度將成為全球金融服務外包業的中心。因為中、印兩國擁有大量受過良好培訓的外包業務人才,具有勞動力成本優勢,能提供滿足需求的產品和服務。同時,我國在綜合成本、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都比其他發展中國傢具有優勢,因此我國是發達國家金融服務外包的首要選擇。然而,相對於印度而言,我國在承接國際金融服務外包方面還存在差距,在全球金融服務外包市場中,印度是我國最主要的競爭對手,而且居於優勢地位。 加快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發展的建議 根據當前國際、國內金融服務外包發展態勢,並考慮到我國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的優、劣勢,要想擴大離岸金融服務外包業務和積極發展在岸金融服務外包業務,就要學習借鑒國際的經驗,積極拓展金融服務外包領域,進一步增強承接國際金融外包業務能力。 第一,要發揮比較優勢,擴大業務承接范圍。首先,積極發揮社會政治穩定、經濟發展健康、基礎設施完善、人力資源成本相對較低等優勢,提高自主創新和研發的能力,增強競爭優勢,爭取全球服務外包的核心業務的承接。分行業有計劃地選擇重點行業拓展外包領域,鼓勵企業利用自身的比較優勢積極參與外包市場,不僅要拓展信用等級評估、市場調研、後勤保障、計算機業務及系統的維護維修、人力資源管理、企業形象建設等通常業務,還要拓展新興業務及復雜程度較高的業務流程外包。發揮文化、地理優勢,從向韓國和日本金融機構提供IT服務外包逐漸擴展到服務領域,在細分市場的基礎上提供專、精式服務外包。其次,積極發展國內金融機構外包業務,在提高風險管理水平的基礎上,從IT相關業務、信用卡業務、人力資源管理、後勤保障服務,向金融數據處理和災備、客戶服務、財務和會計、營銷、研發設計等高端外包業務發展。 第二,加強對企業和人才培育,完善金融服務外包法律環境。針對我國金融服務外包存在的大型金融服務外包企業少、金融外包服務專業人才短缺、知識產權和信息安全保護還不夠完善等薄弱環節,加強企業和人才培育,完善知識產權和信息安全保護等法律環境建設,增強金融服務外包發展潛力。在對企業培育上,不僅要繼續引進國際知名金融服務外包公司,更要積極培育更多的本土型競爭力強的專業金融外包服務商;在對人才培育上,加大對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的專門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通過進行職業資格認證、培訓和招攬海外留學生回國創業等多渠道方式,培育大批高素質的金融服務專業人才,為我國金融服務外包業的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在完善知識產權和信息安全保護等法律環境建設上,研究制定保護知識產權和個人信息安全的國家法規和行業規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大力倡導企業誠實守信,保護客戶商業秘密,遵守國際通行的信息保護規則,在服務外包產業基地內設立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機構,加強軟體盜版等各類侵害知識產權行為的打擊,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第三,加快金融服務產業集群基地建設,發揮產業集群優勢。以上海、北京、深圳、崑山等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基地為重點,推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集群發展。
⑶ 金融服務外包的趨勢是什麼
盡管與IT相關的外包仍佔到全球外包業務的三分之二左右。但在金融服務外包領域,隨回著離岸外包答和整個經營過程外包BPO(bussiness-process outsourcing)業務的崛起,外包安排的日漸復雜,金融企業從外包中獲得的利益大大提高,金融外包也成為國際外包市場的主流。
⑷ 金融服務外包,信貸催收服務以及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服務合法嗎
貸款服務外包,屬於商業銀行服務外包中的一種。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內委員會《商業銀行外容包風險管理指引》第三條對「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定義:外包是指商業銀行將原本應由自身負責處理的某些實務委託給服務提供商進行處理的經營行為。服務提供商包括:獨立第三方,商業銀行或其所屬集團設立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的子公司、關聯公司或附屬機構。因此,包括貸款外包在內的銀行外包行為,在規章層面已經得到了中國銀監會的承認和支持。
從實例來看,以行業典型企業國內知名的江川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分類來看,在其接受銀行等金融機構委託,提供的全程貸款流程中、包括但不限於貸款營銷、調查、信用評級、評審、審查、擔保物評估、擔保登記、放款審查、台賬管理、貸後管理、催收清欠等貸款服務。
⑸ 當前我國服務外包存在哪些問題及解決問題的對策
20世紀90代經濟金融全球化、體化進程加快全球范圍內進行資源優化配置新輪際產業轉移發展迅猛其金融服務外包特別離岸外包其降低本、增加收益、提升質量、改進效能等重優勢際產業轉移重點領域金融服務貿易貢獻與俱增金融服務業位趨重要全球范圍看金融服務外包行業處於行業周期高速期並已際外包市場主流
我型金融服務外包企業支機構數量域布變化看論金融服務外包主業公司兼營金融服務外包企業;論岸外包主外包公司離岸外包主外包公司雖設立間普遍10網點鋪設速度較快僅內重點城市廣泛布點且發包集歐美韓等設立支機構或辦事處華拓數碼、東南融通、文思創新、軟通力等內沿海發達城市美、加拿、澳利亞本等都設支機構由見近我金融外包業務發展迅速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2014-2018金融外包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析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11底金融服務外包市場規模約120億元;2013金融服務外包市場規模約210億元左右預計未幾行業市場規模增率22%-30%2018我金融服務外包市場規模約795億元
由於金融外包監管等配套政策台間較短尚完善外包發展政策支持程度比較限外本土金融服務外包提供商由於存幾問題:①本土金融服務外包商營業規模普遍偏低;②本土金融服務外包商員規模普遍較;③本土金融服務外包行業集度較低;④本土金融服務外包行業利潤率較低;⑤本土金融服務提供商產業組織管理較熟;⑥跨金融機構型跨服務外包機構華設立外包機構普遍屬於"尋求市場"型服務投資導致我金融外包整體競爭力較低難際舞台展拳腳
前瞻產業研究院金融外包行業報告析認我金融外包行業發展借鑒印度經驗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才培養、稅收等面採取措施另外渠道建設、品牌建設、區域拓展等面採取同策略提升整體實力
總體說雖金融服務外包行業存定問題整體行情增速度快錯行業希望我答幫助您
⑹ 為什麼存在金融外包服務行業
降低成本 增強效率 比如銀行保安這塊就不用納入銀行工作員工體系。成本低。
理財產品的包銷,代銷就交給專業的代銷機構增加效率~~`
⑺ 金融服務外包的綜述
全球金融服務機構越來越多地將原先自行承擔的業務轉交外包服務商完成。監管當局進行的行業調研顯示,金融服務機構已將相當一部分的業務外包出去,外包的安排也日漸復雜。
金融服務機構通過外包,可以將風險管理及合規等職責轉交給不受監管且能進行離岸操作的服務商進行運作。
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服務機構如何能對所負責的業務及風險控制保持信心?如何能知道自己的業務是否遵循了監管要求?當監管當局質詢時,這些機構又怎樣能表明自己確實在按章辦事?
為回答上述問題並指導受監管的金融服務機構(受監管實體),聯合論壇成立了一個工作組為外包制訂高級指引原則。
本文對有關主要問題及風險做了詳細說明,並闡述了作為參考標準的高級原則。這些原則適用於銀行、保險及證券業。每個行業的國際委員會可根據這些原則制定更為詳細和有針對性的規定。 一個受監管實體的職能與業務可通過多種方式來執行,有關職能可拆分為產品製造、市場營銷、後台支持與分銷等。如果各種職能的實施地點不同,但仍由本實體內部的部門來負責,則此類情況就不屬於外包。該實體應在常規風險管理框架內防範有關風險。
當前更為復雜的外包安排不斷涌現。在每種安排中,無論服務商是否受到監管,但都要受到聯合論壇原則的約束。
各種行業及監管報告指出,外包涉及風險轉移及管理方面(多與跨境業務相關)的問題。各行業與監管當局認為,受監管實體越來越多地依賴外包業務,可能會影響到其管理風險及服從監管要求的能力。另外,監管當局還擔心:受監管實體採取適當措施管理風險及遵守監管要求的能力,可能因外包而難以有效向監管當局表明。
在外包業務引起的這些問題之一是對外包業務的過分依賴會嚴重影響到受監管實體的可持續性及其履行客戶責任的能力。
受監管實體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降低風險:制定全面與清晰的外包政策、建立有效風險監管流程、要求外包公司制定應急計劃、協商達成合理的外包合同、分析服務商的財務與基礎設施狀況。
監管當局能夠通過以下措施減少外包過程產生的問題:在評估單個公司時充分考慮業務外包情況、在分析系統風險時要考慮服務商的風險集中問題。
監管當局特別關心的一個問題是,受監管實體如何能保持強有力的公司治理。監管當局也擔憂業務外包會影響受監管實體履行監管義務。除非市場與監管當局的影響聯合起來形成有效的約束力量,否則隨著金融行業對外部服務商依賴程度的加深及IT技術的迅速發展,業務外包可能導致系統性問題。
⑻ 金融服務外包的發展沿革
金融外包盡管與IT相關的外包仍佔到全球外包業務的三分之二左右。但在金融外包領域,隨著離岸外包和整個經營過程外包BPO(bussiness-process outsourcing)業務的崛起,外包安排的日漸復雜,金融企業從外包中獲得的利益大大提高,金融外包也成為國際外包市場的主流。隨著我國金融領域開放程度的不斷加大,競爭的日益激烈,國內金融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站穩腳根,必須了解國際金融外包動態,借鑒國外金融外包的經驗,把現有的資源集中到核心業務上去,形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