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外包服務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可以辦理嗎
現在注冊公司是注冊資金認繳制。注冊公司的流程:
1、工商局核名稱 (一般3個工作日,重名的話時間不確定)
2、到工商局約號辦理營業執照 (7-10個工作日)
3、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3-5個工作日)
4、然後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3個工作日)
5、最後到銀行開立基本戶,人行批下來要最少5個工作日。
⑵ 做金融行業需要營業執照嗎
你這問題問的就不準確。
從個人角度說,做什麼事情都不需要營業執照,個人就沒有營業執照這回事。
從公司角度說,做任何行業,成立公司就要營業執照。做個體戶開店也要營業執照!跟什麼行業沒關系
⑶ 營業執照上,金融信息服務(除金融業務}和金融信息服務(除金融許可業務} 這這兩者有什麼區別求解釋
前者 只提供信息服務,不做任何業務,
後者 提供信息服務的基礎上,可以做一部分業務,需要金融許可證的業務不能做。
⑷ 開金融服務部辦營業執照需要什麼
工商執照!
⑸ 營業執照上有「電子商務(不得從事增值電信、金融業務)」是什麼意思 不能從事金融業務具體指那些
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
1、銀行業:在我國是指中國人民銀行,監管機構,自律組織,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2、保險業: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3、信託業: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其本來含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按照《信託法》第一章第一節對信託的定義,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4、證券業:證券業是為證券投資活動服務的專門行業。證券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依票面所載內容,取得相關權益的憑證。
所以,證券的本質是一種交易契約或合同,該契約或合同賦予合同持有人根據該合同的規定,對合同規定的標的採取相應的行為,並獲得相應的收益的權利。
5、租賃業:是以金融信貸和物資信貸相結合的方式提供信貸服務的經營業。一般的租賃活動,是出租人將自己擁有的物質資料按一定條件出租給他人使用,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按照規定交納租金。
一、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包括非法從事銀行類業務、非法從事證券類業務和非法從事保險類業務活動等。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規定:
1、非法從事銀行類業務活動
非法從事銀行類業務活動是指未經銀監會或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2、非法從事證券類業務活動
非法從事證券類業務活動是指未經證監會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3、非法從事保險類業務活動
非法從事保險類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保監會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非法集資是非法金融業務的一種,盡管非法集資的名義變化多樣,但其實質仍屬於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2、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3、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4、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⑹ 銀行的營業執照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么
營業執照
(副本)
注冊號
名稱
營業場所
經營范圍 許可經營項目:吸收公眾存款;辦理匯兌業務;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代理發行、兌付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代理買賣外匯;代理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特定業務;辦理協定存款;辦理個人存款證明服務;提供保管箱服務;辦理網上銀行業務;從事銀團貸款業務;辦理小額貸款業務;辦理基金代銷業務;辦理個人理財業務;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貼現;從事同業拆借;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一般經營項目:無***
成立日期
須知
《營業執照》是企業合法經營的憑證。
《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營業執照》正本應當置於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換領《營業執照》。
每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應當參加年度檢驗。
《營業執照》被吊銷後,不得開展經營活動。
辦理注銷登記,應當交回《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申明作廢,申請補領。
年度檢驗情況
某某市工商局某某年度年檢(章)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年度檢驗,不再另行通知。
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⑺ 這樣的營業執照從事金融行業是否違法
你好,從事金融業務需要取得銀監會的金融許可證的!沒有那個證從事金融行業都是違法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你!
⑻ 人人貸。營業執照上沒有金融服務的經營范圍。
最好還是不要相信網路信貸問題,弄不好容易,使你的信用受損。網路貸款還是不扣,嗯,如果實在缺錢可以跟親戚朋友借,或者是上正規的銀行貸款。
⑼ 銀行的營業執照上有什麼
執照內容包括了申請機構的名稱、組織、資本總額、成立日期、營業范圍、存立年限、存在地、董事、監察人等詳細信息。
部分內容解析:
營業范圍
吸收公眾存款;辦理匯兌業務;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代理發行、兌付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代理買賣外匯;代理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特定業務。
辦理協定存款;辦理個人存款證明服務;提供保管箱服務;辦理網上銀行業務;從事銀團貸款業務;辦理小額貸款業務;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貼現;從事同業拆借;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
成立日期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國啟用新版營業執照。經登記機關准予設立、變更登記以及補發營業執照的各類市場主體,頒發新版營業執照,之前存續的各類市場主體,可以繼續使用原版營業執照,也可以申請換發新版營業執照。
新版營業執照將印製國徽、邊框、標題(營業執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登記機關公章、年月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監制等內容,列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號碼、記載事項名稱及內容、二維碼等內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報提示語。
(9)營業執照上有金融服務的營業執照擴展閱讀:
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申請設立登記時須提交的文件、證件
1、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 職業證明(退、離休證明,退職證明,下崗職工證明〈復印件〉,失業人員出具社區管委會證明);
3、 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屬公有產權的出具產權單位證明,私有房產出具私有產權證〈復印件〉,出租的出具雙方租賃協議書及出租產權證〈復印件〉);
4、 個人合夥經營的,出具合夥協議書;
5、 有關技術行業證件:
6、 主要行業前置審批證件:
(1) 從事刻字、印刷業的,須經公安部門批准,並且取得《刻字業安全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
(2) 勞動就業證明(外來人口);
(3) 暫住證(外來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