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宅基地不可以抵押貸款,銀行抵押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信息或者足值易變現的抵押物,並且對房產也有嚴格的要求:有房產證能夠上市交易的大產權房才能辦理抵押貸款;
房屋抵押的申請條件:
1,房屋性質;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並且產權明晰20年以內
2,抵押人(年齡正常值18-65周歲)並且身體健全
3,抵押人徵信近24個月不得連累6
4,抵押人可以證明還款來源以及其他資產(大額定期存單,二套房產,股票,基金等)
5,實際用款用途明確
准備資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單身需開單身證明)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
3,家庭房產、車產權屬證件及復印件,其他資產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主要銀行賬戶近6至12個月對賬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5,工作單位收入證明
6,家庭民間借貸條等證明材料
7,評估報告
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
提交材料
簽署銀行文件
房屋評估
銀行審核通過
銀行放貸
抵押登記
按月還貸
⑵ 農村自建房能在工商銀行貸款嗎
農村的宅基地大多都屬於集體性質,不能抵押貸款。
另:給樓上的朋友補一下課,國有土地使用證以前是可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現在已經不行了。必須要《不動產權證》才能抵押。
⑶ 宅基地房屋能貸款嗎
不能。
集體土地證還不能用於貸款,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進一步擴大權能,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
根據《物權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權設定抵押。」這樣規定的主要理由在於:
1、此種規定能夠抑制佔用農地建房,從而實現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
2、能夠維護農民的基本生存條件。宅基地使用權是為了保障農民基本生活居住條件而無償或者以非常低廉的價格批給農民用於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限制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經發包方同意,並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並沒有明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則明確規定,除買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農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是不允許抵押的。
(3)工行宅基地貸款擴展閱讀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的這些。
⑷ 宅基地可以進行抵押進行貸款嗎
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限制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經發包方同意,並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並沒有明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則明確規定,除買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農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是不允許抵押的。
但是土地管理法修改已經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並於2009年和2010年連續兩年列入立法計劃。國土資源部已於2009年6月將修訂草案送審稿報送國務院審議。國土資源部提出,代表議案提出的關於征地制度、土地儲備制度、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土地執法監察、宅基地使用權抵押和流轉、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等意見已經在修改過程中進行了研究和採納。
2010年5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198號)要求,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業務。在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程度高的地區,金融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當地黨委和政府組織推動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農房用地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和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下,探索開展相應的抵押貸款試點,豐富「三農」貸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之後各地省、市、縣級的人民政府進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實踐,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在國家法律沒有完全修改之前,已經積累了不少經驗。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⑸ 宅基地如何貸款
可以公積金貸款
⑹ 宅基地本可以向銀行貸款嗎
宅基證不可以辦貸款,辦理銀行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信息,宅基證不符合銀行辦理貸款的條件,需要收入證明、住址證明、徵信信息等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3)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⑺ 宅基地怎麼做房產證。宅基地能抵押貸款嗎
農民對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權,對宅基地享有的是使用權。因此談論房產和宅基地是否能抵押,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能否抵押。
由於農民對房屋享有所有權,可以處置自己的房屋,因此房產可以抵押。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轉讓。但是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宅基地只能隨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轉讓。即當房屋所有權因出賣、互易、贈予、繼承而轉移時,該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隨房屋所有權一起轉歸新房主。此時,當事人不僅要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還應當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登記。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禁止宅基地使用人轉讓、出租、抵押空閑宅基地。當事人之間轉讓空閑宅基地的任何協議均無效,宅基地所有人(即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收回非法轉讓的宅基地。
⑻ 宅基地自建房可以貸款嗎,哪個銀行可以貸款。
一、工行自建房貸款申請條件
1、所建造的房屋設計合理,能夠進行上市交易,變現能力強,且能夠設定抵押;
2、建房土地必須通過有償出讓方式取得,且借款人是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3. 所建房屋取得有關部門立項批文,手續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4、 借款人(報建人)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建設文件;
5、借款人已全部繳清土地款項,取得土地款項繳交憑證;
6、具有自建住房的建築工程概預算書和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7. 所建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
二、工行自建房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30年,且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70年。兩個(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可按照滿足貸款條件中年齡較小的確定貸款期限
三、工行自建房貸款額度及利率
工行自建房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最高為房屋成本價的70%。
工行自建房貸款利率:按央行規定的最新利率執行
四、工行自建房貸款申請資料
申請自建房借款時,應填寫《中國工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審批表》,並向經辦銀行提交如下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證件;
2、借款人經濟收入證明或職業證明;
3、借款人家庭戶口登記簿;
4、能夠提供稅收證明的借款人需提供個稅發票;
5、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6、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簽訂的明確共同還款責任的書面承諾;
7、自建住房的立項批文、設計方案和「四證」復印件;
8、自建住房用地已繳清全部土地款的憑證;
9、自建住房已投入的建設資金款項憑證;
10、自建住房的建築工程概預算書和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11、抵押物權屬證明及共有產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文件;
12、經辦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13、對於政府同意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統一出售土地用作自建住房開發的,需提供有關部門的建設同意批文;
14、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⑼ 請問什麼銀行能宅基地貸款
《擔保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但《擔保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耕地、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由於《擔保法》禁止用農村宅基地設定抵押,因此,有人認為,宅基地上的房屋與宅基地不可能分離,當然也不能抵押。這種認識是不對的。農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應當是有效的。
按照上述規定,雖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一旦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就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築材料作為動產優先受償。將房屋拆除而以建築材料還債,這無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價值,也是一種浪費。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據此,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債權人實現抵押權也存在障礙。另外,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這樣,農村房屋的買賣對象就十分狹窄。基於以上實際情況和規定,金融機構等債權人一般不願意接受借款人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這也無可厚非。因此,建議借款人可提供房屋以外的其他擔保。